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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的三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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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 - MBA智库百科

  倾销(Dumping)是一种

,即出口厂商在

上,以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

,对进口国的某些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是一种不正当的贸易行为。与

相对称。

  国际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

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

,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者带来损害。

  (1)

(persistent dumping),亦称国际价格歧视,是指一国垄断者为了提高其总利润,通过在国内市场(该市场被

以及

所隔绝)以高于

(在该市场他将遭遇外国生产者的竞争)的价格销售产品;

  (2)

(sporadic dumping),是指为了摆脱非预见和暂时的剩余产品负担,以低于成本或低于国内销售价格偶然地销售产品,而并未降低国内价格;

  (3)

(predatory dumping),是指为了将外国生产者赶出其本国商界,以低于成本或低价格临时销售产品,然后凭借其在国外获得的垄断优势而提高该

  (1)

,是指倾销地国民的倾销商为了取得本国的

,而采取的低于其他同类产品价格或低于

的价格在其本国市场上销售产品的行为;

  (2)

,是指为倾销地以外的其他国家国民的倾销商,为了获取进口国的

而以低于别国市场价格销售、进口其产品的行为。

  (1)

,也称

,是指出口国

使该国出口产品以进口国货币计价售价降低;

  (2)

,是指一国以低于正常

价格为出口产品提供运输;

  (3)

,是指出口商利用降低劳动力成本的方式,在进口国低价销售产品;

  (4)

,是指差价销售,即在进口国市场以低于出口国市场价格销售产品的行为。

  (1)

,是指在

下一国货物以低于其

的价格在进口国市场销售的行为;

  (2)

,是指在

下服务提供者在服务地国提供的服务的价格低于该服务的正常价格。

  (1)

,泛指一切在进口国发生的

  (2)

,是指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能够适用

予以制裁的

  尽管对倾销行为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但是反倾销法并非针对上述所有的倾销行为,而是仅限于外国产品的价格倾销。在起草《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和GATTl947过程中,美国根据其国内法为反倾销条款提出了草案建议,其他国家围绕这一草案展开了讨论。讨论涉及四种形式的倾销,即价格倾销、服务倾销、兑换倾销和

。起草者同意只将价格倾销作为总协定第6条反倾销税对象。而

的损害结果和倾销主观意图确定不同,但在“反倾销中并非予以区分”。美国1921年以前的反倾销法专门制裁掠夺性倾销,但此后的反倾销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已经不再将倾销的“掠夺性”主观动机作为反倾销法适用的条件了。

  一国的产品以低于

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而使得另一国国内有

的产业受到损害的行为即为倾销。

  其构成要件: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

的价格销售;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

、实质性威胁和

  (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一,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它是由

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

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

  第二,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

或实质性威胁或

,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

  第三,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

,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

并进而消灭

,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

  第四,倾销的结果往往给进口方的经济或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特别是掠夺性倾销扰乱了进口方的

,给进口方经济带来毁灭性打击。

  一般来说

能够实施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

的行业,具有垄断力量的厂商是

的制定者而非市场价格的接受者。第二,本国和外国必须被很好地分隔,使国内居民不能轻易

出口产品。第三,出口厂商在国内面临的

较国外的小。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垄断厂商会发现实施倾销有利可图。

  由于倾销实施低价策略,虽然可以扩大出口,但是存在利润下降和亏损风险。因此,倾销必须有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例如,出口国政府高筑

控制外国商品进入以维持国内

、弥补出口损失,防止出口商品倒流。出口国政府负担出口亏损,对内高价

、对外低价倾销。

在挤夸竞争对手、垄断国外市场后抬高价格以弥补倾销阶段的损失等等。

  如果一国遭受来自他国产品的倾销,一般都会对倾销商品征收

。但在征收反倾销税之前,必须对倾销行为进行调查。作为

一揽子文件之一的《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对反倾销调查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根据WTO的有关原则,凡成员方制定反倾销法律或者采取反倾销调查行动,都必须与该文件保持一致。

  反倾销调查程序包括申诉、立案、调查、裁决、复审等阶段。

  (1)申诉。反倾销调查的启动一般应由进口方受到损害的行业或其代表向有关当局提交书面申请,这是反倾销调查的必要条件。一般情况下,进口方当局不会主动发起反倾销调查。进口方受到损害的行业或其代表向有关当局提交的申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身份、产品产量与

