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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有人伤一般多久出认定书

车祸有人伤一般多久出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来-法律知识|华律网

1、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但大部分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警就会把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给事故双方。

4、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

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交警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应该在勘察现场后十天内制作,如果需要鉴定应在鉴定确认后五日内制作,但是不管什么情况,理论上总的时间都不超过40日。以上就是由华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资料。如您仍有疑惑,欢迎您的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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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所以,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即使承担全部责任,也是属于工伤。关于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全部故责任可否申请工伤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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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非机动车在马路上互相撞了之后,此时双方都有受伤,俩非机动车也有损失。双方对于责任各执一词,互相对说是对方不对,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等损失,那俩非机动车撞了如何判责?针对相关问题华律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我们知道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但是很多时候司机并不是车主,那么,司机和车主是否应该共同承担赔偿义务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在发生在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为了信赖都会让交警在现场进行责任认定,但是有个别的交警在做责任认定的时候存在着偏私,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不认处理结果的。那么交警偏私判定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办呢,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交通事故平等责任确定赔偿金额之后,双方一人一半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酒驾追尾他人车辆,责任人称无钱赔偿时,也没有购买保险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经强制执行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划分为同等责任的,受害人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时,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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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住院治疗,然后依据责任认定书向对方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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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多长时间才会出来? - 知乎

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先看法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

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

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

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

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

,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

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无法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上次回答此类问题还是18年之前,当时程序规定还是老规定,与现有规定有些区别,因此特地再次整理下,供大家参考。

首先,事故处理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现场有条件出具的当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2、现场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下时间,只有三十日是自然日,其他均为工作日)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

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人、车到案后

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需要检验鉴定的:

现场勘查后

委托鉴定→鉴定机构

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经审批最长不超过

)→交警部门

审核并送达当事人(审核没有问题情况下)→当事人

未对报告提出异议,报告生效(如果提出异议,重新委托鉴定,再次进入

出具鉴定报告,

审核送达流程,但第重新鉴定,送达之日即生效)→

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定最长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无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30个自然日+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

法定极端情况(鉴定60日才出具报告,还做了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又是60日)=3个工作日+60个自然日+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60个自然日+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

(我是从来没碰到过)

其他处理流程都相同,就是可以中止最长60个自然日,中止期满或者停止中止后,

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说说关于交通事故中,比较重要的时限问题。

1、发生事故后报警后,交警队做出相应记录之日起,3日内做出决定是否受理决定。

2、交通事故,如果车辆需要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委托时限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

3、检验、鉴定后车辆、行驶证、扣押的物品自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交管部门应该通知当事人领取。

4、事故认定书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做出。

交通肇事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之日起10日内做出。

逃逸未侦破,受害方书面申请的,自接到申请后10日内制作认定书。

需要检验、鉴定的,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做出。

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的,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

上级交管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应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5、交警队可以扣押车辆的时间最长40日。(这里所说的扣押车辆是指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

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扣押时间为10日。

6、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1)、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2)、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3)、交通事故的审理期限:一审普通程序为6个月、一审简易程序3个月。

(4)、如果构成伤残的,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如果是颅脑类伤残,是治疗终结后6个月。(注意: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审限)如果是其他身体部位受伤,则是治疗终结后3个月。

(5)、上诉期是自收到判决书后的15日内。

(6)、申请执行的期限:自判决(调解书)生效后2年内。

7、调解

如果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则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

而管理部门则应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在10内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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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

案件在查获

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

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

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

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单纯的针对

来说,责任划分问题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的多,因此,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情况下,会延长责任认定的时间,在事故责任还没有划分清楚的情况下,并不是谁受伤,谁就一定是交通事故当中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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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车辆事故认定书多少天下来 - 法律快车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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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发生车祸之后,是可能会有车辆事故认定书的,但是这个车辆事故认定书是有一定的时限的,对于这个时间其实很多的人其实是不清楚的,所以

?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1、根据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部门通过在事故发生地的重新检测,实地考察后,应该在实地检测当日开始起算十天之内就要给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必须要进行的检测、判定的,要在检测、判定所发生的当天起算的五天里完成交通事故认定。

  根据另一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要对发生事故的人进行全方面的检查。车上是否有物品对于行驶造成影响的和对案发现场的实际状况进行检测、判定的应当在去现场调查之日起五天内让具有相关方面权威知识的人,在有权利和能力都能达到的机构进行检测和判定。

  2、检验和判定需要在二十天之内完成;如有正当理由不得不推迟时间的,必须要经过是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允许和授权才能的得到十天的一个加长。如果检测、判定还是超过了最多的时间,这样就必须要得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局管允许和授权。

