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在实践中,要提高反侦察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反侦察知识:培养即时观察和判断能力——如快速判断附近人员的职业、经验和意图;养成快速看到和记住车牌、门牌、商店招牌和电话号码的习惯;注意培养方向和方向感,保持清晰的方向感,区域、建筑通道和布局结构。
要提高反侦察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反侦察常识:
培养瞬间观察、判断能力----如迅速判断自己附近人员的职业、经历、意图;养成迅速 看清并记住车牌、门牌、店铺招牌、电话号码的习惯。
注意培养方向、方位感,对自己所进入的地区、建筑的通道、布局结构保持清晰的方位感。
外出与人交往:不应轻易透露自己姓名、身份、家庭情况;不轻易接受他人礼物、烟酒、饮料、食品。
住宿:选择安全可靠、利于观察、撤离、抵抗的地点落脚休息;注意睡前锁门、锁窗;武器、通信工具、贵重物品应放在随时拿得到的地方;在危险复杂地区、期间,多人不应呆在同一房间且应隐蔽地进行来往,以防突然袭击被 一网打尽。
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前首先应注意门后是否有人,然后对房间进行巡视后方可放松;平时对自己的物品应心中有数,对于重要物品必要时须做记号。此外,还应养成注意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如多了或少了什么东西,有什么异常痕迹)并找出原因的习惯。
行走:行走途中应注意在附近或周围建筑物上是否有车有人跟踪、监视。多人一道行走时不应走在一块,也不应让人发现彼此认识(在危急情况下)行走时应尽量沿人行道走,避免有人驾车行凶。
乘车或船:乘车时最好不要在人群中拥挤(这时易于被人下手行凶)上车后应注意周围人员、救生 器具及脱离途径;驾车起动前应检查有关部件如刹车、油箱;车辆平时应放置在安全防范措施较完备的地 方。
防监听、监视:防监听最常用的办法就是通过播放音乐、开大水龙头制造噪音,使窃听者听不清话音;对于办公室或住所可将其窗户玻璃换成双层或使用毛玻璃;自己应养成经常观察楼下或周围建筑物是否有可疑人员的习惯,当怀疑有人监视时,可通过化装走侧门的方式摆脱;当怀疑有人跟踪时,可在楼梯、拐弯处较自然地回头观察,确定有人跟踪后,可进入商场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法摆脱。
反追杀:通过化装(使用假胡须、改变发型)适时改变自己的体貌特征。事前准备备用身份证明、备用金,注意不与密切的社会关系、家庭成员发生不必要的接触,并提醒其提高警惕,寻求保护。
防绑架、劫持:在平时生活中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家庭住址、车牌号码、私人移动电话号码及家庭成员的 相关情况。外出行踪、计划尽量保密,且尽量不要使用自己真实身份证件办理住宿登记;在驾车行 驶途中对陌生人的各种求助、未出示有效证件的执法 检查应保持高度警惕。
另外,可以通过玩侦察游戏或者做测试来提高自己的反侦察能力。
反侦察能力的提升与实际的生活密切相关,细心的观察生活中的细节就可以提高反侦察的能力,时刻注意微小的变化,同时具备精准的方向感。除此之外,还需要有一定的警戒心,对于生活中的事物保持警惕心。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相关的侦查训练来提高反侦察的能力。
调查访问。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二)审讯。也称为讯问,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但需注意的是审讯时应注意严禁刑讯逼供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三)现场勘查。在经济犯罪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查明案件事实、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犯罪线索,侦查人员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和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进行勘查、搜查。
(四)摸底排查。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有作案条件的个人逐个进行调查,以便从中发现线索,确定犯罪嫌疑对象的侦查措施。
(五)控制销赃。在侦查工作中,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或依靠群众,对犯罪分子可能销赃的有关场所进行监视控制,进而发现赃证,查获犯罪嫌疑人。
(六)查帐、查询和冻结存汇款。在经济案件侦查中,查帐工作是很有必要的,主要是查清与案情有关的帐务往来。一般是对现金往来日记帐、银行往来日记帐、物资帐和对涉案经济活动有关的帐页(册)、单据、票据等情况查证。在查帐过程中,往往需要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中特定帐户内特定时期内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查证。如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经批准可以要求金融机构协助予以冻结。但需注意的是冻结存款、汇款,一般以案件涉案数额为上报,冻结期限为6个月,到期需要继续冻结的,需重新审批,并办理续冻手续。
(七)搜查、收集证据。搜查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获取各种犯罪证据、发现和取得检查鉴定样本、直接查获犯罪嫌疑人、发现和确认犯罪现场。对于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物证和书证,可以扣押。但在扣押中需注意扣押物品应开列详细的扣押物品清单;扣押物品应及时上报统一保管;扣押的物品可作为证据的要随案移送。
(八)税务核定。在涉税犯罪案件侦查中,因案情需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可以委托税务机关或被指定有权进行税务核定的专业人员,对特定缴税主体在特定时期应纳税和实际纳税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并出具认定结论。
(九)
