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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利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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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口诀,消费者依法享有的九项权利_无忧找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下面

网的小系列会给你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到你。消费者的九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购买或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3)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索赔。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6)结社权。消费者有权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7)获取知识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关于消费和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知识。

(9)被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有权尊重自己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

(9)监督权。消费者有权监督商品和服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有权检举和控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和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以上是无忧找律师对本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有疑问,欢迎来无忧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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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购买或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3)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索赔。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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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获取知识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关于消费和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知识。

(9)被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有权尊重自己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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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下面无忧找律师网的小系列会给你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到你。消费者的九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情权。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购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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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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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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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xue86.com - 实用资料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收费陷阱、旅游宰客……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很难讨回公道,多会忍气吞声或自认倒霉。最重要的还是商家的责任心与道德观,只有商家抛开唯利是图,坚持诚信经营,才能真正实现安全消费。那么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呢?

  【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消费者享受哪些权利】

  1.安全保障权。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

  6.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7.监督批评权。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消费者不仅是市场的主体,而且是国家社会的主人。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其他以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1.明白自己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2.不忘索要发票。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

  3.牢记维权时限。根据国家《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如彩电、冰箱、自行车、空调、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1年,主要部件为1至3年。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4)“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4.运用维权渠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会输掉官司。

  【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投诉提供资料】

  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要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其内容如下:

  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等;

  4.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5.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为方便消费者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设计了统一格式的投诉卡。消费者可以按卡样制表填写投诉内容,也可以按上述内容写投诉书,然后将凭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上,寄给或送给消费者协会。值得注意的是,未经消协同意,消费者不要轻易将凭证、证明材料原件和商品实物寄去,以免丢失,给问题的处理带来麻烦。如果投诉内容比较复杂,最好亲自将材料送交消协,并进行口头补充说明。

  【消协不予处理的投诉】

  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被投诉方不明确的;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消费者投诉七大误区】

  误区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误区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

  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误区三: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

  《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

  误区四: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

  《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

  误区五: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

  误区六: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9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商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误区七:商品的质量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判定

  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做出质量鉴定后,消费者协会才可以此为依据,借助法律规定,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

  【消费者维权案例分析】

  1.草绳卖出海鲜价

  点评:草绳、冰块与螃蟹、海鲜一个价销售给了消费者,且一斤螃蟹和海鲜中究竟有多少草绳和冰块,消费者不得而知,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根据《计量法》,农贸、超市销售的食品计量时应除去包装重量,按照净含量销售。

  2.特价商品不退换

  点评:根据《消法》,特价商品、打折商品、赠品也必须实行三包(包退、包换、保修)。如果商家拒绝执行三包规定,可向各级工商和消协部门投诉。目前,成都家乐福、红旗、伊藤等大型卖场均重申,特价商品和正价商品享有同样的服务,该潜规则已“破冰”。

  3.蒙人的服装吊牌价

  点评:商家虚高标注吊牌价,然后再低折扣销售,这种虚假折扣已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将商家告上法院。同时,消费者不要盲目抢购打折商品,应理性购物。

  4.房贷7折利率先存10万

  点评:银行要求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才落实7折优惠,对消费者来说,并不是一种平等交易,而是强制搭售,已经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中国银行协会近日发文,禁止银行利用执行7折利率优惠之机向客户搭售金融产品。消费者如果遇到搭售金融产品才享受7折优惠时,可以向当地银行业协会反映。

  5.宾馆中午12点退房

  点评:宾馆以天为计价单位,消费者的通常理解是一天为24小时的概念,没住够24小时而须12点结账,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事实上,“中午12时结账”并非不可打破。早在两年前,成都、宜宾等地的部分宾馆率先推出“对时房”,如果客人下午两点入住,到第二天下午两点才算一天,改变了该宾馆以往的惯例;去年,北京部分酒店、宾馆已经开始实施“14点结账”制度。