、被指控产品所属国家及相关

、被指控方产品在其国内的价格等。

  (2)立案。进口方当局在确认申诉材料真实可靠,决定立案后,就要通知其产品遭到调查的成员方和调查当局所知道的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并予以公告。向被调查方发出的通知应当列明应诉材料的送达地点及时限等。

  (3)调查。当局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被告方的产品

、对国内行业的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核实。一般情况下,反倾销调查应在1年内结束,无论何种情况不得超过从调查开始之后的18个月。在调查中,当事各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证据,即使是听证会的口头辩论,事后也必须提交书面材料。给被诉方发出的

,要至少给予30天的期限回答问题(以发出之日起的7天为送达)。在调查期间,各利害关系方有权举行听证会为其利益辩护。为证实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进口方当局可以在其他成员方境内进行现场调查。如果有关利害方不提供资料或者阻碍调查的进行,进口方当局可依据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诉的一方提供的资料作出裁决。调查当局有义务听取被诉倾销产品的用户及

发表评论。

  (4)初裁与

。初裁是指在完全结束调查之前,调查当局如果初步肯定或否定有关倾销或损害的事实,可以对相关产品采取临时措施(临时措施只能在反倾销调查开始之日起60天后才能采取,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终裁是指调查当局最终确认进口

并造成损害,从而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如果征收反倾销税,数额不得超过

,可以征收反倾销税直至抵消倾销损害,但最长不超过5年。

一般不能追诉征收。但是,为了防止出口方在调查期间抢在进口方采取措施前大量出口倾销产品,反倾销守则也规定了在确实发生上述情况时,进口方当局可以对那些临时措施生效前90天内进入消费领域的产品追诉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5)行政复审。反倾销税实行一段合理时间后,对于是否继续征税,进口方当局可以主动或应当事人的要求进行行政复审,以确定是否继续或中止征收反倾销税或

。在进口方当局初步确认存在倾销、损害及其因果关系后,如果出口商主动承诺提高有关商品的出口价格或者停止以

出口,并且得到进口方当局的同意,那么反倾销调查程序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

  我国于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当时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委托各进出口商会和

协会具体负责企业

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了“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

  除了上述四种主要的鼓励出口措施以外,鼓励出口还有许多其他措施。比如通过

输出带动本国商品输出;采用外汇分成方式,即政府允许出口商从其所得的

收入中提取一定百分比自由支配,鼓励出口商的出口积极性;采取

,将进口与出口挂钩,要获得一定的进口权利就必须履行一定的出口义务,以出带进,或以进带出,达到扩大出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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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主义好在何处,是否有道理?

可以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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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倾销与反倾销 地理科学 2 班组长 王悦辉组员 兰瑞君 魏承燃 崔凯旋 文宋竹 政法系 目录 什么是倾销 什么是反倾销 中国的倾销与反倾销 案例 欧美国家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 什么是倾销 倾销 Dumping 词典解释 本意是抛弃自己不需要的东西 1776年亚当 斯密 国富论 中论述当时各国官方对出口贸易进行奖励时 首次将倾销概念引入经济学领域 其 倾销 含义更接近于国际法中的 补贴 1884年 英国议会首次引入具有 低价抛售商品 含义的倾销概念 从词性角度而言 倾销 一词属于中性词 倾销 19世纪末20世纪初 西方发达国家生产企业的不断扩大和先进机器设备的广泛应用 工业生产能力的迅速提高

2、这就为一些生产商垄断国内市场 低价抢占国内市场提供了有利物质条件 因此 人们开始意识到 低价倾销 对国际贸易带来的重大影响 国际社会也开始关注 倾销 行为对国际贸易的利弊问题 1923年出版的 倾销 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问题 一书中作者瓦伊那把倾销定义为不同国家市场上实施价格歧视 但书中并未解释不同国家市场价格歧视的含义 1933年 现代著名女经济学家罗宾逊夫人在她纠正传统的自由竞争观念的名著 不完全竞争经济学 中 对瓦伊那的 价格歧视 说进行了补充说明 她指出 某垄断生产商将不同产品按不同价格售给不同市场销售者的行为可以称为 价格歧视 但必须指出 并不是同一产品的不同价格在两个市场出售均为价格歧

