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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还没有出台
,个别省市出台一些规范,比如
个人要
,首先要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然后递交相关材料。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个人破产法,有
,企业法人被纳入破产法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当自然人
的财产不足以清偿
时,应当通过民事
解决。
对普通人来说,通俗的说法是:当个人资不抵债时,他们将通过司法程序被
,他们的债务也将得到解除。个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进行资产负债
。经法院审查,真正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宣告破产,并获得债务减免的机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资产的增长,个人对外投资形式的多样化,引入个人破产制度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可以依法申请债务人
的判决。诚实债务人破产后,可以依法申请并获得
,以缓解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矛盾。如果个人破产制度容易建立,许多人可能会恶意借贷、挥霍钱财,然后通过破产恶意逃债。
正因如此,个人破产制度确立的前提是建立社会个人信用体系。随着近些年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已经在逐步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个别省市也制定了关于
清理的相关操作指引等,但仍没有形成个人破产法规。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率先突破性地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出台了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健全了市场的退出机制,深入优化了现有的营商环境,在激发商事主体的竞争力和创造力。对诚实且不幸的债务人,在不幸陷入
时,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帮助其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重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创造更多财富。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
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应当提交的材料:
破产原因 经过说明;收入状况
证明 纳税记录;个人财产
清册;
清册(需要写明债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负债数额、本金利息等);诚信
;两类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依法承担
义务的未成年人
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基本情况);合法雇用人员
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备注:其中项债务人对其依法应当承担和支付的费用无需申报,由管理人根据债务人提供的信息调查核实后,予以公示。)
平阳法院受理并审定了国内首例个人破产案。债务人蔡某以宣读《无不诚信行为承诺书》的方式郑重承诺,除管理人已查明的财产情况外无其他财产;若有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法律后果,若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蔡某提出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的方案。同时,蔡某承诺,该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内,若其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的50%将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如此,债务人以3.2万元化解了214万元的债务。
并非所有的“欠债”都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诚实而不幸的债权人有可能被免除债务
针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法院可以免予纳入
名单等
措施,为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但诚实守信的自然人,提供
的机会。
恶意逃债的将被终止清理程序
对恶意逃债的债务人,不得适用破产免责规则,同时追究法律责任。例如,债务人隐匿、转移、毁损、处分债务人财产,捏造债务,承认不实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债务人有恶意逃债等不诚信行为,则集中清理程序将不予启动或及时终止。
除了深圳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外,温州法院还审定了国内首个个人破产案例,最终当事人以3.2万的所有财产解决了他的债务问题,相信不久的将来会出台个人破产法,但是要申请破产是没那么容易的,这涉及到诚信问题,这主要是帮助诚实而不信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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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生活中我们知道的只有
会破产,不仅公司、企业会破产,个人也是会破产的,这也是指个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那么个人在申请破产后,其债务怎么办呢?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如何避免个人破产,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如何避免个人破产,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一、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
《
》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
