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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探讨_矿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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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矿业的迅速发展,矿山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由于一些不合理的矿山开发和矿产资源利用,对矿山及其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并诱发多种地质灾害,破坏了生态环境。越来越突出的环境问题不仅威胁到人民生命安全,而且严重地制约国民经济的发展。

资源被人们视为社会繁荣、政治权力和国家财富的基础。然而,由于工业革命的不断深入,世界经济活动正在对包括环境资源在内的所有自然资源施加越来越重的压力。随着全球环境意识的觉醒,资源与环境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

最早的资源环境保护运动可以追溯到1890。1920年之间发生在美国的自然资源保护运动。20世纪60年代以后,资源环境保护运动再度复兴,并且以“绿色革命”为标志,很快具有世界性影响。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引起对资源环境问题的广泛重视;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概念;提出了许多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如如何使可持续发展更切合实际,如何对资源环境保护价值做出经济分析,如何看待生态系统与环境功能的经济地位,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如何认识绝对意义上的生态环境限制等等。到20世纪80年代,资源环境经济理论主要是针对该世纪60—70年代的经济学家在资源环境问题认识上的不足展开。他们着重揭示了资源环境系统的“宏观”问题。

资源匮乏、环境污染、人口膨胀等问题,不少人忧心仲仲地提出了“出路”问题,“地球的出路在何在?”“人类的出路何在?”。针对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主要有三种观念和态度:

(一)“反增长论”或“零增长论”

这一论点以早期的罗马俱乐部为典型代表。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了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D.梅多斯等人撰写的《增长的极限》一文,文中通过对人口、农业、自然资源、工业生产和环境污染五个因素的分析,提出了“零增长”的论点。

他们认为,如果世界人口、工业化、环境污染、粮食生产以及资源使用等方面按现在的增长率继续下去,未来100年内地球上的经济增长将达到极限,提出“除非到2000年人口与经济增长停止下来,否则社会就会超过极限并垮台”的悲观结论。有的学者还提出“环境保护第一主义”、“人类返回到大自然里去”等,一些国家还出现了“环境保护主义者”等社会组织和“绿党”等政治组织。显然,他们认为经济技术发展是环境恶化的根源,把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只注重了经济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经济发展决定论

这一论点又称乐观论,H.卡恩的代表作有《没有极限的增长》,以及美国科学家赫尔曼.卡恩提出的再工业化过程。他们还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环境质量是放在第二位的目标,当富裕时再考虑环境”经济发展决定论把环境保护同经济增长对立起来,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而不考虑经济发展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乐观派的结论是:地球和人类根本不存在危机,人类可以无限地无所顾及地发展经济。

(三)协调发展论

认为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关键是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是可以协调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环境问题,却又增强了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环境问题的解决,又增强了经济发展的能力;只要认真对待,采取适当的对策,二者是可以在发展中统一起来的。基于这种认识,我国理论界提出了一种全新发展概念,即协调发展观。它与目前流行的,全球认可的“可持续发展观”是协调一致的。人类正这一理论指导下千方百计地寻求解除污染、恢复生态、拯救地球的办法和途径,为创建美好家园作着不懈的努力。

(一)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危害理论分析

人类的环境可分为原生环境和次生环境两类。原生环境指天然形成,并且基本上未受人为活动影响的自然环境,其中存在着对人体健康有利的许多因素。例如,清洁和具有正常化学组成的水、空气、土壤、适宜的太阳辐射和小气候,以及优美的绿化,都对健康起促进作用。但在有些地区,原生环境对人群健康也会带来不良影响。例如,由于地理地质原因,有的地区的水或土壤出现某些元素含量过多或过少的异常现象,而影响当地居民摄入这些元素的数量。人体中某些微量元素含量过多或过少时,就会引起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又叫地方病。人类不仅能适应自然环境,而且还能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改造自然环境,使环境更加适合于人类生存。在人为活动影响下形成的环境,称为次生环境。工农业生产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严重污染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破坏生态平衡,使人类生活环境的质量急剧恶化,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排入环境各种污染物,特别是生产过程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极多,而且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的发展,环境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还在与日俱增。这些污染物随同空气、饮水和食物进入人体后,对人体健康产生各种有害影响。

