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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规定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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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请事假的规定有哪些?-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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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在企业或公司里上班,有时会因生病请

或者因个人原因需要请事假。每个单位对请事假的规定都不尽相同,那么《劳动法》关于请事假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中没有具体关于请事假的规定,一般事假的规定有以下内容:

1、任何请事假的员工在本月将没有全勤奖金;

2、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3、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

4、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

补贴)÷21.75×事假天数。

依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则,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

,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

,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

,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职工带薪

条例》第三条规则:员工总数超越1年及少于10年,有5天

;超越10年及少于20年的,年假为10天;已满三年,年假15天。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则》等有关规则,请假生病或受伤的工人病假假期依据我的实践工作经历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践工作年限为十年或以下,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不少于五年的期限为三个月。

实践工作年龄超越十年,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六个月;五年至十年为九个月;十年至十五年为十二个月;连续十五年至二十年;连续二十四个月。

《劳动法》未对婚姻、殡葬人员作出详细规则。

职工自己

或近亲属的工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请假能够依据详细状况,指导的行政审批,给

一至三天;他们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工作场所;在现场立刻家庭成员当员工需求我死在葬礼效劳,能够依据间隔,放弃错误的;在假期丧假和间隔,工人们在双方支付;晚结婚,婚姻是延长至15天。

北京婚姻条例:

目前,北京休假时间为10天,取消

任何用人单位的

都有权享用

,休假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胎,每生一胎以上,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所在单位应当依据医疗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期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的流产,给予15天至产假的30天;怀孕超越4个月的流产,给予一个42天的产假。

北京产假:128天至7个月。

北京市女职工产假制度作出灵敏的调整,依据新的规则:产假98天,除国度规则的女职工,可享用30天产假的奖励;同时,女职工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同意,能够添加1到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长达7个月。

工作人员因个人或家庭缘由请假可请假,请假无薪休假,以天数或小时休假为计算单位。请离任员工每天的工资扣除规范是:月根本工资/ 20.92天;员工请假小时工资扣除规范是:月根本工资/ 20.92天/小时。

综上所述小编主要为您介绍了请假的主要类型以及法律

中关于请假的期限等问题。《劳动法》关于请事假的规定并未对关于请假的期限等问题做出详尽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包括在一些规章条例里,公司的规章制度里也会包含请假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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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申请离职的是可以享有5天年假,如果员工是提前30天单方面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年假的规定指的是劳动者工作一年以上是可以依法享有带薪休假的,年假指的是劳动者工…

劳动法规定年假的内容有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话,那么可以享受带薪…

劳动法年假的规定,实行的是带薪休年假,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以上对于对于法定的年假…

通常情况下都是五天,若是工作年限超过十年低于二十年的可以带薪休假十天,已经满二…

通常情况来说工作满了一年以后有五天年假的,但是在现在社会很多劳动者对于自己的利…

国家规定年假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

一般情形下国企年假五天、十天、或者是十五天。具体的年假时间,与职员在单位就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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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一年内事假不能超过多少天_精选律师解答—华律网

一年请事假20天以上不享有带薪年假。根据《职工带薪

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拓展资料一、事假为无薪假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职工请事假期间并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向职工支付事假期间的劳动报酬。事假以天或小时为单位。员工可以请事假,但必须说明真实理由,经过用人单位批准,履行请假手续。

二、事假超过20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当年度的年休假已经享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的规定,职工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对于职工请事假、休年假等情形,应当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职工进行签字确认。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注意,如果职工在当年度虽然请事假累计天数达到20天以上,但依据规定已经扣除其对应事假天数工资的,此时职工仍享有休

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予以剥夺。

三、请假扣三倍工资不合法请假应该扣当天工资,扣三倍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已扣除工资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也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全勤奖、餐补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对应的天数进行扣减。

专业律师代写,3天内不限次数修改,满意为止

你好,由

规定。

专业律师代写,3天内不限次数修改,满意为止

您好,劳动者休病假的时间因病情需要,不由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病不能工作,法律规定了医疗期,超过了医疗期,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病退职,达不到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看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规定,一般来说,单位规章制度都会规定旷工多少天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先书面通知职工如果职工继续旷工单位将如何处理,要保留职工签收的记录,如果职工仍不回来上班,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详情可咨询徽都人力资源法律网www.hdhrlaw.com

