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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接受委托流程

律师接受委托流程

律师民事诉讼代理流程-法律知识|华律网

一、收案

收案是指

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当事人要求律师代理

,律师应当严格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收案的条件。如果案件符合收案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订立委托代理协议,指派律师为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并明确双方在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接受委托后的工作

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

(1)案件是否属

受理范围;

(2)

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

、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3.准备诉讼资料。在全面掌握案情、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律师就可以撰写

或答辩状了。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向法院陈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此外,律师还应撰写代理词,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全面发表代理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

4.代理申请

。财产保全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两种。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其申请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裁定有关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当选择恰当的时机,否则就无法达到目的。举例而言,如

系外地经营户,申请财产保全可和起诉同时进行,防止对方接到诉状后转移财产。如诉讼中发现债务人

缠身,因而有可能转移财产以及其财产不足以支付多个

时,要抢先提出

,防止将来判决书无法执行。

三、参加法庭审理工作

法庭审理一般包括告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评议阶段和宣判阶段等,但律师代理的重点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律师主要做以下工作:

1.代理申请回避。如果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不能进行公正审判的,律师有权代理当事人依法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阶段的代理。在法庭调查阶段,诉讼双方分别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律师既要阐明委托一方的证据的证明力,又要迅速对对方的证据进行分析、作出判断。在双方质证完毕后,律师还要代表委托人回答法庭询问。

3.法庭辩论阶段的代理。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要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和有关程序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并阐明自己的理由,同时对对方的判断和理由进行反驳,从而为法庭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意见。其目的在于使审判人员接受我方观点,否定对方观点。一般先由原告律师发表代理意见,被告律师进行答辩。辩论结束后,双方作最后陈述,法庭即休庭合议。

四、上诉审中的律师代理

1.收案。律师应当审查上诉人委托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上诉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律师才能接受委托。律师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审查上诉人是否享有上诉权;上诉人的上诉是否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等。

2.代理工作。二审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与一审相差不大,但律师也应当结合二审程序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代理活动。尤其是律师在办理委托手续后应到二审法院阅卷,查看一审的证据是否充足确凿,使用法律是否正确;一审的定案证据是否均已经过法庭质证;一审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完整,该事实与判决结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等。

五、再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再审程序是指认为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有错误,而由法院再次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再审程序不是必经的程序,而是一种补救程序。

申请再审的案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是错误的;(4)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足以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赃枉法行为的。

六、执行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在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强制其履行义务。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阶段,律师在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为:接受委托,代理提出执行申请;接受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和解;接受案外人的委托,代理提出

。律师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具有给付内容;

3.委托人是否为有权申请的当事人;

4.代理执行事项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

一、收案

收案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当事人要求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律师应当严格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收案的条件。如果案件符合收案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订立委托代理协议,指派律师为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并明确双方在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接受委托后的工作

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

(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2)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3.准备诉讼资料。在全面掌握案情、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律师就可以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了。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向法院陈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此外,律师还应撰写代理词,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全面发表代理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

4.代理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两种。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其申请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裁定有关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当选择恰当的时机,否则就无法达到目的。举例而言,如债务人系外地经营户,申请财产保全可和起诉同时进行,防止对方接到诉状后转移财产。如诉讼中发现债务人官司缠身,因而有可能转移财产以及其财产不足以支付多个债权人时,要抢先提出诉讼保全,防止将来判决书无法执行。

三、参加法庭审理工作

法庭审理一般包括告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评议阶段和宣判阶段等,但律师代理的重点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律师主要做以下工作:

1.代理申请回避。如果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不能进行公正审判的,律师有权代理当事人依法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阶段的代理。在法庭调查阶段,诉讼双方分别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律师既要阐明委托一方的证据的证明力,又要迅速对对方的证据进行分析、作出判断。在双方质证完毕后,律师还要代表委托人回答法庭询问。

3.法庭辩论阶段的代理。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要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和有关程序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并阐明自己的理由,同时对对方的判断和理由进行反驳,从而为法庭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意见。其目的在于使审判人员接受我方观点,否定对方观点。一般先由原告律师发表代理意见,被告律师进行答辩。辩论结束后,双方作最后陈述,法庭即休庭合议。

