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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程序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

刑事案件开庭流程-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具体流程-刑事案件如何适用简易开庭程序-法律快车知识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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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因此有人会问:

是怎样的?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

  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4)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布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者检察长决定。申请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1)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刑事起诉书。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2)分别讯问被告人

  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

  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

  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 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3)询问证人、鉴定人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审理。

  (4)出示证据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5)申请新证

  审判长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要求出示?”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6)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这是今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的一项程序。

  (1)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

  (2)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3)被害人发表控诉意见。

  (4)被告人陈述和辩解。

  (5)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6)互相辩论。

  (7)辩论中发现可能影响判决的新的事实,审判长宣布停止辩论,重新进行法庭调查。

  (8)刑事部分辩论结束后,控辩双方对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9)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如果双方都要求调解的,法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

  没有附带刑事诉讼或者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则不予调解。

  (1)审判长宣布休庭。

  (2)控辩双方向法庭移交证据。

  (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

  (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议。评议秘密进行。

  (5)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或者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6)制作判决书。

  (7)继续开庭,宣读判决书。

  法律规定规定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一审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二个月内审结,但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1、庭前召集相关人员,听取意见

  2、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况

  (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2)证据材料较多、案件重大复杂的;

  (3)社会影响重大的;

  (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注意:召开庭前会议,可根据案件情形,通知被告人参加。

  3、召开庭前会议了解的内容

  (1)案件管辖的异议;

  (2)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3)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4)提供新的证据;

  (5)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无异议;

  (6)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7)申请不公开审理;

  (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4、庭前会议的程序

  (1)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2)开庭10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3)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5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4)开庭3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5)开庭3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

  (6)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的相关知识,刑事案件开庭的环节相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复杂些,不过你也不需要担心,因为法官会引导这些流程。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对于法院一审的判决有异议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到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次诉讼,那么第二次上诉跟第一次上诉有什么很大区别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

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

  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法院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

  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法院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一审判决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可以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确认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和变更判决等;二审判决则限于维持原判、依法改判两种,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这就是说,二审的审理期限比一审期限少1个月。

  归根到底,由于审判依据和审判任务的不同,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解决。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关系,系指参与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相互之间,依照诉讼规则而形成的程序意义上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以上述不同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立场、任务、目的的不同为基础,以诉讼法赋予的不同权利、义务为依据,以诉讼活动的实际进行为条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主体之间,依照诉讼程序规则进行诉讼意义上的接触而构成。

  现代刑事诉讼是在反对封建专制的纠问式诉讼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以追求司法公正为目标。为了实现公正目标,无论大陆法或者英美法,都曾努力改善诉讼构造,尽可能使诉讼中的控辩双方“平等武装”,达到诉讼权利的大致均衡,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现真实,同时强化法官的中立地位以保障裁判的客观和公正。刑事诉讼各主体,也因分别承担控、辩、审三种不同诉讼职能而持有各自的诉讼立场,并与其他主体构成某种相互关系。其他诉讼参与人亦然。即如证人应当如实作证,这是证人的法律义务,这种义务决定了他在诉讼中的应有立场,意味着他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果证人故意作伪证,他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证人证明的内容有利于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则该证人属于控方证人;如果证人证明的内容有利于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则该证人属于辩方证人。但证人作证不是对控方或者辩方承担义务,证人只是依法对国家承担公民的作证义务,他的证言最终只对法律负责,在诉讼意义上只对法院这一主体负责。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二审间隔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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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刑事案件的一审和二审还是有非常大的区别的,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需要进行完整的公诉程序的,对于一些简单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简易程序审理的。那么对于

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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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诉法174条第1项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指法定刑。对“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实际存在二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民检察院建议,人民法院同意。在此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在起诉时书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而不能象适用普通程序那样不移送卷宗,只移送主要证据复印件及证据目录,否则,法院无法进行审查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另一方面,法院对检察院没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经对主要证据复印件和证据目录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刑诉法第174条第1项规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应书面建议检察院适用简易程序。因为这时法官审查案件仅仅是凭感性的,卷宗材料不全面,如果检察院同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否则,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有人认为,刑诉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本法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刑事案件,不必开庭审理,可以直接判决。这是对刑诉法立法原意的曲解。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诉讼权利已经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其他权利不能因此也受到剥夺,如申请回避权、辩护权、最后陈述权、上诉权等,而被告人要行使这些权利,只有通过开庭审理才能得到保护,切不可因程序简化而对被告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予以限制甚至剥夺。