  6.一过保修期就坏

  点评:只要在产品合理的使用期内,明示使用寿命,商家应该保证在这段时间内产品不出问题。《产品质量法》规定一般不低于10年。现在不少产品刚过“三包”期就大量出问题,那就是产品本身固有的缺陷造成的,理所应当由商家承担责任。

  7.导游带游客购物吃回扣

  点评: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避免落入“零接待费”、“负接待费”陷阱。旅游购物要主动索要有效票证,选购贵重物品时要理智、谨慎。

  8.特价机票不退不改签

  点评:特价机票如被消费者退票,航空公司还可继续销售,并不一定会承担全部机票价格的损失。特价机票不退票的潜规则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如果消费者将航空公司告上法院,胜诉的可能性极大。

  9.快件丢失不予以赔偿

  点评:快递公司凭借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拒绝对消费者合理赔偿,让消费者遭受重大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未尽妥善保管货物的义务,对货物的丢失明显存在过错,理应根据实际损失对丢失快递物品予以赔偿。

  10.超市购物受伤获赔

  点评:根据 《消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11.维修无限延期

  点评:消法规定,保修期内的商品,经营者应当在30-90天内给予修好。一般来说,经营者要在30内天修复,如果30天内不能修复的,经营者应该尽量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备机。如果商品在保修期内修了90天还没修好,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货。

  12.商品质量问题

  点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13.旅游收取老年费、儿童费

  点评: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各旅行社统一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其中对旅游费用、项目费用、非项目费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以外的收费项目被明令禁止。因此,经营者强行收取“老年费”“夫妻费”“儿童费”的行为严重侵害旅游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索要赔偿规定】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索赔,也可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索赔。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益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索赔。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索赔。展销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求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日常消费四大警示】

  1.注意模糊宣传:一些商场张贴的海报大肆宣传“满300返200”“满200返120”等,让消费者一看非常动心,但实际购物之后才会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参加活动,一些特价商品、名牌、化妆品等不参加活动。

  2.注意商品标价:在商品的标价上,活动期间往往标注99、199、299元等,同时提高小额商品价格,使消费者难于找到合适的差额商品,或者直接将参加活动的商品价格人为抬高,优惠折扣虚假。

  3.注意返券期限:在返券的使用上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限制,如:返回的购物券只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不能全场通用;返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返券活动期间最后一天所得返券只限当日使用等。

  4.注意三包责任:有些商家借口返券商品属于打折处理商品,逃避或拒绝承担其应尽的“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义务。有些则提出种种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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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前总结,50条记忆口诀,记住得高分 - 哔哩哔哩

中级经济师考前总结,50条记忆口诀,记住得高分

(1)“我想我能”一一需求的构成要素:购买欲望和支付能力

(2)“一无所有”一估计量的性质:无偏性、有效性、一致性

(3)“山路十八弯”一一短期资本供给在短期内是垂直线,在长期内是一条后弯曲线

(4)“单位是否持续分钱”一一会计 4 个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5)“很多同志了解自由”——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很多生产者和消费者;产品是同质的;买卖双方对市场信息了解充分;进入退出市场自由

(6)“年内完成统一还是要靠合法公开的信息”一一政府预算的原则:完整性、统一性、可靠性、合法性、公开性、年度性

(7)“森林”、“金牙”一一世界上出现过的国际货币体系有三个:国际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牙买加体系

(8)“相关经济可重要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选择的原则: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经济性。

(9)“技术提高了效率使区域受益”一一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资任划分的原则:受益原则、效率原则、区域原则、技术原则

(10)“恰当的集权使效率对等”一一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的原则:集权原则、效率原则、恰当原则、收益与负担对等原则

(11)“花钱”——通货膨胀时少花钱,抑制需求;通货紧缩时多花钱,刺激需求。

(12)“及时的清晰的谨慎的反实情那可是相当的重要”——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13)“没命”——莫迪利安尼提出生命周期理论

