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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
和
。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一)法律地位不同。企业集团是许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将来很可能受合伙企业法调整。而集团公司是法人企业,规范的集团公司及母子公司关系应该受公司法调整。
(二)内涵不同。企业集团包含集团公司,但并非所有集团公司都要成立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中从属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是集团公司,而在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中,不存在以谁为核心企业的问题,所有企业是平等关系,在集团的统一管理下活动。在后一种企业集团中,集团成员企业可能都是控股公司,都有自己的若干子公司,这种集团往往是强强联合。
(三)注册方式不同。集团公司既可以以自己为核心组成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或与其他公司一起组成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也可以仅在母子公司范围内形成公司集团。组成企业集团须批准和登记。但集团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记手续。
(四)组织机构不同。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由集团章程(集团成员协商一致)决定,而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必须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由公司章程决定(需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五)管理的原则和依据不同。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是经成员企业讨论通过的章程决定的。集团公司是独立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经营与运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集团公司如果是集团成员,必须履行集团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作为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担起集团管理的重任。集团公司与集团利益的协调,与成员企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是集团立法和集团协议(章程)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六)责任和财务制度不同。企业集团并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但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集团的法律后果由集团成员企业负连带责任(集团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集团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一样,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它对其他成员企业除另有约定外,不承担债务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和公司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企业的含义要比公司广,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根据出资形式和应付责任不同,企业可以分为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等,在要求不严格的场合,有时也以公司泛指企业。根据所有制形式不同,企业可以分为
、合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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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
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
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司,特别是
,
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
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更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间依附性关系比较强,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较高。
3、主体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时,还要靠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4、承担责任的责任方式不同。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5、规模大小不同。合伙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它靠人的信用基础来成立,其规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会很大,股东也人数众多。当然,也会有些合伙企业的规模会比较大,但一般的合伙企业的规模都小于公司。
6、出资方式不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却不行。
7、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设立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而设立公司却有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为1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1000万元。
公司是指依据《
》的规定,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
等等,而企业有广义的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企业包括公司,还包括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等,狭义的企业只指后者。
(一)法律地位不同。企业集团是许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将来很可能受合伙企业法调整。而集团公司是法人企业,规范的集团公司及母子公司关系应该受公司法调整。
(二)内涵不同。企业集团包含集团公司,但并非所有集团公司都要成立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中从属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是集团公司,而在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中,不存在以谁为核心企业的问题,所有企业是平等关系,在集团的统一管理下活动。在后一种企业集团中,集团成员企业可能都是控股公司,都有自己的若干子公司,这种集团往往是强强联合。
(三)注册方式不同。集团公司既可以以自己为核心组成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或与其他公司一起组成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也可以仅在母子公司范围内形成公司集团。组成企业集团须批准和登记。但集团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记手续。
(四)组织机构不同。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由集团章程(集团成员协商一致)决定,而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必须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由
决定(需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五)管理的原则和依据不同。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是经成员企业讨论通过的章程决定的。集团公司是独立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经营与运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集团公司如果是集团成员,必须履行集团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作为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担起集团管理的重任。集团公司与集团利益的协调,与成员企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是集团立法和集团协议(章程)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六)责任和财务制度不同。企业集团并不是独立的
主体,但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集团的法律后果由集团成员企业负
(集团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集团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一样,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它对其他成员企业除另有约定外,不承担债务责任。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企业集团立法比较滞后。集团的设立、集团成员关系的处理,母子公司的关系,企业集团的管理基本原则,集团的垄断,行政性集团公司等问题都缺乏法律的界定和规范。
作业自己做。、
