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1、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
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
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
》、《
》,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1、业主大会或是业主们才有权解散小区业委会,除此之外其他人则无权解散。
2、就算是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其也只有撤销决定的权利,而无解散的权利。
3、因为业委会是由于小区的业主们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将其解散,则必须由业主大会或是小区业主们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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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的建筑物所有权人对专属于他的部分有效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在现代小区较为常见。针对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子是可以改为商业用途的房子,房子的结构不用改变,但是房子的性质是需要进行改变的,那么将住房改为商业用房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以及需要哪些条件。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实生活中,除了时常发生房屋质量纠纷,有关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的争议也经常发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关心公摊问题,对此有人会问哪些面积不应计入公摊面积?下面就有华律网的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今社会,随着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继衣食之后的居住问题日趋突出,对建筑面积的增长需求和土地面积的有限性,都促使建筑物不断向高空发展,而由此产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现象日益增多。那么民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有哪些呢
华律网小编广州市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旧城改造规划纲要描绘了新一轮旧城改造的蓝图,其中对于今年将正式启动的“三旧”(旧城区、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旧城区内的地块明确了规划指引。
建设房屋时要注意进行项目的报建,并且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进行项目建设的,建设项目是属于违法建筑,那么楼顶物业违建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业主委员会不可以侵犯业主权利。不管是谁都是不可以侵犯他人的权利的,所以业主权利也是不可以侵犯的,如果业主委员会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那么受侵害的业主是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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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很多人的观念中,比如买楼买在最顶层的话,觉得自己对楼顶的空间有一定的使用权,有归属于自己的误解。那么,小区楼顶是私人所有还是大家共有?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与户口无必然联系,只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居住权人享有的居住权就不会消失。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及成员权三种。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建筑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住宅小区会配套一些商铺的,很多个体经营者或者企业会租赁商铺进行经营活动,租赁商铺后取得商铺的使用权,民法典小区商业租户与业主权利是不是同等的?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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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原因违约,定金不退。具体需要看协议约定
要看你跟房东的租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经过房东同意可以
您好,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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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何成立业委会?一步一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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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
栖贤居委会: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小区(滨湖华城)业主有权利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 根据XX省XX市XX县的有关规定,本小区房屋交付比例已经超过规定。且我们愿意作为发起人的身份依法定程序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社区居委会有对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等工作有监督指导的职责和义务,故我们恳请有关单位,尽快安排对本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及业委会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我们将团结全体业主,在有关方面的监督指导下,共同完成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而努力。 多谢合作!
XXX小区业主签名:
年 月 日
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
(供参考)
松北镇街道办事处:
按照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号 公告,即《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 ,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可以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应当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规定。
鉴于目前 小区进户已超过 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 以上。为了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我小区超过 %业主同意,望成立业主委员会,请批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小区业主 二��一三年 月 日
XX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签名单
关于成立明珠社区上河时代北区业主
委员会申请书
蚌埠市淮上区明珠社区:
上河时代北区(外滩花园)位于永康街35号,由蚌埠怡康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并由开发商委托蚌埠怡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至今。本小区20xx年5月起相继相继交付业主使用,入住使用时间已达两年多,小区共有住户2363户,已全部交付使用,入住率100%。本小区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开发建设售房单位应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由住宅小区内的全体业主或其委托的使用人组成,业主较多的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推选代表,组成成业主代表大会的规定,特请接受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希望能在明珠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完成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关于成立XX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
XX 房管局:
XX小区位于XXX,由XX和XX两家房地产公司共同开发,完工住宅450套,于20xx年一期入住400套,二期入住50套,现由XX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因6#楼,7#楼前油路尚未修成,两家开发公司所建住宅暂时共用一个大门。XX小区围墙北为XX住宅楼,因XX公司所筑围墙堵塞一中业主出路,校方代表多次与XX物业公司接洽,有将中学家属楼交由XX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的意愿,鉴此,三方统一成形一个完整小区的意愿非常强烈。
依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XX小区的实际情况,现向你局请求由XX物业公司牵头召集XX小区第一次业主大会,并依据合法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有效协商解决小区现存问题及矛盾,并依法进行物业管理工作,促进XX小区更加和谐有序的发展。 本公司在12月3日开始派发《XX小区业主意向调查表》,经核准统计,共有85%的业主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6%的业主不同意,9%的业主弃权,符合法定同意人数,为此本物业公司特向你局申请准予XX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望得到你局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批准!
