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是基于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
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与
不同,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中必须包含两个以上一致的意思表示。事实上,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指的就是各种
行为。例如,作为双方法律行为,
行为必须是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作为多方法律行为,三个以上当事人订立合伙合同,必须经有关的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
由于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必须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才能成立,所以,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的变更或者解除,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也必须经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
传统民法理论将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所谓“契约行为”,指基于双方“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对立”,指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利益或目的不同(如买卖行为中,
的目的是取得货物,
的目的是取得价款)。大多数双方法律行为都是契约行为;
二是“合同行为”,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平行”,指各方当事人追求的利益或目的都是一致的。如
中,各个合伙人订立合伙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通过
而获得利益。我国
未采用“
”的概念,而是将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统称为“合同行为”。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复制该内容请前往MBA智库App
: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
-
-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
添加图片(选填)
提交成功
反馈结果请前往
查看
(我的 > 帮助与反馈 > 我的反馈)
一、单方
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二、
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
(一)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比如,赠与行为中的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享有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权利。
(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均承担义务,也都享有权利,而且,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关联、互为条件,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比如
中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就是相互对应的。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是否要求对方给付对价。 (一)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是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对价(报酬)的法律行为,比如买卖合同就是典型的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则指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不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予对价的法律行为。它以赠与为代表。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
(一)诺性性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仅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大多数民事法律行为都是诺成性的。如买卖、承揽、租赁等。
(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赠与、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行为是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
该内容非常好 赞一个
热点阅读
相关问答
众多专业律师实时在线为您解答
最新文章
热点话题
,中国大型的
服务平台,最早的
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服务。
CopyRight@2003-2021 findlaw.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993-290 举报邮箱:ls@ls.cn
根据
的成立是仅需一方意思表示还是必须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1.概念。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类行为的特点是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该行为即告成立。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有的是有相对人的,如遗嘱、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等,还有的是无相对人的,如抛弃所有权等。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类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是: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且必须相互结合、彼此一致。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典范。
共同行为,也称多方行为,通说认为共同民事法律行为是多数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与
的区别在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意思虽然达成一致,但意思内容却相对应,例如买卖中买者是要物付钱,卖者是交物收钱;而共同法律行为的意思一致则为平行的,而不是相对的,例如合伙、法人合并、股东决议、公司章程等。共同法律行为对人类的群体生活有特别的认识和说明价值,如
的交易规则、竞技体育中的竞赛规则等等,都是参与者的共同意思表示,其本质是契约行为。
2.区分意义。法律对三者的成立要求有所不同,单方行为只要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足够;双方行为需要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仅有意思表示没有达成一致的,行为仍不成立;共同法律行为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平行融合的,有时候有差异时,按少数服从多数来决定。
该内容非常好 赞一个
热点阅读
相关问答
众多专业律师实时在线为您解答
最新文章
热点话题
,中国大型的
服务平台,最早的
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服务。
CopyRight@2003-2021 findlaw.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993-290 举报邮箱:ls@ls.cn
专业权威的民法法律频道
单方行为:无须他人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生效
单方行为又分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如授权、解除、免除、撤销
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如抛弃行为、遗嘱行为、捐助财团法人的行为
双方行为:内容相同方向相反,如合同,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多方行为:意思表示方向相同,如订立合伙协议、公司章程,设立公司等法人的行为
无偿行为:赠与、保证、借用、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没有约定保管费用的保管合同、没有约定报酬的委托合同
主要的实践性行为:动产质押、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
要式行为又分为一般要式(书面形式)和特殊要式(书面+登记或批准)
我国要式行为主要有:遗嘱、收养协议、结婚、一方是银行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保证合同。
没有采取一般要式的,合同不成立;没有采取特殊要式的,合同不生效
特殊要式合同:中外合资合同、中外合作合同、向外国人转让中国专利
目前我国现行法上的无因行为包括:债权移转、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免除、票据行为、授权行为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律效力不同。负担行主要产生求权,处分行为直接完成权利移转。负担行为使债权债务发生变更,而处分行为直接导致权利的转移或消灭,如动产交付或不动产过户登记导致所有权的转让。值得注意的是,导致债权消灭的免除行为、导致债务转让的债务移转行为也是处分行为。
(2)对标的是否特定的要求不同。负担行为的生效不以标的物特定化为前提,但在处分行为生效之前,其客体必须确定、可能。[page]