同意或者人民
裁决,可以由
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
个人申请
应如何申请
1、防止滥用破产及
将从2005年10月17日开始生效。法案规定,申请人在债台高筑,比如有高额的医疗单需支付、失业、或欠下高额的信用卡债务时,可以根据该法的第7章和13章申请破产。第7章规定申请人可以用他们部分的财产来支付部分的债务,从而抵消全部的债务。
的第13章则锁定申请人的债务,要求他们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按计划付清全部的债务。
2、按照新的法案,申请人申请破产前必须从一个称为“经许可的预算与信用咨询非盈利代理机构”获得一份证书,说明此机构为申请人提供了些什么服务,设计了怎样的债务偿付计划。提交破产申请时必须把上述证书一起递交
制度对于拯救濒危的企业可能产生起死回生的作用,对于
乃至企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企业或者个人是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呢?下面是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防止滥用破产及
将从2005年10月17日开始生效。法案规定,申请人在债台高筑,比如有高额的医疗单需支付、失业、或欠下高额的信用卡债务时,可以根据该法的第7章和13章申请破产。第7章规定申请人可以用他们部分的财产来支付部分的债务,从而抵消全部的债务。
的第13章则锁定申请人的债务,要求他们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按计划付清全部的债务。
按照新的法案,申请人申请破产前必须从一个称为“经许可的预算与信用咨询非盈利代理机构”获得一份证书,说明此机构为申请人提供了些什么服务,设计了怎样的债务偿付计划。提交破产申请时必须把上述证书一起递交上
我们知道,破产是一个主体的财富无法还清债务,而向
申请破产以免除债务的制度。那么,在中国,哪些主体可以申请破产呢?如果是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呢?今天,
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哪些人可以申请破产,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在中国没有个人破产的说法,
应当向法院起诉,如果个人不履行的,可以申请
。
一、在我国,只有
破产一说,没有个人破产。
公司破产,是指当
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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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有两个。第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债务人没有能力继续偿还债务、债务人在未来长期或者可预见的长时间无法还清债务等等。需要注意,债务人有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以及未来长期是否能偿还债务由法院判决,不由债务人决定。第二是资产无法抵清债务或缺乏偿还能力。债务人仍能贷款还债达不到第二个条件。
破产了债务应该进行清偿。一人
破产,由公司承担债务的,以公司财产清偿。公司为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独立承担责任。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但
不承担公司债务。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目前,我国破产法只规定了企业破产制度,暂未规定个人破产制度,个人是不能申请破产的。
公司申请破产以后,可能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还有可能存续,继续经营。对于公司
的好处,一方面可以及时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另一方面可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公司陷入破产债务纠纷。
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破产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个人破产申请有两个条件,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资产无法抵清债务或缺乏偿还能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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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报刊
11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我国内地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件,宣告债务人呼某破产。呼某现有140余万元债务,3年免责考察期后,如果能通过法院审查,就可免去其剩余债务。
这位从法官手中接过个人破产民事裁定书的,正是我国内地个人破产清算第一案的债务人呼某。呼某原来在深圳某商场内经营一家门店,5年前,受商场倒闭影响,门店不得不关闭,这让呼某背负上了480余万元的债务。
我的房东出现了倒闭、破产。他倒闭破产就导致物业对我们断水断电,整个一层楼。因为我当时做得稍微有点大,租金也比较高,他一下断水断电以后我就一夜之间是不能再经营了。这种情况下就出现断崖式的巨亏,所以就导致负债过重。
呼某说,自己当初对创业的风险欠缺考虑,但出了问题,逃避不是办法。
我其实完全可以就上个班带个孩子,也很轻松的生活,但是一直就觉得自己有梦想,不甘,太自大了,就把那些风险的因素考虑得有点太少了,就自己去做了公司。结果当遇到这种突然灾难来临的时候,自己的应对上还是有一些问题,最后导致了今天这样的结果。但是想着既然出了还是要承担,因为无法走的,孩子在这里,家就在那里。我觉得走到哪里都是周围的朋友、亲戚,我们这个熟人社会里你能躲到哪里去?我不赞成这样的生活态度,所以我觉得遇到问题就解决它。
2018年,呼某卖掉她唯一的住房,所得卖房款26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每个月的月供还贷就是高达有四五万,那么那会儿但是还是一直在勉励维持。虽然后面为了减低每个月的月供还贷就把房子卖掉,然后就说能减轻一点。
然而,进入2020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呼某的收入一下断了档,好几个月几乎都陷入了毫无收入的境地。
突然一下断了有半年多,一点收入都没有,你再拿不出来那么大额再去还了,所以就导致这种逾期状态出现。这一年多来逾期一直是累加的,也就无力再还了。
呼某说,自己心里是想努力去还欠账的。
