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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名誉侵权起诉书

辱骂名誉侵权起诉书

名誉侵权起诉书格式范文-找法网(findlaw.cn)

  

  原告雷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

  被告陈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造成的恶劣影响;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

50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宋某某(被告前夫)2012年2月8日在世纪佳缘网站认识,交往2个月后确定恋爱关系才得知宋某某离异9个月且有育有一女由被告代管。原告同宋某某交往6个月后,被告以宋某某“妻子”的身份介入了本人的生活,多次发短息污蔑原告是“小三”、“贱女人”等等。

  2013年3月原告同宋某某恋爱关系的逐渐稳定,被告更加变本加厉的发短信辱骂污蔑、恐吓原告人。2013年10月随着原告同宋某某婚期的临近,被告以各种身份或通过他人,打电话到原告公司进行私人信息的了解,以应聘者的身份套取公司地址及查询原告私人信息,如原告在公司的职位,是否在武汉居住、QQ、微博等等。2013年1月1日被告闯入原告同事及好友空间,并发布公告污蔑、辱骂、诽谤原告。阅览过此公告的多达100多人全是原告的亲朋好友、同事、家人。

  被告单方面认为能同宋某某复合,在与同宋某某离婚的之后,为了破坏原告同宋某某恋爱、结婚,故意多次利用手机短信、网络捏造、散播谣言恶意中伤原告。被告对原告反复多次通过多种途径辱骂、恐吓、骚扰。其疯狂的举动、下作到极点的行为,给原告的生活、工作、名誉、人格尊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给原告心灵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被告的种种劣行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为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在审判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影响到公民的名誉,但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对可以受到公众评价的事情进行正当的评论,而涉及到对特定人言行的批评,不构成名誉侵权。这是基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正当评论,可以涉及对特定人言行的批评或评论。如舆论工具对违法犯罪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鞭挞;对著作、创作、演讲和表演进行评价;在选举中,选民对被选举人发表意见;公众对领导的评价;公民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乱纪行为等。当然,这种评论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发表的意见。至于意见是否正确,不能作为认定侵权的依据。即使对某人的评论有所贬抑,不完全正确,也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出于报复或不可告人的目的,借机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和诽谤,则属不当评论,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违法行为。

  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法定范围内的行为,影响到特定人名誉的,不构成名誉侵权。这种情况还包括人民团体、企

所属工作人员的法定职务行为。进行这种职务行为是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因而是合法的。但是这种职务行为必须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而且必须是善意的。具体地讲,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性质必须是法律规定或许可的职务行为,行为的目的必须是善意的。只有符合这几个条件,才是法定范围内的职务行为。如果行为超过法定范围,影响特定人名誉或者在职权范围内恶意中伤、诽谤的,则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如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的发言中,如有涉及贬低特定人评价的,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其发言的某些内容属于恶意中伤、诽谤他人,或者把会内涉及贬低特定人名誉的言论向会外散布的,或者在会议之外发表贬低他人名誉的言论,则应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在社会群体中,有的民事主体之间:如合伙人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有特殊的利益(利害)关系,法律不禁止他们相互之间基于这种特殊关系,对他人进行传述或评价。即使传述或评价对他人有所贬抑或者传述的内容足以损害他人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如合伙成员之间说明与其进行民事活动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及信用状况;夫妻之间的谈话;父母向子女传述关于子女恋人的传言等。这种传述必须限于利害关系人之间进行,不能扩大。否则,造成对他人名誉有损害的,则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因此,受害人事先同意公开其隐私,结果名誉受到损害,受害人不得请求名誉权保护。但是,受害人的同意必须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不是受胁迫、欺诈而作同意表示的。这种同意必须为明示,而不能为默示。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不得超越对方事先同意的范围。否则,行为就具有违法性,造成名誉损害的,构成名誉侵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名誉侵权起诉书格式范文的相关内容。综上,在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情况下,多数时候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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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起诉状范本-华律网专题新闻|华律网(66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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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女,汉, 年  月   日生。

住址:

被告:   ,男,汉, 年  月   日生。

住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

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

用;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及其他经济损失。

事实及理由:

**************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对此,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判令如上诉请。

此致

市   人民

具状人:

2010年   月  日

附:诉状副本一份

证据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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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辱骂他人怎么起诉-法律知识|华律网

1、依据《

》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

受理

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姓名和住所。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请求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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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起诉书格式范文-找法网(findlaw.cn)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请法院判令被告因侵权行为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元。

