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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的流程

公司上市的流程

公司上市流程的5个阶段详解_腾讯新闻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中,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2005年10月27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将募集设立分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和公开募集设立。

(一)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订章程草案。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公司住所变更的,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设立方式和程序

1、新设设立。即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1)发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设立方案;

(2)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4)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5)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改制设立。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1)拟定改制设立方案;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

(3)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4)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5)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

(6)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7)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9)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4)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

(一)辅导程序

1、聘请辅导机构。辅导机构应是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

2、与辅导机构签署辅导协议,并到股份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

3、正式开始辅导。辅导机构每3个月向当地证监局报送1次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4、辅导机构针对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股份公司完成整改。

5、辅导机构对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至少1次的书面考试。

6、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

7、证监局验收,出具辅导监管报告。

8、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告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股份公司应在辅导期满6个月之后10天内,就接受辅导、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在当地至少2种主要报纸连续公告2次以上

(二)辅导内容

1、督促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

2、督促股份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

3、核查股份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股份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督促股份公司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6、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7、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造假。

8、督促股份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9、对股份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一)准备工作

1、聘请律师和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分别着手开展核查验证和审计工作。

2、和保荐机构共同制定初步发行方案,明确股票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并形成相关文件以供股东大会审议。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相关部门批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有关部门的批文。

4、对于需要环保部门出具环保证明的设备、生产线等,应组织专门人员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测试,并获得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整理公司最近3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具公司最近3年是否存在税收违规的证明。

(二)申报股票发行所需主要文件

1、招股说明书及招股说明书摘要;

2、最近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3、股票发行方案与发行公告;

4、保荐机构向证监会推荐公司发行股票的函;

5、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申请文件的核查意见;

6、辅导机构报证监局备案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企业申请发行股票的报告;

9、企业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

10、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股东大会的决议;

11、有权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如需要立项批文);

12、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3、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文件;

14、其他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关于改制和重组方案的说明、关于近三年及最近的主要决策有效性的相关文件、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重大关联交易的说明、业务及募股投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说明、原始财务报告及与申报财务报告的差异比较表及注册会计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历次资产评估报告、历次验资报告、关于纳税情况的说明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意见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原始财务报告。

(三)核准程序

1、在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

(1)申报。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2)受理。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审。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

(4)预披露。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因此,发行人申请文件受理后、发审委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与中国证监会网站的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5)发审委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初审完成后,由发审委组织发审委会议进行审核。

(6)决定。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此外,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2、在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一)询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技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二)路演推介

在发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且发行审查已经原则通过(有时可能是取得附加条件通过的承诺)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安排承销前的国际推介与询价,此阶段的工作对于发行、承销成功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预路演

预路演是指由主承销商的销售人员和分析员去拜访一些特定的投资者,通常为大型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对他们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听取投资者对于发行价格的意见及看法,了解市场的整体需求,并据此确定一个价格区间的过程。为了保证预路演的效果,必须从地域、行业等多方面考虑抽样的多样性,否则询价结论就会比较主观,不能准确地反映出市场供求关系。

2、路演推介

路演是在主承销商的安排和协助下,主要由发行人面对投资者公开进行的、旨在让投资者通过与发行人面对面的接触更好地了解发行人,进而决定是否进行认购的过程。通常在路演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便可大致判断市场的需求情况。

3、簿记定价

簿记定价主要是统计投资者在不同价格区间的订单需求量,以把握投资者需求对价格的敏感性,从而为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的市场研究人员对定价区间、承销结果、上市后的基本表现等进行研究和分析提供依据。

以上环节完成后,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由承销团成员签署承销团协议,准备公开募股文件的披露。

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深交所核定。

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文件;

3、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7、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8、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

11、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

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持股锁定证明;

13、相关方关于限售的承诺函;

14、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

15、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公告书;

16、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1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

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深交所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深交所安排和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挂牌上市。

需要券商等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行业研究与报道服务、投资者关系沟通等。

五分钟读懂企业上市流程 - 知乎

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企业与中介确立合作关系。

1)尽职调查: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2)确定改制方案

3)中介机构出具改制文件:顾问公司、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入场

4)召开创立大会

5)办理工商登记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辅导程序:

1.聘请辅导机构。辅导机构应是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

2.与辅导机构签署辅导协议,并到股份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

3.正式开始辅导。辅导机构每3个月向当地证监局报送1次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4.辅导机构针对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股份公司完成整改。

5.辅导机构对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至少1次的书面考试。

6.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

7.证监局验收,出具辅导监管报告。

8.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告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股份公司应在辅导期满6个月之后10天内,就接受辅导、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在当地至少2种主要报纸连续公告2次以上

1.聘请律师和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分别着手开展核查验证和审计工作。

2.和保荐机构共同制定初步发行方案,明确股票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并形成相关文件以供股东大会审议。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相关部门批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有关部门的批文。

4.对于需要环保部门出具环保证明的设备、生产线等,应组织专门人员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测试,并获得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整理公司最近3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具公司最近3年是否存在税收违规的证明。

1)招股说明书及招股说明书摘要;

2)最近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3)股票发行方案与发行公告;

4)保荐机构向证监会推荐公司发行股票的函;

5)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申请文件的核查意见;

6)辅导机构报证监局备案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企业申请发行股票的报告;

9)企业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

10)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股东大会的决议;

11)有权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如需要立项批文);

12)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3)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文件;

14)其他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关于改制和重组方案的说明、关于近三年及最近的主要决策有效性的相关文件、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重大关联交易的说明、业务及募股投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说明、原始财务报告及与申报财务报告的差异比较表及注册会计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历次资产评估报告、历次验资报告、关于纳税情况的说明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意见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原始财务报告。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因此,发行人申请文件受理后、发审委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与中国证监会网站的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初审完成后,由发审委组织发审委会议进行审核。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此外,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在发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且发行审查已经原则通过(有时可能是取得附加条件通过的承诺)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安排承销前的国际推介与询价,此阶段的工作对于发行、承销成功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预路演是指由主承销商的销售人员和分析员去拜访一些特定的投资者,通常为大型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对他们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听取投资者对于发行价格的意见及看法,了解市场的整体需求,并据此确定一个价格区间的过程。

路演是在主承销商的安排和协助下,主要由发行人面对投资者公开进行的、旨在让投资者通过与发行人面对面的接触更好地了解发行人,进而决定是否进行认购的过程。通常在路演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便可大致判断市场的需求情况。

簿记定价主要是统计投资者在不同价格区间的订单需求量,以把握投资者需求对价格的敏感性,从而为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的市场研究人员对定价区间、承销结果、上市后的基本表现等进行研究和分析提供依据。

以上环节完成后,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由承销团成员签署承销团协议,准备公开募股文件的披露。

1.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深交所核定。

2.上市申请。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3.审查批准。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

4.签订上市协议书。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深交所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5.披露上市公告书。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6.股票挂牌交易。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深交所安排和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挂牌上市。

7.后市支持。需要券商等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行业研究与报道服务。

参考资料:洞见知行、网络等

【来源:私募通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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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告诉你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 知乎

对于企业来说,进行IPO上市可以募集资金,吸引投资者,对流通性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

但IPO上市也是一件繁复的工作,准备工作短则一年,长则三年。那么,IPO上市步骤包括哪些?我们通过下面的图解简单介绍一下。

企业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及可研机构,其中企业上市的主导机构是证券公司。

前两个阶段是一个IPO项目实施的基础。

上市前,部分拟上市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经营

尽职调查是中介机构对拟上市企业,从

三个方面进行调查的过程,目的是评估企业是否达到上市条件。

然后通过

,帮助企业满足发行审核的监管要求。

在确定各项指标达到上市要求后,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按照

,制作各种申请文件。

保荐机构审核无误后,会向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证监会会在

内受理文件。

富士康20个工作日的纪录,就是在申报、审核这个阶段创下的。

如果企业能够通过包括持续盈利能力、关联交易、财务问题、合规问题、项目合理性、客户信赖问题等在内的层层审查顺利过会,就可以开始定价、申购等流程,等待最终的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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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定下公司上市的目标,只有公司上市了,公司资金才能增加,度公司的经营也是大有好处的,如果一家公司真的面临上市的话,应该怎么走流程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

