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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务人员主要做什么

公司的法务人员主要做什么

公司法务都要做什么? - 知乎

找大状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文章,是《公司法务都要做什么?》,是关于公司法务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法务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内部专门负责处理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法务与律师的区别在于:法务是单位的员工,律师是独立于单位外聘的法律工作人员;法务可以不通过司法考试,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并领取律师执业资格。公司法务经理作为把关公司经营风险、保障稳健运营的专业人员,他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呢?

具体工作内容是:

1.对内对外文件的法律风险控管。起草审核合同,对内对外公函一类的工作。

2.追踪最新法律资讯以供管理层参考。

3.参与谈判和诉讼。

4.为各部门提供法律支持和意见。

5.对临时或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6.琐碎的和法律不沾边的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7.处理人事纠纷,办理公司审批手续。

8.代表公司出庭参加诉讼,或者协助顾问律师准备诉讼材料。

9.代表公司与外界专业机构联系,确保公司法务方面的需求及时到位。

10.协助解决法律方面各类纠纷。

11.负责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文体及相关的操作流程和规定。

12.开展总分公司之间法务经验交流及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13.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对客户、员工、供应商合同之拟定、修改、审核。

14.处理及收集整理资料配合律师处理公司有关法律事务。

15.收集、分析与本公司业务相关之法律信息并结合公司情况提出专业意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预防措施。

16.为公司提供咨询和法务意见书,提供客户及员工的法律问题咨询, 负责制订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以上就是河南沃华律师事务所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事务所作为中原地区专业法律维权机构之一,为确保客户的委托得以迅速处理,事务所建立起了与政府,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及全国各地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友好合作关系,为广大客户多种多样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更为快捷和优质的服务。

以上为《公司法务都要做什么?》的全部内容,若您有公司法务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找大状。

摘自网络,侵权请联删。

公司法务部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 知乎

不同公司的分工会有所不同,根据业务体系、部门分工、公司大小,非常不同,一般包括:

1. 制定格式文本

2. 就具体项目、业务起草、审核合同,有时候也参与业务谈判

3. 准备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需要的有关文件(不少公司是董事会办公室准备,法律部审核)

4. 对处理公司面对的纠纷、争议提供后备支持,负责处理公司诉讼、仲裁(大部分公司外包律所处理,有的公司法律部自己处理)

5. 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风控管理体系(一般和财务、业务一起,不一定谁牵头)、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一般和业务一起),制定某些规章制度

在做所有上面的事项时,如果需要协调外部律师处理,就协调外部律师处理

不同公司对法务的要求各不相同:

涉及投资并购的法务是目前法务中最火的一类角色。M&A 在公司主要负责交易,涉及工作偏前台,地位高的同时收入也很可观,网传在网易专门做 M&A 的法务年薪可以达到100万+。

在科技和初创公司做法务往往面临很多和融资有关系的事情。作为法务和团队一起去做交易时,不仅要控制风险,而且要解决问题,所以对法务能力的要求要比律师更加综合一些,也更加严格。比如滴滴的 M&A 法务的招聘,要求必须有在红圈所或外所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涉及公司日常运营有关的法务是较为传统的法务职责。公司大都需要此类法务,在快消与制造业则更为常见。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的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审阅与签订,或是负责与其他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等。

日常运营法务的收入虽然不比 M&A 法务低,但这类法务工资涨幅有限,senior level 月薪最多能达到5-6W ,而同等级 M&A 法务或能达到15W。但不像 M&A 法务加班到昏天黑地,负责日常法务的工作既稳定也相对轻松,是追求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法律人的合适选择。

商标保护法务对于公司也具有重要意义。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注册在先”,即谁先注册就保护谁。负责商标保护的法务为了保护自己公司权益不受侵害,需要采取抢先注册或注册多个商标的防御性措施。

比如小米公司把几种颜色的“米”都注册了,目的是为了防止别人抢注;而拥有正牌“雪碧”商标的可口可乐公司,也注册了商标“雷碧”。

这类法务负责诉讼、调解和仲裁。不仅是普通公司,政府或国有企业也需要这类法务。比如中国铁路公司在海外有工程,公司驻外法务就要负责处理和东道国发生的法律纠纷。又比如北京城建和也门在世界银行下属的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有仲裁案件,这就需要负责仲裁的法务进行解决。这类法务不仅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还需要熟悉国家行业监管的具体要求。