3、视 1994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 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 简称 反倾销协定 是目前最具权威的国际反倾销法 该协定第2条第1款对倾销的定义作了明确的规定 如果在正常贸易过程中 某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 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其本国内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 亦即以低于其正常的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渠道 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 倾销特征 倾销是一种低价销售产品的措施倾销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特征 现状 供求形态及竞争目的而自行压低其产品在另一国市场上销售价格的措施 倾销的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没有遵循市场正常供求关系和基本价格规律 倾销产品的价格也不能客观地反映其

4、经济价值 倾销是指国际贸易中的低价销售从倾销的定义和性质可以看出 倾销仅指发生在一国 出口国 与另一国 进口国 贸易中的价格歧视 因而 一国国内贸易中的低价销售不属于这里所说的 倾销 也就不是反倾销法律规范的对象 倾销的目的和动机具有多样性倾销是一种可以造成某一国或地区产业损害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其目的或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 或是为了维持生产规模 或是为了赚取外汇 但通常是为了排挤乃至挤垮他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生产者 以实现垄断市场 提高价格 获取超额垄断利润 倾销是一种不公平贸易行为倾销是通过不正当的贸易手段在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获取优势 并损害进口国的利益 它不仅会影响进口国的经济发展 而且扰乱

5、了国际正常竞争秩序 倾销分类 偶然性倾销是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避免存货的过量积压 于短期内向海外市场大量低价销售该商品 这种倾销方式是偶然发生的 一般无占领国外市场 排挤竞争者之目的 而且因为持续的时间较短 不至于打乱进口国的市场秩序 损害其工业 因此 国际社会一般对这种偶发性倾销通常不采取反倾销措施 间歇性倾销又称掠夺性倾销 PredatoryDumping 是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了在某一外国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 而以低于国内销售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该国市场抛售商品 以期挤垮竞争对手后再实行垄断高价 获取高额利润 这种倾销行为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 破坏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 冲击进口国的市场 受到

6、各国反倾销法的严厉抵制 持续性倾销又称长期性倾销 Long runDumping 是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了在实现其规模经济效益的同时 维持其国内价格的平衡 而将其中一部分商品持续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海外市场销售 长期倾销尽管不具占领或掠夺外国市场之目的 但由于它持续时间长 在客观上进行了不公正的国际贸易行为 损害了进口国生产商的利益 因此通常受到进口国反倾销法的追究 间接倾销通常也称第三国倾销 是指甲国的产品倾销至乙国 再由乙国销往丙国 并对丙国的有关工业造成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 虽然乙国的出口商并没有实施实际倾销行为 但丙国相似产品生产商可依反倾销法申请对乙国的生产商和出口商进行反倾销调查

7、也可要求乙国对甲国的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 至于乙国当局是否会根据丙国的请求 对甲国的倾销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 往往取决于乙国与丙国的政治与贸易关系 社会倾销最初仅指出口利用犯人生产的廉价产品 现在已扩大到计算生产成本时所必须考虑的其他因素 发展中国家由于廉价劳动力和生产环境的低标准等种种因素 使其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上的价格都比较低 因此不能按现有的法律定义确定其倾销 但由于这些廉价出口商品对发达国家的市场带来冲击 因此近年来 发达国家 特别是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者 一直在呼吁制止这种所谓的社会倾销 倾销确定 倾销的确定是实施反倾销措施的首要条件 根据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规定 一国产品以低于正

8、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 如因此对贸易缔约方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 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 则构成倾销 倾销应具有三个条件 1 进口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 2 给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工业生产造成实质性损害 或存在此种威胁 或对某一工业的新建造成实质性阻碍 3 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对倾销产品征收不超过倾销幅度的特别关税 按照倾销的定义 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定为存在倾销 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 所以 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 确定出口价格 确定正常价格 对出口价格

9、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这就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即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比较 如果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便存在倾销 两者之间的差值即决定倾销幅度的大小 如果出口价格高于正常价值则不能被认定为倾销 损害确定 产业损害 使倾销成立的又一构成要件 产品损害是指产品的倾销对进口国同类产品的产业 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新产品的建立 同类产品界定 根本依据在于 被指控倾销的出口产品与被指定的出口国国内产品是否存在实质相似性 直接竞争性和可替代性 根据 反倾销协定 的规定 国内产业 是指出口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全体 或虽不构成全体 但其国内生产同类产品产业的大部分生产者 另外 根据 反倾销协