  如果是交通部门无法由自身完成检测、鉴别的特殊事故,要向其他职能机关寻求合作,例如医务部门、法务部门等等。

  3、不需要检测、判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该在经过实地检验十天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测、判定的交通事故要在实地检验三十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可增加十天。要还是想增加就需要跟高部门审批同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

  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如我院审查的史某不服法院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该交通事故发生在乡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该民警并无鉴定人的资格。法院审理该案时并未对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手续不规范,有的根本没有送达有关当事人,有的只送达当事人一方而没有送达另一方;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了有关当事人,但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如我院审查的多起该类民事申诉案件中,交管部门均未向当事人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及理由。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但大部分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警就会把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给事故双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

的相关介绍,车辆事故的认定书的下来时间每一个类型其实是不一样的,对于这些类型其实是可以好好了解的,这样可以知道大概的时间,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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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法律知识|华律网

一、一般

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

、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

、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

提出

相信大家此时对刑事案件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有什么不同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看完整篇文章,您对这方面的内容是否还有其它疑问?华律网致力于打造优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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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律网小编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标准1、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人们要能够及时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在第一时间处理好交通事故,才能够避免自己在后续的生活中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太多的争议和麻烦。那么,新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下面华律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新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一、

很多有车一族或是开车的人,虽然拥有很长的驾龄。但是对交通方面的法律常识还是知之甚少:比如,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是多久?接下来,就让华律网小编来告诉大家答案吧!交通事故处理时效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

当前社会中,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违章,发生违章后车主将会受到违章短信通知,在违章通知中一般都会告知车主“请于收到此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那么,网上处理违章一般多长时间?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小韩咨询小编,说自己收到了一份邮政快递,通知他有一份交通违章待处理。可是他最近一年半都没有开车,仔细一看日期,违章的时间竟然是两年前。小韩感觉很困扰,想了解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时效规定。华律网小编来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受害估可以请求责任人赔偿的,因赔偿产生纠纷可以起诉,那么车祸什么时候不起诉会过期?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有位网友留言询问小编,说自己的亲戚在前几年开车的时候发生车祸装上了一位老人,老人住了一年多时间的院,后来出院回家了。最近老人去世了,他的家属找到亲戚让他承担刑事责任。他想了解车祸几年以后伤者死了是否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华律网小编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随着车辆越来越多,很多时候人们开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那样的话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事故的时候需要做一个责任划分,那么,车祸划分责任要多久拿的到?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者迟迟都没有得到肇事者或是保险公司的赔偿,在这个时候不少的肇事者也担心自己无法得到保险理赔。那么,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期限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人都买了属于自己的汽车,但是很多时候人们开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那样会容易发生交通违章,那么,交通违章处理是否有追诉期?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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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保险理赔期限是多久_交通保险索赔_交通事故_快好知

一、车祸保险理赔期限是多久

车祸保险

时间一般是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

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

,否则过诉讼时效。

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不过不一定是责任认定书一出来保险公司就要

,保险公司还需要审查事故方在公司的保险购买情况以及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符合

的情况下才会进行

机动车

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

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

限额内负责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

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义务人应当予以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

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义务人也应当予以

受害人死亡的,

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

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

所致。

3、对于

,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根据道路

处理程序规定,在

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二、

保险理赔期限为多久

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

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 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

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

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

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

,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

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

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

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4、事故发生日,如果

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5、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

处理程序》规定,自

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 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 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

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 5 日、15 日、20 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 30 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

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警部门处理

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

损害

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受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算。

综上所述,由此看来,不管是怎样,这个

车祸保险理赔的话都是要等这个

责任书出来之后才能进行理赔的,不过

的时间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定,如果迟迟没有得到保险公司或是其他人的理赔,可以去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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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交通事故-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技巧-人伤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法律快车知识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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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的发生时现在社会一个十分常见的问题,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总是会有一方占主要责任,另一方则不是。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就会评判出责任的主体是谁,下面为大家带来

的相关内容。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

  15、让伤者好好看病。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保存好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维修清单+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医药费=(病历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

  交通费=(交通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敲单位图章的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算好金额在调解书上列明。

  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的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等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21、判决书直接由保险公司解决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或者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

的全部内容。交通事故虽然频频发生,但是我们还是应该从自己做起,严格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做一个文明司机。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根据大数据分析,每个国家的交通事故发生概率都是非常高的,交通事故既可以造成财产损失,也可以造成人身伤亡,现如今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方式有哪些?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3、定损估价。