(14)“佛救”一一弗里德曼提出持久收入理论

(15)“允许历史可重现”——会计计量的属性:公允价值、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现值

(16)“猛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货币乘数影响很大,往往被当做一剂“猛药”。

(17)“我不确定相关高杠杆病菌的传染性”——金融风险的特征:不确定性、相关性、高杠杆性、传染性

(18)“一路发”——168:约有68%的数据与平均数的距离在1 个标准差之内,标准分数在【-1,1】范围内;

295:约有95%的数据与平均数的距离在2 个标准差之内;标准分数在【-2,2】范围内

399:约有99%的数据与平均数的距离在3 个标准差之内;标准分数在【-3,3】范围内

(19)实践合同:保证借到金子;诺成合同:卖猪(租)来赠与;

(20)支出法:GDP=C+I+G+(X-1)吃艾果去厦门

(21)“一派繁荣”——经济周期扩张阶段

(22)“辜负”一一经济周期类型,古典型负增长

(23)“总是一致的”一一经济波动指标体系的一致指标

(24)“绿色创新协开放共享”一一十三五理念

(25)“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改革主要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26)“公众来比较成本因素”一一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方法,公众评价法、比较法、成本效率、因素分析法

(27)“一经两效”一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原则3E,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

(28)“必定累”一一税率的基本类型,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29)增值税税率记忆口诀:一般货币是13%,关乎民生就要低(9%)。交邮建筑不动产是9%,有形动产租货找13%。电信行业很特别,增值选6%,基础是9%。其他现代服务业,金融生活6%要牢记。

(30)消费税税目记忆口诀:——“三男三女去开车、两高两木一游艇”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烟火

三女: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成品油

两高:高尔夫球及球具(球杆)、高档手表

两木: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

一游艇:游艇

(31)“反监控”一一反映、监督、控制,政府预算职能

(32)“年内完成统一靠合法公开”——年度性、完整性、统一性、可靠性、合法性、公开性,政府预算原则

(33)“完整统一,科学法制对称”一一财政转移支付的特点

(34)“历史上划分收资的原则是权责配比”一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原则

(35)“会计主体持续分钱”一一会计的基本前提

(36)会计记录有四法,设置账户最神秘,填制凭证不容易,登记账簿要仔细。

(37)借增贷减是资产,权益和他正相反;资产费用总相同,收入费用总相反。

(38)“84 分”——1988 年巴塞尔报告,总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39)“子弹全部单独存起来”——所有权法律特征的主要表现:弹力性、全面性、单一性、独存性、存续性

(40)“谁又能随随便便就直接成功呢”——国债的发行方式:随买方式、直接发售、承购包销、公募招标

(41)“不安”——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一方对后履行义务行使的。

(42)“紧张”——紧缩性财政政策(少花钱),紧缩性财政政策(给钱);扩张性财政政策(多花钱),扩张性货币政策(给钱)

(43)"4=4""6=6""7=7"——“4=4”一边际收益=边际成本;“6=6”一边际收益产品=边际要素成本"7=7”一劳动的边际效率=闲暇的边际效用 ;商品边际替代率+商品的价格之比

(44)“我保准能过”——“保过”保护价格市场过剩,保护价格超过均衡价格

(45)“美印家看看她家养的大黑鹅”——财政联邦制的典型代表国家“”美国、印度、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俄罗斯”

(46)“七日无理由退货”——经营者的 14 项义务之一

(47)“工资”——工资推进型通货膨胀,工资和物价螺旋上升导致的通货膨胀。

(48)“带着自信算房租”——中间业务分类:代理业务、咨询业务、信托业务、结算业务、租赁业务

(49)“去焦虑”——财务分析的方法:趋势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

(50)“快吃快喝”——会计的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51)“外国货特别头寸”——国际储备资产:外汇储备、货币性黄金、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储备头寸

(52)“借保定”——实践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消费维权小知识,315消费者权益日资料