?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公司法》同时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目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1、上市可以募集资金,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

  2、可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3、对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着促进性作用;

  4、对于提升公司品牌有一定的作用,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

  5、上市公司后可以使用股票或者期权吸引并留住公司骨干人物,提高其忠诚度,并避免成为他日的竞争者;

  6、便于合并及收购,上市公司融资后,可以利用成本优势并购其潜在的竞争对手。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

的内容,由此可知,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有:上市申请与审批、报送相关的文件、订立上市契约以及发表上市公告。

  在对公司的上市方面,我们国家是有一定的要求的,那么如果有限公司想要上市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这个其实在法律上都是可以找到有关规定的,如果有限公司能够满足上市的条件的话,在上市的程序上也是有跪地的,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

  第一、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第二、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第三、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第四、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第五、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第六、发审会(1—2周):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七、发行准备(1—4周):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第八、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第九、上市流通(1—3周):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

  第十、持续督导(2—3年):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连续盈利。投资者在投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情况。同时,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如果公司刚刚成立,这些情况也无从谈起。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信誉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超过经营范围、采取欺诈手段经营等行为。这些行为应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如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当然以前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如虚假记载即属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状况,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有权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对整个经济的综合考虑,制定行政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获得证券交易所审查批准后,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因此上市公司上市前需要符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的要求,即发起人数为2-200人之间,对股东人数并无限制,另外根据上市公司的成立条件,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因此股东人数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即可。

  (一)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二)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金融、经济、法律、会计工作的年限要求;

  (四)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学历要求;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

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公司在上市的时候如果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在上市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流程的,因为只有符合有关的手续,这样才能将公司的上市做好。

  一家公司如果做大了,就会想要上市,可公司上市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的,并且在上市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一系列比较复杂的流程。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

?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过验证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根据证券法第47条和第48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和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等事项。

  除了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和入场交易的费用外,还有一次性的准备和改造成本及上市后成本,(如处理好与投资者的关系),甚至,有时还会发生诉讼,如果产生投资者赔偿,那成本就更高。上市后,股票就成了一种产品,像其他有形产品一样,同样需要企业去维护。这两项工作将会占用企业资源。而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不当行为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那诉讼成本和赔偿费用都会十分可观。

  企业一旦上市,其重大经营、管理决定,例如净利润保留、增资或兼并,都需要股东在年度会议上通过。所以,上市后,执行董事会在做战略决策时也就不能只按自己的意愿,而是要首先获得大股东的许可。

  一旦上市,企业就更容易遭到敌意收购,因为公司的股票是自由买卖的,这意味着可能有一天,你的公司被其他公司突然收购及接管。

  上市后,企业的经营状况会影响到公司股价的表现,反过来,公司股价的一些不正常波动也可能为其自身经营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成为拖垮一个企业的导火索。

  公司一旦上市,就要在一个透明的环境下运营,上市后则完全暴露在投资者的目光下,因受公司文化传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需考虑是否适应高透明度的运营。

  公司一旦开始计划上市,即需要先向法律顾问、保荐人、会计师支付部分费用,此部分费用无论上市成功与否都会发生。另外维持上市公司地位亦会增添其他费用。

  公司上市后成为公众公司,老板的个人生活也会受到影响,个人隐私易被社会曝光。

  每个上市公司都需要披露大量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重大合同,股本变化等,这样一来一些不便公布的商业信息也被公开,一旦被竞争者知悉,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1、上市可以募集资金,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

  2、可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3、对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着促进性作用;

  4、对于提升公司品牌有一定的作用,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

  5、上市公司后可以使用股票或者期权吸引并留住公司骨干人物,提高其忠诚度,并避免成为他日的竞争者;

  6、便于合并及收购,上市公司融资后,可以利用成本优势并购其潜在的竞争对手。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

的内容,由此可知,公司上市并不是随便就可以上市的,上市的条件包括公司资金、财务经营状况以及无违法行为等,公司上市也需要走一定的流程才可以。

  就像一般我们在聚会之前收集聚会费用然后再去订餐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活动,一般公司想要上市或者增资就要向社会募集资金。但是公司并不是想上市就上市或者也并不是想增资就增资他的每一个决议都是要符合章程或者是公司法的规定。那么