所需筹备工作及相关会程安排,所需经费,均由本物业公司依据法律规范开展和筹备,开会时间及具体会程安排将另发邀请函详告。 此致
申请单位:XX物业管理公司
XX年XX月XX日
临沂市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
申
请
书
业主委员会名称 临沂市世纪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填 报 日 期 20xx年12月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制
备注:1、业权性质:填写为法人或自然人
2、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区、商务办公、工业区、其他类型
业主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关于XX街道XX花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暨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申请报告(范本)
XX街道办事处:
XX花园从XXXX年XX月XX日入伙至今,入住率已达90%以上,已经符合《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为了提高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社区的繁荣发展及安定,经集体讨论,特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 请街道办事处给予相关指导和帮助。
申请人: XX花园XX栋X单元XXX房 XXX
XXXX年XX月XX日
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
当涂县住建委: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小区襄城明珠业主有权利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
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的有关规定,本小区房屋交付比例已经超过规定。且我们愿意作为发起人的身份依法定程序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当涂县住建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等工作有监督指导的职责和义务,故我们恳请有关单位,尽快安排对本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及业委会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我们将团结全体业主,在有关方面的监督指导下,共同完成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而努力。
多谢合作!
马鞍山市佳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当涂分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厦门市翔安区美地雅登三期小区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地雅登三期(A03-1)小区位于翔安区新店镇祥吴六里,本小区作为一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包括洋房区和高层区,洋房区已于20xx年12月交付使用,高层区已于20xx年6月交付使用,本小区已经满足“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之后者规定,且入住率颇高。按照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物业行业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厦建房[2014]25号等法规,现特申请成立美地雅登三期(A03-1)业主大会。
特此申请,望领导批准,感谢!!!
业主代表(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关于美地雅登三期(A03-1)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人签名表
关于美地雅登三期(A03-1)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人签名表: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第一步,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筹备组。 第三步,筹备组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付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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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
1、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2、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3、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4、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5、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6、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扩展资料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4.品行端正无劣迹;5.热心公益事业。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小区成立业委会究竟有多难?襄阳日报 2016-07-13? 随着城市的发展,市区的商住小区越来越多,业主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纷纷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并不多,还有一些小区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却迟迟成立不了,究竟原因何在,难处在哪里? 1奔波之路 业主“苦寻”六年只想找个“婆家” “从2011年开始,我们就提出申请,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到现在还没批下来。”近日,樊城钱塘100小区业主向本报反映,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6年间,他们不知跑了多少路,找过多少人,还是不管用。 为啥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就这么难呢?7月12日,记者来到钱塘100小区了解情况。 业主代表余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是2010年建成入住的,目前有800户左右的住户,由枫林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小区。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2011年,部分业主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按照要求联名签字,向小区所在的万户社区提出申请。”余女士说,社区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足,所以未能成立。 2014年,小区业主再次联名向万户社区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万户社区也出面进行了协调,但因多方原因,又未能成立。 今年6月初,小区业主第三次向万户社区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并将各种材料准备就绪。社区表示,需要汉江街道办事处同意,方可办理相关事宜。“我们也到街道办说明了情况,那边让等回复,直到现在没有下文。”余女士说。 7月12日,记者前往汉江街道办事处咨询情况。该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徐超接受采访时表示,钱塘100小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报告,2015年底他们已经收到并盖章同意。“办事处这边的程序已经走完,接下来就是房管局那边了。”徐超说,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迟迟不能成立,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余女士等人认为,汉江街道办事处在推脱责任,他们并没有看过这份盖章的申请报告,“我们也到市房管局咨询过,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所在办事处同意,房管部门备案后即可生效。”“业主委员会好比是业主的‘婆家’,可以帮业主说话维权。”余女士说,现在小区有600多户业主联名签字,下决心找到这个“婆家”。 徐超表示,汉江街道办事处将协调各方,为钱塘100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业主的心愿。 2现状调查 筹备难推荐难投票难成立业委会不容易 据市房管局统计,市区现有的住宅小区中,仅有两成多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那么,想办成这件事到底难在哪儿?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发现成立业主委员会面临三大难题:业主委员会筹备难、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难、组织业主投票难。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第一步是组织业主成立筹备组,然而想要迈出这第一步,相当困难。樊城区一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说,该辖区有多个商住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受到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的阻碍,很难获得业主名册、确定业主身份等信息;二是小区业主的意见不一致,有人对成立业主委员会持观望态度,或者怕麻烦不参与。 其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推荐和产生比较难。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并非所有业主都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有的业主虽然愿意参加,但自身不符合候选人条件,即便符合条件,也不一定能得到业主的拥护。而一些符合条件、有能力、受拥护的业主,因为没时间或者受过什么委屈,不愿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情况较为复杂。 记者走访中得知,2015年,樊城一个老旧小区进行提档升级后,环境明显改善。为了实现长效管理,该小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牵头,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最近,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满了,要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业主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主任不想干,他认为即使付出很多,还是会有些业主不满意。后来,社区居委会多次做他的思想工作,他才鼓起勇气挑起重担。 业主委员会前期筹备工作完成后,开始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这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操作起来更是不易。小区里有些业主早出晚归,无法按时参加投票;有的业主把房子出租给他人,让租户代理投票,根本不能反映业主的心声。 记者咨询了房管、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都表示,“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这个过程中,业主要齐心协力、主动参与;被推荐的人也要有奉献精神,一心为业主服务;社区、办事处等要妥善处理矛盾和纠纷,搞好协调工作。 3成功案例 汉江馨园业委会:真诚服务赢掌声 樊城汉江馨园小区业主委员