反馈

你好,不可以。

您好。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劳动局举报。

公休日应该不算在请假的假期内

一年请事假20天以上不享有带薪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拓展资料一、事假为无薪假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职工请事假期间并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向职工支付事假期间的劳动报酬。事假以天或小时为单位。员工可以请事假,但必须说明真实理由,经过用人单位批准,履行请假手续。 二、事假超过20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当年度的年休假已经享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的规定,职工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对于职工请事假、休年假等情形,应当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职工进行签字确认。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注意,如果职工在当年度虽然请事假累计天数达到20天以上,但依据规定已经扣除其对应事假天数工资的,此时职工仍享有休年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予以剥夺。 三、请假扣三倍工资不合法请假应该扣当天工资,扣三倍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已扣除工资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也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全勤奖、餐补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对应的天数进行扣减。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赔偿项目包括:1、住院伙食补助费。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3、医疗费。4、生活护理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由用人单位缴纳,在劳动者遭遇工伤时给予补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今,每个企业都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避免意外的发生。那么,单位如何给员工买工伤保险?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劳动者患病需要治疗的,依据其工龄和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确定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关于劳动者的病假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务员享有一年四次的探亲假期,为期因不同的地区而有所差异,那么如果在休探亲假的同时,能否休年假?是否存在探亲假超过多少天就没有年假的事实呢?针对以上种种,华律网小编整理出以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起看看吧:

公司上班的人一般都知道,要是请假已经过了假期的并且没有任何的说明报告,超过了3天的就会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是直接走人,工资方面要看公司的具体规定。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公司中的每一位员工都可以享受到年假这个福利待遇,年假是在法律中强制性规定的福利待遇之一,但是要享受年假必须要员工一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生病了人们避免要看病,有些员工也跟单位请了七天病假,后来没有想到疾病比较难解决,在七天病假到期之后又休多了三天,等回到原单位工作的时候担心会被公司给开除掉,那么,请七天病假超过三天会算旷工开除吗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在家里的亲属死亡之后,这个时候可以直接向单位申请一定时间的丧假的,但是对于路途比较遥远的员工,可能这个时间会延长一些,那么最长不能超过多少天?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土地合同能超过三十年吗

超过劳动年龄能申请仲裁吗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超过20年

事假超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超过一年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超过多少天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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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 婚假、产假、病假、事假等21类规定和待遇一览表 - 管城回族区法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问,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

即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事假的具体天数由各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确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当然,

其根据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因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因此,江苏省产假的天数为128天,且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假期内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三)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四)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工间休息;

(五)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

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情形下有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的劳动量;第五项情形下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女职工怀孕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安排其在孕期休息的,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

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因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三)实行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劳动量; (四)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十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指出,

目前,包括北京、河南、陕西、浙江、江苏等在内的众多省份,均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至2天;(二)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者费用。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因此,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

第三条规定:

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规定: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个人的累计工作年限应包括但不限于现就职单位的工作年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规定: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规定: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如果为探亲假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

第三十条规定:劳动者因依法参加下列社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2018年6月21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秋分日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第一届、第二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日期分别为公历2018年9月23日、2019年9月23日。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003年,SARS(非典)肆虐全球,据官方统计共夺去919人的生命。亚洲地区疫情尤其严重,以中国、新加坡、越南为甚。这场“非典型肺炎”在人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非典型记忆”……

江苏省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假属于特殊规定,其他地区未见。《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依法被列为甲类传染病或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病人或者其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此类病假的天数是未知的,视医学观察结果而定,比如

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正常出勤支付劳动者工资。

在地方性政策中,一些省、市、区作出类似的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至少有

在内的16地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

各地的护理时间通常在15天左右,河南省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黑龙江省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累计20天。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时长略短于独生子女,但可达到7-10日。

各省份均规定了

其中,四川等省份的规定较严格,要求符合“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条件,重庆市还规定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的条件。

作为最早将带薪护理列入法规的省份,相关政策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已有三年多的时间。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

劳动合同法事假的具体规定有哪些-法律知识|华律网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

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

(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

、、端阳节、

各1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

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

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关于以上用人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工资、路费待遇等问题和198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文件作了具体规定。另外,国家对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公派

人员探亲,国际职员配偶出国探亲,也都作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

、公休假日、探亲假、婚

、女职工

等假期。”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

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点结婚,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

