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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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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找谁解决 - 法律快车房地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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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进行农村土地处理的时候,出现有纠纷的情况时,邻里之间出现矛盾是需要及时进行协调的,那么农村土地纠纷找谁解决?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途径:

  (一)当事人和解;

  (二)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三)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一个好办法是因地制宜。

  在农村,无论是村民之间还是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发生的土地纠纷,大部分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解决这样的纠纷的根本原则是因地制宜、切合农村实际。如果完全死搬硬套政策与法律,解决起来就会很复杂。只有了解纠纷的内在原因和当事人纠纷以外的原因,调动村级因素尤其是地缘和人缘因素,以合情合理、大致均衡、顾及双方面子为目标才容易化复杂为简单,解决纠纷,平息矛盾。

  (二)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原则应当是多管齐下。

  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农村土地纠纷解决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根据本地这些年土地纠纷解决的统计资料来看,复杂的农村土地纠纷能够较好地解决多是由乡村两级以及上级土地管理、司法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结果。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大量工作在农村基层,基层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是解决土地纠纷的基础,且往往能收到明显的效果,但由于土地纠纷源于多个层面,只靠基层的调解工作远远不够,应当尽快完善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农村土地纠纷多管齐下、综合解决。

  (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根本应当是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经过对本地土地纠纷发生的原因调查,笔者发现大量的涉及村民与集体之间的土地纠纷和村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存在着诸多的历史原因和客观原因。由于存在问题的时间较长,事件相关证据难以查找,甚至有的事件当事人已经不在了,这些原因往往导致一些土地纠纷处于难以理清事实、难以核对证据、难以依法解决的三难境地。因此,对于大量的农村土地纠纷的根本解决应当是标本兼治,治本为主。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农村土地纠纷找谁解决的相关内容,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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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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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找谁-法律知识|华律网

土地纠纷找谁?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发生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双方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2)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国家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方法适用于因土地权属不明、范围不清、地界没有标志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双方协商后,应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二、行政调解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三、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处理即所谓的行政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级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为主体一方或双方为个人的土地权属争议,争议范围不大,数量少,情节不太复杂。为了及时解决土地纠纷,方便群众,这类纠纷宜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但是情节复杂,影响较大的权属争议,处理后牵涉登记、发证,因乡级人民政府无权登记、发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为妥。但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承担受理。

四、诉讼

诉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土地利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有权请求国家运用法律来加以保障。诉讼作为土地纠纷处理的一种方法有三种形式,即

、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五、总结

小编认为,土地纠纷的解决必须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研究问题,分析原因,既要从实际出发,又要尊重历史。依照法定程序,依据不同时间的有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按照先易后难、先调查后判断、先个别后一般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依法解决。

解决土地纠纷时候出现争议,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华律网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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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关系着每一个相关者的利益,确权产生争议往往需要诉诸法院,请求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有的人也可以通过土地确权机关来解决纠纷。 今天,针对土地确权民事纠纷怎么解决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华律网小编1、依法签约、确保合同效力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属于特殊主体,及出让方必须由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担任。按说,在大力强调依法行政的今天,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法律意识、法律水平都应当高于作为一般主体的企业和个人,签订无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似乎不太可能。但在现实中,无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不少见。无效的出让合同不仅使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无法实现,而且还常常造成国家土地资源闲置和浪费。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属于种种原因,农村的很多土地权益是有争议的,而农村土地确权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也在大力推进土地确权工作,那么土地确权错了该找谁?下面由华律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山地等的土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的,但法律规定的除外,集体土地征收就是其中一种情形,那么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就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集体土地包括哪些

人身自由权是什么?法律方面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出现纠纷,一方家庭是军人身份,对处理纠纷不产生影响,宅基地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同村村民之间转让、买卖宅基地的,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方反悔不买或者不卖的,就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施工是有一定的计划的,有的时候工程时间比较长,对于安全问题是首要的,必须要有一定的保障。那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众所周知,土地是无法移动的,土地在我国被划分为不动产,土地的权益分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在土地上修建建筑物,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那么民法典农民是否享有土地所有权?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那么可以私下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按照规定地役权是属于一种约定的物权,双方签订了合同之后就应该要遵守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的协议来履行。合同生效之后,地役权也就生效了,那么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设立地役权后,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并且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所以地役权转让或者抵押的,要连同不动产一并转让或者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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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该找哪个部门? - 知乎