  4、提交索赔材料。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

  6、领取保险金。

  7、协助追偿。

  1、

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 保险理赔

  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2、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相信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是比较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一般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是比较复杂的,那

  

  1、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2、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1)处理事故的人员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交通事故认定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4)赔偿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一般医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进去的,是不用医保卡的。)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银行卡。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此时如警察在边上捣糨糊,也可坚持原则。尽快脱身为原则。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绝对有帮助的)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绝不接受次责变全责的所谓进保方案。切记!谈不拢回家商量一下还可以第二次再谈。有伤残,赔偿标的大的可聘请律师介入。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调解书不急的。

  15、让伤者好好看病:看看好,看看透。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要垫付也垫自己的)保存好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维修清单+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医药费=(病历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

  交通费=(交通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敲单位图章的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等算好金额在调解书上列明。

  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的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等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20、已方不需要聘请律师,法官问的时候简明扼要。不同意调解希望宣判。不解释,法官懂的。

  21、判决书直接由保险公司解决。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以及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冷静下来,按照小编为您介绍的程序来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责任编辑:周末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有些轻微的擦碰很好和平解决,但是也有涉及到人员受伤的。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一般人伤交通事故索赔程序怎么走?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综上所述,一般人伤交通事故索赔程序应该是交警先对现场进行勘查,然后进行责任认定,对责任方进行处罚,接着赔偿调解,如果调解没成功就可以诉讼解决。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随着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事故高发,发生交通事故就要及时处理,从而避免损失最大化,那

是怎样的?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相对较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一般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过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套牌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

  2、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不然,到了理赔的时候是不被支持的。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在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尽快理赔,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4、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5、“私了”要慎重。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尽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私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时,双方特别是无责任方,要看清对方的证件,记住车号,逐项认真填写协议书,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并应妥善保存。因为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发生争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有的当事人怕麻烦,有的驾驶员害怕受到交警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报案,采取双方私下协商解决的办法,例如肇事驾驶员与死者家属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由于缺乏客观公正性和法律依据,因而不受法律保护,往往留下“后遗症”,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事。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

以及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对责任进行认定,然后该赔偿的赔偿,不赔偿最后可以通过起诉解决。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责任编辑:周末

  交通事故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已经属于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了,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往往会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而要是我们想要进行索赔的话,我们就需要进行一个伤残鉴定。那么这个伤残鉴定的费用,保险公司会承担吗?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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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内容。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不用担心鉴定费用的问题,保险公司是会进行承担的。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在道路上行驶是需要注意安全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道路中行驶的汽车速度都是十分的快的,所以说在交通事故当中发生人身损害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根据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60~75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75周岁以上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被抚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

的全部内容。在道路上行驶的各位司机一定要注意安全,这是为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负责。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方面可能会受到伤害,主要负责人需要对其伤害进行相关的赔偿。赔偿是有一定的范围的,那么,

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对于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1)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2)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一10年。

  当事人需要对赔偿的范围和项目做到心中有数,也是为了获取全面的经济赔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

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车辆在道路上行使,就难免会因为意外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般是属于过失的责任,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致轻微的话,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造成轻微伤的这种交通事故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也没有其他任何的违章驾驶行为的话,可以说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致轻微伤的,可以考虑跟对方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2、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3、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4、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5、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6、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7、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的内容,交通事故致轻微伤的,一般不会被处罚,肇事者可以考虑跟对方协商处理。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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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伤者篇) - 知乎

这个其实是我很早之前写的一个问题的答案,今天把它单列出来,供大家参考。

  交警事故认定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简易程序,一般人伤得不太严重(并不代表伤者没有伤残),双方对事故的责任没有争议。有的当场出事故认定书,慢也是一两天出事故认定书。这种处理方式就是快,并且事故责任认定后,车主就可以拿车。至于车主给不给你交医疗费就要看他个人的修养了。第二种:普通程序,这种方式,大概需要22个工作日出事故认定书,车辆必须扣留,并且车辆需要检验。车辆检验报告出来,送达双方之后,交警会给你一个财产保全告知书,告知你如果有必要需在XX年X月X日(一般是车辆检测报告出来后5天)前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否则,过了那个日期,交警就无权对该车辆扣留,车辆将被放行。

选择哪种方式对你有利,因情况而异。比如我去年处理的一个交通事故。因为事故发生没几天我就参与了事故处理。车主购买了全险。而我方伤者是横穿有隔离带的马路。正常来讲,伤者主要责任,车主次要责任(车主次要责任的原因是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我和车主沟通,车主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只要求尽快拿车,并且要求我们不追究他在保险之外的责任(当然你不知道赔偿会不会超过保险,但是律师知道)。但是交警根本不同意,交警说这样太过明显的损害了第三方保险公司的利益。后面双方协商成同等责任,交警出了简易的事故认定书。 这已经是能争取到的最大利益了。