条例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任何企业的职工结婚,如果属于

的,可以享受奖励婚假。《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

对于你提出的“劳动合同法事假的具体规定”问题,事假的具体规定在上文中已经解释了,事假是很多人都经历过的,也是非常平常的了,一般请事假也就几天的时间就可以了,要是遇到了特殊的情况的,可以向公司汇报然后请求再多批几天。你可以咨询华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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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应包括的条款主要有以下:1、用人单位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2、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关于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多久签一次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外地交社保,是可以转回家的。想办理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者,带好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原参保地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就可以办理了。同省市换工作不用转移社保。关于外地交社保可以转回家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职工名册的内容有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以及还有用工的形式、用工的起始时间、最后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要记载好劳动者相关的内容,那么就可以代表双方存在劳动的关系。关于劳动合同法职工名册的内容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法46条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因违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如不按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等。关于劳动合同46条的内容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果不能补充约定的,可以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没有跟劳动者续签合同,但没有辞退劳动者,劳动者继续在公司里工作。只是,此时劳动者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认为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给自己,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仍在上班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看看华律网小编做出解答。

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企业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社保办理情况年审。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怎么走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如果星期六是劳动者正常休息时间,星期六不去上班不算旷工。如果因为单位生产安排,星期六不是劳动者休息时间,劳动者星期六不去上班属于旷工,单位可以按照旷工进行处理。关于星期六不去上班是否算旷工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用工后才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一般写工作当天。关于工作后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该写哪一天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劳动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签订怎样的劳动合同,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那么怎样解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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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事假最长能多少天_百度知道

事假最长可以请多久,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需要按照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者可以查看员工手册、公告栏、劳动合同约定等。  

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请事假的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作为用人单位,在遇到职工因故请事假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可以给予批准。当然,这就要求用人单位要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明确职工请事假的流程及批准权限,既要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审批,还要综合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度制定出来后投入使用前,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比如张贴在公司的公告栏进行公示,或者制作成员工手册分发给员工,并给员工开会进行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事假工资的扣除  

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  

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参考资料来源: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劳动法并未对事假天数有具体规定。要根据公司和个人情况来处置,一般中小企业制度规定,事假3天以内是允许的,如果有特殊情况应当也可以适当延长。

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83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83天/8小时。

劳动法同时规定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

因私事短期出境的假期工资、旅费等待遇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假期内的工资和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按照职工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在国外的由所在单位保留一年,在此期限内回来的或获准在国外定居的,全部补发,超过此期限的,从回来后或获准在国外定居后按月发给(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则按年度发给),原保留的不补发。

参考资料:

有规定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相关要求规定:

1、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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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先清楚这6条规定_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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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先清楚这6条规定

最近听到这样一个新闻「女子发微信向领导请假未获回复,出国游玩5天归来被单位开除」

公司给出的辞退理由是:未经单位批准连续旷工5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及工作制度,公司决定终止与她签订的劳动合同。女生怒了,认为自己没错,公司同样认为自己按章办事,没有不妥。于是,两方闹上了法庭。

虽然最后法院判定公司的做法合理,但因为请假这件“小事”折腾出的一系列麻烦事儿也够让HR头疼的了!所以说,这6个关于请假的6个规章制度,HR一定要清楚!

一、员工请事假,可以不批准吗

可以不批准。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各类公休节假日和特殊情况员工必须离开工作岗位外,用人单位对假期的批复享有主动权,对于事假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当然,这种主动权必须要求用人单位自身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工请假流程和批复权限,避免制度不明确给自身造成损失。

二、事假是带薪假吗

不是。法律明确规定员工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三、事假超过20天,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不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如当年的年休假已经享受的,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这也就要求用人单位对于职工请事假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并交由职工签字确认,避免争议的发生。

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还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请假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因员工自身原因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扣发当天工资,扣发标准可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照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全勤奖、年终奖等补充工资,可以根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对应的天数进行扣除。

五、口头请假有效吗

有效但应慎重。关于请假,用人单位最好能制定出相关规章制度,尽量避免口头请假。

如果确实因为有急事或突发疾病需要口头请假的,HR应尽早通知员工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并妥善留存,避免发生争议陷入被动局面。

六、其他特定事由假期如何批准

婚假、产假、陪护假和丧假是法律规定的员工合法权益,应予维护。

婚假与产假各地规定不同,丧假为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以享受丧假,假期一般为一至三天,另根据路途远近给路程假。

以上虽均为特定事由而产生的假期,用人单位必须批准,但并非全无商量余地,如就婚假、产假、护理假何时休的问题可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但最关键的仍是用人单位应对此作出相应制度加以规范,严格管理,避免争议发生。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按规矩办事,按流程管理,企业才能顺畅通行。在“请假这件小事上”,HR不仅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要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