  2、附带赔偿五岁幼儿因此喪失母爱,身心所受的巨大创伤要求赔偿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公元20xx年四月十五日凌晨二。三点钟,原告的老婆刚回家,连靴子都未脱,被告按他们密谋的约定,给原告的老婆打电话。原告的老婆当着原告的面,同被告语气暧昧,肆无忌惮地调笑,旁若无人,色胆包天。原告的老婆把手机给原告,叫他听被告说话。被告在电话里说他“睡了原告的老婆”,恬不知耻地侮辱原告,并以挑衅的语言激怒原告。侮辱原告的名誉,挑衅原告的人格尊严。原告放下电话,怒火万丈地抓起刀,要去找被告拼命。原告之妻拼命阻拦无果,急叫醒熟睡的父亲。刀由原告之父夺下,原告之妻也被其父接回了娘家。

  就因为被告的这个电话,当天下午四点多钟,原告夫妇便到民政局办理了

。被告也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原告的老婆。

  根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文件,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被告的行为挑战了全社会公民约定俗成的道德底线、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他人的人格利益。原告夫妇在婚姻存续期内,被告越俎代庖,对其妻行使夫权,是严重违法的侵权行为。就是那个蓄谋已久的,精心策划的电话,直接导致了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破裂,十三年的夫妻亲情竟让一个无耻的电话毁于一旦。离婚给原告一家老小(上至80多岁的婆婆,下至5岁幼儿)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原告的父母几天就白了头,就象一下老了十岁。更为严重的是,使一个五岁的幼儿从此失去了母亲,失去了母爱的权利。这孩子将在没有母亲,没有母爱的阴影中生活,显然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可以预见缺失的人格和扭曲的心灵,将毁了他的一生,毁掉了一代人。被告当初窥探和使用原告之妻身体的重要部件,已属侵权。他就能预见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被告不但不中止侵权,反而变本加厉对原告的名誉和人格尊严进行公然挑衅,丧心病狂地破坏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家庭。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原告及其家庭犯下滔天大罪。被告必须为严重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有鉴于此,请求法院依剧有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予以严惩……因此,原告特向贵法院提起公诉,恳请贵院据实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侵占、损坏国家的、集体的或者他人财产的,具备返还或者是

条件的,首先应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否则,应折价赔偿,这是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的赔偿。如果侵犯财产给受害人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即可得利益的损失,侵害人也应当赔偿损失,这是间接损失的赔偿。

  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的,除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外,如果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应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确定,但必须根据知识产权的侵权特点确定。例如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身体受侵害根据受害人受伤害的程度可分为三种情况:即一般伤害、致人残废、致人死亡。各种情况的赔偿范围是不同的。

  (1)一般伤害,是指没有造成受害人残废、死亡的身体伤害,经过治疗可以使身体复原。《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应包括:第一,医药治疗费,第二,护理费,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第三,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2)致人残废的。对于因伤害致残的赔偿,除包括一般伤害应赔偿的费用外,还包括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用,补助标准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同时,如果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生活费,也应当由侵害人予以赔偿。

  (3)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除上述(1)、(2)所述赔偿范围外,还包括死者的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1、完全赔偿原则,即全部赔偿,它要求侵害人对于其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全部赔偿。

  2、公平合理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

  (1)赔偿的数额应相当于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

  (2)应充分考虑侵害人与受害人双方对于造成损失的过错情况,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侵权起诉书格式范文的相关内容。综上,在起诉书中起诉人要写清楚侵权起诉的原被告的具体信息、侵权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等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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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那年的吴虹飞辱骂吴法天微博么?开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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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微博言论不和,两个微博大V“杠”上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微博账号吴法天)把女歌手吴虹飞告上了法庭。吴丹红称,他不知何故遭吴虹飞在微博上辱骂,新浪微博未能提前审查致该条微博发出。去年11月,吴丹红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递上诉状,以侵犯个人名誉为由状告吴虹飞、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新浪网)、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即新浪微博)。该案在7月7日开庭。

这两名微博大V之间的法律纠葛来自一条微博。

2013年10月2日凌晨,拥有12万粉丝的微博红人吴虹飞发布了一条新浪微博,内容涉及粗口,并@吴法天,几小时内,这条微博的转发量超过2000条。吴法天即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他拥有粉丝35万。