这个问题很值得回答,因为你描述的很清楚。

先说结论:我看了大部分的回答,都说你家没什么希望,我看未必。

主要的思路:

1、小队的边界。你们属于不同的队,也就是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即生产队。这是个生产队是土地所有者,按你的描述,你们土地发包是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不是生产大队(或者现在给你们调解的村委会)。否则你们应该不会出现一个大一个小的情况。

要想搞清楚你们占没占他们的地,可以从你们队有没有占他们队的地这个思路来解决,也就是要求确认或者放样队之间的边界,说的再大一点,这不是你们两家的承包地纠纷,是两个队之间的土地所有权纠纷。对应的部门招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部们)。

2、你们队分地的老底子。之所以给你们多一点儿地,可能是地力差(1.2亩顶1亩),或者是地边边,这种一般都有老底子,也就是分地的原始记录。或者找老人回忆作证,只要证明你们实际种的比应分的面积大即可,一定要找到书面证据或者证人证言。才能证明你们承包地的合理性。另外,也可以找找他们为什么实际种的少(地力差、地边边不太站得住脚),是因为没地了?还是什么其他原因?找到你们多和少的原始证据,作为纠纷调处的依据。这个事,要找农业农村部门(下属的农经站管这个)。

3、不要怕事。农村的事,大多是不出事为大,能和稀泥就和稀泥,这是熟人社会一般民事纠纷的处理原则。你要觉得咽不下去,就不要怕事,只要你确实占理,他不怕,你怕什么?要讲道理就讲道理,没完没了的辱骂?报警就是了嘛,警察管这个。

4、补充信息,知乎应该鼓励你这个提问。

题主阐述的很详细,而且也提了一个好问题~

ps:我家有涉及到

回答这个问题比较合适。

帮题主梳理几个关键词/句

先给题主个悲观的看法,如果现有实际耕种面积仍大于分地(确权证)面积,基本上可以确定,找到问题归属部门也没有办法。

回到帮题主梳理的关键词来看

1.农村耕地纠纷,农村的耕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土地,土地分配第一相关部门为村集体(已取消小队、大队),从题主描述中可以看出,村集体管事很少,因为有的地区出于公平起见,每隔5年或10年,重新核定人口,并重新划分村里土地,这期间会有新生儿、夫妻转户口、户口迁移等数据更新,不在村里的会收回土地,我国目前管理方式,确实允许这种操作。

2.小队分地,这是个历史问题,大队、小队属于合作社时代的产物,后来土改时候已取消这一组织结构。所以理论上来说,再找原来两队的人,出来证明多出来的地是分给你们的,也不具有效力。

3.土地确权证,本次土改重要产物,特殊形式的土地私有化,相当于农民除了土地租赁权(租赁使用权),还拥有了转租权利,土地的事没有小事,所以国家相当重视,这次土地证很重要,甚至牵涉到下一次改革,几十年后重新分配耕地……

4.纠纷解决,这个要重点说一下,所以展开较长

所以,可以看到你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找村委会,村委会看样子也不想得罪人(或者另一户比较有话语权),平时也不怎么管事,很难通过村委会解决。找乡政府大概率会打回到村委会,除非能把事情闹大,问题在于闹大了也没有证据证明多出来的地属于你的合法权益。

从逻辑上来讲,当时分给你家的地土质不好,位置不好,所以多分了,分地应该是公开的,所以按理说会写在那张纸上,不应该出现实际耕种面积大于分地面积情况。但是我也知道农村是什么光景,这种情况出现并不意外~

所以能给你的建议好像并没有什么用:找村委会或者乡长解决……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土地一年的产出,我不知道您的家乡在哪,我的家乡是华北平原,但土地产出比较少1000元/亩/年,就已经很多了;

