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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有几种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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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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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及相关法律规定,在

案件中,根据裁决书的效力划分,可将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

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事项作出的裁决未非终局的裁决,仅规定两大类七个小类属终局裁决的情形,依反面推论,除去上述属于仲裁裁决的情形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应当为非终局的

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有两大类七小类。

非终局的裁决,并非一经作出即生效,且将来能否生效也是不确定的,是否生效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行使诉权及其诉求是否妥当。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该类型裁决的效力状态可以作如下区分:

1、裁决不具备效力的状态。此又可以分为多种情形:

(1)自裁决书作出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裁决书在该期间内处于不生效的状态;

(2)当事人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至法院的,该裁决书仍然处于不具法律效力的

(3)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4)受理法院就同一劳动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并,就争议问题作出实体判决或裁定,及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2、具备法律效力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分为:

(1)当事人双方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均不起诉的,裁决书自期满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因超过起诉期间而被人民法院

的,原仲裁裁决自起诉期间届满之次日起恢复法律效力;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该裁决的,劳动者可以起诉至法院。而用人单位则必须在具备法定条件下,并应向

综上所述,就是法律规定的关于

的具体介绍,以及相关内容仲裁裁决的效力的介绍,以便大家参考。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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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几种形式-法律知识|华律网

》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新的

有增加了新的劳动用工方式。全日制用工方式就是最常见的规定了劳动时间(每天工作时间)、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对企业培养人才、长远发展、调动员工积极性、形成企业凝聚力有利,对劳动者而言具有保障性、稳定性和发挥个人能力,提升个人有益。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比如,

为一些

作临时促销员,比如一些小企业聘用的兼职会计,只在月底报税时到用人单位作帐等等。

是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新的用工方式。劳动派遣的主要特点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双方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书”,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实现员工的服务单位和管理单位分离,形成“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新型用工机制。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者自进入到用人单位开始工作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是从签订劳动合同时起算。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

,就需要劳动者举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后,要妥善保管好配发的工作服、工作标识、胸卡、考勤卡。有条件要用手机照相功能拍下自己工作时的照片,或与同事一起工作的照片并保存完好,当然需要员工之间的紧密配合。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发送录用通知书。

现在许多人都在说找工作难,就业难创业更难等等,实际上往往现实中更为艰难的是在与劳动公司建立劳动合同之后在其他方面起纠纷,这个时候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个时候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华律网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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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所以不一定的是劳动关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劳动关系与看似差不多,但其实也是有差别的。劳动关系是用用人单位与为其劳动的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而劳务关系则不一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体、关系、待遇等都各不相同。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是可以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刑事案件得非常多的,公司是设立的时候是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公司经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才成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与未登记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产生劳动争议的适用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人民法院是重要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的职权是由法官执行的,人民法院的法院在依法行使职权,人民法院是属于国家机关,法官与法院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争议也层出不穷,其中涉及到很多程序方面的问题,如劳动仲裁与起诉的先后顺序,还包括如果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后,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内容对读者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作为劳动者应聘的时候一般都是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使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那么对于政府单位非法招工如何处罚?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出现伤残的,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的等级,那么工伤八级伤残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社会实践中,一个劳动者为企业提供劳动服务时,一般来说包括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种,其在我国法律中具有不同的规定。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究竟如何判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2、适用的法律不同。3、主体资格不同。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

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要证明和员工建立的不是劳务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我们知道职工入职的时候一般都是会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但是很多时候因为职工的一些行为导致单位直接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那么可以直接单方面解除的吗?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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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你好,不合法。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员工本人仅仅需要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不能因为员工请假而要求员工本人全额缴纳。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工勤人员的国家机关及其工勤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

你好,如果在诉讼时效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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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几种形式?-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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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出来,因此所需要的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就业,而就业就会涉及到

及用工方式,因为就业就要与用人单位

,使彼此的

有法律保障。那么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些,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

,约定有

的终止时间。

 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期限。

(二)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临时用工、

3种方式。

 1、固定用工,称为固定工,用工手续完备,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全部

,福利,

等待遇。

 2、临时用工,称为

,有的单位叫外聘工,用工手续不完备,一般

,规范点的签订

待遇与固定工相差一大截,同工不同酬,没有社会保险。此种情况虽然违法,却大量存在。

 3、非全日制用工,称为小时工,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即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或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工资按小时计发,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

(三)从工作制度来分,有标准工时工作制用工,不定时工作制用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3种方式。

 1、标准工时工作制:适于工作时间固定,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人员。例如行政人员。

 2、不定时工作制:适于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机动作业或工作,执行弹性工作时间的人员。例如推销人员等。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于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需要连续作业或工作的人员。例如铁路、航空、旅游等行业的人员。

(四)还有

方式用工

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等费用。

通过以上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应该对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怎么理解这个问题已有清楚的答案。事先明确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对于即将走入工作岗位及正在工作的人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清楚用人单位和自己的权益,明确自身的位置和作用,我们才能更好的就业或工作,另外用人单位与我们的劳务关系只有具有法律保障,工作时才会更放心,不用担心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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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几种-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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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解除行为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两种,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与对方协商: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