我国的矿业活动主要指矿石采掘、

及冶炼三部分。矿业活动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破坏的种类很多。例如:开采活动对土地的直接破坏,如露天开采直接破坏地表土层和植被;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废弃物(如尾矿,矸石等)需要大面积的堆置场地,从而导致对土地的过量占用和对堆置场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矿石、废渣等固体废物中含酸性、碱性、毒性、放射性或重金属成分,通过地表水体径流、大气飘尘,污染周围的土地、水域和大气,其影响面将远远超过废弃物堆置场的地域和空间,污染影响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而且很难恢复到原有的水平。

(二)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环境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

业发展迅猛,年采矿石总量约60亿t,但另一方面,矿山开采不当造成的地下采空,矿坑积水,诱发了开裂、崩塌、滑坡、地震等地质灾害,带来了大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据统计,我国因采矿引起的塌陷超过180处,塌陷面积达1150km

,发生采矿塌陷灾害的城市近40个,造成严重破坏的有25个。1999年,仅广西地区因采矿诱发的重大地质灾害就达220多起,死亡157人。另外,采矿业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与日俱增。大片地区地下水位下降,水质恶化,酸雨成灾。粗略统计,全国矿区各类固体废弃物累计存放约70亿t,直接占用和破坏土地1.7~2.3万km

——当人们关注着水体、大气的严重污染,并积极呼吁防治时,全国近28万处采矿活动区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正显示出严重后果,引起社会公众与有关部门的重视。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渌水江3.7km的河道上,曾聚集了采金船123艘,采金点130多个,过度、无序地开采,不但造成河床抬高,河水污染,同时下游1600多Bm

农田无法灌溉,龙虎山自然景观也受到影响。黑水河流域内锰矿资源丰富,近年来民办采矿蜂拥而至,仅大新下雷、土湖、硕龙等乡镇在河的上游就设有100多台洗矿机,所排出的矿泥污水使河中水质恶化,严重威胁着沿河32个村屯的人畜饮水。岑溪花岗岩的开发年产生废石170万t,废石、泥沙覆盖农田13.4hm

,污染农田70多hm

,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又如:云、贵、川三省土法炼磺,年排放二氧化硫和硫化氢达26万t,堆积含硫废渣2000多万t,整个炼磺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国家标准5~50倍,形成酸雨pH值3~4,造成大片耕地寸草不生,几十年难以恢复。

100余年国际矿业发展的历程,向我们展示了三种矿产资源开发模式“先开发后治理”模式,虽快速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由此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为此而付出的经济代价巨大,教训惨痛;“严格的环境限制下的资源开发”模式,虽有效地保护了环境,但不同程度地制约了矿业发展;“海外资源开发”模式,虽弥补了本国的资源需求,可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但需要雄厚的资金保证。我国西部矿产资源的开发,既不能走“先开发后治理”的老路,也不能套用“严格的环境限制下的资源开发”的发达国家后工业化模式,而“海外资源开发”的途径打开还需时日,因此,我国西部开发必须走一条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业发展道路——“绿色矿业”之路。

(一)牢固树立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观念

从全球而言,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矿产资源将在总体上呈现供过于求的局面,特别是对于发达国家,影响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已经由矿产资源的可供性转向地球环境保护。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矿产资源的可供性仍然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大因素之一。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人口众多,经济还处于工业化初期,仍需要矿物资源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要大力寻找,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支撑。同时,日益严重的地质环境破坏与地质灾害,给人类提出了保护地球家园,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观念。

(二)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将矿山环境成本纳入矿业成本

本着“谁破坏谁恢复,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将矿山环境成本纳入矿业成本。建立绿色矿业成本核算体系。要从我国的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出发,建立起矿山污染物的排放和环境恢复标准、基础标准及方法标准,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成本核算具有科学依据。

(三)依靠科技,降低成本,保护矿山环境

1、从保护矿山环境角度,加强地球物质迁移、演化规律的研究

从广泛时空范围,系统研究地球物质的聚集、运动和演化规律,能够从源头上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原因,进而提出预防和治理矿山环境的措施。从保护矿山环境角度,加强地球物质迁移、演化规律的研究,结合矿山环境保护的实际加以应用,具有成本低、效益高的特点,因此,发展前景广阔。

