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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于 2022-02-23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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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53号令)已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允许一家企业同时备案为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也就是说,一家企业可以同时拥有双重身份。换言之,既可以代理报关、快件业务等,同时也可开展进出口贸易、保税仓储等,今后企业拓展业务领域再也不会因为不能同时拥有报关企业和进出口收发货人身份而受到限制了。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学习了解如何办理报关单位双重身份。
报关单位,是指按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报关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按照规定经海关备案,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
报关企业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报关企业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可在全国任一地点登录“单一窗口”的“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的“企业管理”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备案申请经所在地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助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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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企业可联系注册地隶属海关企管部门,会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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