吴丹红认为,吴虹飞的微博言论是对他的侮辱和诽谤,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而新浪微博任由该微博发出,未尽审查义务。

吴丹红在起诉书中称,他看到该微博后,向微博后台举报,但新浪微博却未立即删除该微博,而是启用投票系统确认是否违规。正是在这段时间里,该微博被大量转发。吴丹红称,他就此向微博社区管理员发帖质疑,但发帖五次均被删除,此后,他又被禁言48小时。直到2013年10月3日,这条微博才被删除。

吴丹红称,“我从没见过吴虹飞,也从没在网络上与她有过接触,可以说是没有任何交集,也没有任何私人恩怨,突然被骂完全是莫名其妙。”

经检索二人微博发现,2013年8月8日,吴丹红转发了名为《吴虹飞:我是霍金的门徒》的专访,并评价:“往自己脸上贴霍金。”彼时,吴虹飞并未做出回应。

涉案微博被删后,吴虹飞又发布了一条微博:“骂@吴丹红被举报。当初他对我落井下石,端的是小人一枚,没有脊梁。”对此,吴丹红回应称,“当时评价她因扬言炸建委而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对事不对人,没想到她怀恨在心。”

在起诉书中,吴丹红要求吴虹飞、新浪网、新浪微博就其名誉侵权行为共同在新浪微博等网络媒体及北京平面媒体赔礼道歉。此外,他还要求三被告连带共同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在庭审现场,吴丹红及其代理律师刘祎出庭。吴虹飞本人没有到庭。涉案的新浪微博代理人出席了庭审,新浪网方面也未出庭。

吴虹飞表示,截止7日下午,她不知道开庭的消息,也不知道自己成了被告。提起涉案微博,吴虹飞称,事情过去很久了,她记不清是怎么回事了。

对于涉案微博,吴虹飞表示不记得了:“我甚至都不记得我们之间有过节。谁跟谁没有摩擦?而且吴法天是有名的与人有摩擦,有名的喜欢跟人闹。我当时应该也没有恶意,所以也没放在心上。”

对于吴虹飞未出庭,朝阳区法院表示,原告没有提供吴虹飞的联系方式,所以该案先是邮寄送达,后又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开庭。

新浪网向法庭递交答辩意见,称其与新浪微博没有关系。

吴丹红在庭审中指出了侵犯名誉权的事实,并当庭展示了涉案微博及其微博举报的处理流程。

新浪微博代理人辩称,其已尽到了审查义务,并及时删帖。微博会依据国家明确禁止的诸如涉黄、涉毒等内容审查,但涉案微博显然超出了审查能力。而他们接到吴丹红要求删帖的申请后,查明该帖违规已立即删除,新浪微博已经尽到了义务和责任,没有故意过失。

吴丹红认为,涉案微博的言语攻击很明显,所以不适用新浪社区规定的普通程序,而应属站方直接判定程序。此外,新浪微博表面上采取普通程序,但30个小时后适用站方直接判定程序删除,侵权后果已经被人为扩大。根据《侵权法》第36条,新浪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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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顶维权”女车主:觉得智商受到侮辱 有4个官司要起诉特斯拉_腾讯新闻

12月24日早晨,张女士准备进入庭审现场

12月24日,一阵寒风和小雪中,河南安阳特斯拉女车主张女士状告特斯拉名誉侵权案在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女士向特斯拉公司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并要求通过全国性媒体、官方微博公开道歉。张女士称,今年4月19日她在上海车展现场“车顶维权”后,她遭到了网络暴力,并怀疑对她进行辱骂的人中有网络“水军”。

张女士透露,她在上海车展现场维权被拘留后,特斯拉曾想和她签保密协议,但那时对她已经没有意义了。原因是此前向她特斯拉索要事故前的完整后台行车数据时,特斯拉工作人员称“给你你也看不懂”,这句话让张女士觉得智商受到了侮辱,一定要个真正的说法。加上目前正在庭审的名誉侵权官司,她还会就数据隐私权、合法数据知情权、产品责任纠纷起诉特斯拉,有4个官司要打。

事件起因与2月21日的一起疑似刹车失灵导致的交通事故有关。事发后张女士与特斯拉进行了多次交涉,并由市场监管局主持协商,均未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4月19日,张女士在上海车展期间爬上特斯拉展车的车顶维权,被上海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5日。