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

及其相关问题。

  1、撰写

  BP:撰写商业计划书,用于应对不知何时会遇到的投资人或投资经理。撰写商业计划书不仅是一个包装和表达的过程,也是一个理清产品思路的过程。

  2、找到投资人。

  3、路演:参与有组织的路演让你有机会一次接触许多投资人,可以节省大量成本。同时,此类路演活动可以让你接触到其他创业者,也是一个不错的渠道。

  4、与投资人单独约谈:路演给投资人留个好印象,第一印象过关的话,就有机会展开私密的约谈了。

  5、交易价格谈判:约谈是让投资人了解你的项目和团队,至于具体投不投还要看玩法,估值、出让比例、附带权利比如优先股是否具有投票权、是否配备反稀释条款等。令投资人追捧的好项目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争做好产品永远比谈判技巧更有用。

  6、签订投资意向书: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条款并三思而行,由于创业者一方参与签订的往往仅创始人(CEO)一人,CEO

  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团队的利益,不能坑害合伙人。建议有余力的创业者在一切融资交易环节聘请律师。

  7、签署正式的法律文件:同上,此处为正式合同而非协议,请谨慎对待。

  8、股权变更:并非简单的双边协议签署,此步骤需与工商局、银行等机构协同完成。

  9、获得注资:投资正式到账。

  10、主动联系投资人汇报公司状况:以一定的频率(月或季)向投资人提交财务报表及运营报表。

  11、准备下一轮融资:一轮融资到账时就该考虑下一轮融资了。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3、形式要件

  股权转让除满足上述实体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既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缔结;也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正等法定手续,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

  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

  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

  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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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相关问题,一轮融资到账时就该考虑下一轮融资了。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公司上市融资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只要是办企业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风险负担,公司上市之后所需要承担的风险更大,难免会出现一些困难。如果公司出现经济危机的时候别人是有权利进行收购的。那么,

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

  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符合《公司法》第7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前期准备

  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为了保证并购交易安全,一般会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事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而目标公司为了促成并购项目成功,一般需向并购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披露公司的资产、经营、财务、债权债务、组织机构以及劳动人事等信息,如果遇到恶意并购或者目标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实就会对另一方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在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建议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收购方为上市公司,应特别注意对方的保密及信息披露支持义务),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障了并购双方的利益。

  尽职调查

  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在尽职调查阶段,律师可以就目标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径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法律评估,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收购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收购决策。

  对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可以根据并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于调查的具体内容作适当的增加和减少):

  1、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及变更的有关文件,包括工商登记材料及相关主管机关的批件。

  3、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目标。

  4、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股东名册和持股情况。

  5、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

  6、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规章制度。

  8、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他人签订收购合同。

  9、收购标的是否存在诸如设置担保、诉讼保全等在内的限制转让的情况。

  10、对目标公司相关附属性文件的调查:

  不同侧重点的注意事项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在收购中要将各方面的注意事项综合起来考虑。

  1、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部分股权,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标企业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方可收购。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该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公司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样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目标企业是有限公司,收购方应该注意要求转让方提供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方转让其所持股权或者已经履行法定通知程序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方可收购,否则的话,即使收购方与转让方签订了转让协议,也有可能因为他人的反对而导致转让协议无法生效。

  2、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控股权,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财产以及债务情况。

  如果收购目标是企业法人,自身及负担在其财产之上的债权债务不因出资人的改变而发生转移,收购方收购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将会面临巨大风险。在实施收购前收购方应该注意目标企业的财产情况,尤其在债务方面,除了在转让时已经存在的债务外,还必须注意目标企业是否还存在或有负债,比如对外提供了保证或者有可能在今后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除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查询、了解之外,收购方还可以要求转让方在转让协议中列明所有的债务情况,并要求转让方承担所列范围之外的有关债务。

  3、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特定资产,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充分了解该特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存在权利瑕疵的特定资产将有可能导致收购协议无效、收购方无法取得该特定资产的所有权、存在过户障碍或者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等问题。所以,收购方需要注意拟收购的特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在无法确定的时候,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以要求让转让方在转让协议中对财产无权利瑕疵作出承诺和保证。

