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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要交什么证据

土地纠纷要交什么证据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法律知识|华律网

1、土地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也非常多,依据土地纠纷类型,最有利的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征收补偿协议、土地承包合同等。

2、法律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 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事实上,这种时候土地出让合同纠纷能否仲裁,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出现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那么当然可以进行仲裁。

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仲裁机构一般不会受理。

如果是去仲裁了,一般要走下面几个步骤:

1、先提出仲裁申请

这是

开始的首要手续。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

(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

(2)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3)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无需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

2、组织仲裁庭

根据我国仲裁规则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员名册共同旨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

3、审理案件

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一、是不

,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二、是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如果双立事人要求公开进行审理时,由仲裁庭做出决定。

4、作出裁决

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这种裁决被称为最终裁决。

最后,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书,应依照其中所规定的时间自动履行,裁决书没有规定期限的,就要立即去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或根据有关国际公约、或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它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土地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也非常多,依据土地纠纷类型,最有利的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征收补偿协议、土地承包合同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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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土地纠纷证据需要哪些证明? - 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咨询时间:2020-08-10 10:37:02

山东-烟台

房产纠纷

位律师回答

地区:山东-烟台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③用地手续不完备;④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⑤国家政策体制变动;⑥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⑦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解答于:2020-09-22 08:54:14

地区:山东-烟台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解答于:2020-10-05 16:45:40

地区:山东-烟台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九条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解答于:2020-08-10 10:38:08

房产纠纷相关法律咨询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有利于自己的可以提供的哦。

原被告主体资格证明,损害证明,因果关系等证据材料

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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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家暴需要的证据有:1、证人证言。2、报警记录。3、验伤报告。4、书证。5、视听资料。6、悔过书。7、当事人的陈述。8、物证。9、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婚外情需要什么证据?哪些证据能作为婚外情证据?法律快车法律视频频道为您讲解婚外情需要什么证据、哪些证据能作为婚外情证据等相关问题,并提供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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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找法网(findlaw.cn)

  (一)起诉状,也称起诉书,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要提交的,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即有几个对方当事人就提交几份,然后再加上给法院的1份。(二)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需要提交: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也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有对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也可以一并提交。如果确实没有,有对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诉状中写明即可。(三)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需要提交:证据的复印件各1份,按具体案件不同而不同。原件一般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再提交。(四)授权委托手续。如果受托了是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

1份和

的公函1份。如果委托了非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土地纠纷诉讼期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

的凭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在认定土地纠纷中的证据,必须对上述五种证据,按照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给予审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纠纷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土地纠纷主要的证据有土地权属凭证,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的文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找法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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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打官司要多久-找法网(findlaw.cn)

  就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而言,要就该土地纠纷的具体情形而定,最长的可以达到二十年之久。

  

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土地纠纷一般要交的证据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证等其它能够证明享有使用权的证据;

  (二)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对于主张的其它事实,提交相关证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核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起诉状,也称起诉书,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要提交的,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即有几个对方当事人就提交几份,然后再加上给法院的1份。)

  (二)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需要提交: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也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有对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也可以一并提交。如果确实没有,有对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诉状中写明即可。

  (三)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需要提交:证据的复印件各1份,按具体案件不同而不同。原件一般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再提交。

  (四)授权委托手续。如果受托了是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

1份和

的公函1份。如果委托了非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找法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土地纠纷打官司要多久”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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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纠纷需要什么证据?农村自留地被征收有补偿吗?_腾讯新闻

农村近些年因为自留地发生纠纷的事件越来越多。那么,你知道自留地纠纷需要什么证据?农村自留地被征收有补偿吗?

一、自留地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是因为自留地而引起的纠纷,那就要找出当年确认的土地证与土地的位置图作为所属证据,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是其他的,比如因共同浇地水渠而占地、因整修荒地而侵占、因修整地块的确认等引起地块面积与地块位置的误差,那么最终的结果皆是以你的土地证为准。

二、农村自留地被征收有补偿吗?