耕地基本不可能做房产性质开发,顶多转租给农业公司,一年没有多少钱的,没太大必要浪费精力。

第一,接下来的

才是重头戏,虽然土地也是集体土地,但是经村委会审批后建房,这个就厉害了,相当于土地私有了,当然明面上的规定有很多,实际上哪个村里的村委会有那么勤快,所以抓紧买宅基地,但是要注意一户只能拥有一块,你家可以拆出多户的话,赶紧买。

第二、土改之后,

权利会快速膨胀,这些部门也会越来越强势,要么进入内部参与话语权,要么搞好关系,争取掌握规则的人能给你带来便利或者最起码的公平吧。

下方是涉及土改的一个官方网站,有空可以看看

来源为:

农村土地家庭纠纷找谁解决 - 找法网(findlaw.cn)

  大家都知道农村是非多,因为某些原因农村里的土地纠纷都会特别多,大家都会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大家经常会因为一些土地边界的问题产生纠纷,这时我们应该要找相关部门进行解决,那么农村土地家庭纠纷找谁解决?以下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纠纷可以找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涉及土地纠纷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9年8月27日);《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2年4月30日)。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一部分农村村民就认为农村的土地是个人财产,鉴于法律意识非常薄弱,所以,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最重要的就是普及相关的法律常识,要让村民从根本上意识到,农村的土地不是个人资产,土地的使用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果您对农村土地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上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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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土地纠纷找谁解决-法律知识|华律网

邻居土地纠纷找谁解决

农村建房土地纠纷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

一、和解。即你们自行协商解决。你们是

的主体,你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你们自行决定。

二、调解。你们可以委托村委会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你们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你们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三、

。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

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

四、诉讼,即“打官司”。相对于

、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

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

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原则应当是多管齐下

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农村土地纠纷解决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根据本地这些年土地纠纷解决的统计资料来看,复杂的农村土地纠纷能够较好地解决多是由乡村两级以及上级土地管理、司法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结果。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大量工作在农村基层,基层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是解决土地纠纷的基础,且往往能收到明显的效果,但由于土地纠纷源于多个层面,只靠基层的调解工作远远不够,应当尽快完善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农村土地纠纷多管齐下、综合解决。

一、是司法机关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强化基层调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调解农村土地纠纷中的作用。

二、是建立和完善县级土地仲裁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土地仲裁机构的作用。

三、是加强司法部门在涉及

纠纷案件的审理中的监督,体现司法公正,严厉打击土地纠纷中的不法行为,保障村民和村集体等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守法、护法,使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防止各种土地矛盾纠纷的发生。

相关法律规定

》第八条第二款同样规定:“农村和城市

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九条还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由此可见,农村自留地有别于宅基地、承包地,但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是让农户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当初分配自留地与承包地的主要区别是自留地不征收农业税,当然,随着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高度重视,现在承包地也取消了农业税。从法律性质上讲,农村自留地等同于承包地,不同的是政府对农户承包的土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对农户使用的宅基地也颁发

证,但对农户使用的自留地至今未颁发过任何使用证书,导致农户之间一旦因自留地发生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只能找人民政府确权处理。

综上述,邻里之间关于土地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好的,可以找中间人协商,或者由村委会出面调解。若不能自行协商好、调解好的,可以就土地争议提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乡镇政府无法处理的,可以到

起诉解决。详细大家了解关于对解决邻居土地纠纷方法。希望本文可以您喜欢。如果有其他的问题,欢迎联系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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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关系着每一个相关者的利益,确权产生争议往往需要诉诸法院,请求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有的人也可以通过土地确权机关来解决纠纷。 今天,针对土地确权民事纠纷怎么解决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华律网小编1、依法签约、确保合同效力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属于特殊主体,及出让方必须由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担任。按说,在大力强调依法行政的今天,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法律意识、法律水平都应当高于作为一般主体的企业和个人,签订无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似乎不太可能。但在现实中,无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不少见。无效的出让合同不仅使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无法实现,而且还常常造成国家土地资源闲置和浪费。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属于种种原因,农村的很多土地权益是有争议的,而农村土地确权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也在大力推进土地确权工作,那么土地确权错了该找谁?下面由华律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山地等的土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的,但法律规定的除外,集体土地征收就是其中一种情形,那么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就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集体土地包括哪些