目前专门负责做人力与行政方面的法务比较少,但却是每个公司不可或缺的。这类法务涉及到员工的劳务与社保,以及劳工仲裁等事务。

在公司聘用此类法务的时候,往往对候选人的实践经验和人际沟通能力更为看重,而专业上最为突出的候选人并不必然是这类法务的最佳人选。

大型企业对这类法务的需求很大,而且薪酬也不错:一个曾在红圈所做到五、六年级的律师,去西门子做人力与行政方面法务,月薪税前有 6W+。

值得一提的是,法务在每个公司的重要程度不同,并且不同公司法务工作量也是非常不一样的,比如在 PE / VC或者 LB 投行,需要和投资团队加班,而制造业和快消业的法务就相对轻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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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企业有法务还需要法律顾问? - 知乎

作为律师,常常会被企业主问到这些问题:我公司有法务部还需不需要找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务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有何区别?常年法律顾问能做什么?中小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需要多少钱?

企业法务不等于法律顾问,专业的事务需要专业的人士来处理。法律事务的处理是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二者侧重点不同,发挥的作用自然也就不同。

此外,市场上对于常年法律顾问收费并没有统一的指导标准,顾问费用常常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营业利润、服务内容、事务繁杂程度等差异,有一定的参考标准。最终费用,大多是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需要来选择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方案。

1、有法务部还要请法律顾问吗?

这个问题是大多企业首先会困惑的问题。

简单来说,公司法务人员主要从事企业法律咨询、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保障企业的日常法务问题。

但随着企业经营管理的发展,企业面对的法律环境和遇到的法律问题也日趋复杂,公司法务人员受自身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等方面的限制,其专业性尚有所欠缺。一些特殊或特定的法律事务,有必要聘请更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

而常年法律顾问往往都是团队运作,集思广益,充分保证服务质量水平。执业律师还要披荆斩棘通过中国第一大考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经历高强度的实习培训期,时常奔走于公检法之间处理法律实务,积累大量的实战经验。与企业法务相比,常年法律涉猎面往往广于法务,考虑问题更全面,更专业。他们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将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更紧密的结合,使律师对风险的防范更加敏锐。

我们常常说,对于企业来说,风险重在预防,但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杜绝,当纠纷产生演变为诉讼时,律师强大的诉讼技巧,可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

所以,总结来说,真正一个操作性强、执行成本低、工作效能高的全面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该由企业专职法律顾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与外聘律师(法律顾问)两部分服务体系组成。

企业需不需要法律顾问主要根据企业的法律业务来衡量。如果业务不多,聘请常年的法律顾问就好,如果业务很多,那还是企业法务与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相结合。

2、为何常年法律顾问不可或缺?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遭遇法律风险或纠纷,但是企业法务在诉讼方面的经验不足,这时候常年法律顾问必然成为企业的首要选择。并不是说企业法务无足轻重,恰恰相反,企业法务对企业的诉讼成败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它充当企业与外部法律顾问之间的重要沟通桥梁。

当企业遭遇诉讼纠纷时,企业法务一方面要将相关纠纷事实化繁为简,系统整理后提供给外部律师;另一方面企业法务还要为外部法律顾问提供“诉讼子弹”,按照外部法律顾问的需求,整合企业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当然,企业法务还应该监督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品质,二者相辅相成才能达成企业主的合理期待,从而帮助企业从法律纠纷中成功脱困。

让我们来算一下帐:公司招聘法务专员,以最低标准来算,每人每年的支出至少在10万元左右,即使只有1个人,法务支出至少也要10万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要遵从“需求决定供给”的经济学原理。如果企业自身交易模式简单,行业惯例、经验是可以依靠的,交易对象也是可控的,则不是十分有必要设置法务部,一来是因为法务部的设置将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二是,引入法务部后又没有多少实际的工作可以做,对公司、对法务人员而言都是双重浪费。

而对于存续时间较长的企业来说,因为其经营模式固定、客户稳定、产品成型,每年累计的诉讼(仲裁)案件总计标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设置法务部是合理的,也是节省成本的。(算一下账就可以了:200万标的额,按照较高律师收费标准,律师费约为10-20万间。)

已经思考到是需要公司法务或者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老板,从创业者的层次来说,至少已经迈入了新阶段。这个新阶段意味着更严格的质量管控、内部管理的顺畅以及对外部合同、账款、投融资的高需求、大数量累计从而可能超越管理者个人能力的范围。

3、为何不建议选择传统律所?