  至于事故责任,就沿海地区而言,我不认为交警会偏袒车主一方。因为交警根本不能从偏袒车主一方获利,对于一个买了全险的车主来说,不管责任如何,都是由保险公司出钱,脑袋出问题的车主才会给交警塞钱,这可是一个利益驱动的社会。(当然,死亡事故除外,因为涉及到刑事责任的问题。但是交警一般都不敢收这种钱,因为家属一旦闹起来,交警是很头疼的)。如果认为交警事故责任认定有问题,可以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当然百分之99的复核是维持原判,还有百分之一你懂的。

2

  不要以为自己没什么事情,就不去医院检查了,有些伤,肉眼看不见的。不要急着出院,以为自己没有任何问题,前阵子天一个伤者被车撞到头部,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老是头痛,且有时候神智模糊。他觉得自己可能是在医院睡不好导致的,医生说可以出院,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可以出院了。可是到第九天才查出来左耳重度神经性耳聋。

  在广东地区,没有买个50万的第三者就出门的车主对自己是一种极大的不负责任,当然,现今情况而已,50万的第三者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了。如果车主没有购买保险,那么你的麻烦就来了。如果车主没有购买保险,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吧,如果是外地人撞了你,你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对方没有购买保险,千万不要让对方知道有律师介入,千万不要谈赔偿的事。先哄着对方把医疗费出了,之后的事情再做打算。他不会因为没有赔偿你,没有垫付你的医疗费而受到任何惩罚。对于一个连保险都买不起的穷人来讲,你觉得他是愿意因为拒绝执行拘留15天,还是愿意支付你他十年才能赚到的赔款。遇到这种情况,你必须要做诉前财产保全,即冻结他的车辆,存款,房产等等。当然在发达地区,不购买保险的小车很少很少。

  因为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商业险是不赔的,而交强险的保额只有122000元(不解释交强险的含义了,自己去了解下,对你绝对有好处)。剩余的部分就是车主自己掏钱了,遇到个财大气粗的还好,遇到个工薪阶层,你又得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了,当然他若是有固定资产还说个毛线,要是什么都没有,不好意思,你的钱可能又拿不到了。

  不要怨恨车主,他不是闲着好玩来撞你的,故意来撞你的人,一般都做好了把你撞死的心理建设(我怎么这么阴暗)。他可能也是第一次撞人,他可能看到满地的血也心慌意乱拿不定主意(尤其是女孩子)。发生事故之后,一般的驾驶人会陪同你去医院。这个时候,你得要求他把入院的检查费用出了。其次,你得告诉他,你是一个比较好打交道的人,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是相关的医疗费用还是要帮忙先垫付,因为你自己没钱。只要你态度好(家属也是一样),人毕竟是有感情的,他不帮你垫付会良心不安的,至少大部分人是这样,

  那么,上面该做的你都做了,结果这个车主实在是太没有良心了,完全不鸟你。或者他们给买保险的业务员打电话,然后有些心术不正的业务员会告诉他“三不一没有原则 (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节,没有钱)”。好了垫付的事情,可能就此泡汤。应对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垫付医疗费,之后再找对方索赔,如果医疗费在你可承受范围内,建议你使用这种方法。第二种,如果医疗费花费巨大,一定要使用普通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会被扣留30天左右,然后再诉前财产保全。当然,这种方法比较费事,成本比较高。但是应对两种车辆,能取得奇效哦。一种是营运性质的车辆,它在停车场呆一天,每一天损失的收入可能大几千,他根本和你耗不起。第二种是豪车,在停车场停个两三个月,多心疼啊。尤其是挡风玻璃撞坏了的豪车,他是没有办法去修复的哦。想想,一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会下雨的吧,停车场的人可不管这么多,一下雨,车里就全是水了,要是碰上气候宜人,还会发霉哦。

  关于赔偿,很多伤者喜欢去保险公司调解,在没有专业人士陪同下,去保险公司调解,会被保险公司坑得不要不要的。我见过有一个伤者两节腰椎压缩性骨折,保守治疗,以为自己没多大问题。结果去保险公司调解,拿回来了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但是伤残赔偿金一毛钱都没有拿到(两节腰椎压缩性骨折是8级伤残,就当时广东地区来讲,光伤残金就去到18w多,还未包括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当然这个结果还算好的,只要有律师介入,即使你和保险公司签订了协议,也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主张变更协议,通过律师仍然能获得赔偿。但是你根本就不知道你能拿到这么多赔偿,哪里有机会和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谈起这个问题。如果保险公司给了你个三五万的伤残赔偿金,那诉讼都头疼。

