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和死亡赔偿金。
1、意外事故,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2、意外事故,并非刻意所有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造成损害结果,但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如果意外事故认定为犯罪,则堕入“客观归罪”,有悖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的
要求。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员工对公司诽谤符合诽谤罪犯罪构成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构成该罪要求存在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事实的行为,关于员工对公司诽谤怎么处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非法拘禁暴力致人死亡的,犯罪人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通常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对此种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关于非法拘禁暴力致人死亡规定是怎样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行为人侮辱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会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犯罪人需要依据《刑法》的规定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责任。关于侮辱诽谤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遗弃小孩致使对小孩的生命安全产生威胁的或者是致使其重伤、死亡,构成遗弃罪,是犯罪行为。犯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将小孩遗弃至幼儿园、医院、福利院等安全场所的,不是犯罪行为。关于遗弃小孩是否构成犯罪行为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见义勇为引起假想防卫过当会被处罚,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关于英雄事迹导致假想防卫过当会不会受到惩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出现轻伤的,构成刑事犯罪,而有些伤害行为还会造成受害人死亡,那么间接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实施打架斗殴的寻衅滋事行为,致人死亡的,同时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等罪,要依据实际案情确定触犯什么罪名,然后依据触犯的罪名处罚。关于寻衅滋事斗殴致人死亡的话会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姻自由,只要达到了法定年龄,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男女双方就可以根据感情的结合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任何人不得干涉,特别是以暴力方式进行干涉他人婚姻,否则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关于构成诬告陷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我国《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定罪量刑处罚标准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关于强奸罪是怎么定罪量刑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刑法》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如果杀害被绑架人的,按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对犯罪分子一般判处死刑。关于绑架又杀人的是否定绑架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生命是无价的,每一条生命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杀害他人,存在故意伤人的行为是会构成犯罪的。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故意杀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可能涉嫌强奸罪,建议尽快报警
治安拘留
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您好,您的问题是什么
确定是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安机关冻结,不需要通过法院。
法律咨询
请律师指南
律师费计算器
诉讼费计算器
法律法规查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新证据】专题由华律网整理,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新证据】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
《
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
,按照受诉
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
》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
》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4.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死亡
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
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3、死亡赔偿金特殊情况
对于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1)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2)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一10年。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
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人购买保险要签订保险合同的,有些人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会购买一些人身意外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意外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责任的医疗损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实质意义上的帮助您。
购买保险的时候,投保人要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般是自签订时生效,有些人可能购买两份保险,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免责条款】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释义:本条是对合同中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
例如:被保险人周某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选择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其保险车辆在事故中致第三者宋某左腿残疾,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双方应负同等责任,经核算,周某共应赔偿宋某损失6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应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数额为:保险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等情况保险人是可以不用赔偿的,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汽车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可以要求汽车保险赔付外,符合理赔情形的,也可以要求人身意外险赔偿。
依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人身意外险会不会理赔,要看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而定,但在实践中,由于医疗过错不是意外事故,扣以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理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雇员和雇主形成雇佣关系后,雇员意外受伤的,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受伤和从事的雇佣活动无关,雇主不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与雇佣活动有关,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而有些劳动者购买了意外险的,那么工伤和意外险的医疗费如何赔偿?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现实社会中发生意外是无法预料的事情,很多时候是建筑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因为自身的工作性质是比较危险的,所以比较容易出现事故,那么如果工地施工坠落意外险会怎么赔偿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因为不去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是会涉及到赔偿的。那么,意外险和交通事故可否重复赔偿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现代人常常会讲究理财,但很多人不知道,其实保险也是理财的一种,虽然他不能给你带来正向的增益。但是在出现损失时,它能为你填补缺口,挽回损失。但是有些保险针对的是有侵权责任人的情况,这时候既可以寻求保险的填补,也可以要求侵权人的赔偿,那么有侵权责任人意外险还要赔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您好,可以具体描述一下您的问题吗?——若案件情况紧急可以查看简介电联或专问咨询
你好,网贷有风谨慎处理可直接查看简介电联或专问咨询
您好,请您先和我这边详细说一下案情,我们再为您提供进一步的专业法律方案,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团队愿意助您一臂之力!