创业公司,尤其是中小型的企业,资本的运作往往没有那么顺畅,可能没有预算拨给法务这一块,但同时,初创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往往也是最大的。一个好的企业法律顾问就如同企业的护航伞,能使企业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商业市场更需要理性的计算、讨价还价和立基于数据的决策。企业受控于成本的考虑,应该组建自己的法务部还是选聘常年法律顾问还是选择传统的律师事务所呢?

正常的逻辑应该是,企业在发展初期先选择常年法律顾问,当企业发展到较为平稳的阶段,则采取法律顾问+内部法务的模式,由专业的律师团队处理专业的法律事项,内部法务做好日常的法律风险预测与防控。淘法律师咨询旨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质优价廉的法律服务,让企业都能简单轻松的获得法律顾问服务。

法务日记2-5年法务工作不完全心得 - 知乎

笔者自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务工作,五年以来积累了不少心得体会,也有很多法务的朋友、刚毕业的同学咨询我,到底一个公司的法务需要什么能力和水平,需要做什么,需要具备什么素养。我们开门见山。

法务,顾名思义,就是在企业里处理法律事务的人员。这个岗位和公检法、律师事务所里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有很大差别,在此不再赘述。我们单说法务。

基本上,公司法务岗位的要求无外乎如下几点:

…………………………

事实上,很多公司的管理者对法务这个岗位没有一个很深入的认识,大部分只是管理需要而设置,也有可能是为了和国际上的大企业看齐,觉得设置了这么个岗位,自己公司的管理结构就更加合理了。基本上,法务岗位还仅仅是一个工具的存在。但作为一个法务,不仅仅只能是一个工具,任人使用,还必须具备如下基本素养。

为方便叙述,后文就把合同的草拟和审理统称为“合同的处理”。这几乎是所有公司都要求的技能之一。但不同的公司,合同的类型不一样。笔者先后经历了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地理信息服务合同、投资合同等多种合同类型。应该说,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类型,这主要是由公司所处的业务领域造成的。夸张点说,跳槽几乎相当于换了一个行业。试想,在零售业做法务,跳槽到房地产公司的难度就比较大。因为几乎不熟悉房地产领域的法律条文和法务工作经验。

笔者认为,处理合同是门技术,更是门艺术。应该具备如下技能。

从字面意思看,用语要谨慎、使用专业术语,不要使用口语。我曾看到有我们的客户给我们发函让我们尽快履行合同,函件写着:请你司尽快按照合同的要求来,不得拖延。我认为作为政府公文,这种口语化的措辞实在……。我后来也找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早在2009年和2011年发布的《立法技术规范(试行)》文件,这里面介绍了很多法律条文撰写的规范,对我们写合同也有很多帮助。

这个严谨体现在很多方面:

我现在比较痴迷于写出尽可能完美的合同,因为我不喜欢纠纷,所以,能事先约定好的,都约定好,不要出现什么约定不明的地方或扯皮的地方,丑话说在前头嘛。

我前一家公司,处理合同的权限很有限,看看有无法律风险即可。但现在的公司,除了法律风险,还要考虑很多其他因素。因为一个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实现业绩、规避风险那么简单。它还承载着许多其他的意义。

比如:我们处于上市前的准备阶段,那么所有的合同,既要符合合法合规的要求,还要符合一些会计准则的要求,以保证可以确认收入或部分确认收入。

举例1:如果一份合同是持续履行义务的,比如我们需要阶段性的向客户提交成果,在最终,这些成果汇总为一个总的成果被客户验收;那么阶段性的成果如果可以提交给客户,且客户可以阶段性验收的话,那么这个阶段性成果我们是可以确认收入的。否则就要等到所有成果全部提交(即终验)才能确认收入。那么这个收入就很有可能落在第二年了。这是影响当年净利润的。

举例2:很多合同的签订是非常不容易的,客户方往往比较强势,合同条款要么不让修改,要么修改空间非常有限。尤其是招投标的合同。这个时候我们往往会依照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不做过多修改,因为虽然合同约定的条款看似很强势,但我们违约的可能性往往很低。

这个例子的目的就是,我们在审理合同、修改合同条款的时候,要结合公司所处的境地,设身处地的为这个合同着想。

法务,绝对不是找茬的。法务审核合同的目的是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积极促成合同的签订。而不是一味纠结合同一字一句的完美与否。很多时候签订合同的过程就是一个谈判和妥协的过程。除了表达错误和语句通顺等问题,在处理一些合同的时候,可改可不改的,基本就不改了。

