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意外赔偿

意外赔偿

意外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法律知识|华律网

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

,按照受诉

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

》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

》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4.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死亡

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

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3、死亡赔偿金特殊情况

对于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1)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2)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一10年。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

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人购买保险要签订保险合同的,有些人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会购买一些人身意外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意外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责任的医疗损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实质意义上的帮助您。

购买保险的时候,投保人要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般是自签订时生效,有些人可能购买两份保险,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免责条款】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释义:本条是对合同中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

例如:被保险人周某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选择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其保险车辆在事故中致第三者宋某左腿残疾,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双方应负同等责任,经核算,周某共应赔偿宋某损失6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应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数额为:保险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等情况保险人是可以不用赔偿的,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汽车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可以要求汽车保险赔付外,符合理赔情形的,也可以要求人身意外险赔偿。

依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人身意外险会不会理赔,要看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而定,但在实践中,由于医疗过错不是意外事故,扣以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理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雇员和雇主形成雇佣关系后,雇员意外受伤的,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受伤和从事的雇佣活动无关,雇主不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与雇佣活动有关,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而有些劳动者购买了意外险的,那么工伤和意外险的医疗费如何赔偿?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现实社会中发生意外是无法预料的事情,很多时候是建筑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因为自身的工作性质是比较危险的,所以比较容易出现事故,那么如果工地施工坠落意外险会怎么赔偿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因为不去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是会涉及到赔偿的。那么,意外险和交通事故可否重复赔偿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现代人常常会讲究理财,但很多人不知道,其实保险也是理财的一种,虽然他不能给你带来正向的增益。但是在出现损失时,它能为你填补缺口,挽回损失。但是有些保险针对的是有侵权责任人的情况,这时候既可以寻求保险的填补,也可以要求侵权人的赔偿,那么有侵权责任人意外险还要赔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您好,可以具体描述一下您的问题吗?——若案件情况紧急可以查看简介电联或专问咨询

你好,网贷有风谨慎处理可直接查看简介电联或专问咨询

您好,请您先和我这边详细说一下案情,我们再为您提供进一步的专业法律方案,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团队愿意助您一臂之力!

不影响

不合理

法律法规查询

打官司须知

诉讼费计算器

律师费计算器

请律师指南

法律咨询

在影视作品中,有时候会看到这样的场景,某个人因为生活失意,便有了轻生的念头,但又觉得父母养育之恩难以回报,便买了高额的人寿保险。那么...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法律知识|华律网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

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

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8、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新的《

》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2021.1.1)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

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按照《

》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赔偿范围包括;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有疑问欢迎到本网进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关于名誉权的定义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些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关注度,会在网络上泄露他人的隐私。被别人在网络上泄露隐私之后,一些人也认为对方的做法侵犯了自己权益,想要去追究对方的责任,被别人网络泄露隐私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等。今天来听听华律网小编的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我国公民是具有隐私权的,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是比较多的,其中对女性进行偷拍是其中一种,在公司上厕所被人偷拍的,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被偷拍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是具有人身权利的,人身权利是最基础的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姓名权等,有些权利会因自然人死亡而消失,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人身权从出生时享有,到死亡时结束,公民一旦死亡,就不能再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已经不能再对其姓名享有法律上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公民死后不再享有姓名权。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有些秘密是不愿向他人公开的,对于个人隐私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邮箱地址属于个人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对他人身体进行故意伤害的,如果造成他人轻伤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只是造成轻微伤的,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可以给予治安处罚,并且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2022年轻微伤赔偿有什么标准?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对于人身伤害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你了解吗?相信还有不少人对此还有疑问,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坏环境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国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部分肩负的职责是非常巨大的,那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什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微信、QQ或是微博、贴吧、豆瓣等等平台上发布了他人隐私图片,在知道自己的隐私图片被他人发布在公共平台之后,当事人也想要通过法律方式去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那么,发隐私图片会犯法吗?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家长将孩子送去学校,主要是为了读书,希望孩子高高兴兴去,完完整整、健健康康的回来。但是,有些孩子却在学校毒素的时候受伤了,家长要追究责任,要根据孩子的受伤情况来决定是老师、学校还是其他人担责。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向个人告知的事项包括: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个人信息的处理者,要承担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