四、上诉审中的律师代理

1.收案。律师应当审查上诉人委托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上诉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律师才能接受委托。律师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审查上诉人是否享有上诉权;上诉人的上诉是否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等。

2.代理工作。二审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与一审相差不大,但律师也应当结合二审程序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代理活动。尤其是律师在办理委托手续后应到二审法院阅卷,查看一审的证据是否充足确凿,使用法律是否正确;一审的定案证据是否均已经过法庭质证;一审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完整,该事实与判决结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等。

五、再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再审程序是指认为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有错误,而由法院再次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再审程序不是必经的程序,而是一种补救程序。

申请再审的案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是错误的;(4)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足以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赃枉法行为的。

六、执行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在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强制其履行义务。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阶段,律师在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为:接受委托,代理提出执行申请;接受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和解;接受案外人的委托,代理提出执行异议。律师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具有给付内容;

3.委托人是否为有权申请的当事人;

4.代理执行事项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

一、收案

收案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当事人要求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律师应当严格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收案的条件。如果案件符合收案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订立委托代理协议,指派律师为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并明确双方在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接受委托后的工作

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

(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2)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3.准备诉讼资料。在全面掌握案情、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律师就可以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了。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向法院陈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此外,律师还应撰写代理词,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全面发表代理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

4.代理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两种。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其申请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裁定有关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当选择恰当的时机,否则就无法达到目的。举例而言,如债务人系外地经营户,申请财产保全可和起诉同时进行,防止对方接到诉状后转移财产。如诉讼中发现债务人官司缠身,因而有可能转移财产以及其财产不足以支付多个债权人时,要抢先提出诉讼保全,防止将来判决书无法执行。

三、参加法庭审理工作

法庭审理一般包括告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评议阶段和宣判阶段等,但律师代理的重点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律师主要做以下工作:

1.代理申请回避。如果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不能进行公正审判的,律师有权代理当事人依法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阶段的代理。在法庭调查阶段,诉讼双方分别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律师既要阐明委托一方的证据的证明力,又要迅速对对方的证据进行分析、作出判断。在双方质证完毕后,律师还要代表委托人回答法庭询问。

3.法庭辩论阶段的代理。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要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和有关程序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并阐明自己的理由,同时对对方的判断和理由进行反驳,从而为法庭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意见。其目的在于使审判人员接受我方观点,否定对方观点。一般先由原告律师发表代理意见,被告律师进行答辩。辩论结束后,双方作最后陈述,法庭即休庭合议。

四、上诉审中的律师代理

1.收案。律师应当审查上诉人委托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上诉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律师才能接受委托。律师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审查上诉人是否享有上诉权;上诉人的上诉是否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等。

2.代理工作。二审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与一审相差不大,但律师也应当结合二审程序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代理活动。尤其是律师在办理委托手续后应到二审法院阅卷,查看一审的证据是否充足确凿,使用法律是否正确;一审的定案证据是否均已经过法庭质证;一审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完整,该事实与判决结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等。

五、再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再审程序是指认为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有错误,而由法院再次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再审程序不是必经的程序,而是一种补救程序。

申请再审的案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是错误的;(4)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足以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赃枉法行为的。

六、执行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在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强制其履行义务。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阶段,律师在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为:接受委托,代理提出执行申请;接受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和解;接受案外人的委托,代理提出执行异议。律师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具有给付内容;

3.委托人是否为有权申请的当事人;

4.代理执行事项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

如果对打官司流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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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刑事律师,需要走怎样的流程?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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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吴斌律师 广强律师事务所诈骗犯罪辩护研究中心核心律师、刑事律师

韩愈在《师说》曾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刑事辩护亦如此,专研刑事辩护领域,必将在刑事辩护领域比普通人具备更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而对于寻找律师的委托人而言,选择合适自己,且专业的刑事律师,显得尤为关键了。

很多朋友并不了解如何委托刑事律师,怎样办理委托手续?需要走哪些流程?为此,笔者根据刑事辩护实务经验,做如下总结,以供各位朋友参考。

1.非近亲属不可以为当事人委托刑事律师。

笔者经常会遇到来自于五湖四海的人士咨询,并希望为好朋友委托律师,为男朋友、女朋友委托律师,为亲戚委托律师,为同学委托律师,为表兄弟姐妹委托律师、为堂兄弟姐妹委托律师......