  简易程序开庭之前必须由犯罪嫌疑人认罪。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零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第二百一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一)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入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三)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四)被告人系盲聋哑人;

  (五)其他不适宜用简易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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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一审是我们的基本刑事审理原则,而且对于法院来说开始刑事审判一般都会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而且刑事案件一般判罚的都是人的自由或者是生命的刑罚,所以并不是法院能够自由判罚的。那么

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及其相关问题。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根据《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法院应全案移送。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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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相关问题,刑事案件开庭审理一般就是依据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执行。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针对于不同的案件在法律上对于诉讼是有着不同的规定的,就像是在刑事案件当中,由于其案件的特殊性所以一般其相关的开庭规定都与其他的是不相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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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了解一下侦查羁押期限(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可以“滞留”多久)

  1、不论是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案件,还是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如贪污贿赂犯罪),一般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3、对于《刑事诉讼法》156条规定的“四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不能办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对于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如果还有特殊情况,经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

  所以,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最长可以到:2+1+2+2=7个月(报请人大常委会的案件极少)。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其中,公开审理是原则,不公开审理是例外或补充。以民事诉讼为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第一,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第二,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第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五,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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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部分刑事案件需要通过人民法院才能进行审判,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宣判的时间。宣判结果往往需要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而公诉案件不同于自诉案件,在开庭后宣判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那么

?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公诉案件是指除了自诉以外的所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不行。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法院法官可以酌情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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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驾驶人在驾驶的过程中违反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并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就要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并受到刑事处罚,刑事案件都有固定的开庭流程,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也不例外,那么

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1、宣布开庭;

  2、宣读起诉状;

  3、对方答辩;

  4、法庭调查;

  5、法庭辩论;

  6、庭审结束。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因果关系原则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法行为也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开庭的第一步是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行为人的基本信息,随后由检察院宣读起诉状,此后犯罪嫌疑人可以对检察院的起诉状进行答辩。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

”。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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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开庭程序有哪些-法律知识|华律网

1、庭前准备。查阅

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

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

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

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1、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条规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开庭程序一般分为庭前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这些程序和其他的诉讼程序大体一致的。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如果家属属于当事人,法院就会通知。关于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是否会通知家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被告人在关押中可以网上开庭,网上开庭并没有特别的条件要求,具体是否网上开庭,可以由原被告双方申请或当地法院工作安排进行确定,当事人想要网上开庭审理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关于被告人在关押中是否可以网上开庭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华律网小编申诉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服刑的罪犯同样享有申诉权,他们如果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他人身体进行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情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那么轻伤案件一审多少时间判决?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后,交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确定是否起诉,那么强制措施不起诉多长时间可以撤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被告人在关押中可以网上开庭,网上开庭并没有特别的条件要求,具体是否网上开庭,可以由原被告双方申请或当地法院工作安排进行确定,当事人想要网上开庭审理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关于被告人在关押中是否可以网上开庭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被告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出庭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的,那么刑事缺席审判三种适用的情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有资格申请作证的人包括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四类,证人在作证过程中的安全需要受到保护。关于刑事案件谁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的是比较多的,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是不一样的,适用不同的嫌疑人,那么训诫是不是属于强制措施种类中的一种?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些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刑事案件进行调解,那么刑事责任法院调解不成功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同人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向法院提出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人民法院认为证人需要出庭作证的,可以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关于刑事案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程序是什么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如果遇到诈骗,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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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或起诉处理。

具体啥

不知具体什么情况?涉嫌什么罪名? 没有什么连带罪,应当是共同犯罪。

刑法罪名

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刑事案件管辖

刑法、刑诉法规定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刑事案件审判制度

死刑执行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新证据】专题由华律网整理,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新证据】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是怎样的-法律知识|华律网

一、庭审准备阶段

1、查明当事人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

;家庭住址;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

;何时被

;何时被

;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2、宣布被告人涉嫌

;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

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192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

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93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一致;

2、(审判人员令其他被告人退庭候审)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甲:“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3、公诉人对被告人甲进行讯问;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律师应该认真听取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做好发问准备。公诉人向被告人提出威逼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法庭驳回反对意见的,应尊重法庭决定。

4、辩护人对被告人甲发问;

5、被告人甲退庭候审,传被告人乙到庭进行同样程序,逐个进行完毕后传所有被告人到庭。

三、举证、质证阶段

1、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3、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4、公诉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证据;

5、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6、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7、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提供?