  4、收购方应该注意争取在收购意向书中为己方设置保障条款。

  鉴于收购活动中,收购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对较大,承担的风险也较大,为使收购方获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收购方应该在收购意向书中设定保障性条款,比如排他条款、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不公开条款、锁定条款及费用分摊条款等等,这些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未经收购方同意,转让方与第三人再行协商出让或者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排除转让方拒绝收购的可能等。

  公司的设立及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等事项涉及到股权的有效性和确定性,因此,在收购股权时,必须审核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确保收购标的的合法性。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1、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

  2、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3、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并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资本交易,还涉及到并购的法律与政策环境社会背景公司的文化等诸多因素,因此,并购风险也涉及到各方面在风险预测方面,企业并购中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1、报表风险

  在并购过程中,并购双方首先要确定目标企业的并购价格,其主要依据便是目标企业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方面但目标企业有可能为了获取更多利益,故意隐瞒损失信息,夸大收益信息,对很多影响价格的信息不作充分准确的披露,这会直接影响到并购价格的合理性,从而使并购后的企业面临着潜在的风险。

  2、评估风险

  对于并购,由于涉及到目标企业资产或负债的全部或部分转移,需要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对标的物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实践中存在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问题,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扰问题。

  3、合同风险

  目标公司对于与其有关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严,或由于卖方的主观原因而使买方无法全面了解目标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具体情况,这些合同将直接影响到买方在并购中的风险。

  4、资产风险

  企业并购的标的是资产,而资产所有权归属也就成为交易的核心在并购过程中,如果过分依赖报表的帐面信息,而对资产的数量资产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以及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有效却不作进一步分析,则可能会使得并购后企业存在大量不良资产,从而影响企业的有效运作。

  5、负债风险

  对于并购来说,并购行为完成后,并购后的企业要承担目标企业的原有债务,由于有负债和未来负债,主观操作空间较大,加上有些未来之债并没有反映在公司帐目上,因此,这些债务问题对于并购来说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风险。

  6、财务风险

  企业并购往往都是通过杠杆收购方式进行,这种并购方式必然使得收购者负债率较高,一旦市场变动导致企业并购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效果,将使企业自身陷入财务危机。

  7、诉讼风险

  很多请况下,诉讼的结果事先难以预测,如卖方没有全面披露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以及诉讼对象的个体情况,那么诉讼的结果很可能就会改变诸如应收帐款等目标公司的资产数额。

  1、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议案》

  2、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布《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披露合并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确定合并基准日等相关信息

  3、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4、合并各方进行审计

  5、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股东大会通过合并事项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7、通知债权人

  8、调整账目、财务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9、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工商变更、修改公司章程

  10、被合并方注销手续

  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流程:

  1、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议案》

  2、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布《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披露合并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确定合并基准日等相关信息

  3、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4、合并各方进行审计

  5、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股东大会通过合并事项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7、通知债权人

  8、调整账目、财务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9、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工商变更、修改公司章程

  10、被合并方注销手续

  收购这个过程中所涉及到很多细节上面的问题需要两边的公司一致协商。以上就是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

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

  我国的股市虽然没有发达国家特别是英美国家那么繁荣,但是依然值得想要投资或者赚一笔的人关注。主板和创业板、新三板各有各的优势,各有不同。今天,就将关于“

”这一问题进行介绍。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至少三个月。辅导有效期为三年。即本次辅导期满后三年内,拟发行公司可以向承销机构提出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超过三年,则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股票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后,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批文。刊登招股说明书,通过媒体过巡回进行路演,按照发行方案发行股票。刊登上市公告书,在交易所安排下完成挂牌上市交易。

  一般而言,主板上市有以下条件:第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第二,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第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第四,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第五,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第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第八,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第九,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第十,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板和创业板是A股里的两个板块,此外还有中小板、新三板等。主板上市一般是公司规模比较大,盈利能力比创业板要好;上创业板相对于主板要求要低一些,也相对容易一些,但同时在主板上市年报业绩连续两年亏损还可以有带帽子变成ST继续上市交易的过程,如果创业板连续两年年报业绩亏损就直接退市了,这就是区别。