但是,实际上,好朋友、男女朋友、亲戚、同学、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叔伯姑姨等,均不属于近亲属,不具备法定的委托人资格,不能作为委托人委托律师 。

当然,上述人员出于朋友或者亲戚之间的情谊进行法律咨询、找律师,是可以的。

2.近亲属可以为当事人委托刑事律师。

近亲属是指:父亲、母亲、配偶(夫或妻)、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而离婚的人,如:前夫、前妻不算夫妻。

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父亲、母亲、配偶(夫或妻)、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具备法定的委托人资格,均可以为当事人委托刑事律师。

1.户口簿(或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

父亲、母亲、配偶(夫或妻)、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委托的,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如果户口簿不在同一本的,可以由村委会、居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

2.结婚证、身份证。

配偶(夫或妻)委托的,除了可以通过提供上述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外,也可以通过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办理委托手续。

1.《刑事辩护委托合同》、《刑事辩护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有标准的《刑事辩护委托合同》的范本以及《刑事辩护委托书》的范本,该范本由律师事务所提供,该范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起草和拟定,符合行业标准,也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刑事辩护委托合同》一式三份;《刑事辩护委托书》的份数,因案件委托阶段不同,会有所不同,至少需要签署两份。

签署的方式是签名、写日期和按手指印。

委托人委托刑事律师后,由于刑事律师办案的特殊性,委托人对于刑事律师的具体办案过程,并不是很了解。而如何能更好保障委托人的委托权益呢?以笔者办理刑事案件,履行告知义务进行举例,以供各位朋友参考。

1.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

(1)看守所会见前,笔者会提前告知委托人,若有家长里短,可以通过微信或者电话的方式,将传话的内容告知笔者。

(2)看守所会见后,会通过微信或者电话的方式告知委托人,当事人在看守所里面的情况,身体状况、哪个仓室、有没有被刑讯逼供、是否需要顾送钱、是否需要寄送衣物等等,履行告知义务。

(3)履行案件进展情况告知义务,案件现处于侦查阶段、审查批捕环节、审查起诉阶段、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一审阶段还是二审阶段,告知委托人。

(4)笔者根据了解的案件基本情况,向家属进行相应的法律分析,有利的部分有哪些?不利的部分有哪些?

2.刑事辩护法律意见书。

专业的刑事律师,不仅仅需要熟练掌握和运用刑事诉讼程序,还需要有出具专业的刑事辩护法律文书的能力。

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等;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意见书》、《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当面约见检察官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调查取证申请书》等等;一审阶段的《一审辩护意见》、《质证意见》、《庭审发问提纲》等等;二审阶段的《二审辩护意见》、《质证意见》、《庭审发问提纲》等等。

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是基本的义务,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是刑事辩护的核心工作,也是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的表现。

通过以上介绍,你是否对刑事辩护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也希望此文能为想委托刑事律师的朋友,提供参考意见。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律师办理收案办案流程! - 北京律师网

 律师必备的民事及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一、民事案件办案的6个步骤

(一)咨询

1、 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 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 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 律所案件受理费1000元,有争议标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费后,按照下列比例分档累计收费:

(1) 争议标的1万元以下(包括1万元),免收。

(2)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包括10万元),按收费比率3.6%收。

(3)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包括10万元),按收费比率2.4%收。

(4) 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包括100万元),按收费比率1.8%收。

(5) 100万元以上,按收费比率0.6%收。

2、 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 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4、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 委托人授权

(1) 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2) 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向所里开律师服务费发票,一式四联。交委托人一联,办案律师留一联,律所留底二联。

(三)办案。

1、 制作法律文书

(1)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

(2)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

2、 调查收集证据

(1)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

3、 立案(代理原告)。

(1) 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

(2) 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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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

5、 制作代理提纲。

6、 参加庭审。

首先,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然后,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若当事人不申请回避,则继续开庭。

接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先由原告方主张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然后由被告方答辩。后由原告方举证,然后由被告方质证。几轮后,原告方举证完毕后,由被告方举证,原告方质证。双方举证、质证都完毕后,则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最重要,影响到法庭的采信,关系到诉讼的成败!因此,举证要周详,质证要充分,不可有丝毫的马虎。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的确如此。