8、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四、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律师应认真听取控诉方发表的控诉意见,记录要点,并做好辩论准备。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4、二轮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1、被告人陈述;

2、法庭

3、休庭。

以上就是整个刑事案件法庭审理的流程,这是比较详细的内容,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就会有相应的了解。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也需要经过这样的流程,法庭才能做出正确的审理,最后进行准确的判决。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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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嫌疑人的亲属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会见被羁押的嫌疑人。关于审判阶段家属可否会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公安侦查审讯期限一般是24小时,根据《刑诉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一次讯问,如犯罪嫌疑人没有作案嫌疑的,应当立即释放。所以刑拘的最短时间要看何时进行讯问,如果是执行刑拘后马上就进行讯问的,如果没有作案嫌疑。关于公安侦查审讯期限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公安侦查审讯期限是多久1、公安侦...

被警察带走后,家属多久能见面,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例如是传唤的,传唤一般期限是24小时,传唤结束后能见面;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在侦查期间亲属不能会见,亲属可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会见当事人。关于被警察带走家属多久能见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亲人被警察带走后,家属有权知道是什么回事。例如,因违法被传唤的,公安机关要通知其亲属;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其亲属。关于被警察带走家属是否有权知道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重大刑事案件有: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关于有哪些是重大刑事案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批捕,不批捕的话也要出具理由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信息、不批捕的原因、适用的法律依据等等要素。关于检察院不批捕理由说明书样本主要内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刑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后,判处有罪的,依据犯罪情节量刑,量刑的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亲人被警察带走后,家属有权知道是什么回事。例如,因违法被传唤的,公安机关要通知其亲属;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其亲属。关于被警察带走家属是否有权知道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关于新刑诉法刑事传唤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受伤怎样处理,要依据受伤的原因而定。有些情况下,如果因刑讯逼供造成受伤的,嫌疑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并且追究刑讯逼供者法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那样的话根据法律规定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很多时候为了案件正常实施,公安机关可以实施强制措施。那么关于刑事措施的强制措施有什么呢?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刑事谅解书在刑事诉讼中是经常出现的角色,它对犯罪分子来讲是有很大积极意义的。在犯罪嫌疑人积极进行赔偿后,受害者或其家属,会向法院出具的一份原谅犯罪嫌疑人的文书。刑事案件如果积极赔偿,得到对方的谅解,在判决的时候可以适当减轻处罚,从宽处理。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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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具体什么情况?涉嫌什么罪名? 没有什么连带罪,应当是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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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刑诉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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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审开庭流程-找法网(findlaw.cn)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4 、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符合《

法》规定的,宣布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者检察长决定。申请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1、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宣读刑事起诉书。附带

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2、分别讯问被告人,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

  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3、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审理。

  4、出示证据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5、申请新证审判长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要求出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6、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这是今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的一项程序。

  1.、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

  2、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3、被害人发表控诉意见。

  4,被告人陈述和辩解。

  5、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6、互相辩论。

  7、辩论中发现可能影响判决的新的事实,审判长宣布停止辩论,重新进行法庭调查。

  8、刑事部分辩论结束后,控辩双方对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9、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都要求调解的,法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没有附带刑事诉讼或者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则不予调解。

  1、审判长宣布休庭。

  2、控辩双方向法庭移交证据。

  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

  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议。评议秘密进行。

  5、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或者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提交

讨论决定。

  6、制作判决书。

  7、继续开庭,宣读判决书。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1、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属于阶级矛盾性质。

  2、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是民法通则、婚姻法、海商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刑法。

