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找律师
20万专业律师任您选
在线咨询
律师及时响应
电话咨询
和律师直接通话
法律知识
百万知识随手查
法律聚焦
解读社会热点
解决方案
最全法律解决方案
罪名库
中国刑法罪名大全
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大全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冻结了财产,然后就不管了,一直让等,都快六个月过去了可以投诉执行法官吗,
申请强制执行后,
冻结了财产,然后就不管了,一直让等,都快六个月过去了,还是说等,也让执行法官去扣被告车子,房子,法官也不去,说他很忙没时间,让我自己去找,我该怎么办,可以投诉执行法官吗,
帮助人数:99045
强制执行是要对方有钱或者财产才可以执行的,对方都没有财产,你的钱怎么能要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条 对不动产执行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行为执行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 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 继续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回复于 2020.07.30 19:18
帮助人数:41143
咨询电话:13979243032
可以
回复于 2019.06.19 23:13
该条已帮助人数:99045
该条已帮助人数:99045
该条已帮助人数:99045
该条已帮助人数:99045
该条已帮助人数:99045
该条已帮助人数:7614
行政强制执行冻结是法院一种强制性措施。这种程序一般适用于被执行人应该执行但是却不依法执行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是由法院作出决定。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行政强制执行冻结相关规定一、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
执行法律程序的时候,有的案子需要将存款,房产等进行冻结处理,中止执行程序后解冻成了大家关心的头等大事。那么终止执行应该如何让解冻呢?解冻时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关于中止执行后解冻的相关内容内容解答疑惑,希望以下资料对
在某些情况下想要冻结银行账户怎么办呢,申请银行账户冻结需要做些什么呢,执行冻结申请书是怎样的呢,执行冻结申请书怎么写呢,相关的格式和内容有什么要求呢,有什么法律规定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执行冻结申请书”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执行冻结申请书申请
即CEO,是ChiefExecutiveOffice的缩写
在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遇到自己的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这是司法实践中的常事。但是在案件处理完结案之后法院还是没有进行解冻银行账号,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实中,虽然债权人的资产由被执行人控制或使用,但针对民事诉讼的执行,根据不同刑事案件的追索执行,民事案件要求被执行的必须是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那么,当被执行人找不到执行官怎么办?请跟随华律网小编阅读下文了解吧。
法官判决会维护执行裁定书吗
法官判决会维护执行民事裁定书吗
向法院执行机构申请解除冻结措施有哪些
官司判决执行书下达多少天可以上诉
执行法官不作为投诉书样本如何处理
不用打官司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的借条
法律咨询
已服务 31923 人
13215563278
电话咨询
找律师
按行业找律师
按问题找律师
在线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聚焦
罪名库
热门条例
合同范本
可能会由法院对你强制执行。
知道了
民间借贷纠纷,准备民事起诉状及借款证据材料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您好,您的问题是什么
确定是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安机关冻结,不需要通过法院。
确定事故责任之前肇事的一方也可以适当的垫付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在责任没有划分前是不会垫付医药费的。
没有赡养法定义务,但有赡养的道德义务
有好暴力,先形容一下。建议你收集证据。还要看借款性质。
你好,可以起诉争取
协商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评价了
“感谢”
评价了
“感谢您的帮助”
评价了
一键咨询
20万律师在线解答
服务热线:( 工作日 09:00-18:00 )
400-6012-708
投诉举报:( 2个工作日响应 )
fankui@66law.cn
关于华律
合作加盟
我是公众
免费咨询 随时追问
我是律师
案件接洽 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04-2022 66Law.cn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11656)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区大道99号伯雅科技园华律大楼
当前位置:
>
>
> 问答详情
你好,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利益执行完结的,需要看被执行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
发
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
,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
。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由于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
,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其所在国法院的规定提交材料。 最后,
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向外国的法院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按该国的法律规定处理。
你好,一、
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
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
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
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当前在线律师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多久宣判 ...
离婚案件法院强制执行过户流程 ...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6个月内执行完毕;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可视实际情况延长执行期限,同时报送本法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如果是有需要 ...
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时间为两年。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
一、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 ...
一、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 ...
当前在线律师
名
平均3分钟获得解答
公众服务
找法网公众号
/
/
/
律师服务
在线客服:
加盟热线:
律师营销诊断
/
/
,中国知名的
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服务。
CopyRight@2003-2022 findlaw.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66-2035
|
|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2022Baidu
|
强制执行到期了,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一般来说,是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案件短期执行不能而造成的。对于这类的案件,一般要申请恢复执行,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才能恢复。
你好,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欢迎来电咨询,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出对策。
申请人可以找执行法官商量执行事宜。按照法律规定超过六个月无法执行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一般来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最迟是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如果你申请了强制执行,超过六个月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后你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再申请恢复执行。如果你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强制执行,那就无法再申请了。
版权所有 © 2022 找济南
问题反馈
导读:强制执行之后法院不管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继续申请,上级法院查明情况之后可以要求原法院继续执行或者指派其他的法院执行。但是如果属于法院终止执行的,也不用担心,因为法院会在被执行人有财产之后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之后法院如果不管的可以向上级法院要求继续执行,上级法院查明情况之后可以要求原来的法院或者其他法院执行。但是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是不会不管的,有可能法院是暂时的终止执行,但是以后有机会的话法院还是会恢复执行的。法院终止执行的情况如下: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在执行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履行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时尚未确定,要等待有关机构作出决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构成了中止执行的理由。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出现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情况,需要中止执行的,可以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这是一项灵活性规定,以适应执行工作的复杂情况。指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情况。
强制执行之后法院是不会不管的,只是法院有可能暂时终止的强制执行。但是以后符合条件的话法院还是会继续要求执行的。如果法院没有执行的话,当事人应该向上级法院要求继续执行,法院在查明情况之后可以要求下级法院继续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的?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有:查询、冻结、划拨等…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代履行、执行罚、直接…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久能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也就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方式是怎样的
1、申请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具体措施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原创文章,作者:马律师,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ingbi.net/269754.html
Copyright © 2019 MingBi.Net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