张女士在起诉书中称,4月19日特斯拉全球副总裁陶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近期的负面都是她(指原告)贡献的”,“只愿意高额赔偿”、“一定坚持要高额的赔偿”、“我觉得她很专业,背后应该是有(人)的。”同时,特斯拉官方微博也于4月19日称“车主强烈拒绝我们提出的所有方案”。张女士认为,上述表述意在塑造她无理取闹、职业车闹的负面形象,严重误导社会舆论,导致她和丈夫受到网络攻击和辱骂,名誉损失惨重。

张女士提供的起诉书

张女士提供的起诉书

之所以先就名誉侵权提起诉讼,而不是就关于特斯拉的刹车问题起诉,张女士解释称,打官司是要讲证据的,首先得有(完整的行车)数据才能鉴定事故究竟是谁的责任。“我先恢复自己的名誉,接着对车辆刹车的核心问题会提起司法诉讼。”

针对特斯拉方面说她“很专业”的说法,张女士称,“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很希望我在维权方面一点都不专业、一窍不通。但遇了这个问题,要找出事故的真相,就要去学习汽车相关的专业知识。在这期间,有很多汽车行业内的专家和工程师通过网络联系到我,我向他们咨询请教学习了很多。”

“我的维权事件已经由上海警方做了认真、细致、全面的调查工作,维权事件是我的个人行为,跟任何的个人和品牌都没有关系。”张女士解释说,上海车展期间因车顶维权被拘期间,有青浦公安刑警找她做了调查。“我们要相信警察的办案能力,假如真的存在这种(与其他个人或车企联系),警察是不是会调取我的异常资金往来、个人通话记录、去过哪里、跟谁见过面?肯定也不只是拘留5天这个结果。”

“车顶维权”后的很长一段的时间内,张女士的微博留言中出现了不少不友好的声音,“还有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会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用下流的语言辱骂。”她怀疑其中一些是网络水军:“有的微博账号用我的头像,微博名直接就叫‘张某某(注:张女士名字)是条狗’,微博又没有发过相关的东西,就用这个账号到我的每一条微博下面复制、粘贴各种辱骂和攻击我的话。”

张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维权之初,特斯拉提出可以把车修好并卖个不错的价格,但她没有接受。有些网友认为,这对一个普通车主来讲是一个还不错的解决方案,并质疑张女士为什么还要费这么大劲,承受这么大压力,仍然要坚持走艰难的维权之路?

张女士讲述了她的心结所在:在此事引起社会关注之前,今年3月15日在郑东市场监管局主持过一次调解,“当时我说想要车辆事发的数据,特斯拉的工作人员明确地回复我说‘我们那个数据很复杂,提供给你你也看不懂’。当时我说那你提供给监管部门。特斯拉工作人员称‘我即便提供给(监管部门)领导,领导也看不懂。’”

张女士说,她在上海车展车顶维权之后,特斯拉曾提出可以签一份保密协议,但她拒绝了。“那时候对我已经没有意义了。如果之前就拿出这种态度解决问题,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你一边歧视我,一边又要跟我签保密协议,那我觉得很不公平,我咽不下这口气。”张女士称,就是因为“给你你也看不懂”这句话,让她觉得智商受到了侮辱,“你把我当傻子吗,我要一定要跟你要个真正的说法。”

“我当时是出于喜欢这个品牌,才会成为这个品牌的车主,我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复。不要说消费者是上帝了,我觉得他连一个对用户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张女士说,她被特斯拉这种解决问题的态度给激怒了。

对于在车展现场“车顶维权”被行政拘留5日一事,张女称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没人愿意通过既不安全也不体面的方式去维权。她此前一直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包括在监管部门的主持下正式调解了4次,仍没有得以解决。“我真的是没有办法,我才走到了车顶这一步,我希望以后再也不需要有人要通过站在车顶上的方式去维权。”

“我是一个天蝎座的人,比较偏执,是这样。”在谈到自己的性格时,张女士说:“如果我不想跟别人计较,就不会计较;但是你要惹到我,我就要跟你计较计较。”

4月19日,张女士在上海车展现场车顶维权后,特斯拉发表的声明。

假如你有机会向几个月前爬上车顶的自己说一句话,你有什么想对自己说的?

