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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全面禁用生鲜灯?多省回应 目前正自查自纠(4)

12月起全面禁用生鲜灯?多省回应 目前正自查自纠(4)

近日,关于电商平台上商家自称其产品为符合新规的“生鲜灯”,并且有检测报告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判断灯具是否合规应当根据其是否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是否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来判断。

近期,一些电商平台上出现了商家声称其产品为符合新规的“生鲜灯”的情况。这些商家宣称他们的灯具经过检测,并附有相应的检测报告。然而,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这些检测报告可能只是照明设备上市销售时必备的相关合格证,并不代表灯具符合食品安全新规。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主要是自查自纠阶段,已对省内生鲜市场、商超等相关场所的商家发放告知书,并要求他们对使用的灯具进行排查,确保是否符合新规。此外,广东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已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指导经营者选择符合要求的灯具。

12月起全面禁用生鲜灯?多省回应 目前正自查自纠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判断灯具是否合规,不应以‘生鲜灯’为依据,而应当根据灯具是否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是否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来判断。如果生鲜市场光照条件较差,必须照明,使用正常的灯具是可以的。”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提及“生鲜灯”这一概念。因此,在判断灯具是否合规时,不能仅以是否是“生鲜灯”为依据,而应当综合考虑其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是否产生明显改变、是否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要素并未做具体要求,暂时以肉眼辨别为主。然而,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是绝对禁止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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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派新闻在某电商平台以“生鲜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仍有商家打出了新国标、符合市场监管局新规及市场灯光要求、还原食物本来颜色要求等广告。这引发了消费者对于“生鲜灯”是否合规的质疑。

针对电商平台上商家自称其产品为符合新规的“生鲜灯”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判断灯具是否合规不应仅以“生鲜灯”为依据,而应当根据其是否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是否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来判断。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灯具符合新规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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