此外,通过薪人薪事人力资源云系统,可以更加规范高效地做好公司员工管理哦。薪人薪事可设置不同类型的假期规则,包括假期如何发放工资、请假天数等,而且能够根据公司需要自主设置需要地假期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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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通用6篇)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各部门主管、经理。

  4.1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2年假

  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12天/年。

  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4.3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要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4.4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4.5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

  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4.6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时)。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时)。

  4.7补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补休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4.8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节:一天

  新年:一天

  春节:三天

  国庆节:二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4.9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4.10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1-3天

  (包括3天)3-12天

  (包括12天)12天以上

  批准人:直属上级、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4.11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1、员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员工年休假的必须提前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及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考勤及休假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为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员工请假的真实性负责;

  (二)核准和审批员工出差、因公外出、请假等。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

  (一)人力资源部为考勤休假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负责统计每月员工出勤情况,考勤结果是计发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负责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计算员工工资、补贴等。

  第五条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日标准上班时间为:

  上午08:30—11:40

  下午12: 40—17:3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六条考勤方式

  (一)公司统一实行指纹打卡的考勤方式,员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务外出时均需进行考勤记录。

  (二)若员工因机器故障或无法识别等特殊原因而无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时亲自到考勤管理人员处登记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上、下班时间。

  (三)因出差或公务外出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考勤核算均以钉钉中备案的《出差审批表》、《因公外出审批表》为准。未登记或未经签批,按旷工处理。

  (四)出勤期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五)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迟到;无正当理由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早退。

  (二)员工每月有三次10分钟(含)以内缓冲时间的机会,其不计为迟到,但不包括开会等情况。因恶劣天气(台风、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时以内到岗者不计为迟到。

  (三)迟到10分钟(含)以内者(当月迟到次数≥4次时,3次缓冲次数不计入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含)以内者,迟到/早退每1次折算为1小时事假处理。

  员工迟到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每2次视作半天事假处理。

  (四)每月迟到早退情况,是当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旷工

  (一)员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手续尚未获批而休假,视作旷工处理。

  (二)上班中途离岗1小时以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休假,打架斗殴致伤而停工休息,无故不参加公司团体活动,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且超过30分钟到岗,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超过30分钟,或休假期满后仍未出勤等情况均视为旷工。

  (三)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0.5天)。凡旷工者,按照2倍工资扣款作为处罚,即:旷工扣款=月基本工资/21.75×旷工天数×2。另外矿工期间的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四)员工累计旷工时间3天(含)以上,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因公外出

  (一)因公外出是指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离开公司办公场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内活动。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补助。

  (二)员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审批单》,经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经核准私自外出,则以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及外出时间,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三)员工因工作性质需频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进行审批,并在《因公外出审批单》中明确每天具体的因公外出时间。

  第十条出差

  (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动。员工出差时间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计加班。

  (二)员工连续出差超过15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一天。员工连续出差超过30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两天。

  (三)员工出差应至少提前半天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有关领导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单》须抄送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或紧急情况无法预先签批《出差审批单》者,需电话向分管领导报批,并告知考勤管理人员,同时填写《出差审批单》。

  (四)如无特殊情况,出差前未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过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后补办出差审批手续,则扣除一天出差补助(出差补助相关规定详见《差旅费管理细则》)。

  第十一条请休假种类

  本制度所涉及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照国家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假、病假(医疗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数为实际工作日;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

  第十二条事假

  (一)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出勤者,均应事先在钉钉提交《请假申请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同意,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同意。

  (二)事假为无薪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补贴等各项待遇。

  (三)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扣款计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资/21.75/8×事假时数。

  (四)员工单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年累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每超过一次月度绩效考核进行分数酌减。

  (五)除因公外出或出差外,员工在上班或下班时产生未出勤打卡的情况,一律按照半天事假处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一)病假须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等请假证明单资料,并报请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认;无医院开具的就医证明,则按事假处理。如因情况紧急、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在

  恢复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逾期无效。

  (二)病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员工累计休病假时间不得超过法律医疗期规定的时间,病假扣款计算方式:

  1、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3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21.75/8×30%×病假时数;

  2、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且≤10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5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21.75/8×50%×病假时数;

  3、当月累计病假天数>10个工作日,则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三)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治疗时,可按照《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天津市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期相关待遇。医疗期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四)病假期间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扣发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奖金。