其实很多中小型公司的法务,不仅仅承担着法务的工作,还做着其他和法务毫无关系的工作。

第一家公司,除了审合同,还要做一部分行政的工作,管理管理公章啊、档案啊什么的。甚至连日常公司安全卫生巡查都要法务参与。前面也提到了,很多公司领导其实对法务的工作范围也没有什么概念,他们认为你专业、懂法,那么肯定知道什么地方有风险有纰漏,所以什么事情都让法务参与一把。搞的法务像大内总管似的。

我以前承担了一部分办理工商登记的工作。主要是公司发展较快,设立了很多分子公司,同时人手少,所以就捎带着做了。做着做着就变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之一了。其实现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较之以前省事了很多,主要是政府机构改革,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窗口服务态度大有改善,基本上工商相关工作很快就可以上手。用心一点的,材料整理的齐备一点,基本上可以一次搞定。

有些会议需要准备一些发言稿或签署一些协议之类的,法务捎带着准备一下,也无可厚非。但如果公司行政人员不足,慢慢地这个组织会议的工作也变成法务的工作了。当然,不可能所有的会议都是法务来组织,需要法务参与的,基本上是公司三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合同评审会议、流程设置会议等。和法律工作还是有交叉的。

这个我认为属于法律工作的范畴。不懂业务的法务不是好法务。至少你写不出来一份具有商业实质、能很好落实执行的合同。

举例:我所在的公司有一项业务是做地名普查,其中一个工作就是外业采集(采集街道山丘等的图片、视频等),不懂的人,你不会知道这个任务的工作量有多大,所以不能想当然的就把这个工作加在合同里。很多时候简单一句话,带来的是巨大的工作量和实施成本。

所以通常我都会去了解公司开展的新业务的实施流程,或者看国家的政策文件,熟悉一项业务是怎么开展的,各个环节的工作量有多少。

说实话这方面我承认我自己自愧不如。但很多时候需要这样,毕竟你需要维护公司和外聘律所的关系,有时候重大的谈判你要参加,有案子了需要和法官沟通。所以基本的交际技能是要拥有的。但更深入的,比如请客吃饭喝酒,我还需要提升。

这点很重要。说白了,留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你看我上面说法务全知全能,那么好,就会有人把锅扔给法务来背。

比如一个合同的流程需要审核,明明法务没有审核过这个合同,但流程里有人说这是经过法务审批的。

再比如我经历过的一个事情,我以前负责合同的签订和邮寄,对你没看错,我亲自邮寄合同,同时还需要把发票附在合同后面一起邮寄。有一次客户说收到了合同但没有看到发票。但我明明记得发票一起放在快递袋里的。但客户坚决不承认。没办法,重新开一张,公司即损失了一些税费。所以以后我就留了个心眼:直接让我同事全程录制我封装快递的过程,客户就没话说了。那其实原因就很清楚了,肯定是客户自己弄丢了啊。

需要自我保护的地方太多了,比如文件交接、比如合同沟通的聊天记录等,我无法一一举例。总之一句话,自己的行为以及和别人的交互行为,都要留下证据。

我总是有种危机感。觉得自己会被年轻一代取代。所以对于新事物,我都如饥似渴的学习。

比如新发布的法律文件、新的政策、和工作相关的其他领域的知识(财务、经济、金融)等等。不要小看这些知识,也不要觉得自己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就足够了,诚然,这本证书相当难考,但要知道,这本证书只是敲门砖,门后才是两万五千里长征的开始。

学了财务,你在处理金融法律问题的时候,就可以了解一些专业的财务术语,知道他们在聊什么(很多合同,比如股权转让的合同就涉及一些财务概念,比如所有者权益、比如净资产的计算等);

学了经济,你就知道这个世界是以什么方式运行的,国家提高贷款利率对我们有什么影响,CPI的上涨意味着什么;

学了金融,你就知道公司是如何以较少的资本撬动巨大的市场的;

这个世界很奇妙,但也很普通,因为很多知识、很多概念都是在人类经历了各种实践之后总结发明的,弄懂高深概念背后的朴素行为,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简单了很多。

这个题目太大了,想说的太多了。我知道我的分享有很多不足之处,或者说我的描述和其他法务工作者有大相径庭的地方的,但无论如何,这是我的真实的、切身的经历,目的很简单,分享和学习。欢迎探讨和切磋。在这一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