目录

2017-03-1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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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计划用钱 2 适度消费 3 节俭 4 货比三家 5 自我保护 6 理智消费 7 少买零食 8 珍惜财物 9 进行价值比较

  

  

  1993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1994年1月1日实施。

  

  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从众心理 2攀比心理 3 求异心理 4求实心理

  消费维权从我做起,提醒我们的父母也要文明消费,合理维权。

  

------ “百姓生活食为先,三无食品拒门外。健康常识多学习,文明节约记心里。绿色消费大家事,共同健康要坚持。”

  

  答: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在市场上较为常见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有:

  1.虚构原价:促销前销售600元的商品,在把原价抬高到850元后再打七折,实际上并未让利。是一种较为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2.语义模糊:如"买一赠一",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应该是买什么商品赠送什么商品。但经营者却往往是买台电视机赠送一瓶洗发水而已。

  3.宣传不实:有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而打出了全场几折的宣传,但到了柜台前才发现,多数产品不参加活动。

  4.返券限购:部分商家的返券促销活动,设定许多限制性的条款和条件,甚至对促销产品不提供退换服务,明显违反相关规定。

  5.免费圈套:免费品尝、试用、拍照等,也往往是部分商家设下的陷阱,其最终仍是有价消费甚至是高价消费。如说免费照相,但底片要花钱买,化妆、服装等也都要另行收费;做免费美容时,被告知免费的只是服务所使用的产品要收费。

  6.最终解释:部分商家在打折、降价、赠券等各种促销活动中,打出了"本店(商场)保留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的话,任意解释活动内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针对以上不规范行为,消协特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1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应理智购物,自觉抵制;2.对赠品则要当面检查清楚,看是否过期或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并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3.参与购物抽奖活动前应问清规则,以免掉进多重消费的连环套;4.在接受免费服务时,要了解活动内容和具体哪些免费、哪些不免费;5.注意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6.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主张权利,及时投诉或举报。

  

  1、安全权;2、知情权;3、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

  5、求偿权; 6、结社权;7、受尊重权; 8、监督权。

  

  面对市场上伪劣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消费者选购商品及消费后一定要索要消费证据。消费证据包括四个方面:发票、保修卡、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对此,消费者一定要当索取并妥善加以保存。

  发票——按照法律规定形式制定的写明支付一定货币金额的证件。发票的形式和内容必须有效,它是行政、司法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首要条件。发票的内容包括经营者和客户的真实名称、购物当日的时间、商品规格、数量、价格、经营者的公章、销售单位经手人的签字或盖章。如果商家提供的票据不正规或没有加盖公章,应该拒收。

  保修卡——方便消费者维修产品的凭证。非易损坏商品都应附有此卡,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消费者要到厂家指定的联保单位去维修,维修单位要在保修卡上准确记录修理时间、维修项目、修理人员姓名,这是目前不少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失去合理赔偿的最大盲点。

  合格证——证明某种商品质量达到设计和制造标准并经过检验达标的凭证。它是衡量商品质量的重要凭证,凡非易损坏的商品都应随产品附有此证。尤其是家电用品、摩托车、电脑等大件的合格证,对保证其使用安全特别重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主动查找并注意保存。

  使用说明书——详细阐明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的规范性材料,像电器类、机械类、电脑类商品都应附带。

  

  (1)了解基本的消费性能,对食品应了解食品的成、重量、容量、热量、有害物质含量是否有禁用物质;

  (2)价格, 购买条件,以及是否有质量合格证;

  (3)有效和安全使用的原则和条件;

  (4)商品有效期,质量标准以及有效期满后的注意事项;

  (5)制造商,经办人,销售商的地址,维修厂家 的地址;

  (6)对必须附有商品证明书的商品应了解证明书的内容。

  (7)如果发现所买商品是冒牌货,可以向商店索赔,要求退款。如果商店未能作出满意的答复,可以进一步投诉,要求退货和赔偿您在这段时间的物质损失。

  (8)别忘了索要发票,证明您购买行为的真实性。

  