有,但须分情况开看。自留地在刚产生之时有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不用缴纳农业税费,还可以享受一些农业的优惠政策。但是,在我国取消农业税以后,自留地与一般的承包地界限就很难区别开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自留地是等同于农村的承包地。不过,国家也并没有给农户进行发放专门的自留地使用权证书。所以,自留地被征收有多少补偿要分以下两种情况来看:

1、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的情况。

这里征地的补偿款主要是分为3种,即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与地上附着物及其安置补偿费用、青苗补助费用直接是给到被征地的农村农民。

另外,土地补偿费用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部分是属于被征地的农民,其他剩余的部分再由村集体主持召开村民内部会议,会议上讨论决定如何进行分配。

2、自留地和承包地相互区分的情况。

土地补偿费用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地上附着物及其青苗补助费用是归被征地的农村农民所有。关于安置补助费要说明的是,要是得到了安置,那就拿不到经济补偿费用。但是,要是没有获得安置,那就可以自由选择到底是拿补偿还是进行买保险。

三、农村自留地被征收补偿是多少钱一亩?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条例规定:土地被征收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来用途给予一定的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是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及其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的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用是此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关于征收其他土地上的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标准,则由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来进行制定。

自留地发生矛盾纠纷的朋友记得一定要按照上述收集好相关证据,这样在最终处理时才会对自己有利。

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该找哪个部门? - 知乎

这个问题很值得回答,因为你描述的很清楚。

先说结论:我看了大部分的回答,都说你家没什么希望,我看未必。

主要的思路:

1、小队的边界。你们属于不同的队,也就是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即生产队。这是个生产队是土地所有者,按你的描述,你们土地发包是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不是生产大队(或者现在给你们调解的村委会)。否则你们应该不会出现一个大一个小的情况。

要想搞清楚你们占没占他们的地,可以从你们队有没有占他们队的地这个思路来解决,也就是要求确认或者放样队之间的边界,说的再大一点,这不是你们两家的承包地纠纷,是两个队之间的土地所有权纠纷。对应的部门招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部们)。

2、你们队分地的老底子。之所以给你们多一点儿地,可能是地力差(1.2亩顶1亩),或者是地边边,这种一般都有老底子,也就是分地的原始记录。或者找老人回忆作证,只要证明你们实际种的比应分的面积大即可,一定要找到书面证据或者证人证言。才能证明你们承包地的合理性。另外,也可以找找他们为什么实际种的少(地力差、地边边不太站得住脚),是因为没地了?还是什么其他原因?找到你们多和少的原始证据,作为纠纷调处的依据。这个事,要找农业农村部门(下属的农经站管这个)。

3、不要怕事。农村的事,大多是不出事为大,能和稀泥就和稀泥,这是熟人社会一般民事纠纷的处理原则。你要觉得咽不下去,就不要怕事,只要你确实占理,他不怕,你怕什么?要讲道理就讲道理,没完没了的辱骂?报警就是了嘛,警察管这个。

4、补充信息,知乎应该鼓励你这个提问。

题主阐述的很详细,而且也提了一个好问题~

ps:我家有涉及到

回答这个问题比较合适。

帮题主梳理几个关键词/句

先给题主个悲观的看法,如果现有实际耕种面积仍大于分地(确权证)面积,基本上可以确定,找到问题归属部门也没有办法。

回到帮题主梳理的关键词来看

1.农村耕地纠纷,农村的耕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土地,土地分配第一相关部门为村集体(已取消小队、大队),从题主描述中可以看出,村集体管事很少,因为有的地区出于公平起见,每隔5年或10年,重新核定人口,并重新划分村里土地,这期间会有新生儿、夫妻转户口、户口迁移等数据更新,不在村里的会收回土地,我国目前管理方式,确实允许这种操作。

2.小队分地,这是个历史问题,大队、小队属于合作社时代的产物,后来土改时候已取消这一组织结构。所以理论上来说,再找原来两队的人,出来证明多出来的地是分给你们的,也不具有效力。

3.土地确权证,本次土改重要产物,特殊形式的土地私有化,相当于农民除了土地租赁权(租赁使用权),还拥有了转租权利,土地的事没有小事,所以国家相当重视,这次土地证很重要,甚至牵涉到下一次改革,几十年后重新分配耕地……

4.纠纷解决,这个要重点说一下,所以展开较长

所以,可以看到你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找村委会,村委会看样子也不想得罪人(或者另一户比较有话语权),平时也不怎么管事,很难通过村委会解决。找乡政府大概率会打回到村委会,除非能把事情闹大,问题在于闹大了也没有证据证明多出来的地属于你的合法权益。