10、定 的规定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已达到一体化程度时 即它们具有一个单一的统一市场的性质特点 则该整个地区的产业应被视为 国内产业 需要注意的是 如生产者与出口商或进口商有关联 或他们本身为被指控的倾销产品的进口商 则这些生产商被排除在 国内产业 之外 国内产业的确定 实质性损害的确定 实质损害是指被提起反倾销调查的产品的进口量较以前有大量增加 市场占有率明显上升 进口国国内相似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 或在需求大量增长的情况下严重抑制了价格的上涨等 这种损害是实质性的 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倾销产品的数量是否构成了急剧增长 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于进口国的生产或消费而言 二是该产品是否对进

11、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及其影响程度 三是该产品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产生的影响和后续冲击程度 包括生产产量 销售 库存 市场份额 价格 利润 生产率 投资回收率 现金流动 设备利用能力 就业等诸多因素 实质性损害威胁 实质性损害威胁是指进口国的有关产业虽尚未受到实质损害 但倾销的事实将会导致这种损害发生 并且这个事实是迫近的 可以预见的 而不是假设的 遥远的 确定实质性损害威胁时要考虑这几个因素 一 是倾销进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大幅增长率 表明进口实质增加的可能性 二 是出口商可充分自由使用的 或即将实质增加的能力 表明倾销出口产品进入进口成员市场实质增加的可能性 同

12、时考虑吸收任何额外出口的其他出口市场的可能性 三 是进口产品是否以将对国内价格产生大幅度抑制或压低影响的价格进入 是否会增加对更多进口产品的需求 四是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 对产业新建实质阻碍 对产业新建实质阻碍是指倾销产品未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构成实质性损害的威胁 但如果严重阻碍了进口国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一个新产业的建立 也可被认为存在着损害 严重阻碍某一产业的新建 应该是一个新产业的新建在实际建立过程中严重受阻 不能理解为是倾销的产品阻碍了建立一个新产业的设想或计划 而且必要时要有充分的证据 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 实施反倾销的第三个必要条件 是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

13、系 即损害是因倾销造成的 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有两种情况 1 主要因果关系 进口国相关产业的损害完全或主要是由倾销产品造成的 即相关产品的低价倾销导致了进口国有关产业的直接损害 称之为主要因果关系或直接因果关系 2 一般因果关系 即使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是由倾销产品及其它有关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但只要倾销是导致损害的起作用的原因之一 即可征收反倾销税 但是 为了保证公平 合理开展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协定 要求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构全面调查除倾销以外的可能导致损害的其他因素 并将其排除在倾销因素之外 反倾销协定 第3条第5款规定 倾销进口产品引起的本协定所指的损害必须得到事实证明 可能同时会有损害

14、进口国产业的其他因素 由于其他因素引起的损害不能归咎于倾销进口产品 可以排除因果关系存在的因素有 未以倾销价格出口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在被控倾销产品存在多国出口商的情况下 有时很难依每个出口商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正常价值 此时只有在某出口商或进口商能提供证据 证明在其销售中有相当数量的产品不存在低价倾销的情况下 才可以排除其因果关系的存在 一般而言 能够被证明的产品的销售数量应该达到该出口商全部出口量的50 以上 国内需求的减少或者消费模式的变化在进口国国内市场需求减弱或进口国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时 会引起市场供求关系的显著变化 导致商品价格下降或生产减量 而只要价格或产量下降 进口国国内产业的经济

15、状况指数都会相应发生变化 不能把这种变化的原因全归于对出口国商品的进口 外国与国内生产商间的竞争及限制性贸易行为进口国产业面临的竞争是多方面的 这种竞争不仅来自被控倾销的产品 而且来自其他非倾销产品 包括进口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厂商间的竞争 当倾销产品的进口数量没有明显增长时 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就可能是其它进口产品竞争的结果 也可能是由于存在限制贸易行为竞争的结果 尤其在进口国市场出现竞争秩序混乱 发生价格大战的情况下 就应该排除被控倾销产品的因果关系 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内产业的出口实绩和生产率一国的企业技术水平 出口能力和生产效率是衡量该国某产业发展水平的最重要因素 如果进口国国内生产技术落