  3、适用的程序法不同。审理民事案件适用

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而审理刑事案件则适用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刑事案件一审程序是由多个流程构成的,一审程序一般来说先宣布开庭,然后再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以及法庭调解等阶段,最后便是评议与宣判阶段。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刑事案件一审开庭流程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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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庭审程序流程-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法律快车-法律快车知识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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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一审刑事案件必须开庭审理,一般

怎么走?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区别有哪些?刑事案件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指控事实发表意见,询问被告人,审查核实证据。

  3、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4、被告人就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

  其实在不同的诉讼类型中,涉及到的流程都是不一样的。一般刑事案件一审都是会开庭审理的,但到了二审之后则就有可能是书面审理了。

  开庭审理当事人或代理人要到法庭,经法庭审理程序后再进行宣判的一种方式,而不开庭审理是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直接做出判决,一般只适用于二审程序。

  开庭审理的意义:

  1、开庭审理能够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

  2、有利于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开庭审理将案件的审理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3、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4、有利于充分发挥开庭审理的教育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效果。

  1、庭前召集相关人员,听取意见

  2、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况

  (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2)证据材料较多、案件重大复杂的;

  (3)社会影响重大的;

  (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注意:召开庭前会议,可根据案件情形,通知被告人参加。

  3、召开庭前会议了解的内容

  (1)案件管辖的异议;

  (2)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3)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4)提供新的证据;

  (5)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无异议;

  (6)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7)申请不公开审理;

  (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4、庭前会议的程序

  (1)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2)开庭10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3)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5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4)开庭3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5)开庭3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

  (6)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的相关知识,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一案一审是我们的基本刑事审理原则,而且对于法院来说开始刑事审判一般都会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而且刑事案件一般判罚的都是人的自由或者是生命的刑罚,所以并不是法院能够自由判罚的。那么

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根据《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法院应全案移送。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以上就是关于

及其相关问题,刑事案件开庭审理一般就是依据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执行。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在刑事案件也有一审和二审,我们都知道一审必须要开庭审理,但是刑事案件二审却没有这个硬性规定,刑事案件必须出现法定开庭审理情形才需要开庭审理,那

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可以理解为有条件的可以开庭,没有条件的就可以不开庭)。

  根据以上规定,建议被告或者辩护律师在上诉时尽量从一审的事实和证据方面有异议,影响定罪量刑进行阐述,争取二审能开庭审理,这样给二审改判多一些机会。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1、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2、必要时听取辩护人意见;

  3、复核主要证据,必要时询问证人;

  4、必要时补充收集证据;

  5、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6、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1、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在传唤到庭;

  2、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未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的相关知识,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条件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快车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介绍的非常详细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对于涉及任何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尤其是对于原告来说,当案件开庭审理之后,就会希望快速的下判决书,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涉及刑事的案件更加是如此,所以为大家带来

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

  2018年9月5日上午,深圳龙华法院对公诉机关以涉黑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殷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这是龙华法院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公开审理的首起涉黑刑事案件。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法律规定规定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一审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二个月内审结,但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

  法律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的全部相关知识,原告尤其是涉及刑事案件的原告而言,希望快速的拿到判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国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也有着相关的具体规定。如果大家对于

还有相关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在刑事诉讼法中,刑事申诉主要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提出的,那具体而言什么是刑事申诉?

怎么走?刑事申诉状怎么写?

  1、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2、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1、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2、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刑事申诉书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和尾部组成。

  1、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文书名称"刑事申诉书".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申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申诉的,申诉人仍列当事人,另起一段写明代为申诉人的基本清况,并注明其与申诉人的关系。

  3、申诉事由。在规定的格式中填上相应的内容。

  即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应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希望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不希望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请求事项应写:"请依法对本案提审,作出公正合法判决。"如果申诉人认为自己无罪,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的,请求事项写为:"请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

  包括案件事实和申诉理由两部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是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法定事由,所以,一定要围绕这四个方面制作。首先,概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主要内容,即原裁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裁判的理由和法律根据以及裁判的结果。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申诉案件重新审判的有关规定,对原裁判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错误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申诉理以求实现请求事项。