面对这一问题,张女士几乎没有犹豫就脱口而出:“我没什么话想对那个时候的自己说,但是我有话想对2019年的我说,因为2019年我还没买这个车,我会说你千万别买特斯拉。那我可能我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遭遇。”

张女士坦承,上海车展“车顶维权”后,严重影响到了她的正常生活。“我以前是个特别热爱生活的人,喜欢喝喝咖啡、做做美食、旅旅行、健健身、运动一下、打打拳、游游泳,因为维权的事情都搁置了。所以我就告诉我自己努力去维权,等我维权成功之后,我再去做我想做的事情。”

维权之前,张女士觉得自己生活得还挺幸福的,生活得很安稳;而维权事件之后,“我的生活就好像卡住了,我不能进,也不能退,每天生活中就只有这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不解决,对一切其他的事情都丧失兴趣。”

“如果我的条件、时间、精力都允许,那我一定会通过合理、合法的这种途径去找到事情的真相。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累了,或者我各方面的条件不允许,那我就歇会儿,去玩会儿,然后再回来继续。”张女士称。

张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除了这次的名誉侵权诉讼,张女士认为4月22日特斯拉将事故发生前1分钟的数据通过媒体公开的行为,侵犯了她的数据隐私权,她还将就此对特斯拉提起诉讼。加上关于侵犯合法知情权的诉讼,和针对特斯拉刹车问题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现在共有4个(诉讼)要打。

针对这次诉讼,特拉斯方面回应称:“确实已收到案件审理通知,将积极应诉,尊重司法裁判,在此之前不希望有过多干扰声音,对舆论造成误导。”

“你觉得2021年和之前过得有什么不同吗?”面对记者的提问,张女士思索几秒后回答:“有点复杂,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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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车顶维权”女车主:觉得智商受到了侮辱 有4个官司要起诉特斯拉_新浪新闻

  原标题:海报直击丨对话河南安阳“车顶维权”女车主:觉得智商受到了侮辱 有4个官司要起诉特斯拉

  来源:海报新闻

  

  12月24日,一阵寒风和小雪中,河南安阳特斯拉女车主张女士状告特斯拉名誉侵权案在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女士向特斯拉公司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并要求通过全国性媒体、官方微博公开道歉。张女士称,今年4月19日她在上海车展现场“车顶维权”后,她遭到了网络暴力,并怀疑对她进行辱骂的人中有网络“水军”。

  张女士透露,她在上海车展现场维权被拘留后,特斯拉曾想和她签保密协议,但那时对她已经没有意义了。原因是此前向她特斯拉索要事故前的完整后台行车数据时,特斯拉工作人员称“给你你也看不懂”,这句话让张女士觉得智商受到了侮辱,一定要个真正的说法。加上目前正在庭审的名誉侵权官司,她还会就数据隐私权、合法数据知情权、产品责任纠纷起诉特斯拉,有4个官司要打。

  

  事件起因与2月21日的一起疑似刹车失灵导致的交通事故有关。事发后张女士与特斯拉进行了多次交涉,并由市场监管局主持协商,均未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4月19日,张女士在上海车展期间爬上特斯拉展车的车顶维权,被上海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5日。

  张女士在起诉书中称,4月19日特斯拉全球副总裁陶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近期的负面都是她(指原告)贡献的”,“只愿意高额赔偿”、“一定坚持要高额的赔偿”、“我觉得她很专业,背后应该是有(人)的。”同时,特斯拉官方微博也于4月19日称“车主强烈拒绝我们提出的所有方案”。张女士认为,上述表述意在塑造她无理取闹、职业车闹的负面形象,严重误导社会舆论,导致她和丈夫受到网络攻击和辱骂,名誉损失惨重。

  之所以先就名誉侵权提起诉讼,而不是就关于特斯拉的刹车问题起诉,张女士解释称,打官司是要讲证据的,首先得有(完整的行车)数据才能鉴定事故究竟是谁的责任。“我先恢复自己的名誉,接着对车辆刹车的核心问题会提起司法诉讼。”

  针对特斯拉方面说她“很专业”的说法,张女士称,“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很希望我在维权方面一点都不专业、一窍不通。但遇了这个问题,要找出事故的真相,就要去学习汽车相关的专业知识。在这期间,有很多汽车行业内的专家和工程师通过网络联系到我,我向他们咨询请教学习了很多。”

  “我的维权事件已经由上海警方做了认真、细致、全面的调查工作,维权事件是我的个人行为,跟任何的个人和品牌都没有关系。”张女士解释说,上海车展期间因车顶维权被拘期间,有青浦公安刑警找她做了调查。“我们要相信警察的办案能力,假如真的存在这种(与其他个人或车企联系),警察是不是会调取我的异常资金往来、个人通话记录、去过哪里、跟谁见过面?肯定也不只是拘留5天这个结果。”