16、后 产品出口能力弱 劳动生产率低下 则必然直接导致其产品竞争力下降 价格降低 产量减少等经济指标恶化 在这种情况下 显然就可以排除被控倾销产品的因果关系 反倾销协定 在罗列了以上几个排除因果关系的因素的同时 还强调上述所列并未包括全部应排除的可能 根据各国反倾销法律的实践 其它可能因素还有 进口国经济危机 企业经营管理素质差 产品质量差 营销渠道阻塞 替代产品的出现以及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存在配额安排等 什么是反倾销 反倾销 反倾销 Anti Dumping 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 再增收附加税 使其不能廉价出售 此种附加税称为

17、反倾销税 世贸组织的 反倾销协议 规定 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 必须遵守三个条件 首先 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 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 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 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累积评估 反倾销协定 还新增了累积评估的制度 协定第3条第3款规定 如来自一个以上国家的一产品的进口同时接受反倾销调查 则调查主管机关只有在确定以下内容后 方可累积评估此类进口产品的影响 a 对来自每一国家的进口产品确定的倾销幅度大于第5条第8款定义的微量倾销幅度 且自每一国家的进口量并非可忽略不计 及 b 根据进口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和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

18、件 对进口产品的影响所作的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反倾销协定 反倾销协定 的具体内容乌拉圭回合的 反倾销协定 形成了当前国际反倾销法的法律文本 且更具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得到世界贸易组织全体成员的承认和遵守 该协定列入了 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的附件一 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不当反倾销的危害 不当的反倾销措施无论对被调查的出口国还是对进口国都有消极影响 对被调查的出口国来说 不当的反倾销措施阻碍了其正常的对外贸易 并会累及其国内经济的发展 对进口国来说 一旦其某一特定产业由于反倾销措施的采用而被置于特殊保护并进而脱离正常的竞争市场后 不可避免地会对其国内竞争性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扭曲 影响资

19、源的有效配置 导致产业间发展失衡 此外 反倾销调查程序一旦发动 被调查的出口国国内相关产业对外贸易就被打乱 生产商的正常生产活动就被中止 相关各方就此进入冗长繁复的反倾销程序 由此可见 各国都有义务避免反倾销措施的滥用 严格 合理 规范地启动反倾销机制 防止将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盾牌 甚至是贸易报复的手段 中国的倾销与反倾销 中国对外的反倾销 中国对进口商品的反倾销现状 目前中国已经是世界上第一大出口国 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二大进口国 越来越多的国外商品开始涌入到国内市场 国外商品的进入一方面引进了竞争有利于促进国内同行业的发展 还丰富了国内商品领域 满足了消费者的各种需求特征 为之提供了更多的商

20、品选择 但是另方面 某些行业在中国的商品销售行为以低价或者涉及倾销的行为严重阻碍和损害了国内同行业或者替代产业的正常经营和销售 特别是中国加入了WTO以后 国外商品涉及反倾销的案例越来越多 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中国对外反倾销的特点 1 反倾销立案逐步上升 2 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大类比较集中 产品多为原料性产品 3 反倾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相对比较集中 4 对外反倾销的胜诉率较高 征收的反倾销税率普遍不高 中国对外反倾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 对外反倾销尚处于起步阶段 调查和工作力度好不够 2 反倾销立法尚未完善 某些条款与WTO 反倾销协定 不符 3 国内企业的反倾销意思不强 应对反倾销的经

21、验不足 4 行业协会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国对外反倾销的策略调整 1 加快完善反倾销立法 为反倾销实践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2 提高国内企业的反倾销主动性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 加强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的作用 4 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中国对外反倾销的现实意义 首先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倾销法律制度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 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任务我国加入世贸组织 在获得更加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 享受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相同的便利的同时 也必将会对我国经济运行体制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变革和挑战 其次 反倾销是为国内产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有效措施 第三 反倾销是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进行自我