  (五)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公司认为员工提供虚假病情信息或假资料或故意夸大病情的,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复查结果属实,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复查结果表明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其虚假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休假期间视为无故旷工。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补休

  (一)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须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员工须在当月补休有效期内,事先填写《调休申请表》申请补休,未按规定事先办理补休手续而自行补休的,视为旷工处理。补休时长每月安排补休天数不超过一天,当月有效,逾期作废。补休时间须根据工作情况统筹考虑。

  第十五条年休假

  (一)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二)职工带薪年假天数: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折算。即按照【(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工作自然天数÷365天)×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属上述1~3所列情形而当年已休过年休假的,则应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

  (四)员工申请年休假时,需办理相应请假手续,经核准后方可休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五)原则上年休假在应在本自然年度内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确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数,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毕的年休假将不再另行安排补休。

  (六)员工可使用当年年休假同等天数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申请人须在《请假审批表》中注明折抵情况。

  第十六条婚假

  (一)转正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劳动合同期内领取结婚证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连续计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二)员工需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婚假自劳动合同期内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十七条产假

  (一)产检假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凭借产前检查建档可享受带薪产检假。超过以下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1、怀孕第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3、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产假128天;

  2、难产的增加带薪产假15天;

  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带薪产假15天。

  4、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三)陪产假

  男员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陪产假7天。男员工陪产假,应提供配偶单位出具的休产假证明或孩子的出生证明。

  (四)流产假

  1、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42天。

  3、流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五)保胎假

  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如员工身体虚弱且工作许可,经公司同意,由医院提供证明,可请保胎假,期间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八条哺乳假

  女员工生育后,婴儿不满一周岁时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

  第十九条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证明员工可给予3天丧假;员工的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证明可给予一天丧假。亲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丧事的,丧假酌情延长(以合理的往返时间计算)。

  第二十条审批流程

  员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请假应按不同考勤类别填写审批单(须提供证明资料的须附证明资料),并提前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具体审批流程参见下表。

  第二十一条请假核实

  员工请假时,应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予核实请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请假,或请假期间需要续假者,应于当日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同时办理补(续)假手续,过期未办理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严格遵循相关审批流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三条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记录者、提供虚假休假信息或证明资料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则在当年度内不允许参与升职、加薪。情节较为严重者给予降薪、降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执行。

  员工请事假通过书面的《请假申请单》按照请假单规定流程审批,审批通过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10天;已满20年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15天;

  (2)员工带薪年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8小时折算天数);

  (3)员工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4)当年入职并且试用期后方可享受年假,当年可享受年假按照入职天数比例折算,11月份之后入职的则不可享受当年年假;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6)已有资格享受带薪年假的员工离职时带薪年假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如果员工实际休假天数已超过计算天数,超过的天数按事假日工资标准从结算工资中扣除;

  (7)员工因个人没有申请休带薪年假的当年年假视为自愿放弃;

  (8)员工申请带薪年假需填写《请假单》,一次休年假在3天(含)以上的,员工须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无论年假是否被批准请假单均应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9)当年没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节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视同自愿放弃休假权。

  (1)病假以半天为单位请假,2天以内(含)部门经理审批;

  (2)病假超过3天的员工须在修完病假后提交医院证明(诊断证明),无医院证明的病假按事假处理;

  (3)请病假达5天(含)的,应出具挂号单据、病历及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包含建议休假时间),必要时须在人力资源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开具休假证明;

  (4)当年累计休病假30天以内(含)病假工资为正常工资50%发放;当年累计病假30天以上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1)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手续者可享受婚假,申请婚假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结婚证等证明;

  (2)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连续计算。

  (1)公司严格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休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后2个月内应告知上级主管并应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公司男员工配偶生产的,给予男员工连续7天的陪产假,陪产假需在配偶生产前后10天内一次性休完否则过期作废;

  (4)女员工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喂奶时间,该时间必须按时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时间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钟。

  (5)在规定的产假期间女员工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和公司共同承担(按照国家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属于员工生育期间国家发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间公司照常发工资的属于提前向女员工预支生育津贴,员工申请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后公司代为扣除),没有生育保险的按实际工资发放;

  (6)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贴处理:晚育由女员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的女员工如果公司照常发放工资,晚育津贴必须从我公司申请(如果女员工没有申请晚育津贴公司将在女员工上班后第1个月开始扣除晚育假期给发的工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产假但是没有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待遇。

  (1)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可请丧假。

  (2)员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请丧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请丧假3天。