2、将矿山环境保护及其产业化研究,确定为优先支持领域

矿山环境保护及其产业化研究方面的研究内容很多,如矿床开采、选矿、冶炼、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尾矿的再利用、土地复垦等。如果从广义上讲,还包括资源替代技术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但能降低矿产开发利用的成本,而且可保护环境,有些方面的产业化,如尾矿再利用产业化,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社会效益,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理想投资领域。因此国家应当重点支持这些方面的研究,通过科研上的突破,带动环境的改善和经济效益提高。

(四)利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保护矿山环境

利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如法律、经济杠杆、行政手段等,制定有利于矿山环境保护的矿业优惠政策,保证在矿产开发的同时,保护好矿山环境。其中尤其是要完善矿业环保法制建设,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环境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此外,矿山规划设计时,对排土场、选厂、尾矿库要合理选址,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少破坏或不破坏林木草场,对废水的排放必须符合标准。推广采剥和复垦一体化工程,既可降低复垦成本,又能使废地及时复垦绿化。

(五)建立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

目前,我国矿山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根据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及企业规模的大小确定。一般大型矿山设置环保科,中、小型矿山建立科或组。矿山企业中的环境保护人员主要包括:矿山环保科研人员,环境监测人员,污水治理人员,矿山企业防尘人员,保护设备险修人员,矿区绿化人员,复垦造田人员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矿山安全组织机构则比较齐全,且设置时间也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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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的探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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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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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是人们实现经济效益和发展的一种重要物资。然而,由于工业革命的不断深入,世界经济活动正在对包括环境资源在内的所有自然资源施加越来越重的压力。随着我国矿业的迅速发展,一些不合理的矿山开发和矿产资源利用,对矿山及其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并导致了多种地质灾害,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越来越突出的环境问题不仅威胁到人类,而且制约了经济的发展。随着全球环境意识的增强,矿山环境问题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这两者之间是可以并重的。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次生地质灾害控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

    实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原则。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限定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批准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和不可恢复利用的矿产资源开采的新建项目,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炼油、炼焦、炼硫。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于1.5%的煤矿,禁止新建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多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地区采石、采砂、取土,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取土烧砖,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露天开采活动,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

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首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环境保护及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避免或尽量减少对大气、水源、土地、草原、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和破坏。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时,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

    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义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企业,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停产或者直接关闭。建立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和法制管理体系。开展全区矿山环境调查评价,建立国有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档案和矿山环境数据库系统。

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加大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的投入,采用先进适和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对废弃矿山要积极利用多渠道资金,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按照分类指导,以及区别对待的原则,实施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保护机制建立试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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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介绍了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总结发达国家环境治理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治理中国生态环境的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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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矿产资源勘探的开发与环境保护-博爱论文网

摘要:本文围绕矿产资源勘探的开发与环境保护展开讨论,分析了因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环境问题、制约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因素,并就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提出策略,希望能够为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提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环境保护

1.浅述因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环境问题

经济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三者素来有着较难调和的矛盾,伴随世界各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上述矛盾逐渐显露出愈演愈烈的势态。

1.1破坏生态环境。首先,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土地破坏问题,原有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动、植物也因此不可避免的遭受影响。其次,矿产开发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废弃物的堆积需要有较大面积的堆置场地,堆置场地可能会破坏原有生态系统。最后,尾矿库可能会影响局部地区的稳定性,增大滑坡、泥石流等等灾害的发生概率。

1.2导致环境污染。矿业三废中包含大量的有害物质,固体废弃物中可能包含毒性或是重金属成分,进而影响周围环境的水质,污染周围的土地,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气体废弃物可能会加剧空气酸性,进而导致酸雨形成,水质、土壤污染。

1.3耕地资源被破坏。首先,矿产资源在开采的过程中必然会破坏土地上原来的农田、牧场等,在矿产资源开发结束后,采矿区可能会存在地面塌陷问题以及土地污染问题,耕地因此失去种植作物的价值,耕地的总体面积也因此减小。为了保证生活所需,农田、牧场上的作物产量被嫁接到其他土地之上,其他土地由于不堪重负,功能逐渐衰退。其次,除了矿产资源的直接开采会破坏土地外,排出的废石、废渣还会大量占用土地,进而导致地表植物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愈演愈烈。