我对法务工作的认识 - 知乎

法学本科,毕业后不想进体制,也不喜欢做律师,机缘巧合之下在一家外资企业做了法务。经过两三年的摸爬滚打,体会了法务的“幸福”与“不幸”,对法务也有了更新、更深入的认识,在此将我对法务工作的认识分享给大家,希望能给各位朋友一点参考和启发。

传统的法务工作,主要包括

合同管理工作又可以细分为合同审核、合同模板库、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盖章归档、合同履行管理等。合同管理是法务的基本功,占部门工作比例的20%-30%,因此建立健全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也是整个法务部门的工作重点。

从制度层面规定合同的审核、盖章、归档、回顾、管理过程的要求,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合同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具体可以分为制定合同审核指引,规范合同审批流程,建立公司合同模板,负责合同盖章归档管理,定期开展合同履行回顾,针对合同管理问题开展培训等等。在此不一一展开,以合同审核为例,在合同审核时形成自己的审查思路,第一,审核不同类型的合同重点应注意的内容是什么,第二,合同常见的问题是什么,第三,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是什么等等。

在此谈一谈我对合同审核意义的理解。非法律人士会觉得,合同审核就是看有没有错别字,语意是否连贯,十足十的鸡肋。确实,在合同履行不出现争议的情况下,合同往往是不被重视的,但是一旦发生纠纷,双方权利义务就完全依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概率只有万分之一,因此为了提高合同审核的效率,在审核合同应区别对待,重要的合同认真审核,不重要的合同掌握大体的条款,或者使用标准合同模板,能够极大减轻合同审核的工作量。

法律咨询是最考验法务专业知识面宽度的工作,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行政法、刑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工伤保险、建筑工程等等不同领域的知识,因此法务在法学方面的专业性没有法官和律师高,不是从事法务工作的人专业能力低,而是法务的工作范围面极广,除非你天资聪颖,否则很难做到每个领域都精通。

诉讼案件管理,这个很好理解,就是法务代表公司出庭应诉或起诉。诉讼案件的金额、数量、胜诉率是考核法务部工作的重要指标。我们公司诉讼案件一年大概2-3个左右,如果不是特别复杂的案子不会外聘律师。

合规培训属于法律风险是事前防控,类似于打预防针,告诉公司员工你不要做这些行为,否则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正确的行为是什么等等。合规培训的内容也很广泛,包括反垄断培训、反不正当竞争培训、反商业贿赂培训、预防职务犯罪培训、诉讼证据收集培训、市场营销法律风险培训、政府执法调查应对培训、合同法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劳动法培训等等。合规培训是法务各类工作中相对有趣的工作板块,你可以组织培训活动,制作培训课件、培训海报,录制培训视频,开展培训问答、抽奖活动等等,增加培训的趣味性。合规培训就是将枯燥的法律专业知识简单化、趣味化,提升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防范法律风险。

法务部需要制定公司的《制度管理规范》,明确公司各类规定、办法、规范、细则、指引的制定、审批、发布、执行、修改、废止、备案程序等等,协助各部门制定公司或部门内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规定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定期梳理公司的制度台账等等。

印章管理就是负责公司公章、合同章及其他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印章申请审批、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印章刻制、保管、使用等等。证照管理就是负责公司经营证照的办理、变更、保存、使用等。

除了以上工作外,根据不同公司的职责,法务部可能还会负责商标管理,职代会,章程、董事会决议等重要文件管理等等。

,但什么是“法律风险防控”,这是一个很空泛的概念。我的理解是,

若风险还未发生,就采取各类措施避免危险发生或进行风险转嫁。若发现风险已经发生,则因尽量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分摊,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法务工作的目的是服务公司业务的开展,为公司服务。对内开展法务工作,就是运用自身的法学专业知识,与各部门进行协调配合,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外开展法务工作,就是维持与政府机构、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关系,保证公司对外活动拥有良好的法律环境。

有些法律工作者将法务这一职业比作“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确实,对比法学专业学生通常从事律师和法官这两门职业来说,法务工作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没有法官那么受尊重,但比体制内自由。没有律师那么高薪,但工作压力比律师小。在公司内部,法务部也不像业务部门那样受重视,当法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发生冲突,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通常都是法务让步。因此,法务工作很难产生成就感,特别是刚工作那几年,整天都是鸡毛蒜皮的琐事,与自己理想中的法务工作有巨大的落差,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适合做法务。