  陷阱1 克隆网站

  这类陷阱就是不法分子大量克隆各家银行的网站,以假乱真。用户一旦输入卡号及密码,个人信息就会被网站记录盗取。各位网民必须仔细辨别真假网站,核对登录网址与自己同银行签订的协议书中的网址是否相符;尽量避免使用搜索引擎等第三方途径登录网银。

  陷阱2 窃密冒领

  由于用户马虎、保管不善或轻信他人,导致网银个人账户信息外泄而遭窃。 消费者最好不要把自己的出生日期、家庭电话号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作为密码,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数字和字母混合的方式设定密码。同时,消费者尽量避免在公用的计算机上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易,防止数字证书等相关资料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

  陷阱3 网络钓鱼邮件

  不法分子以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向用户发送各种电子邮件,以欺诈性信息诱骗客户包括银行密码在内的个人信息,被称为"网络钓鱼"。

  用户需要警惕各种垃圾邮件,尤其是邮件里的超级链接,不要轻易相信邮件里的各种虚假信息。

  陷阱4 木马病毒

  木马病毒会监视受感染计算机系统中正在访问的网页,如果发现用户正在登录某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就会弹出伪造的登录对话框,诱骗用户输入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并通过邮件将窃取到的信息发送出去。

  安装防病毒软件,保护电脑安全。此外,一旦发现木马程序入侵,用户在清除木马程序的同时,应立即修改个人资料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登录网络的用户名、密码、邮箱密码、QQ密码等。

  陷阱5 非法网站

  一些非法的游戏、商店等网站以"低价"、"折扣"商品诱使客户输入网银卡号及密码,进行信息盗窃。

  这些非法网站极易混淆视听,平时注意不要贪图小便宜。同时可申请网银"手机短信验证"、"余额变动提醒"等功能,一旦发现资金被盗,立即修改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并更换新的口令卡。

  

  1.如果您接到"我是××省公证处的公证员××,恭喜您的手机或电话号码在××抽奖中了×等奖,奖品是小轿车一部"的短信,请先思考几秒钟,想想自己是否将手机号投入摇奖或参与什么活动,如果没有请删除信息,不要回复。

  2.以××银行名义提醒您在某地刷卡消费,金额将于近期从您账户扣除。如果您收到类似手机短信,再按短信里电话询问,就栽进不法之徒的圈套。

  3.如果您接到有人电话称是国家税务局干部,帮您办理汽车或房屋退税事宜,别相信这类谎言。

  4.有人打电话称,您的家人在某地生急病或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让您把钱打到××银行账号,一定要核实清楚,不要轻易相信。

  5.有人打电话称,您的孩子被绑架,并索要赎金,电话中甚至还出现孩子哭闹声。如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冷静,先问问对方手中是男孩还是女孩,长什么样,穿什么衣服,如果对方所陈述内容与孩子相符,尽快报警,以便公安机关查出真相。如果您所问的情况对方回答不上来或有误,一定是有诈。

  6."您好,您的朋友为您点播了一首××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您拨打×××收听。"当您拨打收听时,您的话费余额一定会直线下降。

  7."我在外地出差,我的手机很快就没有话费了,麻烦您帮我买张充值卡,再用短信告知卡号与密码。"接到这样电话或信息,要核对对方真实身份。

  8."您好,这里是中国 移动(或联通)客户服务热线,由于我们工作失误,您的电话费这几个月共多收×××元,如确认退费请按……"类似电话接到后只要认真查看来电号码,就可识破骗局。

  9."低值充值卡出售,本公司与电信制卡部门联合推出移动、联通手机卡充值,100 元面值的 38 元低价促销,诚招各地代理经销商。"如果您收到这样信息,请不要被低价与利润所诱惑,多问为什么,最好向移动与联通客户服务中心落实。