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

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

(一)从事接触

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关系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在每个分类下面又有各自的小的分类。同时也有对解除劳动关系的限制,以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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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一览表,超详细,看看你能赔多少!_腾讯新闻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对员工的离职补偿金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汇总如下表:

N、N+1、2N都是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些叫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以N为例,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是工作年限,用来指代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主要有4种――

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劳动者辞职

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雇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主要有2种――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

用人单位主体灭失(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

只有出现这3种情形――

医疗期满、

工作不胜任、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雇”,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才需要支付N+1。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有以下选择――

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法作为HR工作的基础,哪怕法条千千万,HR也要一一掌握,并懂得运用,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在员工越来越懂劳动法的环境下,如果HR还不懂劳动法或者对劳动法一知半解,往往最后都要让企业买单,付出各类赔偿。这类案例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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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几种-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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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 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

,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

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

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

定。

6、

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

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

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

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

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其实主要就是三种,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单项劳动合同。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法律中规定的签订条件是不同的。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与单位签订的都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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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有哪些-退休政策|华律办事直通车

在这么多的工作中,有一般工作也有特殊工种。特殊工种一般都是一些比较危险或者专业难度比较大的工种,法律对特殊工种的

有新的规定。那么,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什么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2年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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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要老去,那么也会面临退休。我国在退休年龄上有相关的规定,那么2022年的退休年龄是怎么规定的呢?其实也是一样的,60和55的男女退休年龄,希望大家看看具体的内容。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退休年龄延迟时间已经确定,大家对这一新政策是持什么态度呢延迟退休是养老金调整进行的第一步,接下来会有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关于延迟退休或褒或贬,争议不断。华律小编将为您带来相关方面的最新信息,希望对您了解这项新政策有所帮助!

各个国家对退休年龄都有不同的规定,每个时期也会有不同的退休年龄规定,那么我国关于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2年已经开始,退休人员丧葬费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 ,那么2022年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文华律网小编将针对这一问题为大家做出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了解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我国将延迟男女退休年龄,但在具体政策出台前仍然依照原有法律实施。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社会保险与每个劳动者息息相关,不管是已经退休的老人还是刚入职场的菜鸟,或者是出来工作好多年的劳动者都关心社保问题。而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险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保障退休以后的基本生活。所谓养老保险是指国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的年龄之后,或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保障基本生活水平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保就是大家常说的社会保险,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类,是国家强制大多数人购买的一种保障式保险。在生活中许多人对社保的有着各种各样的疑问,如社保转移流程是什么,社保转移材料有哪些,社保办理进度怎么查询等问题是大家疑惑最大的,也是咨询最多的,同时也有一些关于社保的问题也在困扰着大家,如新公司社保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等相关的问题,那么为了方便您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了整理了本专题,希望可以帮助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基本上都拥有自己的智能手机,所以为了使公众使用社保卡更加方便快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由此电子社保卡在不断普及,那么如何办理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和社保卡有什么区别?电子社保卡有哪些功能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电子社保卡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在建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在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对于劳动者自身的权利义务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下面由华律小编在此专题里为大家整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劳动关系中,为了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关于劳动合同您都了解什么呢?关于劳动合同更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本专题了解。

莆田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申请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京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材料报送的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今年67岁的太已经超过女性55岁退休年龄12年了,但她依然没能领到退休金。她认为自己一直尽职尽责,“在事业单位时我曾是先进工作者,在企业工作时我曾是优秀员工”。为什么她到现在还拿不到退休金....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

在河池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首先,提交申请材料,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接收申请材料并核对录入,条件核准初审、复核,并作出审核意见,只要符合规定都是可以办理的,办理这个方面的事情都是不收取任何的费用的。

自退休与养老金并轨后,单位或者个人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也会核实社保缴纳情况并结算登记,次月发放退休金。那么对于灵活就业的人员,个人缴纳了社保,不工作了,退休需要怎么办理呢对此,华律网小编整理出以下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说起人事档案,许多人都只停留在黄牛皮纸袋的阶段。殊不知,人事档案与退休是息息相关的,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员工退休时社保局拿原先保存的人事档案进行核实,那么核实员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档案,该怎么办理退休呢?华律网小编来详细讲解。

现在的人们已经不需要像以前古时候那个样子了,在古时候人们都是基本上活到多少岁就做到多少岁。人们的一生从出生开始就与干活相连。但是现在人们就不同了,因为今时不同于往日,有国家法律的规定,人们到了年龄就可以退休了。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下长春退休需要什么手续费。

现在的人们已经不需要像以前古时候那个样子了,在古时候人们都是基本上活到多少岁就做到多少岁。人们的一生从出生开始就与干活相连。但是现在人们就不同了,因为今时不同于往日,有国家法律的规定,人们到了年龄就可以退休了。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下老人退休异地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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