我的看法是,

刚毕业的时候,当你第一次审完合同,第一次出具法律意见,第一次开庭,你在做完这些工作时候都是成就感满满,因为你在不停的学习进步。因此,关键在于你是否胸怀理想,知道自己的人生目标,并为之奋斗。

法律运用的过程是体现法务价值的过程,明确自己的目标,坚守自己的底线,即使与业务部门发生冲突,说清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并将事务交给有决定权的人决定,或者给业务提供替代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权益,降低法律风险。如果你觉得自己在运用法律知识的过程中能够获得成就感,即使你的意见不会被采纳也不会失落,那么法务工作是值得作为你一生的事业的。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务工作者,体会运用法律知识和商业知识角逐的快乐。

法务工作的优势在于可以从事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工作,又可以选择做自己喜欢的行业的法务,较深入的了解自己喜欢的行业的情况。并且可以时不时的跨行业,了解不同行业的情况。

刚毕业的时候,应该去什么样的公司做法务?如果你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务工作者,建议你去外资企业或大型国企,因为法务部门往往人很少,不像业务部门那样被重视,因此公司对合规管理的态度将影响直接法务部的在公司中是否有话语权。外资企业因为跨国,对所在地的法律政策会更关注,对合规管理的要求也更高。国有企业近几年一直在推行合规管理改革,依法治企,因此合规管理工作的要求也相对较高。但无论怎么说,法务工作的核心价值是法律风险防控,归根结底还是要靠自身的能力,让公司领导看到你的成就,让公司领导觉得你重要。

法务上升的途径一般是法务助理、法务主任、法务经理、法务总监等,越往上走对商业思维的要求越高,对应的年薪(新一线城市)一般为6万~8万、8万~15万、15万~25万、25万~40万。因此上升渠道和发展前景是有的,并且目前优秀的法务工作者缺口很大,道阻且长,加油努力吧!

希望以上分享能给站在十字路口的各位朋友们一点参考和启发。如果对你有帮助话,请点赞激励一下,码字不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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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二三事 - 知乎

前段时间和几位从事法务的知友聊天聊到法务工作,刚好自己在进入律所之前,在海南一上市公司法务部工作了15个月,因此,便将自己的一些体会整理了出来,予以分享!

公司法务部的业务,以我当时工作的公司为例,工作内容大的来说分为两部分,对内业务和对外业务。

合同审核与起草是法务工作中最基本的工作,刚进入法务职业岗位,肯定是从审核合同开始的。记得自己刚开始审合同时,一字一句的去审核,恨不得将错别字都挑出来,每当碰到厚厚一沓的工程建设合同和银行业的合同,便头疼。后来,自己上网查各种审核的办法,唐部也在复核的时候不断传授他自己的一些审核技巧,慢慢才开始形成自己审核的方式。网上关于审核合同的文章很多,每个人审核合同时都有自己的切入方式,但是审核合同还是得自己多去实际练习,熟练各种合同的类型,这样对各种合同的敏感点和易出错点就会更清楚。

一个拥有完整法务团队的公司,对于内部的合同管理也是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流程的。比如我们公司,当时对于合同有一个大致的分类: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工程合同、其他类合同;其中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模板是由我们法务部制作的,所以审核起来一般比较快,其他合同就不一定了。一份合同从前期的洽谈、制作,再到审核、审批、盖章签字,再到履行,在流程设置比较繁琐的公司中,时间有时候会很长。

合同是双方交易的一个集中体现,虽然讲求公平公正,但由于交易双方的地位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差异,在合同中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公平公正。如国内有些大型央企、国企,合同一般只能采用他们的模板,而且也不会让你改动,否则无法交易。还有银行业的合同,一般也是采用他们的模板,除了大金额的合同在利率等方面可以协商,其他条款也是很难改动的。我见过有人审合同的时候会把对己方不利的条款全部砍掉,可能从避免风险和免除自己责任的角度来说并没有错,但在实际交易中是不现实的,一份合同的形成肯定是在综合考量博弈的基础上形成的,有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也有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就看在这个交易中,双方处于怎样的地位和供求关系了,除非一个公司在市场中有绝对的优势地位或垄断地位,不和他交易,便无法继续经营,否则很少会出现这种情况。审核合同最能看到一个公司的运作情况,公司的采购、销售、重大工程建设,甚至买的理财产品你都会知道,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每当公司要发布一项内部文件的时候,一般也会送到法务部审核,但个人认为在大的流程已经被设置好的前提下,法务部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类文件很难有大的修改,最多是对于其中的流程不完整处进行细化,或对其明显违背法律规定处进行修改。