接着,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争议焦点进行相互辩论。先由原告方陈诉理由,运用“逻辑三段论”,阐明自己的观点,支持自己的请求。被告方则反驳原告方的观点,反对对方的请求,维护自己的利益。接着,被告方主张自己的观点,陈诉理由,原告方反驳。几轮互相辩论后,法庭辩论结束。

接着,法庭辩论终结,进入最后陈述阶段。由审判长按照原告方、被告方的先后顺序征询双方最后意见。原告方最后陈述完毕后,被告方陈述。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会及时判决。

最后,开庭审理结束。

(四)经过庭审后,结合庭审前代理提纲,制作代理词,交法庭。

(五)等待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出来,整个一审律师代理就结束了。

(六)及时归档总结。

二、刑事案件办案的6个步骤

(一)咨询

1、 倾听委托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案情况及现在状况,并针对委托人陈述的含糊不清之处提问,直至全面了解、明白无误。

2、 合理分析案情。分析案件性质及作案情节,得出罪与非罪,罪轻及有罪可否减轻或从轻处罚等可能性。

3、 回答委托人关于判决结果的询问。准确答疑、不作保证,不可敷衍回答、随便承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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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律师服务费收费标准

  (1)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侦查阶段 2000-4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 3000-5000元/件

  一审或二审审判阶段 2000-5000元/件

  (2)办理财产犯罪案件,除按上述标准收取基本费用外,按照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3)附带民事诉讼的,按照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注:A、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专家论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及律师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B、办理案情特别复杂或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可协商收费;

  C、本律师办理过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的50%收费。

    D、律师到其他地区办案的,按照其他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和同类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收案

1、 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2、 审批后,交委托须知给委托人过目,过目后让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 签订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给委托人,一份留底。

4、 委托人授权承办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委托人,一份交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一份留底。

5、 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向所里开律师服务费发票,一式四联。交委托人一联,办案律师留一联,律所留底二联。

(三)办案(审判阶段)

1、 持律所公函和授权委托书到立案法院交承办法官,然后向承办法官领取卷宗,查看、摘录、复印案卷材料。

2、 细看案卷,全面了解案情,整理好会见提问思路。

3、 会见

(1)会见人需二人,带上: ①律师证;②起诉书;③律师会见专用证明;④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若公安机关侦察阶段,会见前要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安排会见。

(2)会见提问。进一步了解案情,要针对案情疑问之处及关系定性事实,量刑情节提问,要有的放矢。

(3)告知被会见人庭审程序。

(4)与此同时做好会见笔录,让被会见人看过后签字,以备查看。

(5)会见结束后,回押签字。

4、 根据先前阅卷及会见情况,起草辩护词。

5、 开庭。出庭辩护(略),同时做好庭审笔录。

(四) 庭审后等待判决,判决后及时回访,做好回访笔录。

(五) 回访后,整个一审律师代理辩护就结束了。

(六) 及时归档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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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301098939

律师函业务办理流程 - 知乎

律师函的起草和签发是律师的必备基本功之一,笔者整理汇总了以下律师函业务办理流程,供大家参考。

1、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委托手续,并指定承办律师。

委托手续包括:(1)双方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顾问单位及已经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一般不需要另行签署代理合同,如果仅仅委托签发律师函,则一般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即可;(2)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起草并签署一式三份,一份随律师函寄送收件人,一份由承办律师留存归档,一份交委托人留存。委托手续必须齐全、明确,这是律师函保证其合法性的根基。

2、收取费用并出具发票(免费或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案件中的除外)。

为维护自身利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律师原则上应当坚持“先收费,后办案”的工作原则。在委托人支付完律师费后,还需让客户提供发票开票信息(区分专票和普票),然后向律所申请开具发票,发票开出后,承办律师需要自留复印件,并将发票原件寄送给客户。

3、听取委托人陈述,了解案件情况。

案件客观事实是律师起草律师函的基础,承办律师须认真听取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前因后果并形成书面材料(如笔录或邮件往来),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引导性的询问。如因委托人陈述不清,导致委托人陈述并经承办律师询问完毕后,对案件情况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核对原件),以进一步了解/核实案情。