人身自由权是什么?法律方面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出现纠纷,一方家庭是军人身份,对处理纠纷不产生影响,宅基地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同村村民之间转让、买卖宅基地的,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方反悔不买或者不卖的,就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施工是有一定的计划的,有的时候工程时间比较长,对于安全问题是首要的,必须要有一定的保障。那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众所周知,土地是无法移动的,土地在我国被划分为不动产,土地的权益分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在土地上修建建筑物,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那么民法典农民是否享有土地所有权?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那么可以私下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按照规定地役权是属于一种约定的物权,双方签订了合同之后就应该要遵守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的协议来履行。合同生效之后,地役权也就生效了,那么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设立地役权后,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并且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所以地役权转让或者抵押的,要连同不动产一并转让或者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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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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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买房是不少人的一大刚需,一般情况下买房就会缴纳维修基金。那么,维修基金的用途又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

农村土地确权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 象盒找房

来源:

    编辑:象盒小编     2019-06-2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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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拖欠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常见,就像大部分买怀化二手房的人,最关系的是二手房质量、二手房过户、二手房税费等问题,很少会去关系,卖房者之前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是否交清,所以等二手房交易完成后,收到物业通知说已经拖欠的一年物业费,为了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确保房屋质量外,一定要先查清原业主是否拖欠费用,那么在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避免出现物业费纠纷呢!

如何解决怀化租房纠纷?

衣食住行乃每个人所需。很多怀化租房的朋友,在租房的时候多多少少遇到过一些纠纷,但是由于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纠纷就只能吃亏了事。当所租的住所出现问题,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下面为您整理所得关于怀化租房问题,以及租房纠纷的法律问题应该如何以法律途径解决,向哪个部门寻求解决,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怀化租房纠纷

租房时如何避免纠纷 遇到纠纷怎么处理

租房纠纷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租房的过程中多少都会有一些纠纷,所以在租房时如何避免纠纷,遇到租房纠纷后如何解决,成为了很多人都想知道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一起了解租房时如何避免纠纷和遇到纠纷怎么处理这两个问题。

房屋纠纷起诉书怎么写流程是怎样

房屋纠纷在购房过程中是很常见的,比如说房地产商出现了毁约的状况后,买房者就会规定退回资产或是是退房流程,可是因为房地产商会找各种各样原因不同意,因此就会造成房产纠纷了,买房者就可以提起诉讼房地产商,那么房屋纠纷诉讼书怎么写呢?流程是怎样的?

收藏:大多数人都有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在生活生活中十分常见,在怀化租房时,承租方务必要明白出租方是否有权租赁该房屋,防止日后出现没必要的纠纷出现。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以供大家参考!一、大多数人都有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哪些1、承租方不履行合同,长时间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方违约造成纠纷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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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找谁?有哪些意义-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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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基层纠纷中,农村

一直占据绝大部分,而因为大家

的欠缺,往往会选择比较极端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成为破坏社会稳定不不安因素。那农村土地纠纷找谁?合理解决有什么意义?希望我们

小编整理的内容可以解决大家的疑问。

我国的

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更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

,其中第五十一条规定:

“因

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土地纠纷的调解即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第三方,由第三方协调、说服并帮助双方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土地纠纷的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

》、《

》《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处理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的法定程序是漫长而复杂的过程。而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涉完全走完一次法定程序可以简述为当事人申请、人民政府受理、当事人举证、现场堪查、调查、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必需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一级人民政府再受理、调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

法院提起行政

、不服再向

法院提起上诉,这一系列的过程,必然要消耗巨大的行政成本、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到农民的生存问题,社会影响非常大,如果根据法律程序处理不好,浪费了农民群众的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往往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在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中,最好、最经济、最实用、最有效的处理办法就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处理,成功调解处理土地纠纷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以上就是农村