网店的事应该是属于个人隐私,他泄露个人隐私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你可以起诉要求他赔偿。

报警,请律师帮你

一般是不算的

大概多少金额,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你好,手上有证据材料是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的

伤残等级查询

误工费计算

侵权责任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未成年侵权赔偿责任

财产侵权赔偿标准

侵权行为与违约的区别

侵权法全文

近年来,高空抛物接连不断,事故也是频频发生,那对于高空抛物的赔偿责任是如何规定的?防范措施是什么?以及法律是如何规定高空抛物的?接下...

意外伤害赔偿新标准-法律快车知识专辑

权威专业的损害赔偿法律频道

法律快车损害赔偿专业

北京领衔律师 - 吴敬

热门城市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18

18年的中国在线法律服务品牌

中国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

189

覆盖189个法律专业细分

站内法律专业领域覆盖面广

1,200,000

月均律师响应数达120万次

为用户提供各类型的法律服务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

2022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 style="font-size: 12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yle="font-size: 12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yle="font-size: 12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最新意外

有哪些内容?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又很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编辑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

条例进行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

2、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工在

内因

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你整理的最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劳动工伤的其他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

来为您解答。

咨询

点赞

严格三重认证

207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5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客服热线:

400 64365 60

接听时间:周一到周六 8:00~22:00

Copyright©2004-2022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金融保险资讯

想获取更多金融保险资讯

意外赔偿社保-法律快车知识专辑

权威专业的损害赔偿法律频道

法律快车损害赔偿专业

北京领衔律师 - 吴敬

18

18年的中国在线法律服务品牌

中国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

189

覆盖189个法律专业细分

站内法律专业领域覆盖面广

1,200,000

月均律师响应数达120万次

为用户提供各类型的法律服务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

《意外赔偿》阅读附答案 - 百度文库

阅读

《意外赔偿》

20

分)

⑴那年初春,

我在房前的小院里种了一些蔬菜。

悉心栽培了数月,

到仲夏时院子里已是满眼油绿,让人看着心醉。每天我都在这里盘算着能有多少收获。⑵那

天天气极好,阳光柔和,没有一丝风。看着蔬菜大多已经成熟,我兴奋地给朋友们打电话,

邀请他们来与我分享劳动成果。

打完电话,

我便骑着单车到附近超市购买烹调所需的调味品。

⑶两个小时后,我提着沉重的购物袋推开栅栏门,发现院子的地上凌乱地散落着一些嫩绿的

菜叶。天啊

!

我的蔬菜转眼间已是叶落茎断。这是谁跑进来践踏了我的劳动成果

?

⑷突然,一

个黄白相间、圆鼓鼓的家伙在蔬菜间蹒跚挪动,不时抖动着翅膀发出“嘎嘎”的叫声。我站

在那里,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真不敢相信这么一个小东西会把我的菜园糟踏成这个样子。

⑸和鸭子是讲不通道理的。但是,我决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我想起住在隔壁的那个老妇人

养了几只鸭子。

甚至听人谈论过,

那老妇人几十年守寡,

性格古怪,

与周围的邻居很少讲话,

她唯一的喜好就是饲养一些小家禽。

⑹我按捺着心中的恼怒,

用力敲开了她的房门:

“请问夫

人,

您养的鸭子都在您的院子里吗

?

⑺她没有吱声,

默默地从我身边走过去,

弓着腰用她那

干瘪的手指指点着地上的鸭子。她反复数了几遍,然后转过头呆滞地打量着我。看得出,她

的目光中带着许多疑问。

“如果少了一只的话,

那么它现在正在我院子里美餐呢

!