  “车顶维权”后的很长一段的时间内,张女士的微博留言中出现了不少不友好的声音,“还有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会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用下流的语言辱骂。”她怀疑其中一些是网络水军:“有的微博账号用我的头像,微博名直接就叫‘张某某(注:张女士名字)是条狗’,微博又没有发过相关的东西,就用这个账号到我的每一条微博下面复制、粘贴各种辱骂和攻击我的话。”

  

  张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维权之初,特斯拉提出可以把车修好并卖个不错的价格,但她没有接受。有些网友认为,这对一个普通车主来讲是一个还不错的解决方案,并质疑张女士为什么还要费这么大劲,承受这么大压力,仍然要坚持走艰难的维权之路?

  张女士讲述了她的心结所在:在此事引起社会关注之前,今年3月15日在郑东市场监管局主持过一次调解,“当时我说想要车辆事发的数据,特斯拉的工作人员明确地回复我说‘我们那个数据很复杂,提供给你你也看不懂’。当时我说那你提供给监管部门。特斯拉工作人员称‘我即便提供给(监管部门)领导,领导也看不懂。’”

  张女士说,她在上海车展车顶维权之后,特斯拉曾提出可以签一份保密协议,但她拒绝了。“那时候对我已经没有意义了。如果之前就拿出这种态度解决问题,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你一边歧视我,一边又要跟我签保密协议,那我觉得很不公平,我咽不下这口气。”张女士称,就是因为“给你你也看不懂”这句话,让她觉得智商受到了侮辱,“你把我当傻子吗,我要一定要跟你要个真正的说法。”

  “我当时是出于喜欢这个品牌,才会成为这个品牌的车主,我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复。不要说消费者是上帝了,我觉得他连一个对用户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张女士说,她被特斯拉这种解决问题的态度给激怒了。

  对于在车展现场“车顶维权”被行政拘留5日一事,张女称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没人愿意通过既不安全也不体面的方式去维权。她此前一直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包括在监管部门的主持下正式调解了4次,仍没有得以解决。“我真的是没有办法,我才走到了车顶这一步,我希望以后再也不需要有人要通过站在车顶上的方式去维权。”

  “我是一个天蝎座的人,比较偏执,是这样。”在谈到自己的性格时,张女士说:“如果我不想跟别人计较,就不会计较;但是你要惹到我,我就要跟你计较计较。”

  

  假如你有机会向几个月前爬上车顶的自己说一句话,你有什么想对自己说的?

  面对这一问题,张女士几乎没有犹豫就脱口而出:“我没什么话想对那个时候的自己说,但是我有话想对2019年的我说,因为2019年我还没买这个车,我会说你千万别买特斯拉。那我可能我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遭遇。”

  张女士坦承,上海车展“车顶维权”后,严重影响到了她的正常生活。“我以前是个特别热爱生活的人,喜欢喝喝咖啡、做做美食、旅旅行、健健身、运动一下、打打拳、游游泳,因为维权的事情都搁置了。所以我就告诉我自己努力去维权,等我维权成功之后,我再去做我想做的事情。”

  维权之前,张女士觉得自己生活得还挺幸福的,生活得很安稳;而维权事件之后,“我的生活就好像卡住了,我不能进,也不能退,每天生活中就只有这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不解决,对一切其他的事情都丧失兴趣。”

  “如果我的条件、时间、精力都允许,那我一定会通过合理、合法的这种途径去找到事情的真相。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累了,或者我各方面的条件不允许,那我就歇会儿,去玩会儿,然后再回来继续。”张女士称。

  张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除了这次的名誉侵权诉讼,张女士认为4月22日特斯拉将事故发生前1分钟的数据通过媒体公开的行为,侵犯了她的数据隐私权,她还将就此对特斯拉提起诉讼。加上关于侵犯合法知情权的诉讼,和针对特斯拉刹车问题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现在共有4个(诉讼)要打。

  针对这次诉讼,特拉斯方面回应称:“确实已收到案件审理通知,将积极应诉,尊重司法裁判,在此之前不希望有过多干扰声音,对舆论造成误导。”

  “你觉得2021年和之前过得有什么不同吗?”面对记者的提问,张女士思索几秒后回答:“有点复杂,一声叹息。”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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