以及意义的内容,知法懂法,合理用法才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小编希望大家在遇到纠纷时都能运用法律来为自己争取权益,同时不做违法犯法的举动。同时因为农村土地纠纷成因的复杂性,大家在遇到纠纷问题时可以咨询我们律图专业

,有的放矢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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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时,如果出现了土地纠纷?该找谁?记好了!找它准没错 - 知乎

在过去,祖先们的一辈子都守着自己的三亩地里度过,对他们来说,土地边界出了一点问题都得红脸,因为它是饭碗和尊严。

现在,土地纠纷仍时有发生,在文明时代,我们不提倡武力解决,那么谁来解决土地纠纷呢?以下律师为您提供土地纠纷解决的相关问题。

土地纠纷,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后,但不是说一定要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是可行的。

5、过去因自由占有或者和解而发生的纠纷,应当按照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按照原社会力量或者个人的权利保护。

9、在处理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土地纠纷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正确处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管理和利用土地。

北京楹庭律师至今有20年的拆迁诉讼经验,为企业为被拆迁人依法争取合理补偿,有过因国有土地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提高34倍的典型案件,也有介入后7天快速结案的某企业经典案例,还有以违法建筑强拆某汽贸城到法院裁定赔偿1亿9千余万的案例,也有通过非诉方式就解决企业数千万企业厂房征收补偿的问题,鉴于行政诉讼的专业性,需要常年大量案件办理的丰富经验,很多被征收人也因此找到北京楹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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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纠纷找谁解决?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 知乎

宅基地纠纷在农村很常见,有不少人认为只要有纠纷就去找法院,其实这是不对的,并不是什么纠纷法院都有权处理。遇到宅基地纠纷该找谁解决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宅基地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权属(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引起的案件。按《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2条、第4条、第29条和《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宅基地权属发生争议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类案件不属法庭管辖。另一类是因侵权或随意处分宅基地引起的民事案件,这类案件属法庭管辖。

1.首先你要证明这块土地你有使用权,而证明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土地权属证明。因为土地是不动产,其权属证明在我国是登记制,当事人必须持有土地权属证明才能证明你对这块土地有权利。颁发土地权属证明是政府的权力,没有取得这个证明前,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如果双方都有土地权属证明,只是土地边界有交叉、界限不明等引起的纠纷,应当先由政府确定边界,这也是法律赋予政府的行政权力。

3.如果一方取得土地权属证明后,另一方在其土地上放置杂物、建房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情况,这就是明显的侵权行为了,协商不成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纠纷在农村很常见,有不少人认为只要有纠纷就去找法院,这是不对的,并不是什么纠纷法院都有权处理。法院受理涉及土地及相邻关系的民事案件范围主要为侵权纠纷、排除妨碍纠纷、或者返还原物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只是土地使用权争议,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无权处理。

1.对原告资格的审查。原告应当是与争议宅基地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对该宅基地直接主张权利或因他人对其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实施了侵权行为而诉请人民法院保护的人。在原告提起侵权之诉时应当提交宅基地使用证。

2.对被告资格的审查。(1)被告与原告所主张的权利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例如全部或部分占有争议宅基地的人;(2)妨碍原告合法使用宅基地的人,例如,越界建房的人、阻止他人施工的侵权人等。

3.是否属于法院主管的宅基地纠纷。首先,审查是否属于行政案件;其次,审查有无其他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情况,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其使用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给单位职工建造私房,职工为建房用地发生纠纷的。另外,最高人民法院(90)民法字第2号的批复规定:“行政机关对土地争议的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应以民事侵权案向法院起诉,应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该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在具体执行这一批复时应当把握,如果当事人所提侵权事项是处理决定未涉及的则应当立案受理。

4.宅基地案件按专属管辖的原则应当由宅基地所在地法庭或法院受理。把握立案时的审查只是根据原告的诉称作程序上的审查,并不做实体上的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坚持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