  以上就是关于“

”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介绍了主板上市的一般流程。然后,还介绍了要在主板上市必须具备的条件。最后,还普及了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区别和利弊。感谢您的阅读。

  一般的公司发行股票或者是债券都是为了将自己的公司做大做强, 而且现在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就会乐意去发行债券,因为可以更好的对他们的公司在升级换代上提供很大的帮助,而且也可以为他们公司股东注入新鲜血液。那么

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

及其相关问题。

  对于发行企业债,在企业确定发行意向之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配合企业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一)确定发行主体;

  (二)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

  (三)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四)确定其他中介机构;

  (五)确定发行方案;

  (六)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七)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八)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九)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十)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十一)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作企业的顾问等。

  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二)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四)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五)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非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债券,其方法步骤和上市公司一样,只是不能在交易所挂牌交易;至于对股本的影响,要看发行公告,看是否允许债转股,如果允许,将加大股本总数。

  发行债券是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债券发行是证券发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债券形式筹措资金的行为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发行者以最终债务人的身份将债券转移到它的最初投资者手中。

  发行债券的优缺点介于上市和银行借款之间,也是一种实用的融资手段,但关键是选好发债时机。选择发债时机要充分考虑对未来利率的走势预期。债券种类很多,国内常见的有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券要求较低,公司债券要求则相对严格,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并且对企业资产负债率以及资本金等都有严格限制。可转换债券只有重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才能够发行。

  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其好处在于还款期限较长,附加限制少,资金成本也不太高,但手续复杂,对企业要求严格,而且我国债券市场相对清淡,交投不活跃,发行风险大,特别是长期债券,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大,而又欠缺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

  以上就是关于

及其相关问题。非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流程就是和一般的公司发行的债券一样的,但是也要在发行的时候避免发行一些垃圾债券。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非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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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流程六大阶段是什么-找法网(findlaw.cn)

  “上市”一般是指“首次公开募股(IPO)”。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

)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

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

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1、确定成立途径(股份改革);

  2、制定改制方案;

  3、聘请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

  4、申请设立资料;

  5、召开创立大会。

  1、聘请券商(主承销资格);

  2、辅导期≧1年,有效期3年;

  3、上市方案与可研报告(董事会)。

  1、确定发行结构;

  2、发行目的;

  3、发行规模;

  4、分销架构;

  5、投资者兴趣;

  6、估值;

  7、草拟招股书。

  8、准备法律和会计文件

  1、申报材料制作;

  2、开始审议程序;

  3、估值/定位;

  4、准备对监管部门的意见提出回应;

  5、刊登招股书。

  1、审核通过后决定发行;

  2、推出研究报告;

  3、准备分析员说明会和路演;

  4、向研究分析员作公司和发行的介绍;

  5、询价、促销;

  6、确定规模和定价范围。

  1、定价;

  2、股份配置;

  3、交易和稳定股价;

  4、发行结束;

  5、研究报道;

  6、后市支持。

  从以上文章可以看到,公司上市是有着严格的要求和必经的流程的。在想要上市的公司上班的网友们需要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有用的信息,这样在处理公司上市流程六大阶段是什么的问题上就会轻松很多。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小编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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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上市,需要走哪些流程? - 知乎

A股市场企业IPO申报上市通用流程,拿走不谢。

接下来,从拟上市公司前期准备阶段、确定中介机构、改制和设立股份公司、尽职调查与整改、辅导阶段、申报与审核阶段、发行上市阶段、合规发展与持续督导等八个方面逐一为大家分享下IPO流程完整知识。

企业要想上市,不懂点资本市场的知识怎么行?更何况近两年注册制的步子迈得快,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法规也一直更新中。易董IPO版已经为大家整理了IPO知识图谱最全、最完整的上市流程图,被喜称为“企业上市大百科全书”。

打开IPO知识图谱每一个标题点,都是满满的干货,根据最新监管法规实时更新内容,为企业排忧解难一点通,再也不用担心我的IPO知识停留在十年前啦!