4、搜集并审查补充委托事项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第一次陈述往往不能完整的带来律师制作律师函所必须的材料,因此律师需要继续和委托人沟通,深入了解事实。如因委托人陈述不清,导致经承办律师询问完毕后,对案件情况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须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必要时核对原件),以进一步了解/核实案情。

5、通过全国信用网查询或向委托人询问发函对象的基本信息。

了解案件情况后,需要做的是明确律师函签发的对象。律师函签发的对象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甚至还可以向不特定对象签发,不过在实务中,一般向自然人和法人签发的较为常见。若签发对象为自然人,则需向委托人了解该自然人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邮箱、传真等基本信息;若签发对象为法人,则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查询该法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于法人的实际经营地、负责人邮箱/电话、传真等信息,如查询不到,可向委托人了解。

6、分析陈述整理材料草拟律师函提纲。

在材料搜集、整理完毕以后,事实脉络基本清晰的前提下,律师应当先行起草律师函提纲。案情复杂的,需要提前进行适用法规的检索,并通过裁决文书网查询类似判例,以便在起草律师函时进行法律分析;如果案情比较简单,也可以直接起草律师函。

7、起草律师函。

按照律师函制作的格式和内容标准(见后文)正式起草律师函。

8、将律师函草稿发委托人征求意见。

律师初稿应经委托人的过目,进一步听取委托人的建议,尤其是异议。并且就有关风险提示委托人。

9、根据委托人的意见对律师函进行修改,并出具最终稿。

在听取委托人就律师函草稿的意见、建议或异议后,律师应进行相应的结构调整、语言润色、意见修正,承办律师觉得没问题且委托人对事实部分亦确认无误后,律师函终稿便完成了。

10、取得委托人的最终书面确认。

取得当事人对代理方案的书面确认是律师业务的规范化和风险管理的需要,书面确认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微信/ QQ文字沟通、签订书面确认书等方式进行。

11、打印律师函并签章。

将律师函按照需签发对象的数量打印(建议彩打)出来后,每一份均须由承办律师亲笔签名,并交由律所加盖公章。盖好章后律师需将盖章原件复印或扫描予以备份。

12、送达律师函。

律师函的发出方式包括邮寄、传真、面呈、公证送达等。邮寄送达是律师在办理律师函业务时常用的一种送达方式,若使用邮寄送达,应尽量使用EMS方式寄送律师函原件。在采用EMS寄送律师函的同时,承办律师还应视情况使用自己的律所电子邮箱向收件人发送律师函PDF文件(不得以他人名义发送,也不得使用律师的私人邮箱发送)。在邮件主题与内容中,应载明寄送律师函的主体、律师函的主要内容、已经通过何种途径寄送纸质律师函等信息,确保收件人准确知悉律师函相关内容。

13、注意送达证据的保存和搜集。

向签发对象送达律师函时,要注意送达证据的保存和搜集,既包括寄送证据的保存,也包括投妥证据的保存,并将寄送情况和送达情况及时告知委托人(即将律师函复印件、EMS回执及投妥信息发给委托人备查);如未寄送成功,则可能需要重新寄送。

14、接受回函或答复。

送达对象收到律师函后,可能回函或者答复,承办律师应注意接收并及时将意见转达委托人。

15、向委托人反馈或者向委托人询问律师函的效果。

律师函送达后,送达对象往往会对律师函采取答复,尤其是采取行动,因此必须跟踪律师函的效果。

16、回函或再发出律师函。

根据回函情况或者反馈信息或者委托人的再次要求,根据必要性原则可以再次发函。如无再次发函必要,则律师可向委托人建议或根据委托人要求采取律师函业务之外的法律行动。

17、业务办结,整理归档。

律师函业务办结后,需找委托人签署《案件办结确认书》,以确认本案以办结。然后就可以结卷归档了。

律师代理案件全过程是怎样的? - 知乎

首先,祝贺答主冲破法考大关!以下是案件办理流程中各阶段需要了解的主要事务,不是每一个案件都会经历所有阶段,答案中的工作内容也并非面面俱到,希望能够增进题主的了解。