22、保护的有效武器 为何中国成为反倾销最多的受害国 中国反倾销的现状 一 遭受反倾销诉讼的频率高 自1979年中国出口糖精及盐类首次遭受欧共体反倾销以来 中国出口产品一直频繁遭受国外的反倾销调查 目前国外对中国反倾销立案已近500起 居世界各国之首 二 遭受反倾销的出口商品范围广 不仅美欧等西方发达国家频繁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调查 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 智利 秘鲁 尼日利亚 委内瑞拉 印度 韩国等也对中国发起了反倾销诉讼 涉案产品包括五矿 化工 轻纺 机电 农产品等4500多种 三 遭受反倾销诉讼的胜诉率不高 损失大 在已经发生的500多起对华反倾销案中 至少有50 的企业没有应诉 而在近年来应诉率

23、虽然提高到了70 但是胜诉率却一直在30 左右徘徊 中国屡遭反倾销的原因 1 其它国家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采用替代国制度 最终导致中国大量出口产品被认定为低于成本销售 构成倾销 进而被征收反倾销税 2 中国制造 是屡受西方国家倾销调查的主要原因 因为中国制造业大多处在价值链的低端环节 严重缺乏自主创新能力 最大优势就是廉价的劳动力 中国制造业主要从事低技术要求的加工组装生产 对外不具有定价 议价权 对内则对原材料 劳动力等成本特别敏感 极低的利润空间使制造业无力投入较多资金进行研发 也无力实现产业化升级 3 少数企业盲目低价竞争客观上给了别国发起反倾销案提供口实 国有企业在部分行业中占据

24、重要地位的事实也常被发达国家用来发起反倾销案 中国政府支持出口的一些政策措施也常被一些国家所利用 4 全球经济不景气是导致当今世界反倾销扩大化趋势的外因 而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 贸易顺差引起国外一些国家的报复 5 当前中国政府和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对反倾销的应诉不积极 导致反倾销的形势不乐观 中国对反倾销的对应措施 1 加快企业非国有化改革 尽快摆脱 非市场经济国 地位的被动局面 2 增强国际营销观念 提高产品综合竞争能力 3 政府努力创造条件 企业积极应诉 4 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从政府角度看 1 正确认识反倾销的本质2 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3 推进经济改革 摘掉 非市场经济国家 帽子4 主动对

25、外沟通 营造良好贸易环境5 建立奖惩机制 鼓励企业积极应诉6 加强宏观调控政策指引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 制止恶性出口竞争行为 从企业角度看 1 转变营销观念 实施多元化国际营销战略2 规范企业内部管理3 国内企业应团结起来 一致对外4 加强与外国企业的联系与合作5 加深对进口国的法律了解 拓展信息渠道6 用反倾销手段 保护自己正当权益 欧美国家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 案例 贸易摩擦回顾 1 2011年10月 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展开 双反 即反倾销 反补贴 调查 美国立即开始立案调查 2 2012年3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 9 至

26、4 73 的反补贴税 3 2012年10月10日 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 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对大多数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板和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大约34 到47 的关税 我国光伏产业现状 历经十多年发展 中国光伏产业已成为占全球光伏市场50 以上 年增长率连续五年超过100 产值约5000亿元 利税100亿元 直接就业人口50万的产业 我国光伏产业前几年的繁荣景象历历在目 多家光伏企业在美国上市 光伏成为媒体和人们津津乐道的日常话题之一 然而 我国光伏应用市场只占我国光伏产能的百分之几 也就是说 我国光伏产业的高速发展和可观的产业规模完全以国外市场作为支撑 光

27、伏发电是零排放的清洁能源 是实现传统能源替代的主要途径之一 目前 在欧盟 光伏发电应用的水平远远高于我国 真正享受到了光伏这个新能源所带来的便利 同时也对这些国家的传统能源替代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发挥了作用 在光伏产业链当中 我国光伏产业主要位于整个产业链的前端 也就是晶硅原材料 组件生产等必要耗能的环节 再加上GDP至上和各自短期利益的考量 在我国光伏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 负面印象也不断地被展示在公众面前 所谓 高能耗 高污染 等评价并不鲜见 而且还出现过因为光伏生产导致的环境问题的评价 另一方面 在光伏应用领域 我国光伏应用水平不仅很低 光伏发电上网也一直难以突破 且在应用过程中 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亦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应对反倾销的战略分析 1 双反 调查 即反倾销 反补贴调查 是针对我国光伏企业是否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他国销售产品或政府是否给光伏出口企业不正当补贴的调查 2 在合格评定方面 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与中国有很大差异 这主要与消费市场的质量意识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关 感谢观赏 制作人 魏承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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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倾销与反倾销案例,有什么要了解的呢?-捷税宝