技术鉴定。在经济犯罪案件中侦查中,需要对涉案的书证进行鉴别和判断时,公安机关应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人,依照法定程序,通过科学分析和检验,就涉案的书证与案件事实的关系作出鉴别和判断。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刑事技术鉴定主要是指文件、印章等鉴定。
(十)查缉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予以捕获的侦查措施。
我们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中,在一般性侦查措施难以达到侦查目的时,应当采取针对性和专门的侦查措施。
(一)技术侦查。在严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公安机关进行秘密调查所采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二)内线侦查。在侦查活动中为掌握犯罪动向,了解犯罪活动情况,及时获取罪证,运用秘密力量接近重大犯罪嫌疑对象开展的特殊性的侦查措施。主要包括:卧底侦查、贴靠侦查、复线侦查等。
根据案情和侦查需要,将各种侦查措施和侦查策略加以综合运用,实行全方位的侦查活动。综合性侦查措施具有集中性和协调性的特点,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注意统一指挥、集中力量、相互弥补、把握时机。
强制性措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和有关财产权利依法采取的限制措施。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继续犯罪或销毁赃证,在侦查过程中,有必要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强制性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
为固定证据和减少经济犯罪造成的损失,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帐户、存款、汇款、不动产的冻结和其他财产的扣押,除公安机关直接扣押财物外,对于财物的强制措施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
我们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时应注意以下几项问题:因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必须严格依法审批、执行;拘传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对证人不能使用拘传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时,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到期后应及时解除;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应注意犯罪嫌疑人有权会见家人和律师;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先报请同级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后执行。
运用情报资料的侦查措施
经济犯罪情报资料是经侦部门运用各种渠道获得的有关经济犯罪活动的情况和线索,情报资料工作是经济犯罪侦查中必不可少的基础业务。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情报资料工作可为侦查破案提供信息支持和案件并串服务。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打击经济犯罪中,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密切配合,形成和建立经济犯罪的侦查协作机制。侦查协作具体可以分为:警种间的协作、省市间的协作、港澳警务协作以及国际警务协作等。
针对以上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问题简单总结来说就是:调查访问。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审讯。现场勘查。摸底排查。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问题
极速咨询
精准匹配专业认证律师
|
|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2022Baidu
|
什么是反侦察?反侦察是指运用具有迷惑和破坏性质的手段,阻止敌人对自己的跟踪、探查,从而保证自己安全。比如在经过的地方撒上石灰等化学物质就能阻止警犬的追踪。电影里的坏蛋在打恐吓电话时,不超过一定的时间,并且不时的更换地方,也是为了防止警方侦得打电话的确切地址。 反侦察的行为很复杂,有制造假现场或转移犯罪现场,制造现场的假物证,消除一切可能暴露自己的证据,利用人的惯性思维进行反常的行为,伪装,利用在侦查人员中的熟人了解情况。总之,能保证自己安全不被抓获,与警察周旋,就表明对方的反侦察能力强,一个人的反侦察经验取决于他本人的犯罪经验经历或是本人所有的侦查经验,本人的学识和技术能力,等等。 怎样学好反侦察能力?反侦察能力是指发现别人追踪你时,你再反过来去侦查对方的一种表现能力军事人员 警察和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具备 反侦察是指自己的对自己的行踪能进行有效掩盖或消灭证据。 (本人略知一二 ,做下 参考 ,祝你心情愉快