收案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当事人要求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律师应当严格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收案的条件。如果案件符合收案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订立委托代理协议,指派律师为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并明确双方在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

(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2)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3.准备诉讼资料。在全面掌握案情、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律师就可以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了。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向法院陈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此外,律师还应撰写代理词,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全面发表代理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

4.代理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两种。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其申请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裁定有关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当选择恰当的时机,否则就无法达到目的。举例而言,如债务人系外地经营户,申请财产保全可和起诉同时进行,防止对方接到诉状后转移财产。如诉讼中发现债务人官司缠身,因而有可能转移财产以及其财产不足以支付多个债权人时,要抢先提出诉讼保全,防止将来判决书无法执行。

法庭审理一般包括告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评议阶段和宣判阶段等,但律师代理的重点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律师主要做以下工作:

1.代理申请回避。如果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不能进行公正审判的,律师有权代理当事人依法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阶段的代理。在法庭调查阶段,诉讼双方分别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律师既要阐明委托一方的证据的证明力,又要迅速对对方的证据进行分析、作出判断。在双方质证完毕后,律师还要代表委托人回答法庭询问。

3.法庭辩论阶段的代理。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要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和有关程序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并阐明自己的理由,同时对对方的判断和理由进行反驳,从而为法庭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意见。其目的在于使审判人员接受我方观点,否定对方观点。一般先由原告律师发表代理意见,被告律师进行答辩。辩论结束后,双方作最后陈述,法庭即休庭合议。

1.收案。律师应当审查上诉人委托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上诉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律师才能接受委托。律师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审查上诉人是否享有上诉权;上诉人的上诉是否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等。

2.代理工作。二审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与一审相差不大,但律师也应当结合二审程序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代理活动。尤其是律师在办理委托手续后应到二审法院阅卷,查看一审的证据是否充足确凿,使用法律是否正确;一审的定案证据是否均已经过法庭质证;一审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完整,该事实与判决结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等。

再审程序是指认为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有错误,而由法院再次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再审程序不是必经的程序,而是一种补救程序。

申请再审的案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是错误的;(4)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足以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赃枉法行为的。

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在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强制其履行义务。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阶段,律师在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为:接受委托,代理提出执行申请;接受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和解;接受案外人的委托,代理提出执行异议。律师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具有给付内容;

3.委托人是否为有权申请的当事人;

4.代理执行事项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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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案流程? - 知乎

给你一份律师合同,上面都是律师经验总结出来的合同

刑事委托代理协议

2018年度亚律代刑字第 号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务对象) xxx 涉嫌 xxx罪 一案,聘请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辩护。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一)侦查阶段。包括:

1、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 ;

2、代理申诉、控告;

3、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4、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二)审查起诉阶段。包括: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和检察院同意的其他证据材料;

2、会见被告人并给予法律咨询;

3、代理申诉、控告;

○(三) 一审审判阶段辩护。

○(四)二审代为上诉及辩护。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不得利用律师代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乙方承办律师应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开展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投诉、依法追究乙方或承办律师的责任。

双方义务:为保障服务对象利益、保护律师执业安全及执业权利,甲方及其亲友与乙方承办律师相互间禁止录音录像、相互间不得告发检举(危害政权、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除外)、不得对外泄露工作所获信息和秘密(为有利于服务对象利益除外)。

四、根据《合同法》、《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一)、律师服务费: 元,差旅、餐饮、材料、通信等费用 元。

(二)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向办案单位交纳的鉴定费、资料查询费、复印费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五、甲方不得单方面以下列任一理由要求乙方退费:甲方已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已约定后又认为乙方收费过高、司法机关撤销羁押措施或撤销案件或不予起诉或撤回案件、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律师服务费不再退还。

六、合同履行: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用,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二)本委托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起至 一审终结 止。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服务费、办案费用,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七、甲方就有关本案的诉讼文书同意采用短信或微信的电子方式送达,受送达人移动电话: 。

八、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甲方: 乙方: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8.1.1