倾销是在国际贸易交易中才会有的概念,而从具体的情况来看,这种行为当然也是严重违反了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从而,对进口国家产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当然了,随着贸易交易不断的发展,期间所出现的倾销行为也是不少的。而相对应的美国倾销与反倾销案例也是很多朋友所关注的。为了能让大家对其中的概念能有一定的了解,那么,下面我们便来讨论看看,关于美国倾销与反倾销案例,有什么要了解的呢?希望在我们的介绍之之后,大家对其中的内容能够有一定的概念!

关于美国倾销与反倾销案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倾销的概念。从具体的情况来看,是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作是倾销行为。首先是出口的国家将出口的产品以低于市场价格甚至是低于成本价格出口到另外的国家市场;发生这种行为之后,自然是会对进口的产业以及相关的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直接损害企业的利益是或者是影响谗言的发展,这是大家要注意的一点;除此之外,其中行销和损害两者之间,存在因果的关系,有两者互相影响。

前面是我们所介绍的倾销的基本定义,而反倾销其实就是抵制这种行为而采取的措施。而通过美国倾销与反倾销案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倾销所产生的经济影响。首先是间接性的损害,比如,对类似产业的产品造成损害,以及对进口国消费倾销的产品所造成的损害,总的来看,这些对产业所造成间接影响,也都是属于对进口国家经济所造成的影响。除此之外,倾销行为同样也是会对出口国的经济造成影响比如,相关产业的基本政策和产业结构、企业利益的损害以及消费者所造成损害,这都是不能忽视的一点。除了前面我们所介绍的,其实倾销行为同样也是会对第三国的市场造成影响,比如市场需求,以及市场份额和所获得的利润都是会有所降低的。而关于反倾销,则是在对市场和倾销行为进行全面调查之后,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避免企业经济受到损害。以上,便是我们所介绍的一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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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出国门,开始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国内的企业会将国内生产的商品销售到国外,为了能够在国外市场上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企业不仅需要在国内享受一些优惠的政策从而降低自己的成本,而且在国外也需要尽量的了解对方的政策,这样才能够有备无患,那么在当前的贸易形势下,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倾销与反倾销呢?为什么会有倾销和反倾销?其实之所以会出现倾销和反倾销的情况,也是因为不同...

随着如今经济不断的发展,其中对外的经济贸易也是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节奏。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经济发展当然也是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优势。当然了,在贸易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之下,其中也是会出现一种各种不同的情况,比如我们今天所介绍的倾销与反倾销案例也是较多的,而在实际产生这些案件的过程中,有而是存在不少的问题。那么,下面我们便针对其中的一些内容来讨论看看,倾销与反倾销案例,有什么要了解的呢?希望在我们的介绍...

随着各个方面不断的发展,国际贸易交易也是很普遍的,通过进口出口的方式当然也是可以促进各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提高产业的规模。而在贸易交易中,其中有一些行为则是严重违法了市场交易规则,这当然也是损害了一部分的利益。比如倾销行为就是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对进口产业也是造成了影响,甚至会阻碍产业的发展。而反倾销则是应对倾销的一些基本措施,当然了,对于倾销行为和反倾销措施,也是有相应的规则需要遵守的。那么...

近几年来新冠疫情的蔓延,给全球各个国家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与疫情防范相关的一些物资,在市场上的需求量是比较大的,比如说口罩,所以我国在恢复了口罩产量之后,也会将口罩销往国外,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口罩生产企业来说,就需要了解口罩倾销与反倾销政策,以免在出口方面受到影响。那么对于企业而言,应该如何应对口罩倾销与反倾销政策?为什么会有口罩倾销与反倾销政策?口罩属于基础性的医疗物资,不管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世界经济呈现出非常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与国家、国家与不同地区之间的依存关系越来越紧密,例如这两年疫情中的很多西方国家都需要中国的供应链做补充;另一方面,国家间、国家与不同地区间的竞争也在逐步加剧,很多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产业发展,纷纷祭出反倾销的大旗,希望可以形成一种政策保护墙。那么市场经济与反倾销的关系是什么?该如何界定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反倾销的关系是什么?...