我首先觉得我是一个妈妈,给孩子要有一个表率作用,我不希望让孩子以后就是说我妈妈是一个老赖,让她在社会上也无立锥之地。所以我就一直在勉力还,一直在勉力还。
呼某说,自己有心无力,虽然想还,但实际情况却不允许。
已经算是人生中非常黑暗的时刻了,就感觉到迷茫。对孩子、对自己都是一种身心的摧残,压力非常大。
就在此时,媒体关于个人破产的报道进入了呼某的视线。
那我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也没有想着说它就能落在我身上,所以就试了一下,结果没想到还是挺顺利的。
今年6月,呼某向法院递交了个人破产申请,经过破产清算程序,法院作出裁定宣告其破产。
我们在这个案件里,一方面是要体现一个救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保障债务人以及她所扶养的人的基本生活和权利。另外一个方面是要防止恶意破产,在这个案件里面,整个程序非常严格。这位债务人经过我们的清算,经过管理人的调查、债权人的监督,都认为她是符合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的标准,债务人在整个破产程序中也履行了个人破产条例规定的义务,是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法院依法对她宣告破产。
裁定作出之日起,呼某进入免责考察期,每月申报个人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信息,除扣除每月必要支出外,剩余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待考察期满,深圳中院将结合深圳市破产管理署和破产管理人的报告,考察其表现,裁定是否免除未清偿债务,解除限制行为。
我们管理人会根据个人破产条例的规定,对她免责考察期内的财产行为进行全效、全面监管。我们也结合财产收集的情况,按期向债权人(进行)会议通报,并向全体债权人进行(财产)分配。
觉得我们可以重生,几年以后我们就自由了,我们就跟其他普通人一样了。政策、法律都不是无情的,是真的是有温度的,确实是要相信法律。
今年7月,深圳诞生个人破产重整首案。10月,深圳个人破产和解首案办结。这次,则是个人破产清算首案。
如果发现债务人虽然现在有困境,但是未来还是有收入的,这个收入是可预期的,那么一般债务人和债权人可能会协商,可能会选择重整或者和解。但是她今后可能没有稳定收入,这种情况一般是通过破产清算来解决。
个人破产清算案件经过清算,债务人的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法院对她宣告破产。在此之前的重整和解案件中,由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和议,获得了债务方面缓、减、免,法律上为了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偿债,是不宣告他们破产的。所以本案是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产生的第一位法律意义上的破产人。
个人破产到底是怎么个破产法?会不会造成债权人的损失?会不会成为老赖逃避债务的手段?针对个人破产的问题,来听听研究个人破产制度多年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教授怎么说↓
徐阳光教授介绍,在破产法领域,现行的是2007年施行的《企业破产法》,但这部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并不适用于个人。
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来看,大部分国家都是有企业破产制度,也有个人破产制度。在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因为经营性的行为负债的个人和因为消费负债的个人的情况也比较普遍,在实践中有着很强烈的个人破产立法的现实需求,所以深圳它就成为了我们国家进行个人破产试点的城市。
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那么,申请个人破产需要一个怎样的流程呢?
债务人申请破产。法院首先要对他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符合受理的条件,法院就会下一个裁定,这个裁定叫作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裁定下达以后,债务人必须要如实地向法院申报其个人也包括其家庭成员名下的财产、收入等情况。法院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就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前进行的交易情况也要进行调查。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可能债务人跟债权人提出来说我们进行和解或者进行重整。如果没有主体申请重整或者是和解,法院又认为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话,那么法院就会下一个裁定,宣告他破产。
徐阳光教授介绍,此时,法院就会下一个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裁定,宣告之日起就开始计算免责考察期。
这个免责考察期是适用于所有的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免责考察期一般是三年,首先是免责考察期内,债务人就应当每个月都要在破产事务管理部门的破产信息登记系统中,登记申报个人的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信息。管理人要负责监督债务人在考察期内的相关行为,破产事务管理部门也要对债务人的收支情况、财产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并且要予以公开。
免责考察期3年期满后,法院会根据债务人在这期间的表现,进行裁定是否免除其未清偿的债务,解除限制行为。
免责考察期届满了之后,债务人就可以提出一个申请,请求法院裁定免除他未清偿的债务。法院经过审查,要根据管理人和破产事务管理部门提交的报告,来判断债务人有没有严格遵守免责考察期内对他的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如果他在免责考察期内遵守了相应的限制措施,又没有其他转移财产、逃废债务的情形的话,法院就可以裁定免除他未清偿的债务。
徐阳光教授介绍,为了更好地进行管理,2021年3月1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宣告成立,负责个人破产事务的行政管理。
它(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将承担个人破产程序中的一些行政管理性的事项,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创新,也就是说在破产程序中,管理性的事务和司法裁判的事务进行了合理的区分,建立了政府和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共同协作的机制。
有人质疑,个人破产,对于债权人来说会不会不公平呢?