上市前必不可少的一步就是参照各板块上市条件,对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评估。以下为目前各板块的主要上市条件对比。

当然,易董IPO知识图谱可以查看完整的上市条件。

在筹备期间,公司可成立上市团队对接IPO及后续上市有关于证券方面全部工作,主要岗位与职责有以下:

上市团队主要负责人,在公司选择中介机构、企业改制设立、申请及报批、发行上市、资本运作、市值管理等各环节中起着关键作用。

隶属于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准备、起草、管理、报送公司三会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对接董事会成员、股东、金融监管机构、中介机构等事务。

协助公司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配合中介机构准备及提供IPO申报过程中的相关财务资料;监督和管理公司和下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全面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监督公司资金运作等。

1. 分别与券商投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沟通,选定中介机构,公司根据各项费用做好财务预算。

2. 中介机构前往公司现场沟通访谈,初步了解公司情况,为接下来的尽职调查工作做充分准备。

A股IPO各中介机构费用明细(预估):

一般情况,保荐机构的费用与募集资金规模呈正比。但目前实际情况是,科创板及注册制改革后的创业板中介机构费用略高于其他板块

①科创板相关规则要求券商必须跟投科创板企业,券商除了承担保荐风险,还承担额外的投资风险,风险增加使券商收费增加。

②注册制时代的创业板、科创板IPO公司可能受市场情绪、行业估值等因素影响存在的超额募集资金情况,会导致保荐机构在原有的收费模式额外增加超募的费用补充,可能会针对超募资金部分额外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如何选择靠谱的中介机构,易董IPO的中介机构库可以帮你了解和评估中介的情况。

公司为寻求长期的发展,要在这过程中不断改善组织架构及资产债务结构,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改制重组,以便使公司符合上市条件。如企业为非股份有限公司或存在资产重整的情形,需要本步骤,如企业为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则跳过本步骤。改制阶段分为:

1. 成立改制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协调。各中介机构(券商、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向发行人提交审慎调查提纲,公司根据提纲确定改制方案。

2. 发行人就发行上市的重大问题,例如股份公司设立方案、资产重组方案、股权结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公司章程制定等事项进行谈论。

3. 各中介机构拟定时间进度表开展工作,包括对初步方案分析、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文件起草等。

4. 审计师审核股东出资,完成验资报告的时候发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半数以上投票确立公司章程、各项制度,选举董监高人员等具体内容。

5. 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相关资质批复,领取批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及营业执照。

1. 中介机构从企业的主体资格、独立性、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规范运作等各方面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

2.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寻找最优的解决方案;

3. 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尽职调查阶段,企业可参考使用IPO知识图谱的尽调与整改相关章节,里面详细解析了每一个尽调要点的重点、难点,以及发审委及上市委问询率供参考。

发行人在公司召开IPO启动大会,保荐机构作为公司IPO上市总设计师,主要负责招股书编制工作,目标使企业建立完善的公司机制,符合上市要求。正常辅导周期在3-12月。

主要辅导内容:

1. 中介机构提供尽职调查清单,募投机构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各部门负责人协同证券事务部提供资料,以完成招股书编制工作。

2. 培训公司董监高人员关于证券法、公司法或有关制度条例,督促股份公司按照公司法进行规范治理。

3. 通过公司尽职调查的资料梳理反馈需要补充或整改的内容,明确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4. 公司申报IPO立项,辅导机构建立工作底稿,并报当地证券监管机构备案,地方证监局在收到材料五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给与反馈意见,直至完成辅导验收工作,办理备案公示。

5. 公司就股票发行方案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对股票发行作出决策。

易董IPO版的价值就是在公司IPO辅导期,帮助企业整理简化繁杂的文件资料工作。

申报与审核乃是整个IPO进程中最重要的阶段。注册制开展以来,根据企业所申报的板块申报与审核方式也有所不同。创业板和科创板的上市材料申报是提交给交易所,由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再由证监会决定是否予以注册。以创业板为例:

在申报审核阶段,拟上市公司要配合保荐机构、律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回复交易所或证监会提出的问询。

易董IPO版包含IPO案例及函件库,为企业提供最新最全的监管问询及企业回复,并可随时点击查看最新案例,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丰富的案例供参考跳过不经意的坑,高效规范的推进工作。