  10.如果您收到未知电话号码,或响过两下就挂断的电话,不要随随便便回复。部分0941、0951开头的号码中有的是加值付费电话,接到这两个号码开头电话或陌生来电,一定要小心核对再行回复。

  11.如果您接到不熟悉的电话,对方自称为您好友,并让您猜其身份,请不要跟他捉迷藏,直接问他是谁,如果是您好友,简单核对就清楚。

  12.对打着上级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旗号、要求您帮忙处理领导个人事务的电话,请您多长个心眼,不要急于付钱,待核实该人身份后再帮忙也不迟。

  

  购买商品房要警惕 5 类陷阱:

  1、合同未见到,预付款先交;2、玩弄文字游戏,签订不公平合同;3、优惠未到手,"定金"已出手;4、虚假介绍,不符事实;5、交易不成,照样收钱。针对以上 5 种陷阱,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弄清楚开发商是否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的同时,还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不同,"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若不履行合同将要受到"定金罚则"的制裁。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即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也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而"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改造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干洗衣服质量的好坏对于身体健康影响很大,所以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有些干洗店规模小,设备简单,水洗当干洗,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使用有害洗涤剂,从而导致了干洗市场的鱼龙混珠。那么干洗服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不要到小干洗店干洗衣服;要尽量选择场地规模大、设施完备、证照齐全、洗衣质量可靠的正规干洗店干洗衣服。

  二是不能图便宜。不要到价格很低的干洗店干洗衣服,因为有些干洗店其实是水洗衣服后再拿到店里烫的,买台旧干洗机放在店里做做摆设;有的干洗店为节约成本,洗衣过程省略,或只对衣服进行局部清洗,而且洗衣服时分类不严,极不卫生,很容易出现交叉感染。

  三是不能将各种衣服都送去干洗店干洗,内衣、羽绒服等衣服最好别干洗,内衣是贴身衣服,一旦造成感染直接影响健康,羽绒服等由于面积大,适宜手洗。

  四是在送干洗店干洗衣服时,务必将自己的品牌、颜色、款式等交代清楚,认真填写洗衣单。在取衣服时一定要当场对照查验清楚,有些人取了衣服要等穿时才发现问题,就会造成纠纷。

  五是通过嗅觉辨别洗涤剂是否安全。根据行业要求,目前禁止干洗店使用四氯乙烯作为洗涤剂,因为它这种干洗剂本身就有毒,工业上主要用作溶剂、金属去污剂、干洗剂,其空气浓度如果超过300PPM就会对人体有害,刺激皮肤、眼睛,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但不少干洗店为了节约成本仍然使用四氯乙烯。所以要选择石油类溶剂干洗更加环保,而且取回后毫无异味,消费者可以通过嗅觉辨识。

  六是在干洗店干洗的衣服拿回家后不要马上穿,要晾上一周左右。因为有的干洗店用于清洗衣服的化学活性溶剂为高氯化物,长期接触会患上肾癌。在干洗 衣服过程中,这种化学品被纤维吸附到衣服上,干燥时则会从衣服中释放出来。许多干洗店都将干洗后的衣服放臵于不通风的室内,有毒化学物质则不能充分挥发掉,若急着穿上身,身体便很容易吸收从而致病。

  

  价格的不断下调,撕去了黄金首饰身上的贵族标签,使它也成为普遍百姓日常消费的一部分,而那些收费低廉的黄金首饰加工店,也因此多了不少生意。其实,这些没有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黄金首饰加工店,往往是"堤内损失堤外补",在用低廉价格吸引顾客的同时,却采用种种隐蔽的手段,蒙骗顾客、偷取黄金。以下是这些黄金首饰加工店经常使用的几种骗术:

  骗术之一:秤上搞金

  目前,黄金首饰加工店的黄金称量工具多为托盘天坪,一些不法黄金手饰加工店,便在这种托盘天坪的托盘上搞鬼,他们有意把托盘弄成一个托盘轻,一个托盘重,他们遇到有人拿黄金来加工黄金首饰时,把金子放在轻托盘里,加工好后,则再把首饰放在重托盘里,这样即使克扣顾客的几分金子也会神不知鬼不觉。

  骗术之二:"王水"剥金

  "王水"是一种用浓硝酸与浓盐酸按1:3摩尔比例配成的化学液体,尽管黄金是一种很稳定的物质,很难与其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但"王水"却很容易就可把黄金溶化,于是有的不法黄金首饰加工店便利用这种简单的化学反应去为顾客清洗黄金首饰,使顾客在肉眼看不到的情况下,便被剥夺了金子。那些声称可以为顾客免费清洗黄金首饰的加工店,其中往往就暗藏此种"猫腻"。

  骗术之三:偷金换银

  有的不法黄金首饰加工店在为顾客熔炼黄金、加工黄金首饰时,实施骗术。他们在为顾客熔炼黄金的过程中,把一些如银粉、铜粉掺在除杂药粉中,与黄金一起熔炼,顾客表面看到的是黄金首饰加工店为其去除黄金中的杂物,实质上,他们是在借除杂物之名,往熔化的黄金中掺假。其目的主要是为在克扣顾客黄金后,亦便顾客不易发觉份量减少。

  骗术之四:浑水摸金

  有的黄金首饰加工店在加工黄金首饰时,故意在他们的石膏模中,剩留一小部分金子,并当着顾客的面把废石膏模扔掉,造成一种石膏模中已无金子的假象;顾客走后,他们则再把丢弃的废模收回,取出金子。也有一小部分不法黄金首饰加工店趁顾客不注意时,剪下顾客手饰上的一些"边角料"偷偷占为己有,为了补足顾客黄金原有重量,则在熔炼加工中掺进假"货"。

  骗术之五:"次"金充好

  一般的黄金首饰加工店都会有成品黄金首饰出售,而这些黄金首饰又多为他们自己加工,他们在加工时,故意往黄金中掺进假"货",而在出售时却当高成色黄金首饰出售。他们的这些黄金首饰多数经过硫酸蒸煮,看起来一般都非常光亮,不识"货"者极易被这些黄金首饰的外表蒙骗,而上当。

  以上这些骗术只要消费者在购买、加工黄金首饰中多加防范,擦亮眼睛便很容易识破。但还是要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加工黄金首饰时,还是莫要贪图"小利",最好到讲诚信、规模大的黄金首饰加工店去加工黄金首饰,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网购因方便快捷、价格低廉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小到奶粉、化妆品、各类充值卡、手机、家居用品,大到汽车、家用电器,网购商品应有尽有。但就在我们享受着足不出户、送货上门的便捷消费之时,网购陷阱也随之产生。

  陷阱一:虚假宣传,超低标价。

  陷阱二:收款不发货,空手套白狼。

  陷阱三:卖出去的商品似泼出去的水,售后无保障。

  陷阱四:冒充银行网站,诱你上当。

  消费者委员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亮火眼金晴,防网购陷阱,做一个精明的“淘宝达人”:

  第一,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购物网站。

  第二,要弄清网购商品的递送方式、三包责任和维修网站的地址电话等相关问题。

  第三,要通过“支付宝”支付购物款项。

  第四,要认真查验收到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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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反不正当竞争法复习口诀

司法考试商事法答疑:关于劳动仲裁

2009

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学重点内容提炼

反不正当竞争法复习口诀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行为

口诀:小广将会情陷低迷

表面意思:小广这人将会因陷入感情之中而情绪低迷

对应内容

小:即淆,混淆行为

广:虚假广告行为

将:即奖,有奖销售行为

会:即贿,商业贿赂行为

情:即倾,倾销行为

陷:即限,限制竞争行为

低:即诋,商业诋毁行为

迷:即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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