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留置期间手机如何处理

留置期间手机如何处理

监察委辅助人员为被留置人员传递纸条、提供手机如何定性_福鼎市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

),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监察委辅助人员为被留置人员传递纸条、提供手机如何定性

当事人信息

审理经过

一审请求情况

一审答辩情况

本院查明

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

责任”规定,被告人王庭乐是本案犯罪的适格主体,辩护人该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

裁判结果

审判人员

裁判日期 书记员

原创:16则法官涉嫌犯罪裁判文书汇编

责任编辑:

百度知道 - 信息提示

 | 

 |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2022Baidu  

 | 

 

监察委留置期间,留置对象的工资是否能够发放? - 刑事顾问 - 谦讼律师团队

  1、留置性质如何界定?留置期间,留置对象的工资全额发放吗?

  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严重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所采取的调查措施,将其带至特定场所,目的是迫使其配合调查,查清违法犯罪事实。不能将留置等同于刑事强制措施,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不能随意参照《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两规”背景下,“两规”对象的工资一般照常发放;在留置新形势下,尚未发现对留置对象降低或者减少工资发放标准的规定。

  2、纪委有主体责任吗?纪委的主体责任由谁来监督?

  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据此,纪委也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有对所属纪检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教育、管理的职责,若纪委自身主体责任不力,可以由上级纪委问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版权所有 严禁复制 违者必究

百度知道 - 信息提示

 | 

 |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2022Baidu  

 | 

 

留置权人能否随意的处置留置物-法律知识|华律网

留置权人不能随意处置留置物,

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但留置物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与债务的金额相当,即债权人只能留置与自己的债权额相当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当交付债务人。

债权人将留置物返还给债务人后,即不可以其留置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债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的,债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留置物交付于债权人占有的,留置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请求偿还费用

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请求返还。

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1)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

,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3)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

拍卖、留置财产。

(4)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留置权人享有留置标的物、收取孳息、请求偿还费用、优先受偿等权利,并且负有保管留置物和返还留置物等义务。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留置权是保障债权能实现重要的担保方式之一,但债权人行使留置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施工合同不得实施留置权,留置权实施只适用于动产,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包括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法律中,有很多术语都是我们不了解的,一些术语仅仅看字面上的意思是很难理解其中含有的其他意义。其中,让与担保和留置权的一些基本道理很难被人理解,更别提当中的一些义务。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给您做一个简要的分析吧。留置权和让与担保一丶让与担保让

华律网小编债权人占有动产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因此,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无留置权可言,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则留置权归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该债务已经到期的,留置权人有权将属于债务人的留置物进行买卖,并享有有限受偿权。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如此。那么,留置权不能成立的情形有哪些呢?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留置权不能成立的情形1、当事人有不得留置的事先约定《中华

留置权是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有力武器,留置权有什么法律特征?从法理学讲,留置权具有物权性、不可分性、从属性等七种具体的法律表现。接下来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留置权都有什么法律特征一、具有物权性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

留置是债权担保的方式之一,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不偿还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实现债权,而可以留置的财产为动产,债权人为留置权人,那么留置权是怎样确定到期债权的?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海商法中的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的情况下,留置所占有的船舶而不交付,以保证造船费用或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造船人、修船人行使船舶留置权不是对合同另一方的无权占有。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进行修理时,船舶所有人与修理人要签订修理合同,船舶修理好后,船舶所有人要支付修理费,那么船舶留置权的留置物的修理费归哪一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涉及到债务纠纷的案件中,债权人是可以留置债务人的一些财产物品的以防止债务人跑路,比如说汽车等财产,直到债务人在规定时间之内偿还债务为止,那留置权是否可以转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债务没有按约定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有一定的情形下,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债务人动产目的是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拍卖、变更留置物,那么民法典的留置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有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要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如果一方不履行的,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的责任。而有些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的,那么不履行合同能不能行使留置权?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约定了不可以留置其他的财产的,那么债权人这种情况下就不可以做好相关的行为。那么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有什么规定呢,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可以考虑起诉

你好,社保问题咨询社保局

借条是谁签的就找谁

确实有借的吧

可以要求老板发工资

法律法规查询

打官司须知

诉讼费计算器

律师费计算器

请律师指南

法律咨询

破产重整是企业面临经营困境,在重整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调整,使其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务清...

月中党员被留置,月初发的工资、社保等如何算? - 党员_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20-04-10 10:58

浏览

发布于:

发布于:

发布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