如何判定征收反倾销税?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首先得要了解反倾销是什么东西,还得了解倾销是什么,才可以对这个问题有进一步的认识,也就轻而易举的可以知道反倾销税如何进行判定征收了。在我们企业的生产当中,正常贸易的过程是双方交易往来站在统一交易等级水平线上,然而如果其进口的产品以超低价格进行出口从而进入了其他国家的市场,这样就相当于是倾销,只要是出口的价格低于了正常价值,我们就说这交易存在着倾销。一般...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企业并购也慢慢的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比较独立的主题。现在企业并购已经可以作为一项实施企业战略、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式,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市场因素和政治因素,在并购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其中财务风险比较突出。换句话来说,财务风险几乎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过程中,同时它也是影响并购的决定性因素。在了解了...

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国际贸易受到了较多的关注,而期间在贸易交易中各种摩擦和矛盾也是逐渐增多了。比如,在贸易市场中倾销爱行为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而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不少企业为了应对倾销行为也学会了通过反倾销措施来保障基本的利益。但是,同样国外对相关企业所实行的反垄断促使又一次受到了较多的关注。而今天我们便从反倾销反垄断的问题来讨论看看,自贸区涉外与反倾销反垄断,有什么要注意的呢?希望在我们的介绍之...

如今来看,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是在不断增强。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国际贸易也是有了全新的发展,出口进口贸易也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在国际贸易中也有一些摩擦和矛盾。比如,倾销行为就是国际贸易中常常会出现的一些现象,其中鞋业倾销反倾销的现象存在也是较为普遍的。那么,下面我们便针对其中的一些内容来讨论看看,我国鞋业倾销与反倾销现状总结,有什么要了解的呢?希望在我们的介绍...

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在收入的分配方式上,我国确立了按劳分配,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这一制度很好的,激发了社会的活力,大幅度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直接推动了人们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那么,按劳分配会扩大收入差距吗?按劳分配会扩大收入差距吗?很多人会对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分析,也会分析不同群体的收入情况,由此也会发现社会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是非常高的,与低收入群体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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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的构成条件是什么_周凡力律师律师问答-华律•精选解答

构成反倾销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反倾销税的征收必须同时符合三项基本条件:(1)倾销存在,即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格(国内销售价格或对第三国出口价格或其生产成本);(2)损害存在,即进口国竞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或者一项新产业的建立受到严重阻碍。

构成反倾销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倾销是指一国或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的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将其商品销售到另一国或地区市场的行为。倾销的构成要件包括: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2、这种低价销售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

国外长期带有的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严重歧视性。中国快速增长的对外贸易引起其他国家的恶意报复。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营销策略不佳,我国出口市场过于集中,部分国内出口企业的无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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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无效合同的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条件

合同法违约构成的条件

构成无效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租赁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构成无效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反倾销 - MBA智库百科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

外,再增收

,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

”。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

时被认为

,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虽然在

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事,仍把反倾销做为

的主要手段之一。

  

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

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

。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

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

  与启动

调查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

的大小并确定倾销幅度。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

  尽管反倾销调查并未结束,但在已经初步裁定存在倾销及其造成的损害,并防止倾销在调查过程中继续造成损害,各当事方已经得到充分的提供情况和发表意见的机会的前提下,受害成员可以采取临时措施。

  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

。若

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

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与启动反补贴调查程序一样,一成员政府应该在接到国内受倾销产品损害的企业或产业的申请后,展开反倾销调查。各当事方必须得到关于启动调查的通知。它们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员政府、出口商或国外生产商、被调查产品的

、进口国同类产品的

及其行业协会等。若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存在倾销及其损害,或者倾销幅度或倾销进口数量低于最低限额,则应终止调查。

  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只有政府,而不是贸易商和产业界,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因此,一国的贸易商或产业界必须通过政府来启动反倾销程序。

  若出口产品受到调查的成员不满展开调查的成员所采取的行动,它可以将问题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必须通过本国政府采取这样的行动。

  

《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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