提高侦查能力是一个实践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司法适用活动,它往往要触及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我们既要正确认识影响侦查能力的外部环境,更要科学把握和完善侦查工作机制。具体来说,应该着重关注以下几方面: 1.加大侦查力度。每一次侦查的启动要有的而发,有备而行;要处理好办大案与办小案的关系。大案与小案是相对的,如果办案科学得当,从小案中可能挖出大案,甚至特大案,相反如果盲目办案,则大案可能变成小案,甚至撤案或者酿成冤案、错案;要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要处理好加大力度与保障安全的关系。 2.转变侦查思路。传统侦查工作的重心放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口供上,即由供到证,应转为用调查所得证据印证口供,即由证到供;传统的侦查方法偏重于强攻硬取打疲劳战,应转为运用科技手段和侦查谋略获取证据;传统的侦查决策基本上无风险,多数案件在犯罪嫌疑人已作交代,证据已基本到位的情况下才立案,应转为一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就立案;传统的侦查机制是以两三人一组分兵作战,应转为侦查一体化建设。 3.规范侦查行为。目前,侦查行为存在某些非规范化现象,如随意性较大,立案和适用强制措施不当,取证与讯问时侵犯嫌疑人的正当权益,扣押、冻结和管理涉案款物混乱,羁押不符合规定,侦查终结及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不规范,等等。究其原因,并非无规可循,而是有规不循,因此现在的关键是如何监督和落实这方面的规定。 笔者认为,规范办案行为当前急需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制定比较完善的《办案质量评估机制》,以评估来指导和鞭策办案行为规范化。二是细化办案流程,建立办案流程管理体系,因为案件从受理到侦查终结,连接起来就是一个流动的并依法定程序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三是建立侦查工作责任体系,确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上下级检察院和指挥员与战斗员的责任都落实到底。四是加强对侦查过程的监控,进一步完善提办、督办、参办、交办等统一指挥办案机制和案件全程跟踪督查机制。 4.探索侦查谋略。侦查谋略源于兵法谋略,谋略一旦运用于侦查就为侦查增添了活力,而侦查实践的发展又促进侦查谋略的发展。但是,兵法谋略本身是静态的,不能自发地变为指导侦查实践的动力,因此侦查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学习,探索并领悟兵法谋略的内涵与规律,并把它与侦查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势紧密联系起来,这才能充分发挥谋略的应有作用。 5.整合侦查资源。侦查一体化对于建立一个高效运转的反贪侦查工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侦查力量的整合,形成整体优势;有利于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促进全体干警在交流中提高素质和办案能力;有利于增强抗外部干扰的能力;有利于区域协作,降低侦查成本;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解决各地检察机关办案成果不平衡的问题。同时又要认识到侦查一体化事关检察机关侦查权的行使方式和检察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要随着时势和国情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构建侦查一体化机制时要注意:一是侦查一体化必须在现行宪政体制框架内进行;二是侦查一体化的实现有一个渐进过程,不可一蹴而就;三是必须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检察一体化的现有成果;四是要正确处理侦查权的集中统一行使和检察院独立办案的关系。 6.加强侦查基础工作。所谓侦查基础工作是指以实现侦查专业化为主线,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的各种共性、长期性和全局性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的总和。就信息化而言,就是要建成一个与办案实践紧密结合、技术手段先进、网络化运作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就现代化而言,就是要通过实现侦查队伍执法理念、侦查机制和管理模式、侦查装备和技术的现代化,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内在战斗力。
最简单的办法多学习,多运用
侦察是指:为获取敌方与军事斗争有关的情况而采取的行动。其主要手段有:观察、窃听、刺探、搜索、暗杀、截获、捕获战俘、谍报侦察、战斗侦察、照相侦察、雷达侦察、无线电侦听与测向、调查询问、搜集文件资料等。 反侦察正好与侦察相反,是为了避免敌方的侦查人员获取我方与军事斗争有关的情况而采取的行动。其主要手段有:加强保密工作、实施伪装、故意施放假消息、假情报等。 通常侦察和反侦察是相互对立的一对矛与盾,但彼此之间又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要提高侦察能力,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侦察人员自身的单兵素质,比如体能训练、机降/潜水训练等,以提高对不同侦察地域的适应及生存能力;二是要与各种高科技侦察设备和手段相结合,提高侦察效率和去假存真的能力;三是要与平时搜集的情报相结合,及时确定侦察的重点……
侦查,是警察破获案件最基本的技能,包括很多,痕迹鉴定,DNA鉴定,物证的提取,事件现场的分析,以取得有效的人证物证,职务犯罪中犯罪人的犯罪记录,这都是破获案件要做的。针对这一系列侦查活动而进行的消除、混淆等掩盖自己犯罪的行为就称为反侦察,也包括在对罪犯的追踪中,罪犯实施的有针对性的转移追踪者视线的摆脱行为。 通晓这些过程的人,多为熟练的罪犯或是警察军人出身的人。也有心理素质较强的新手。 反侦察的行为很复杂,有制造假现场或转移犯罪现场,制造现场的假物证,消除一切可能暴露自己的证据,利用人的惯性思维进行反常的行为,伪装,利用在侦查人员中的熟人了解情况。总之,能保证自己安全不被抓获,与警察周旋,就表明对方的反侦察能力强,一个人的反侦察经验取决于他本人的犯罪经验经历或是本人所有的侦查经验,本人的学识和技术能力,等等。
戴帽子手套鞋套进入室内先控制人,得手后快速撤离,过后把帽子手套鞋套烧掉
嫌犯的反侦察能力,是通过对报纸,电视等媒体的对案件的不加选择披露的细节,因为好奇等种种原因,自觉不自觉去模仿,去学习得来的。他们一般有如下表现 1、懂得消除作案现场蛛丝马迹,打扫现场,不给办案人员留一点线索。 2、懂得犯罪心理,能故意制造不慌不忙的假象。假扮初犯、不让办案人员产生案件联想,不给办案人员信心,加速破案。 3、故意留下一些痕迹,留下一些与本案破案方向相反的证据,麻痹迷糊办案人员。 4、知道躲避风头,不连续作案。消磨办案人员的注意力。 5、会声东击西,把办案人员吸引到相反方向。给自己争取时间。 6、......