  (3)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须一次休完,否则作废,丧假请假过程中休息日及节假日均计算在内。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负伤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人力资源部。

  (2)工伤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证明;

  (3)工伤假其它事宜按国家《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办理。

  (1)员工请事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算。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2)员工没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这种事假则不发工资;

  (1)旷工定义:员工没有来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时间办私事的、出差未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未办理完毕请假续假手续(以取得请假批准回执为准)缺勤的、未正式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玩失踪的、申请休假的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提供休假证明)而已休假的。

  (2)旷工期间扣发双倍工资;

  (3)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或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公司可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看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内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请假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条件的婚假为七天。婚假必须在结婚年度内安排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内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1、在华为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产假为九十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一天孕期检查假。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汽车司机每年给予三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其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外省司机给予适当路程假,但年审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为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假期中如含节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增加实际假期天数)。

  2、休假必须连续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连续休假者,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分两次使用,但不得多于两次。

  3、计算休假的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从进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满一个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则取消休假资格。

  5、凡具有休假资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弃休假的员工,公司另外发给放弃休假等额工作,其计算公式为:放弃休假天数放弃休假工资额=×月度标准工资30

  注:月度标准工资是指放弃休假员工本人在发放休假工资年度元月份的标准工资。

  6、为便于管理,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在每年的春节期间。放弃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资的发放办法是由部门经理提供放弃休假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1、员工因工负伤休息,亦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考勤员登记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由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只须医院证明及部门经理批准即可按病假处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必须填写“工伤报告”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准,才能按工伤处理(一切待遇不变),并将休假全部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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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没有对事假做具体规定。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

(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

、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

收入。

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

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

第八条规定,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规定,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

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

》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

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工会、青年团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

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均按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假期内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均由职工本人自理。

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职工在批准的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除以上规定外,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具有约束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关于以上用人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工资、路费待遇等问题,国发〔1981〕36号文件和198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文件作了具体规定。另外,国家对归侨、侨眷职工和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探亲,国际职员配偶出国探亲,也都作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

等假期。”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

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点结婚,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任何企业的职工结婚,如果属于

的,可以享受奖励婚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

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

,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

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

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另外,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原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进一步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作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

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卫生部、原劳动部、人事部、全国妇联联合颁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进一步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是不得超过6个月。即哺乳女职工请哺乳假最长可到婴儿1岁半时为止。

综上所述,关于《

,我们要清楚,在进行请假的时候,不同的假期的长短是不一样的,对于

来说,我们的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是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另外,如果是法定节假日来说,一般是按照当年的政策进行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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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怎么扣工资,事假和病假的区别,事假规定-HR法律知识|华律网

基本案情:

去年11月,小王被一家食品公司聘用,成为公司派驻超市的促销员。今年4月,因家里有事,小王请了两天事假,发工资时发现被扣了400元钱。向公司财务询问,得知单位规定休一天事假扣200元工资。小王每月工资是2000元,按此计算,如果请10天事假就一分钱工资都没有了,小王觉得单位的做法不合理,可又不知道怎么去理论。

法律解析:

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

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因此扣除事假工资的最高限,是劳动者的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

根据小王每月2000元工资计算,小王每天休事假的工资应为2000元÷21.75=91.95元,由此来看,单位按休一天事假扣您200元工资的计算方法明显不妥,建议可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若还是得不到解决,可诉诸法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有的单位,可能员工无论是请病假还是事假,都会扣工资,其实这是不合法的。员工有请假的权利,但是也有限制。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病假和事假哪个扣钱多,怎么计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事假不发工资,病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工资是劳动报酬,事假是因私事不出勤,自然不应有报酬,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59中劳薪字67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员工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应当按月薪÷月计薪天数21.75扣除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员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病假工资,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

公交司机心梗后,公司能辞退吗

不可以

以前有各种原因,导致也没办离职手续,一年了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可来单位细谈

法定病假天数是多少天?-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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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没有规定法定病假天数是多少天,职工可以请病假的时间由病情确定。但按《

》第四十条(一)项规定,职工病假时间超过规定的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

可以

。用人单位据此

,还需要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对于

,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

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

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

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职工休

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职工本人

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

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

。年休假一般为5至15天。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规定法定的病假天数是多少天,故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规定,职员每年的病假天数请完之后,再提出病假的请求,那么职员是有可能会被单位开除的。根据司法实际可以知道,职员请病假只要是短期,可以不受病假天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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