(3)对行为人是否有处分权的要求不同,行为人不具有处分权的,不影响负担行为的效力,但在从事处分行为时,处分人必须具有处分权的,处分行为才有效。
(4)法律行为是否公示的要求不同。负担行为一般不子公示、但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处分行为一般都要求依法公示
处分行为又分为物权行为与准物权行为两类
网站声明:法律快车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04/08
法律快车公众号
/
/
/
法律快车展业通
回复咨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找律师: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
|
|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2022Baidu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宣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综上,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专业律师代写,3天内不限次数修改,满意为止
因为赠与的话,被赠与人还是可以拒绝的。赠与行为真正想成立的话必须有被赠与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双方达成和议。而
,想要拒绝也没办法找到遗赠人。虽然被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的权利,但是,很显然,遗赠的成立是以遗赠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的。
扩展资料:传统民法理论将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所谓“契约行为”,指基于双方“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对立”,指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利益或目的不同(如买卖行为中,买受人的目的是取得货物,出卖人的目的是取得价款)。大多数双方法律行为都是契约行为;二是“合同行为”,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平行”,指各方当事人追求的利益或目的都是一致的。如合伙合同中,各个合伙人订立合伙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通过合伙经营而获得利益。我国民法未采用“契约”的概念,而是将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统称为“合同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也可根据当事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变更或撤销。例如,
人设立遗嘱后,可以随时变更遗嘱内容甚至撤销已经设立的遗嘱;被代理人向代理人进行委托授权后,可以随时变更授权内容甚至撤销代理权。但某些单方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发生某种法律效果,行为人依法不得对行为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例如,继承人放弃
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即发生继承权消灭的效果。
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的承认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即发生该行为有效的法律后果。对此,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和监护人的承认行为即不得变更,也不得撤销。
专业律师代写,3天内不限次数修改,满意为止
赠与不管是什么方式,都仅能说明债权生效。物权要生效就的满足物权生效的要件:动产要转移占有,不动产要过户登记。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如果想单独赠与一方,可以注明赠与一方,不赠与夫妻双方,或者委托专业的法律人士代书。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婚姻法》被《民法典》所替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反馈
【法律意见】
可以签订一份遗赠抚养协议。
格式如下:
遗赠抚养协议书(范本)
遗赠人:xxx,性别,年龄,汉族,住xxx(称甲方) xxx,性别,年龄,汉族,住xxx
抚养人:xxx,性别,年龄,汉族,住xxx。(称乙方)
甲方系夫妻关系,现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现经与乙方协商,根据《》的有关规定,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由乙方承担甲方的衣、食、行、医疗、殡葬等费用,直至甲方两位遗赠人“百年”为止。
二、乙方享有受赠甲方全部财产的权利。包括位于xxx***号房屋五间,西房三间以及其他附属建筑;甲方的全部生活用品及存款等。
三、甲、乙双方应信守承诺,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权利义务,永不反悔。
四、双方指定xxx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xxx村委会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立遗赠人:签字(夫妻)
抚养人:签字
见证人:xxx***
2009年x月x日
一、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二、遗嘱怎么写
遗嘱范文样本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 (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 (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自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 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 (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 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 (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法律意见】
骗婚,是指利用大年龄青年急于完婚的心理,骗取彩礼、借钱等手段然后逃之夭夭,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所谓的骗婚是概念性的,在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对于以婚姻为诱饵的诈骗,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赠与行为是一种无偿赠送的行为。赠与者收取被赠与人的一点利益。这种行为是一种财产转移的行为,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可以以书面表达的方式可以使用口头表达的方式进行赠与行为,一旦成立,不得收回。赠与行为是单方行为还是双方行为?接下来,就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在现实社会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听说过双方法律行为和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才能生效的法律行为,而单方法律行为则只需一方同意。那么赠与合同是不是双方法律行为?下面,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财产所有权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赠与他人财产的时候,就需要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要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权益,那么赠予合同是双方行为吗?下面由华律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近年来,“大病众筹”作为大病患者快速筹集善款的有效途径,已经成为广大患病家庭的重要选择,但个别不法人士怀着侥幸心理,企图通过平台实施诈骗,恶意骗取爱心人士的善款,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难以通过筹款获得救助。那么网络筹款能不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在婚姻中有婚外情的人并不少,很多人为了自己的情人愿意一掷千金,非常的大方,送房子、送车子的并不在少数。有些人就会在婚姻中将房产送给自己的情人,那么一方婚内偷偷将房产遗赠给情人,赠与行为有效吗?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赠与这种行为的发生,会造成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在如今法制越来越完善的今天,大家的法律意识在增强,大家都有必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赠与公证可以作为遗嘱吗”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遗嘱继承单方行为还是双方行为
遗嘱行为是单方面还是双方的?
遗赠抚养协议的双方要求
遗嘱公证后赠与行为是什么
遗嘱公证后赠与行为是怎样的
遗嘱公证后赠与行为,应该到什么地方去办理?
4316次播放
3651次播放
4142次播放
4457次播放
4361次播放
服务热线:( 工作日 09:00-18:00 )
400-6012-708
投诉举报:( 2个工作日响应 )
fankui@66law.cn
关于华律
合作加盟
我是公众
免费咨询 随时追问
我是律师
案件接洽 合作加盟
加入社群
学知识 问律师 享优惠
Copyright 2004-2022 66Law.cn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11656)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区大道99号伯雅科技园华律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