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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高校招聘辅导员,部分岗位2022届硕士研究生可报名_腾讯新闻

近期,郑州大学、南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相继发布招聘辅导员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含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五年内不得转岗。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0届博士毕业生和2021年9月30日之前毕业的2021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出站人员;

7.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一)报名

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szk@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规定注明:“**大学+博士+张*”。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初审

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考核

郑州大学招聘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政治表现、品德素养等进行考察。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一)填报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完全一致。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老师0371-67783190;孙老师0371-67781711

纪委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要求为:1-2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6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6号岗位应聘人员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

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2.

3.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学工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的基准日期均为2021年9月30日。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具体日期以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

2021年10月1日09:00-10月23日16:00;

2.

2021年10月1日09:00-10月24日16:00;

3.

2021年10月1日09:00-10月25日16:00;

4.

2021年10月1日09:00-10月25日18:00;

5.

2021年10月1日09:00-10月26日16:00。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不退还报名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将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发布笔试公告时公布。所有应聘人员都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确认应聘人员身份及考试资格的重要凭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3.1-4号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5-6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10月25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手机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的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如某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或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等相关信息将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公布。

2.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若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考试方式为面试、心理测试。

面试前由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若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手机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如某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或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等相关信息将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公布。

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的相关安排将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应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资格复审的时间届时将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发布。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4.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其中党员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五、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如无笔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同分的情况下,直接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决定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学校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2806(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0513-85012164(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李老师、周老师

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包括享受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2020、2021届(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3.

本科阶段须为内地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4.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艺术、体育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同等水平。

5.大学在校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8.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聘用人员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上岗位(按有关政策确定),实行试用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招聘系统报名(推荐方式)。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工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s://hr.gdut.edu.cn/info/1066/3481.htm),按指引依次进行注册、填报信息、打包上传所有报名材料(第(三)点1-8项电子文档或扫描件,文件包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提交岗位申请后完成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上传材料扫描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一旦提交了报名信息,将不可修改。

2.电子邮件报名(备用方式)。如报名系统提交不成功,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打包压缩发至GDUTJOB@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处盖章);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202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7.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8.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港澳台学习证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按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

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和上述证明材料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

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且能以应届生身份报到的毕业生。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11月3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通过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准考证考试当天发放,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闭卷笔试、岗位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阶段:

闭卷笔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个人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三阶段考试的人选。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审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30%+第二阶段成绩×20%+第三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获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2022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岗实习,正式入职时间可推迟至2022年8月31日前)。逾期未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同时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和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委、监察处)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第二批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xlsx

以上信息转自麦可思。

扬州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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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校辅导员招聘公告(福建师范大学)

因工作需要,2022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6.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1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7.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2022年2月24日16:00。 

(二)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其他报名方式无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三)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至2月25日16: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方可进入笔试。申诉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8:30—2022年2月2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四)下载准考证: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和资格复核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者,不得参加面试:

①《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②准考证。

③二代身份证。

④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⑤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并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

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六、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入校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校工作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具体聘用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统筹研究确定。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6.联系人:陈老师(校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591-22867280;杨老师(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22867359。(2022年2月16日起工作日可来电咨询业务、政策)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2年1月28日

 

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度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预公告-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学校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综合性大学....

教学单位: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历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教育集团

附属中学

附属小学

附属幼儿园

卡迪夫国际预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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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赭山校区-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邮编:241000 花津校区-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电话:(0553)59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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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公告-河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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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2022年普通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国防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2022年普通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国防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2022年武汉工程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4人公告_湖北中公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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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工作需要,武汉工程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专职辅导员岗13名(含1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

2.心理健康中心专职人员1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思想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团队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具体专业要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历学位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位认证材料。

7.专职辅导员:(1)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党支部书记,社团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党、团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有一年及以上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3)具体工作职责:①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②党团和班级建设;③学风建设;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⑦校园危机事件应对;⑧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⑨理论和实践研究等。

8.心理健康中心专职人员:(1)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体工作职责:①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及选修课的课程教学;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心理健康知识普及;③参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④开展心理健康普查、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⑤指导心理学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3)因专职接受男学生咨询需求,本岗位招聘为男性。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gdzp.wit.edu.cn)进行在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

3.应聘人员需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职业资格证书(如心理咨询等级资格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⑤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⑥各类荣誉证书;⑦中共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经历或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⑧电子登记照(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等。

4.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经本人签名《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①②③⑤⑥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④⑦等材料原件,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3张。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校园网公布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笔试有关事宜。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后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组织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人员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和既定入围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以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均实行百分制,各占50%。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一)考察

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组织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考生自愿放弃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拟聘用人员需到学校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为2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考核合格的报学校审定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时,如有未到岗或自动放弃人员,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经公示后聘用。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自接到通知二十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武汉工程大学另行通知,考生应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应出示健康码和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及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

1.人事处杨老师、肖老师:027-87905332;

2.学生处郑老师:027-87992059

监督举报电话:

校纪委机关曾老师:027-87195662

附件:

武汉工程大学

2022年2月24日

原标题: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202202/t20220224_40121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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