  写明申诉书送达的机关名称,即分行写明"此致''"xx x人民法院"或"xxx人民检察院".附项写明"附:原审刑事判决(或裁定)x份".最后,由申诉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的相关知识,刑事申诉由当事人及特定相关人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是否受理由法院审查。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在刑事案件当中是有多次判审的可能的,也就是所谓的除了一审如果不服的还可以提起二审,二审不服的可以提起三审,但是这三次判审都是有不同的上诉期限的。下面为大家带来

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

  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

  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

  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案件,不论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应具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轻微“的特点。另外,对公诉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

的全部内容。一般来说经过二审就不会有三审的了,毕竟三审一般来说都是十分严重危害十分大的案件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对于有些复杂的刑事案件来说要经历一审然后再审的过程,目的是为了把整个刑事案件的细节以及一些具体证据弄清楚。那么,

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时候,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不管是一审还是再审的阶段,在法律上都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

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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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进来看看!刑事案件开庭流程、注意事项全解析 - 知乎

刑事案件开庭审理是刑事诉讼中极为重要的一环,需要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精心准备。很多被告人不了解开庭流程而匆忙上庭,事后往往会总觉得好多该说的话没有说,因庭审表现不佳而懊悔不已。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被告人庭审表现不佳,确实会对判决结果产生不良影响。提前熟悉开庭流程和注意事项十分必要,今天我们介绍刑事案件开庭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被告人更好的准备庭审。

1、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首先核实被告人姓名、出生日期等的基本情况,并询问何时因何事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讼的,会询问被告人收到附带民事诉状的日期。

2、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各方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

3、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供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调查取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检查的权利;

(3)自行辩护的权利;

(4)做最后的陈述的权利。

1、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如果有附带民事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2、法庭询问被告人、被害人对起诉书指控有无异议。

3、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多名被告的,单独讯问,其他被告暂时带离法庭。合议庭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共同被告人同时到庭对质);被害人方面可以进行补充性发言。

:一般而言,公诉人讯问的问题之前都已经问过,是对被告人相对不利的问题,目的是让被告人当庭对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供述。

4、被告人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向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的发问重点在于向法庭揭示侦查阶段未能查明的、对被告人有利的问题,

5、控辩双方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

6、审判人员发问。

7、公诉人、被害人方出示证据。

8、被告人、辩护人分别对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被告人进行质证时,应当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辩论环节所有被告人均被带到法庭。

1、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辩论。

的情况下,

。“坏人”由律师来当,辩护律师一般会有较为完整的辩护意见,充分论述被告人无罪或罪轻。

,在这一阶段要

2、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在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结束后进行。

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问题展开,控辩双方唇枪舌剑对案件问题各自发表观点,通常是法庭最精彩的环节,也很考验公诉人、辩护人的表达能力和反应能力。

一般经过一到两轮辩论之后,该环节结束,

作为庭审收尾部分,此阶段非常重要!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即使略有啰嗦,法庭一般也不会打断。因此,

开庭时充分利用这一权利,

自由裁量权在法官手中,引起法官体谅和共鸣往往对案件量刑有重要作用。

审判长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宣布休庭。

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择日宣判。绝大部分刑事案件不会当庭宣判。

绝大多数人没有经过刑事案件的庭审,对流程不够熟悉。开庭之前熟悉流程十分必要,也能避免因庭审表现不佳带来遗憾。以上就是我对刑事案件开庭流程的介绍,

以上是我对刑事案件庭审流程、被告人注意事项的介绍,如果您有更多疑问,可以在下方评论留言。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刑事诉讼庭审流程_刑事案件庭审程序流程-找法网(Findlaw.cn)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如下:一、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二、法庭调查: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三、举证质证: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四、法庭辩论: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六、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七、宣判;八、释法、法庭教育: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达到教育罪犯、节约行政成本(不上诉)。以上是刑事案件开庭程序。

目录

1.公诉刑事案件开庭程序

回答:619条 好评:5个

你好,刑事开庭程序如下,一、询问被告人姓名、住址等信息二、法庭调查1、宣读起诉书,询问你被告人是否认可这份起诉书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是否认罪,以及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是否和起诉书一样并且要一一的和起诉书的内容进行核实三、举证质证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例出、公示,并且和律师一一相对2、被告人及律师出示相关证据四、法庭辩论1、发表公诉意见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意见,争