在个人破产程序中,我们确立了破产撤销权制度、无效行为制度,这些制度是连我们现在的执行程序中也没有的制度,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把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前,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的这些行为得到纠正,对于一些偏袒性的清偿行为得到纠正。而在破产程序中,他可以让全体债权人按照一定的规则,除非有优先债权的地位,否则所有的债权人都是按比例来获得清偿。实际上从这个角度来讲,它对全体债权人是一个更公平的清偿机制。
也有人提出,债务人通过个人破产程序,剩余的债务可以不用还,这是不是就逃债了?而以前,没有个人破产程序的话,债权人就可以一直找债务人追债。
但是我们要看到,如果一个人陷入了困境,没有法律救济的途径,那么这个人可能一辈子也走不出来,一辈子也没有办法赚钱来还这样一笔债务。所以有可能债权人虽然是拥有一笔债权,但是他已经丧失了社会活力,没有办法获得生机,没有办法东山再起,那么这笔债权可能一辈子也没有办法获得清偿。这样的一个安排,实际上是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真正的保护。
还有人提出,个人破产制度会不会成为老赖逃避债务的手段?徐阳光教授介绍,条例设计之初,就对不给老赖提供生存空间进行了完整的制度设计。
第一个,对于那一些不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是不批准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丧失了清偿能力,或者是资不抵债才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如果他没有丧失生产能力或者资产大于负债,那么一般来讲法院是不会启动个人破产的程序。如果债务人他是基于转移财产、恶意逃废债务、损害他人信誉这样一些不正当的目的来申请破产的话,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徐阳光教授介绍,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获得免责,是因为通过欺诈的手段获得的话,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随时都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他的破产免责裁定。
我们也防止债务人老是利用破产程序来免除债务。《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第四项还特别规定,如果债务人依照这个条例,进入破产程序免除了未清偿的债务,接下来的8年之内,他不得再申请进入破产程序,这也是防止债务人利用破产形式来逃债的一个重要规则。
徐阳光教授介绍,个人破产程序的一些特别手段,对打击老赖更有力度。
首先通过个人破产程序,把老赖在之前转移的、隐匿的财产,我们把它追回来,然后在债权之间进行公平的分配。因为有些追回财产的手段是只有在个人破产程序中才有的。
同时,条例提供了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三类程序,供不同情况的债务人适用。
重整、和解、清算对债务人来说,也有着明显不同。
另外在个人破产的重整和破产和解的程序中,债务人能够保留地维持他的生活,或者维持他的工作所必需的这些财产的范围,相对要灵活一点。经过债权人同意的话,可以给他多保留一部分财产,让他可以更好地生活和工作,以在未来可以创造更多的收入来还债。但是在个人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它可以保留的财产,我们也叫豁免财产,豁免财产的范围就要严格执行《个人破产条例》第36条界定的范围,保留的财产相对来说比较严格,也比较少,主要也是在债权人利益和债务人的保障之间做一个合理的平衡。
徐阳光教授认为,条例是为“诚实而不幸”的自然人提供了遭遇债务危机后的法律保障,允许个人经营失败之后,在保留最基本的自由财产前提下进入破产程序,这有利于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对于这个社会来讲,如果一个人陷入财务困境,法律不提供救济的途径,这个人轻则可能会沦为国家去救助的对象,重则有可能做出一些违法的行为。所以个人负债虽然是个人的原因,但是它会有直接或者间接的社会影响。我们通过个人破产制度可以处理好个人的债务,也可以增进社会的利益。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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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无论是大型还是小型的公司,只要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它的债权人或者其自身都是可以去向法院申请破产的,那么申请破产的好处是什么呢?律图小编介绍了申请破产的相关知识,大家可以阅读下文。
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最害怕出现的就是
,虽然此时并不一定就会最终消灭
人资格,但也是很危险的。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讲,大家知道
是什么意思吗?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
破产的
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
的规定,
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
......