不影响
不合理
法律法规查询
打官司须知
诉讼费计算器
律师费计算器
请律师指南
法律咨询
在影视作品中,有时候会看到这样的场景,某个人因为生活失意,便有了轻生的念头,但又觉得父母养育之恩难以回报,便买了高额的人寿保险。那么...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丧葬费。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购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
4、死亡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5、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6、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7、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精神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
关于财产中的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原则上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继承份额,而不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即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的,在考虑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前提下,还应当同时考虑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可否单独请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予以适当平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2022意外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包括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不同原因导致的意外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同时赔偿标准也与各地经济状况有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该内容非常好 赞一个
热点阅读
相关问答
众多专业律师实时在线为您解答
最新文章
热点话题
,中国大型的
服务平台,最早的
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服务。
CopyRight@2003-2021 findlaw.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993-290 举报邮箱:ls@ls.cn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每个咨询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99%以上
得到了圆满解决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专题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律师在线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
目录
我们知道煤矿工人上班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他们在高风险下作业。国家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来保障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煤矿矿工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煤矿矿工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
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是属于
的,
需要给
,近日一则女模水下拍照身亡的工伤意外死亡新闻报道引发了网友热议,这样的意外是否属于工伤事故呢?工伤事故怎么赔偿呢?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女模水下拍照身亡,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
(二)供养亲属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
死亡的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死亡
按照受诉
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下面华律小编将为你解答。
一、意外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这时候就有一种职业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农民工,农民工很辛苦,而且工资又不高,还经常出
,那要是农民工在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为各个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各有差异,小编为您准备了基础的相关知识。
按照
条例进行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作时受了伤,需要有人替劳动者买单,毕竟劳动者是在为用人单位创造经济效益的时候受伤的。在建筑工地上工作是很危险的,毕竟这是属于高危作业,那么要是在建筑
有意外死亡了怎么赔偿呢?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2021建筑工地意外死亡,按照
标准进行赔偿。
工伤死亡
的偿标准
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
、工亡补助金是根据《
》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反馈
迫切解决心中疑惑
多位律师解答做到心中有数
知己知彼疑惑无忧
用户进行阅读文章后咨询律师用户与律师的沟通效率可提35.7% !
保险最大的一个作用就是转移未来风险带来的损失,能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挽回一定的损失。但大家也知道,保险是金融行业的一员,购买一份保险,需要的保费是比较高的,尤其是购买定期重疾险这类保障长期的产品,价格更是离谱。那么意外伤害致死赔偿标准,感兴趣的一起跟小编来了解一下。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失败,可以到法院起诉,具体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20年=576880元)。
扩展资料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
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
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死亡赔偿金特殊情况
对于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但必须按照工伤赔偿条例进行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
相关知识:
意外事故,并非刻意所有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造成损害结果,但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如果意外事故认定为犯罪,则堕入“客观归罪”,有悖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的刑法要求。
致死,指由..引起死亡;因…而死去。如:周庄附近发现一具女尸,其致死原因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首先,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首先,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首先,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
9级伤残赔偿标准2017最高能赔多少钱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 可以享有本人9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10级伤残赔偿标准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1、首先需要确定,做工时候的意外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如
购买保险产品并不像购买超市的商品那样简单,它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所以有的人在第一次购买保险的时候就会遇到种种问题,最后买错保险,
购买保险产品并不像购买超市的商品那样简单,它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所以有的人在第一次购买保险的时候就会遇到种种问题,最后买错保险,
保险最大的一个作用就是转移未来风险带来的损失,能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挽回一定的损失。但大家也知道,保险是金融行业的一员,购买一份保险,
单一的保险产品其实保障功能是有限的,所以很多消费者都会选择购买几份保险产品组合销售的保障计划,保障更加全面。最近就有读者朋友私信小
购买保险并不是像购买日常商品那样简单,它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如果考虑不完善,那么就会容易买错保险。小编之前就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人,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会主动给自己和家人配置保险保障。但由于购买保险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这就导致一些朋友在缺
很多人觉得配备保险产品,就是看中交钱购买就完事了,但其中还是有很多方面需要消费者操心的,比如确定保额、选择保障期间以及选择缴费方式
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保障期间和缴费期间,如果选择不好,那么后面就有可能导致消费者经济压力过大,影响家庭的生
购买保险产品并不像购买超市的商品那样简单,它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所以有的人在第一次购买保险的时候就会遇到种种问题,最后买错保险,
现在很多人都开始意识到保险的好处,准备给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适合的保险产品来转移风险。但保险行业的水是非常深的,不同的产品适合不同的
现在很多人都开始意识到保险的好处,准备给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适合的保险产品来转移风险。但保险行业的水是非常深的,不同的产品适合不同的
保险最大的一个作用就是转移未来风险带来的损失,能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挽回一定的损失。但大家也知道,保险是金融行业的一员,购买一份保险,
保险本质其实就是保障,将遇到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虽然现在很多人都意识到了保险的好处,但很多人其实对购买保险产品还是存在疑问,比如
虽然现在人们的保险意识在不断的增强,购买保险的人在不断增加,但也有很多朋友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百万医疗保险报销
单一的保险产品其实保障功能是有限的,所以很多消费者都会选择购买几份保险产品组合销售的保障计划,保障更加全面。最近就有读者朋友私信小
虽然现在人们的保险意识在不断的增强,购买保险的人在不断增加,但也有很多朋友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不想买社保。下面