  如果你有一个律师朋友,刚好他是专业从事交通事故案件的,或者你有一个民庭的法官朋友,那么你看这些东西干嘛。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把你自己的事情做专业点,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要是没有,找一个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可是我怎么知道那个律师是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找个律师聊几句就知道了。告诉他你的伤情,他能再第一时间内判断出伤残级别。其次,在聘用他的时候,叫他带几份交通事故案例的判决书给你,时间跨度不要太大,一个月有5、6个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再不专业,我就得怀疑他是怎么当上律师的了。

8、

  现在我来告诉你,为什么有人建议车主三不原则 (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节,没有钱)。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的利益最大化。在事故责任没有出来之前,在车主的眼里,是你开着电动车在路上乱窜,责任在你好吗!车主为什么不愿意垫付,假设你的医疗费花了10万,结果是你的主责,你没有够成伤残,没有其他的赔偿(我现在只是假设你没有其他赔偿,实际上你是有的)。现在车主帮你垫付了10万医疗费,按照责任划分,车主只需要承担37000元(10000元+90000元×30%交强险1万医疗费限额是不分责任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会赔给车主37000元(扣除大概10%的社保外用药费用)车主实际能拿到手的只有27000元甚至更少。好了现在车主来找你要回那多垫付的63000元。告诉我你会怎样?你会说你特么把我撞成这样,还要我自己出医疗费?特么交警定的责任根本就有问题,不要来找我,我觉得就是你的全责,于是乎车主只能采取另外一种方式,诉讼,把你告上法庭。后来车主胜诉了,执行的时候发现你们家穷得响叮当。于是你们执行和解,然后给车主退回去了一万块钱。然后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好了,现在换成另外一种情况,车主全责,你花了10万块钱医疗费,车主帮你垫付了上述费用,你聘请了一名优秀的律师,过了三个月你做了伤残鉴定,又过了三个月终于一审结束,然后保险公司觉得你活蹦乱跳的,哪里来的伤残,于是上诉,又过了三个月,二审维持了原判。你的拿到了赔偿,给付了律师律师费,这个事情算是结束了。车主也是松了一口气,开开心心的拿着判决书,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保险公司理赔,结果被告知,需要扣除大约百分之十几的社保外用药,我们合同上约定得很清楚的哦。你能获得的赔偿大概是8万多。车主一下子就不开心了,你们卖给我保险的时候业务员不是这样说的啊,说好的全赔呢。车主很生气,于是找到了我,问我是不是可以帮他打官司,我说没问题啊,经过了三个月的诉讼,车主顺利的拿到了10万块钱理赔款,支付了我5000元的律师费(友情价哦)。你说车主也就损失了5000块钱律师费而已啦,没什么大不了的。他的另外一个朋友也出了同样的一个交通事故,他那个朋友没有垫付一分钱,而是把钱以一分的利息借给了一个做生意的亲戚(一分的利息真的是亲戚价了),过了十二个月,他连本带利拿到了110000元。他觉得有愧于伤者,于是在保险公司赔偿的基础上,丢了一万块钱给伤者,伤者高兴得不要不要的。

  为什么车主或者驾驶人不和你直接调解?因为他们也不懂啊。他怎么知道给你多少钱合适?给少了你不乐意,给多了他不乐意。给多少算多,多少算少?车主买了保险,赔偿主体就是保险公司,在广佛地区,车主如果保险买得足,根本不需要掏一分钱。他为什么要和你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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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_交通事故_太平洋汽车网百科

随着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事故高发,发生交通事故就要及时处理,从而避免损失最大化,那

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

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相对较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一般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过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套牌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

2、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不然,到了理赔的时候是不被支持的。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在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尽快理赔,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4、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5、“私了”要慎重。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尽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私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时,双方特别是无责任方,要看清对方的证件,记住车号,逐项认真填写协议书,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并应妥善保存。因为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发生争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有的当事人怕麻烦,有的驾驶员害怕受到交警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报案,采取双方私下协商解决的办法,例如肇事驾驶员与死者家属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由于缺乏客观公正性和法律依据,因而不受法律保护,往往留下“后遗症”,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事。

通过上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

以及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对责任进行认定,然后该赔偿的赔偿,不赔偿最后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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