2.刑事案件审判流程

回答:59439条 好评:933个

您好!刑事审判流程一般包括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判这三大步骤,开庭审理中又分为: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在具体的介绍之前建议您叔叔聘请律师(也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庭调查阶段一般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与确认,这个时候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此时一定注意,一定不要在法庭上出尔反尔,对一些已经确证的证据进行翻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可),避免给法官留下坏

3.刑事案件开庭多久宣判

回答:1047条 好评:18个

你好,一般来说刑事案件要看受理的时间,一般是从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判决,最长三个月,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现在的案件,一般都不会当庭宣判,一般都是庭审后择期宣判。

4.刑事案件法院开庭程序

回答:279条 好评:17个

你好。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侦查阶段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

5.刑事诉讼庭审流程

回答:31393条 好评:88个

你好,刑事诉讼庭审法人具体流程为:1、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到庭,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还要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回避的情形。2、进入法庭调查,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双方分别进行陈述。3、除了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双方还要进行举证、质证。最后法官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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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程序要经过哪些-法律知识|华律网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程序要经过哪些

①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

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②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开始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审判人员审问被告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

的原告人和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公诉人询问

,应当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请求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时,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应当向被告人出示物证,让他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并且听取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意见。

③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辩论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陈述和辩护,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④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⑤评议、判决和宣判。当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并将少数人意见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第二审人民

上诉或者抗诉案件,除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者审判员宣读第一审判决、裁定书后,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或者由检察院宣读抗诉书;如果是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件,先由检察人员宣读抗诉书,再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法庭调查的重点要针对上诉或者抗诉的理由,全面查清事实,核实证据。

2.法庭调查阶段,如果检察人员或者辩护人申请出示、宣读、播放第一审审理期间已移交给人民法院的证据的,法庭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播放有关证据;需要宣读的证据由法警交由申请人宣读。

3.法庭辩论阶段,上诉案件,应当先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再由检察人员发言;抗诉案件,应当先由检察人员发言,再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件,应先由检察人员发言,再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并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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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一般是人民检察院使用职权的行为,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存在争议时,可以行使抗诉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也可以不进行抗诉。那么检察院不抗诉怎么办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概念人民检察院抗诉,是指人民检

原告或被告一方对于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话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就会受理二审,然后进行判决。在二审审判的时候是需要进行民事答辩,这个时候需要撰写民事答辩状,那么二审民事答辩状范文是怎么样?华律网小编为您提供最新答辩状范本,欢迎取阅!二审民事答辩状

一审后案件当事人对结果不满意或是有其他的疑问,于是就会申请二审,在二审期间双方可能和解或是达成共识,这时候认为官司继续下去也没有太多的意义,有些人就打算撤回自己的起诉申请。二审期间原审原告能否撤回起诉?针对相关问题华律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相关情形的案件,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并且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对于这个问题的详细内容和解答,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欢迎阅读!

“抗诉状”广泛用于民事、刑事以及行政案件诉讼接,不服尚未生效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抗诉申请。案件就进入“二审”或者“审判监督程序”。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事抗诉申请书格式范例申请人:甲,男,

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判的诉讼活动。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5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是否受理由检察院裁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提出上诉时,第二审人民法院要不要开庭审理,依据实际案情而定,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包括:被告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等。关于刑事案件律师上诉是否还开庭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审判后,被害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不服判决提出抗诉的期限是10日;不服裁定提出抗诉的期限是5日,关于抗诉是否有时效限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上诉案件,一般要在2个月内审理结束,作出宣判。而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关于刑事上诉状多久结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检察院抗诉的,不适用该规定。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会不会改判依据实际案情而定,例如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关于刑事案件判刑后有人上诉是否会改判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如果遇到诈骗,可以报警。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量刑一般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我的回答帮助到了你,请给予评价,谢谢!)

可以报警或起诉处理。

具体啥

不知具体什么情况?涉嫌什么罪名? 没有什么连带罪,应当是共同犯罪。

刑法罪名

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刑事案件管辖

刑法、刑诉法规定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刑事案件审判制度

死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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