这块业务对于我来说是最头痛的,并不是说它最难,而是太过繁琐。一个招标项目,在经过一系列前期招标工作后,会选出预中标人,然后由法务部对其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所谓实质性审核,就是对对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尤其是资质类的证件进行核实,比如对方提交的一个安全生产许可证,我们就要上颁发该证的政府部门的网站核实,网上查询不了,就打电话去核实。有些证件顺利的话还比较好查,有些比较难查的,可能花很长时间也没个头绪。碰到分项中标的,就更是头疼了。

在招投标资质审核中,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一个公司的资质有问题或者有瑕疵,我们刚跟对方沟通完,电话就打到公司领导那边去了,然后有些领导就会打电话到我们部长那边关心一下了,不过这种还算好的,还有的投标人就直接在电话里跟你说,我们做了很多这样的生意的,没问题的,而且我给你们那谁谁谁很熟的,有时候会让我们很郁闷。其实这种情况可能在中国很多企业中是非常普遍的,尤其是在带有国有性质的企业中就更常见了,对于涉及到人情世故和各种复杂的利益纠葛的东西,一般不多做揣测,只不过涉及到一些重要的资质类证件时,还是需要做好备注,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实向上反馈,至于上面是否要通过,那就不是我们能干涉的事了。就像我哥们说的,这种事,好处肯定跟你没关系,但如果不做好备注,出了问题,麻烦肯定是自己部门的,深以为然。

法务部当时每半年会进行一次重大合同的抽查,对公司半年期内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是以合同标的额为标准,如将50万元以上的合同筛选出来,然后进行核查。核查方式主要是到各个经办部门找合同的经办人进行核实,主要从该份合同的履行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询问,有时也会到现场实际查看合同的履行情况,然后提出整改意见。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合同的履行往往偏离了合同的约定,也就是说很多合同并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履行,而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依照经办人或经办部门的惯性在向前推进。因为经常交易的对方公司在短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动,大家都是熟人熟脸的,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的约定在实际上变动是很常见的事情。多次提醒也没什么用的,他们的口头禅是,不用担心,都做了这么多年了,肯定没问题的。其实这就涉及到部门之间对于安全与效率的考量了,下面再说。

有时候,公司会出现一些比较紧急的问题,需要法务部拿出一个法律方面是否可行或者说风险评估类的意见。在遇到这类问题时,我们部门通常会开个小会,综合一下大家的意见,然后再出具法律意见书。其实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因为个人的意见有时候难免会有所偏颇,大家把各自的意见说出来再讨论汇总,效果会好的多。

其实对内的业务,除了上述几点外,还有其他的,比如公司员工个人法律问题咨询、公司内部法律法规培训、公司内部法律法规考试之类的。在对内业务方面,法务除了法律方面的工作外,其实还有不少行政类的事务,这点与律所不同,在公司里面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

一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诉讼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劳动仲裁和工伤事故类案件,这可能是最常见不过的问题了;第二类是欠款类案件,如对方不及时付款,时间久又无其他有效办法,就只能采取这种方式了,尤其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这种问题最多,在律所实习期间,欠款类纠纷也是最常见的问题;第三类就是其他的一些稍微复杂的案件了。在碰到上述案件时,我们公司当时的做法是前两类简单的案件由法务部自己来应诉处理,难度较大或风险较高的再委托外面的律师,由我们来对接。

从法务部门的角度来说,我们是不太愿意去处理诉讼案件的,会尽可能把所有的诉讼都交给外面的律师来做,因为这种事情,做好了,跟你没有太大的关系,法务不是律师,除了工资,不可能有额外的提成,但是如果一个案子处理不好,麻烦可能不小。如上海复星集团,他们的做法就是诉讼无论大小,一律外包。但也有例外,我刚回到兰州的时候,有个公司发offer过来让我去做法务,他们当时的条件是除了基本工资外,案子可以再拿提成,这倒很少见。我对诉讼案件是比较喜欢的,因为觉得学了这么久的东西终于能派上用场了,跟打鸡血似的,所以最终也进入了律师行业。

尽调这一块,就做过一次,是到河北唐山一个公司,当时对这块也非常感兴趣,还专门买了书来看。但那次尽调做的有点郁闷,因为我们公司还未与对方做好对接,对于交易结构和内容还没谈好,当时是处于前期洽谈阶段,所以很多材料对方并没有给我们,所以那份尽调报告写的很没有底气。