取得证监会正式的发行核准文件或注册制批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制定发行方案,主承销商向交易所报送发行申请书面文件,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交易所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向投资者推介路演,初步询价、投资者网上网下申购,确定发行价格,投资者完成认缴出资,审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登完成股份登记,主承销商向交易所报送上市申请书面文件,刊登上市公告书,公司选择上市日期,在此期间还需完成上市年费、上市初费的缴纳(视公司发行股份数、募集资金情况确定费用)。

随着公司在交易所完成敲钟仪式,一家公司正式宣布登陆资本市场!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板、中小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重点关注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资金往来、现金流重大异常和违规担保行为等情况。以实现企业合规健康发展的长期目标。

这些流程,对企业来讲,不应该说得那么复杂。因为过程都需要中介机构(保荐人、审计机构、律师团队)介入,帮助规范。对企业来讲,只需要明确这样的流程:

第一,必须成为股份公司。即是公开公司,有鲜明的主营业务,而且需要有一定的规模,或者有较持续的科技产品开发能力(注册制条件下,营业收入并不是唯一重要因素);

第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设置及人员合法合规;

第三,明确的公司发展战略(有发展战略,才会有项目,也才有资金需要,新的资本才能进入而不空转)。

在这些前期满足的情况下,提出上市规划,聘请保荐人(进行辅导,并承担财务顾问的职能);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以及适格的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作用是全面规正公司的历史问题与目前的运作规范;为了上市的目的,需要向证监会分支机构报备,达到一定要求后向交易所、证监会报送申请材料(假设按注册制);交易所、证监会双重审查后,同意注册,方可上市;然后就是由保荐券商牵头与交易所协商IPO时间安排,到期即发行新股,然后上市。

不过,按照资本市场的逻辑,上市仅仅是一个开端,并不是功成名就,这一点可能国内认知还有很大不足。

公司上市的条件及流程 - 法律快车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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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公司如果做大了,就会想要上市,可公司上市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的,并且在上市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一系列比较复杂的流程。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

?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过验证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根据证券法第47条和第48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和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等事项。

  除了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和入场交易的费用外,还有一次性的准备和改造成本及上市后成本,(如处理好与投资者的关系),甚至,有时还会发生诉讼,如果产生投资者赔偿,那成本就更高。上市后,股票就成了一种产品,像其他有形产品一样,同样需要企业去维护。这两项工作将会占用企业资源。而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不当行为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那诉讼成本和赔偿费用都会十分可观。

  企业一旦上市,其重大经营、管理决定,例如净利润保留、增资或兼并,都需要股东在年度会议上通过。所以,上市后,执行董事会在做战略决策时也就不能只按自己的意愿,而是要首先获得大股东的许可。

  一旦上市,企业就更容易遭到敌意收购,因为公司的股票是自由买卖的,这意味着可能有一天,你的公司被其他公司突然收购及接管。

  上市后,企业的经营状况会影响到公司股价的表现,反过来,公司股价的一些不正常波动也可能为其自身经营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成为拖垮一个企业的导火索。

  公司一旦上市,就要在一个透明的环境下运营,上市后则完全暴露在投资者的目光下,因受公司文化传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需考虑是否适应高透明度的运营。

  公司一旦开始计划上市,即需要先向法律顾问、保荐人、会计师支付部分费用,此部分费用无论上市成功与否都会发生。另外维持上市公司地位亦会增添其他费用。

  公司上市后成为公众公司,老板的个人生活也会受到影响,个人隐私易被社会曝光。

  每个上市公司都需要披露大量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重大合同,股本变化等,这样一来一些不便公布的商业信息也被公开,一旦被竞争者知悉,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1、上市可以募集资金,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

  2、可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3、对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着促进性作用;

  4、对于提升公司品牌有一定的作用,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

  5、上市公司后可以使用股票或者期权吸引并留住公司骨干人物,提高其忠诚度,并避免成为他日的竞争者;

  6、便于合并及收购,上市公司融资后,可以利用成本优势并购其潜在的竞争对手。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的内容,由此可知,公司上市并不是随便就可以上市的,上市的条件包括公司资金、财务经营状况以及无违法行为等,公司上市也需要走一定的流程才可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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