购买保险并不是像购买日常商品那样简单,它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如果考虑不完善,那么就会容易买错保险。小编之前就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人,
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保障期间和缴费期间,如果选择不好,那么后面就有可能导致消费者经济压力过大,影响家庭的生
现在很多人都开始意识到保险的好处,准备给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适合的保险产品来转移风险。但保险行业的水是非常深的,不同的产品适合不同的
购买保险产品并不像购买超市的商品那样简单,它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所以有的人在第一次购买保险的时候就会遇到种种问题,最后买错保险,
Copyright 2019 ABC保险网 版权所有
权威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律频道
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由以下五种费用构成: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丧葬费
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购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
4、死亡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5、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6、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精神损害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不同,它不是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包括:
(一)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二)公安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的决定。对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当事人责任的证人证言及有关物证等。
(三)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法医鉴定结论。
(四)医疗费单据、交通住宿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五)误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误工天数和误工费数额。
(六)残疾者应提供伤残评定结论,需要配备残疾用具的应出具医院证明。
(七)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该被抚养人是否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证明材料。
(八)财物直接损失,如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建筑等的修复或折价费用等证明材料。
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关于赔偿费用的项目如下:(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按照上问列出的标准,可按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来划分。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出去必要支出费用外,居民剩下的可自由使用的收入,家庭总收入是指家庭各成员包括工资、第二职业等各方面收入的总和。经营净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计算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指城镇居民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
农村居民,是指具有农业户口且在农村居住、生活并以农业生产为自己生活来源的人员,即农村常住人口。
农村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农村居民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
2、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
综上所述的各种标准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个别地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1、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
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丧葬费
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购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
4、死亡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5、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6、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精神损害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不同,它不是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一、人身损害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评定为一级伤残者给予100%的生活补助费,十级伤残者给予10%的生活补助费,相邻两级赔偿比例差差为10%.多处伤残的,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1-5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赔偿比例4%,6-10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伤残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误工费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日为界,之前赔偿误工费,之后赔偿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上面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二、财产损害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比有责任的低许多,其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而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只有2,0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比有责任的低许多,其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而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只有1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1万元。
交强险中对于死亡和伤残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对医疗费用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而财产损失费为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page]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快车交通事故专业
北京领衔律师 - 吴敬
热门城市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18
18年的中国在线法律服务品牌
中国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
189
覆盖189个法律专业细分
站内法律专业领域覆盖面广
1,200,000
月均律师响应数达120万次
为用户提供各类型的法律服务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
13、被
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
、调档费等
1、
: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
×6个月;
2、死亡
: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
人生活费
被
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权利人可以向
起诉主张的赔偿款项包括死亡
、
、被
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以及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
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归实际操办丧葬事宜者所有。被
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该获赔款额归各被抚养人(被扶养人是指死者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所有。
......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不得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
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
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车辆单方发生
的;
6、事故车辆未投保
的;
7、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虽然以上未提到死亡不能私了,但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赔偿方面可以进行私了。由于已经造成伤亡,已经触犯
,要受到刑法处罚。
仍有权享有
等待遇。一方面,是因为根据《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所作出的赔偿,都不属于抚恤性质;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已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最高人民
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
的补偿和抚恤问题的函》中指出:职工因
残废……除了肇事单位根据肇事人所负责任大小发给一定补偿费之外,原单位仍应按照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发给抚恤费。
朱晓明律师,男,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从1997年从事法律服务以来,一直秉承“...
江飙律师,男,1970年6月出生,毕业于安徽大学,现执业于安徽豪...
丁盈律师,法学学士,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安庆市律师协会会...
标准A4格式,无水印
可随意修改
一次购买,永久使用
|
|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2022Baidu
|
|
|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2022Baidu
|
|
|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2022Bai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