这是一个专项付费法律服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很多企业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会议对于一个企业来说 是很重要的,会议的内容对于之后企业工作的开展也会比较重要的。所以对于每一个会议来说我们应该做好该有的记录。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也是公司核心部分,每一个股份合作公司都会有股东大会,它们的职权也很大,直接可以决定公司的生死、各种发生状态等等。股东大会是有具体的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是享有一定权利的,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拥有者,而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相关,对公司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因此股东大会对出席的人数也是作了相关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确定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针对无效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可以在任何时间向法院起诉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
技术咨询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中有相应的规定,那么技术咨询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关于技术咨询合同主要有哪些种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技术咨询合同主要有哪些种类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现实的生活中,随着我们经济不断发展,人们也充足的金额去投资理财,所以财务咨询公司就变得越来越吃香了。但是财务咨询公司也存在很多的成立条件。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财务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参考:投资融资、公司重组、资产重组、资产置换、债
华律网小编1、我的案件选择那种处理方法对我最有利?是申请仲裁?是诉讼?还是与对方和解2、我的案件的关键问题是什么?3、我的案件可能有哪几种结果? 4、 如果胜诉,我能得到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是委托给委托人进行签订,因此,作为委托人也有自己的义务。那么对于签订技术咨询合同的时候有什么义务呢?对于委托人来说需要进行相关的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的主要咨询业务包括:1、直接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2、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3、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谈话、文章等;4、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服
在众多的合同中,技术咨询合同是其中一种,也是企业比较重要的一点。对于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我们需要了解清楚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主要种类,对于相关合同的签定才能有帮助。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主合同未成立担保合同是否成立
主合同未成立担保合同是不是成立
我老爸要立遗嘱,咨询下写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我爸爸想立遗嘱,咨询下遗嘱就写一份有效吗
我爸爸快不行了想立遗嘱,咨询下房改房遗嘱
我弟弟想立遗嘱先,咨询下遗嘱信托要收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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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
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九)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以上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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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的建筑物所有权人对专属于他的部分有效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在现代小区较为常见。针对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子是可以改为商业用途的房子,房子的结构不用改变,但是房子的性质是需要进行改变的,那么将住房改为商业用房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以及需要哪些条件。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实生活中,除了时常发生房屋质量纠纷,有关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的争议也经常发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关心公摊问题,对此有人会问哪些面积不应计入公摊面积?下面就有华律网的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今社会,随着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继衣食之后的居住问题日趋突出,对建筑面积的增长需求和土地面积的有限性,都促使建筑物不断向高空发展,而由此产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现象日益增多。那么民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有哪些呢
华律网小编广州市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旧城改造规划纲要描绘了新一轮旧城改造的蓝图,其中对于今年将正式启动的“三旧”(旧城区、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旧城区内的地块明确了规划指引。
建设房屋时要注意进行项目的报建,并且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进行项目建设的,建设项目是属于违法建筑,那么楼顶物业违建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业主委员会不可以侵犯业主权利。不管是谁都是不可以侵犯他人的权利的,所以业主权利也是不可以侵犯的,如果业主委员会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那么受侵害的业主是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的。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的建筑物所有权人对专属于他的部分有效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在现代小区较为常见。针对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从很多人的观念中,比如买楼买在最顶层的话,觉得自己对楼顶的空间有一定的使用权,有归属于自己的误解。那么,小区楼顶是私人所有还是大家共有?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与户口无必然联系,只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居住权人享有的居住权就不会消失。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及成员权三种。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建筑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住宅小区会配套一些商铺的,很多个体经营者或者企业会租赁商铺进行经营活动,租赁商铺后取得商铺的使用权,民法典小区商业租户与业主权利是不是同等的?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 问题回答: 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 你选择上海黄浦区,是需要上海的律师吗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自身原因违约,定金不退。具体需要看协议约定
要看你跟房东的租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经过房东同意可以
您好,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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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买房是不少人的一大刚需,一般情况下买房就会缴纳维修基金。那么,维修基金的用途又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