2.制约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的因素

2.1政策、制度、技术落后。首先,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矿产资源的补偿主体、被补偿主体以及补偿标准都未有明确,也因此矿山的法律保护、技术规范相对匮乏,矿山的治理以及保护也因此难落到實处;其次,我国现行的财税政策不完善,由于缺乏法律的强制力度,因矿产开发所导致的环境问题也因此不受重视,不法者的行为被放纵,环境污染问题愈演愈烈;最后,缺乏完善的矿产开采许可制度,由于缺乏环境许可证,开采者在土地复垦、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难以被明确,为降低生产成本,开采者往往无视开采过后的采空区塌陷、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更没有及时引进先进生产技术的思想意识。

2.2监管不到位。首先,环境监管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根本无法限制矿产开采,随意性、浅表性的规定严重缺乏可操作性。由于缺乏动态的、可量化的环境监管标准,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成为一个难点;其次,矿产资源开发与多个监管部门都有联系,然而由于我国现行的监管制度属于粗线形,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不明,行政审批手续复杂、监管难以有效定位、权力冲突问题严重,一旦遭遇问题,极可能引发部门扯皮问题发生;最后,在矿产开发环境保护过程中,民众的作用未被发挥。“管主、罚辅”是现阶段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主要手段,国家在其中发挥的作用非常突出,民众的作用被忽视,不良的社会氛围导致民众没有参与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意识,群众监管作用因此难以有效发挥。

2.3缺乏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标准不具体,补偿的主客体认定、补偿标准、环境补偿等等问题都未被从法律层面做出硬性规定。环境治理“历史欠账”问题严峻,治理恢复的速度远不及破坏速度,环境问题因此越来越严重。

3.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的对策分析

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思想意识,人们对环境友好的重视度越来越高,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一大热点。为了保证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发展,必须重视如下四点:

3.1明确矿产资源开发原则 。首先,明确责任单位负责制原则。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原则,进而确定资源开发补偿的责任主体,确保污染者真正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次,遵循开发的可持续原则。合理规划矿产工作,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确保矿产资源开采工作能够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最后,坚持效率原则。矿产资源属于稀缺物质,因而开发补偿机制必须确保效率,要严格杜绝“瞻前不顾后”现象,以促进资源型社会发展。

3.2从矿产资源开发源头控制。首先,完善矿产许可制度以及矿山环境许可制度。从环境现状出发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矿区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矿区生态环境的发展能够与矿区所在地的经济共同发展;其次,加大矿产开发保障力度。利用法律强制力为矿产开发制度落实保驾护航,确保被占用土地的农民能够获得相应赔偿,不会因为土地被破坏而引发生计问题。

3.3管理矿产资源开发过程。健全监管制度,在增强国家执法保障体系的同时加大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力度,充分发挥民众环境影响评价,扩展监管范围。其次,严格落实资源补偿规定,确保资源开发在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的同时对环境损害作出补偿。最后,完善财税政策,建立环境财政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环境财政职能,确保生态破坏者真正“被惩罚”,加大环保投资的宏观控制,提高环境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3.4落实终端治理工作。首先,制定多元化的矿区生态恢复投资体系,多方筹资、合理吸纳外国先进的治理经验,不断提高生态环境项目的建设速度,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善用政府干预力和强制力确保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其次,多元化生态补偿参与方式,确保相关各方都能够积极参与生态补偿过程,以“构建”、“保护”提高保护质量;最后,严格执行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合理评估土地的复垦性能,强制开采者按比例缴纳保证金,尽可能的避免环境破坏问题的发生。

结束语:综上所述,随着我国人民思想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虽然现阶段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状况不容人乐观,但是相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不懈努力中,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一定能够与环境友好,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一定能够因此获得巨大的发展动力。

参考文献

[1]李玉武,徐友宁,张江华.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闭坑地质环境一体化防治研究[J].石油仪器,2014,02:77-80+10.

[2]周小英. 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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