公司构建完成后一旦出现资金链接运转不开的情况后,就会经营不下去,但是就算想不干也要先向国家去申请,那么
的主体有哪些,申请破产的意义和流程又是什么。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解释1】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
【解释2】和解申请只限于债务人提出。
......
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经济形势下滑、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对于公司经营严重困难的,就需要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申请
,但是
需要符合企业破产法中关于申请破产的规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
......
我们在生活中会看到很多大大小小不同的企业,但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够一直长久的生存下去,如果遇到了不能生存的就要选择破产,下面一起来看看公司
流程是如何的吧。
1、债务人(拟破产企业名称)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
;见附件。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写一份申请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写一份报告)
......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资不抵债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可能需要向相关部门
。对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以后,对于公司本身以及公司的债权人有什么好处?
公司申请破产以后,可能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还有可能存续,继续经营。
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
实践中,不仅公司、企业会破产,个人也是会破产的,这也是指个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那么个人在
后,其债务怎么办呢?
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 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 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
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能否
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 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已于2008年8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8日起施行。
......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
说到清算,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公司破产,因为一般情况下只有公司破产或者要停止经营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清算的问题,那么具体来讲清算到底是怎样的呢?…
司法实践中,只要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就会选定一些专门的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算,那么大家知道破产清算到底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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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对,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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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遇到经营困难,生存难以为继的时候,往往会申请破产保护,让企业在一段时间内不受债务的影响,免得企业被逼上绝境。
那你知道吗,其实人也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的。2020年时深圳就发布了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并且从2021年3月1日起就正式施行。这部法规施行不久,很快就有人申请了个人破产保护。
2021年3月10日,深圳市民梁文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个人破产保护的申请,原因是创业失败,银行债务逐渐增多,负债高达75万元,无力偿还全部的债务。2021年7月19日,法院同意了梁文锦的申请,免除了利息和滞纳金,只需要在3年内分期偿还本金即可,这也让梁文锦的压力小了很多,同时也成为全国个人“破产第一人”。
这件事带来的影响是极大的,也让很多因为创业失败而债台高筑的人看到了希望。
因创业失败负债的人很多
虽然国家很支持大家灵活就业,喊出了“大众创业”的口号,但实际上创业是真的不易,成功率是很低的。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企业生命周期挺短的,一般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只有3-4年左右,创业公司的生命周期更短。有数据显示,经营时间不超过3年的创业公司就达到了80%左右,另外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更低,往往只有5%左右。
创业需要的本钱不小,很多人在创业时往往是向亲戚借钱,又向银行贷款,但是大部分人的创业之路都会像深圳的梁文锦一样走向失败,最终就债台高筑。过高的债务会让负债人难以承受,尼尔森公司发布的《中国年轻人负债状况调查报告》就显示,欠债的年轻人里,有45%的人是做不到每个月还清债务的。
越是还不上,在利息的叠加下,债务就会越来越多,最终就会给负债人带来很沉重的生活压力。所以,个人破产保护法的出现,相当于是送来了一场及时雨。