当时我舍友在广州一律所实习,他们所是专门做对外尽调的,尤其是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尽调。当时还专门要他们所的模板来对比,发现的确有很多细节是需要去完善的。所以,那次经历可能给我印象最深的除了那上亿吨储量的矿坑外,就是发现原来他们喜欢用红酒杯子喝白酒,然后我这点可怜的酒量,半夜里爬起来找水喝的就是我了。

可能其他公司很少有将这种业务涉及到法务部门的,或许最多就是由法务部发一份类似于律师函之类的函件。但我们公司当时规定,大额货款要到对方公司催收,必须由财务部、销售部、法务部人员一同前往。但是,我个人认为法务在这些事情中作用不大,因为很多公司都是常年交易的,我总不能跟对方说你要是不及时还款,我们会提起诉讼,冻结你的账户和财产吧。有次去南京南钢集团催收货款,在去之前,帐都核对过了,也已经沟通的差不多了,所以去了之后拿到汇票就回来了。

据我个人了解,公司法务的设置模式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传统的类型,就是在公司二级部门里面设置专门的法务部,和其他部门在机构设置上平级;第二种是在公司办或者风控部门下面设置法务岗位,这种模式下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一般只招一两个法务人员,或者由其他人员来兼任法务工作;第三种比较厉害,据说是设置在公司董事会下面,直接给董事会提供法律意见,这种只听过,但在实务中很少见到。

因为自己工作经历,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一种模式。首先,在这种模式中,刚进入法务部时,很多东西已经有了规范化的标准和流程,所以新人学起来很快,而且又有其他前辈指点,所以在业务上很容易入手。其次,在这种模式中,和其他部门对接起来比较方便,说的不好听点,不容易被其他部门的人坑。第二种模式,我们当时去河北唐山做尽调的时候,对方公司就是这种模式,他们公司只在公司办下面有一两个法务人员,聊天的时候也能感受到一些,说白了就是有些活不是他们的,但是他们得干,有些错不是他们的,但是有时也会归责到他们头上,部门是有部门利益的。也有知友说,有些公司就只招一个法务,他去了就他一个人,所有的东西都要由他自己来开始做,这样的弊端是如果刚毕业后就进入,没有任何经验,很多事情做起来很麻烦,但优势是如果自己学习能力强,能坚持下来快速入手,所积攒的经验也是别人很难比的。

很多法务朋友对于法务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就是:我们是擦屁股的。在公司里,法务部门属于风险防控部门,是不会直接产生效益的,能直接产生效益的是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就目前来看,大多数公司还是会优先考虑效益部门,因为产生的效益是有数据可量化的,而法务部门或许辛苦一年,但在实际数据上,看不到任何的效益。法务部门首先考虑的是安全,但是业务部门首先考虑的是效率,效率和安全是很难统一的,反应在合同上就是我们认为要改,他们觉得无所谓,经常卡住,只能多做沟通,双方妥协,但原则性问题一定要坚持,因为出了问题最后倒霉的是自己,所以业务部门一般对于法务的挑刺是很反感的。就像在上面说的,很多业务部门或者经办人员由于多年的惯性,在经办业务时,往往有一套他们的标准,在问题没有出现之前,这套办法比起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更符合他们的意愿,但是这种操作方式肯定是有风险隐含在里面的,在没碰到问题之前,一般是不愿意主动去改的。

目前来看,很多企业是没有法务的概念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其一,对于不能直接产生效益的岗位,一般都是能省则省;其二,大多数企业的生意范围多是在熟人圈子里面,很多问题多半是在酒桌或饭桌上解决,有一套自己的潜规则在运行,反而是政府部门,这两年开始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都开始聘请法律顾问。在实际中即便有了法务,每个公司对法务的重视程度不一样,有些公司可有可无,有的公司则不然,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很强。所以,在这样的公司里,可能会比较忙碌,但也能学到东西,而且对公司整体概况的了解很快,采购了什么、销售了什么,有什么异常和变动,都要经过法务的手。总结一下,法务就是起一个保驾护航的作用!

无论是以前做法务,还是现在做律师,都是一个不断有惊喜的过程,也是一个间歇性自我怀疑的过程。一路走来,好像是在不断的除锈,除了一层,发现还有一层,不断或觉得过去的自己有点傻,有点幼稚,但是又仔细想想,谁又能摆脱得了这个阶段呢,可能这就是生活吧!

离岛已整一年了,前路还长,仍需努力!

王永杰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