要提高反侦察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反侦察常识: * 培养瞬间观察、判断能力----如迅速判断自己附近人员的职业、经历、意图;养成迅速 看清并记住车牌、门牌、店铺招牌、电话号码的习惯。 * 注意培养方向、方位感,对自己所进入的地区、建筑的通道、布局结构保持清晰的方位 感。 * 外出与人交往: 不应轻易透露自己姓名、身份、家庭情况;不轻易接受他人礼物、烟酒、饮料、食品。 * 住宿:选择安全可靠、利于观察、撤离、抵抗的地点落脚休息;注意睡前锁门、锁窗;武器、通信工具、贵重物品应放在随时拿得到的地方;在危险复杂地区、期间,多人不应呆在同一房间且应隐蔽地进行来往,以防突然袭击被 一网打尽。 * 进入房间: 进入房间前首先应注意门后是否有人,然后对房间进行巡视后方可放松;平时对自己的物品 应心中有数,对于重要物品必要时须做记号。此外,还应养成注意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如多了或少了什么东西,有什么异常痕迹)并找出原因的习惯。 * 行走: 行走途中应注意在附近或周围建筑物上是否有车有人跟踪、监视。多人一道行走时不应走在 一块,也不应让人发现彼此认识(在危急情况下)行走时应尽量沿人行道走,避免有人驾车 行凶。 * 乘车或船:乘车时最好不要在人群中拥挤(这时易于被人下手行凶)上车后应注意周围人员、救生 器具及脱离途径;驾车起动前应检查有关部件如刹车、油箱;车辆平时应放置在安全防范措施较完备的地 方。 * 防监听、监视: 防监听最常用的办法就是通过播放音乐、开大水龙头制造噪音,使窃听者听不清话音; 对于办公室或住所可将其窗户玻璃换成双层或使用毛玻璃;自己应养成经常观察楼下或周围建筑物是否有可疑人员的习惯,当怀疑有人监视时,可通过化装走侧门的方式摆脱;当怀疑有人跟踪时,可在楼梯、拐弯处较自然地回头观察,确定有人跟踪后,可进入商场车 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法摆脱。 * 反追杀: 通过化装(使用假胡须、改变发型)适时改变自己的体貌特征。事前准备备用身份证明、备 用金,注意不与密切的社会关系、家庭成员发生不必要的接触,并提醒其提高警惕,寻求保 护。 * 防绑架、劫持:在平时生活中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家庭住址、车牌号码、私人移动电话号码及家庭成员的 相关情况。外出行踪、计划尽量保密,且尽量不要使用自己真实身份证件办理住宿登记;在驾车行 驶途中对陌生人的各种求助、未出示有效证件的执法 检查应保持高度警惕。 * 另外,可以通过玩侦察游戏或者做测试来提高自己的反侦察能力。
侦查,是警察破获案件最基本的技能,包括很多,痕迹鉴定,DNA鉴定,物证的提取,事件现场的分析,以取得有效的人证物证,职务犯罪中犯罪人的犯罪记录,这都是破获案件要做的。针对这一系列侦查活动而进行的消除、混淆等掩盖自己犯罪的行为就称为反侦察,也包括在对罪犯的追踪中,罪犯实施的有针对性的转移追踪者视线的摆脱行为。 通晓这些过程的人,多为熟练的罪犯或是警察军人出身的人。也有心理素质较强的新手。 反侦察的行为很复杂,有制造假现场或转移犯罪现场,制造现场的假物证,消除一切可能暴露自己的证据,利用人的惯性思维进行反常的行为,伪装,利用在侦查人员中的熟人了解情况。总之,能保证自己安全不被抓获,与警察周旋,就表明对方的反侦察能力强,一个人的反侦察经验取决于他本人的犯罪经验经历或是本人所有的侦查经验,本人的学识和技术能力,等等。 本人了解有限,只能回答这么多。
低调做事 掩藏自己,少说话多观察,学习心理学,通过一些特殊的训练锻炼自己的忍耐力和细心程度,比如可以去做野外生存训练,不知道你说的是哪方面的反侦察,应该有针对性的训练。我认为孙子的精华: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
|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2022Baidu
|
星空游戏网特别说明:本站文章来自互联网交流,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站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作任何担保
©
联系邮箱:
廊坊市教育局主办
数字校园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310000052
通讯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广阳区永兴路东200米) 邮政编码:065000 联系电话:0316-2920105
Copyright 2013 - 2020 http://jyj.l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