个人破产保护法的意义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可以得到缓冲时间,等赚到钱了就能起死回生。但是对个人而言,创业失败后赚钱途径更少,如果不能得到缓冲时间,那就很容易被逼到绝路。
而且,如果年轻人一创业失败就背负债务,从此被债务压得难以翻身,这也不符合国家想要实现的“大众创业”的大好局面,因为这会吓到更多原本想创业的人。
脉脉发布的《向内而生:中国职场流动趋势年度报告2021》就显示,2021年有创业计划的人达到了15.0%。创业是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生存途径,也能提供不少的就业机会,而且不少大公司就是从小公司创业开始的。所以个人破产保护法的出台就很有必要了,它可以让人们更加放心地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其实不仅是对创业者有好处,对那些因特殊原因而欠了巨额债务的人也有帮助。新闻时常报道,有人因为高额债务而闹得家破人亡,下场凄凉,如果可以申请个人破产保护法,那这些人的生活也不至于被债务给搅得天翻地覆。
但是,欠债人也不要高兴得太早,申请破产保护,并不等于就不用还钱了。
申请破产保护,钱还是要还的
看起来是不是有点矛盾,既然要还钱,那申请破产保护干嘛?其实,这个法规只是让欠债人暂时不用背负债务,从而得到缓冲时间去赚钱,然后还债,当然也可能像深圳的梁文锦那样,只需要偿还本金即可。
法院之所以会通过梁文锦的申请,关键是他符合“诚实而不幸的”的标准。虽然没有车子和房产等贵重资产可以抵押,也没多少存款,但是梁文锦找到了一份月入2万元的工作,这代表他是可以偿还债务的,只不过因为欠债太多,还债用时长,压力大。所以法院酌情考虑,免去了一部分的债务,让梁文锦的还债压力小一些。
所以想要申请个人破产保护,法院也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可能在你可以轻松还债的情况下还予以保护的。老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欠钱的人都不还钱,那就成了老赖,而被欠债者的利益就会受损了,这会形成人们故意欠债而不还的歪风邪气。
不过,个人破产保护法目前还没有在全国普及开来,深圳这一次走在了全国的前头,树立了一个标杆。我们也可以畅想下,或许未来可以全国普及了呢。
企业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个人欠债还不了,除了变成“老赖”外,还有其他出路吗?
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
,
。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
。
,
”。
什么是个人破产制度?建立个人破产制定有啥好处?申请个人破产需要什么条件?申请破产后,欠的债务就不用还了吗?破产的人与“老赖”有啥区别?
什么是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通俗讲,就是某个人在其个人资产无法偿还自有全部债务,且跟债主无法和解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破产,并按照法律程序清偿债务的过程。
从已经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来看,在个人破产期间内,破产清算机构会对债务人严格监控,所有财产都要报备,破产人只能保持最低生活标准,不得进行奢侈消费和商业行为。
个人破产制度发端于古罗马时期。目前,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等破产法中,均已确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有啥好处?
据最高院工作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生效裁判文书的自动履行率逐年提升,2016年、2017年分别为51%、57%,剩余40%多未自动履行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
,通俗点说,就是欠债人虽然欠了钱,但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最后审判可能陷入僵局。对此,北京市忠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川对《经济日报》表示,“随着个人信贷消费比例增高,个人还不起债的情况越来越多。由于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所以躲债、非法催债等行为带来了很多恶劣影响。
什么人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从已经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来看,
在美国,
,包括
(主要指为自己、子女或家属的用途承担的金钱债务,一般因过度的消费引起破产)、
(指在营业中承担债务的合伙、个人等)、
(指个人债务人有时兼有消费者债务和营业债务)
在中国,目前我国破产法,暂未设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但
涉及了债务人哪些行为会被判为无效。主要包括
申请破产后,欠的债务就不用还了吗?
想多了!
北京市忠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川对《经济日报》表示:“
如果发现可变卖的资产,根本没有藏匿、转移的可能性,随时都会被变卖还债。对债务人来说,个人破产制度是保护,更是惩戒。申请破产也会给个人在工作、生活、社交、婚姻等多个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
以美国为例。凡申请个人破产的美国人,破产记录将会在他的信用报告上停留7年或10年之久。
。
此外,地方法院会寻找一个委托人,替破产个人管理每月的收入。
,其余的收入将会由破产者的委托人支配,
申请破产的人与“老赖”有啥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俗讲就是老赖),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也就是说
被执行人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
,个人在其个人资产无法偿还自有全部债务且跟债主无法和解。
从已经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来
而“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
,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摘到“老赖”的帽子。
不过即使摘掉了“老赖”的帽子,因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老赖行为”已经在征信系统中留下记录,这些失信行为肯定会影响个人征信,进而影响以后的贷款买车、买房、申办信用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