我直截

了当地说。老妇人愣了一下,一言不发地跟着我到菜园子里去找鸭子。⑼此时,那鸭子依然

不停地啃着我的蔬菜。老妇人快步跑过去抱起鸭子,然后站在那儿静静地等待我的发落。⑽

“夫人,

让我说您什么好

!

请看好您的鸭子,

这样的事我不想再看到……”

我气愤地说,

但不

失礼貌。

⑾老妇人颤巍巍地点点头,

一言不发,

而后抱着那只鸭子蹒跚地走了。

⑿几个月后,

老妇人搬走了。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而那场菜园“风波”也被时间渐渐淹没了。⒀圣

诞节到了,轻柔的雪花把快乐的夜晚点缀得宛如仙境。晚上,我邀请了数位挚友到我家共度

圣诞之夜。我们正开怀畅饮,门铃突然响了,邮递员给我送来了一个邮包。邮包上没有寄出

的地址,邮包外面夹着一封信,上写:亲爱的孩子,你好吗

?

我曾住在你的隔壁。半年前,我

养的鸭子损坏了你的菜,给你带来了极大的不快,我一直很内疚。今天是圣诞节,我要送给

你一样特殊的礼物,请一定收下,因为这代表着我的深深歉意。⒁我拆开包裹,轻轻剪开深

色的密封塑料袋,一只焦黄流油、香气四溢的硕大的烤鸭赫然出现在我的面前。烤鸭的脖子

上挂着一张塑料纸片,

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

“小姐,

因为品尝了你种的菜。

所以我才长得如

此肥硕。

”小题

1: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3

分)小题

2:

文章第⑸段画横线句

属哪一种记叙顺序?有什么作用?(

3

分)小题

3:

文中有多处景物描写,请你说说下面两处

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有何异同。

4

分)第一处:那天天气极好,阳光柔和,没有一丝风。第二

处:圣诞节到了,轻柔的雪花把快乐的夜晚点缀得宛如仙境。小题

4:

联系全文,结合情节和

“我”的心理变化,完成下面的表格。

3

分)

老人送鸭,惊喜万分小题

5:

结合文章具体内

容,说一说老人是怎样的一个人。

4

分)小题

6:

结合全文,写出标题“意外赔偿”的含义。

3

分)参考答案:小题

1:

3

分)老妇人养的鸭子毁坏了“我”的菜园,几个月后的圣诞

节赔给我一只大烤鸭。小题

2:

3

分)插叙

结构上推动情节发展

内容上与下文老人的表现

构成对比,丰富了人物形象。小题

3:

4

分)相同点:烘托人物愉悦的心情。不同:第一处

描写烘托人物愉悦的心情与下文菜园被鸭子糟蹋心情变糟形成对比,第二处描写烘托人物愉

悦的心情之外,还烘托了老妇人送烤鸭这一行为的美好动人。小题

4:

3

分)满眼油绿,心

醉兴奋

菜园被毁,

恼羞成怒

郑重警告,

义愤填膺

(意对即可)

小题

5:

4

分)

老妇人宽容、

善良而又幽默。

(要具体分析)小题

6:

3

分)指圣诞节老妇人赠送给“我”的作为赔偿的烤

鸭,这份礼物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又暗示了老妇人的宽容和善良。小题

1:

试题分析:通读全

文,理清故事线索,抓住人物的活动,注意时间地点的变化,梳理情节,以什么人做了什么

事有什么结果来概括,不要遗漏主要情节,不必叙述细节,语言要简洁通顺。小题

2:

试题分

析:记叙的顺序有四种:顺序、倒叙、插叙、补叙,根据所叙情节发生先后的安排来判断。

关于作者

zkcbdzon28548

文库新人

文档

粉丝

等级

百度知道 - 信息提示

 | 

 |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2022Bai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