律师办案流程是怎么的,一般需要走哪些程序-法律知识|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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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关于交付的方式有几种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关于什么是证据保全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法律援助律师收取财物需要将违法收受的财物退还,还有可能会被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在法定期限内将被停止执业。关于法律援助律师收取财物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法制与法治看似差别不大,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法治可以与法制共生,但并非拥有法制的国家就一定会实行法治。尽管二者有一定的区别,但核心均是法律。只有有法律存在的前提下,法制与法治才会出现。法治与法制有何区别?下面,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人们常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特别在我国依法治国,法律是社会稳定秩序的基石,特别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强有力的执法部门是维护法律尊严以及宣扬法律的重要手段,那么公安局报案有地区限制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现代社会对于安全十分看重,因此人们出行也必须得有身份证,才能买到车票。至于户口则更不必说,要是没有户口的话,就只能算是黑户。黑户不在管哪个国家,生活都无法得到保障,且处处碰壁办事极为不便。因此有人些黑户就会冒名他人户口,那么这是不是违法?下面来看看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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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拥有专业法律知识,代理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一种职业群体。律师群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也受到法律的规范,对于律师的不当行为,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那么,什么情况下律师资格证会吊销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解答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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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要求

咨询、

时,由行政统一安排

接待。

2、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时,由行政统一安排。

3、承办律师应提出妥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详尽的解答当事人的问题,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

4、承办律师应当依照现行的法律、

、规章和政策等规定,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咨询;

5、解答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6、接待结束后,当事人不委托律师的,接待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按

业务办理:

7、当事人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法律咨询费,律师事务所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1、若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接待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我所统一定制的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前,承办律师提交应顾问事务部审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只有在委托人之间没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2、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由委托人本人填写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委托人是单位时,应在委托书上加盖委托人印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 承办律师应当谨慎、客观、诚实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应为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3、 委托人应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代理费,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式发票。律师办案需要的其它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案件办结后经律师事务所审核,与委托人结算。

4、律师事务所应发放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

5、 承办律师不得做虚假承诺。

6、承办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1、初始起诉的,应全面审查当事人提供的

材料,起草

,办理

等手续。

需要诉前保全的,应当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2、已经起诉的,应当审查起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对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取证,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需要诉前保全的,应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3、如需申请

出庭作证、鉴定人到庭接受询问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4、 接受被告当事人委托时,应开展下列工作:

(1)仔细阅读原告的起诉书,审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和被告准备的证据,起草

,告知当事人或代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

(2)提醒当事人或代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

(3)如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到庭接受询问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4)如须提起反诉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反诉状;

(5)审查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有

,如没有管辖权应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提出

,如当事人要求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应当在答辩期内代理当事人书写管辖权异议书并提交法院。

(6)开庭前承办律师一般应当进行阅卷,并做好阅卷笔录。

(7)收集证据应当客观求实,不得伪造证据,不得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8) 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可在周五例会上讨论。

(9)撰写代理词。

(10)对委托人的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委托人的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承办律师对获知的委托人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有法律规定或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1)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律师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12)律师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如需特别授权应当事先取得当事人的书面确认。

1、应当遵守出庭时间、举证期限、提交法律文书期限及其它程序性规定。

2、庭审发言用词文明、得体、规范。发言时应当举止庄重大方。

3、承办律师应当尊重法庭,依法依纪和司法工作人员沟通。

4、承办律师应当制作出庭笔录。

1、在接到法院裁决书、

后一个月内建立卷宗并归档;

2、卷宗材料应当齐全;

2、卷内不得装订证据原件;

3、承办律师卷宗装订后要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并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其代理工作,但不得使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

(1)与委托人协商终止;

(2)被取消或中止执业资格;

(3)发现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4)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代理;

(5)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1)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2)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3)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

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

(4)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6)其他合法理由。

(1)未经委托人同意,承办律师不得将案件转委托其他律师办理。

(2)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出现突患疾病、工作调动等情况,需要更换律师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委托人同意的,律师之间要及时移交材料,并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3)非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不得因为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经济负担。综上所述,现阶段对于不同种类的行政执法办案,其办案期限有着不同的规定。以上即为

对“行政执法办案期限为多久?”问题的解答,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求助,请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我们将有为您做专业的解答。

综上所述,在遇到

的时候,熟悉相关的办案流程能够帮助我们节省一大部分精力,即使没有发生民事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加深对

的了解也是非常必要的。以上便是律图对该问题的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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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所工作流程(附登记表) - 豆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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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所工作流程(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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