从逻辑上来讲,当时分给你家的地土质不好,位置不好,所以多分了,分地应该是公开的,所以按理说会写在那张纸上,不应该出现实际耕种面积大于分地面积情况。但是我也知道农村是什么光景,这种情况出现并不意外~

所以能给你的建议好像并没有什么用:找村委会或者乡长解决……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土地一年的产出,我不知道您的家乡在哪,我的家乡是华北平原,但土地产出比较少1000元/亩/年,就已经很多了;

耕地基本不可能做房产性质开发,顶多转租给农业公司,一年没有多少钱的,没太大必要浪费精力。

第一,接下来的

才是重头戏,虽然土地也是集体土地,但是经村委会审批后建房,这个就厉害了,相当于土地私有了,当然明面上的规定有很多,实际上哪个村里的村委会有那么勤快,所以抓紧买宅基地,但是要注意一户只能拥有一块,你家可以拆出多户的话,赶紧买。

第二、土改之后,

权利会快速膨胀,这些部门也会越来越强势,要么进入内部参与话语权,要么搞好关系,争取掌握规则的人能给你带来便利或者最起码的公平吧。

下方是涉及土改的一个官方网站,有空可以看看

来源为:

土地置换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注意这些关键证据! - 知乎

A房地产公司2015年从政府手中以出让形式取得5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000万元,由于政府规划调整原因要收回土地,因此为A公司置换了另外一块50亩土地使用权,新的土地评估价值10000万元。请问新土地入账成本应为多少?

表面看土地置换是一个行为,实质上土地置换从操作角度应拆分为两个流程,一个是政府由于规划原因收回老地块,另一个是政府重新向公司出让新地块,由于实务中将两个行为一并操作,因此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容易被企业看做一个交易行为而导致成本入账出现问题。

既然搞明白了业务本质,实务处理就变得比较简单,分两个环节阐述:

第一个环节:政府将A公司老土地收回

政府由于规划调整将土地收回,按照政府规定应给与A公司补偿。A公司收到补偿不属于转让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但需要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个环节:政府重新将土地出让给A公司

政府重新将新土地出让给A公司,按照出让逻辑正常处理,A公司根据出让协议和出让金价款入账即可。

问题的关键是实务中政府通常未能完全按照两个行为处理,而且并未给与实际补偿,而是抵掉了A公司应该缴纳的新地块出让金,这使得企业没有对应的资金流,但我认为这并不影响业务的实质。因此在本案例中,A公司确认10000万元补偿收入,减除5000万土地原值,实现5000万元所得缴纳所得税;同时A公司按照10000万元确认新土地成本。

所有的业务处理入账,证据链是关键,尤其是土地置换这种特殊业务,建议取得以下证据:

1、政府关于土地置换方案的相关协议、文件、会议纪要等,应对此交易有完整统一的描述;

2、政府收回老土地应同企业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说明收回原因,收回时间(影响土地使用税),补偿数额;

3、政府出让新土地应同企业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说明新土地相关事项,价格。

4、老土地和新土地各自应提供评估报告;

5、其他同土地置换相关的文件、资料

了解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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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哪些证据? - 知乎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哪些证据?

房屋买卖纠纷的解决方式中有一种是诉讼,不过既然选择诉讼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话就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问题,究竟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的证据是哪些?

  一、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很多读者理解,如果纠纷出现的两年内不起诉的话,再告到法院,法院就不受理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如此规定的话,就对普通群众有些不公平了,毕竟大多数人群对法律没有那么了解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不是从房屋侵权发生时起算的,而是从购房者或者卖房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比如,由于开发商隐瞒了一些房屋预售信息,导致购房者权益受到了侵害,但是此时购房者并不知情,此时诉讼时效是没有开始起算的。

  直到购房者明确知道了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有的购房者可能还会遇到一种情形。那就是自己已经得知了权益收到侵害,但是一直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反映,以寻求解决,当两年过去了,最后才发现,这个问题相关部门解决不了,只能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答案是否定的。此时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相关部门无法解决时开始计算。此外,如果对于确认购房合同无效的起诉是不受两年诉讼期限制的,十几年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二、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的证据

  1、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3、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4、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

  5、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6、其它应提交的证据。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我是律师如有需要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详细为您解答。律师13661247699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