营业执照有三种: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1、成立形式:一为非公司制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承担无限责任的,注册资金的多少是自行申报的,不需要验资,有限公司是受管辖的,是需注册资本与验资的。 2、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上:前者为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为以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除外情形: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与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时,投资人也要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税收方面,前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后者缴纳企业所得税。 4、适用法律方面:前者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后者适用《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 5、信用方面:前者信用度要高于后者。
反馈
除了公司以外,常见组织形式还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然而,就连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员有时也难以分清它们的区别。创业者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势必会经常与各种类型的组织形式打交道,了解它们的性质和特点,对于管理决策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公司制组织与非公司制组织的区别 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股份有限公司门槛较高,一般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比有限责任公司大,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其余的则都属于非公司制组织。 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如不了解法人资格和有限责任,请参考文章:公司制企业有哪些优缺点?什么是有限责任?(创业者必读)。 非公司制组织(民间非盈利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等除外,下同)不具有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它们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它们的责任是与创业者绑定在一起的。当非公司制组织资不抵债时,创业者(有限合伙人除外,后文会提及)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创业者设立非公司制组织面临的风险更大。 非公司制组织有哪些特点? 书接上文,既然公司制组织这么好,为什么仍有大量的组织采取非公司制呢?综合来看,大致有四个原因: 1. 降低税负 公司制企业能够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一个巨大的问题,即双重征税。公司盈利后须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在取得分红时还需被征收个人所得税,而非公司制组织盈利后,创业者只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即可,税负较低,这就是不少VC、PE都采取合伙企业制的原因之一。想详细了解公司制双重征税的问题,可查看文章:创业公司究竟要交哪些税? 2. 组织架构简单,降低管理成本 一般来说,非公司制组织内部架构比公司制组织简单,无需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效率更高。除此之外,非公司制组织的成立、注销程序也相对简单。对于业务模式单一、经营风险较低且未来无扩张计划的组织采用非公司制的形式可能更为适合。例如,我们常见的商铺,绝大多数采取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就是因为成立、经营管理、注销程序等都相对简单,管理成本较低。 3. 经营管理需要 私募股权投资等创投企业一般采取有限合伙制,除了降低税负之外,带给普通合伙人提供较好的激励机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样的制度让有能力的普通合伙人投入少量金钱、承担无限责任,更好的绑定自身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有限合伙人投入大量金钱、承担有限责任,在不干涉普通合伙人经营管理的同时,更放心地向合伙企业投入大量资本。 4. 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 涉及公众利益的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必须采用合伙企业的形式。由于将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将面对更大的风险,这样的做法更有利于保护公众利益。 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以上3类组织形式看似相近,但却截然不同,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以下5个方面: 1. 适用法律基础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适用《个体工商户条例》。从法律基础就能看出,上述三者在法律上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切不可混为一谈。 2. 承担的责任不同 顾名思义,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民事责任,但可以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而个体工商户,也不具有法人资格,严格来说,它都不算企业,应当以投资者个人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3. 设立条件的要求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成立条件受《公司法》的限制,需要字号、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必要信息,应按照规定建立治理结构(如董事会、监事会等)、健全财务制度,还需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分清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的权属;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而言要求较少,需要字号、申报出资、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等信息,无需建立治理结构,但需要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个体工商户要求最为简单,没有最低出资额、治理结构等要求,在法律上也没有对会计核算做出强制规定,原则上,只要税务机关同意,个体工商户无需设置账套。 4. 创立者的要求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为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5. 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而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置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人数上,个人独资企业只是一人成立的企业,而合伙企业应由两人以上成立。就是因为合伙企业人数较多,为保障每个合伙人的权益,所以相关规定更为复杂,对于合伙人的入伙、退伙、经营权、分红等都有着细致的规定,鉴于本文目的不作展开。 另外,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较为常见,多数合伙企业都是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用于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常见的有限合伙企业如私募股权投资(前文已有相关说明)。而个人独资企业因为不涉及多人利益,因此规定较为简单,也不存在多种类型,适用于业务模式简单、投入较低的项目。
铁路企业属于公司企业,与行政级别无关。
不好说
就业协议书: 1 法律依据 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 内容与目的 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 3 时效 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 4 签发部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 内容、时效 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 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 签发部门 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造成一定的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很多企业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会议对于一个企业来说 是很重要的,会议的内容对于之后企业工作的开展也会比较重要的。所以对于每一个会议来说我们应该做好该有的记录。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也是公司核心部分,每一个股份合作公司都会有股东大会,它们的职权也很大,直接可以决定公司的生死、各种发生状态等等。股东大会是有具体的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是享有一定权利的,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拥有者,而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相关,对公司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因此股东大会对出席的人数也是作了相关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确定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针对无效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可以在任何时间向法院起诉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
在法学界,我们在生活中使用的意义相近的词可能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公司和企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事实上,公司和企业的概念并不相同,同理,企业法和公司法也是两部不同的法律。那么,企业法与公司法的联系区别有哪些?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类型是比较多的,依据公司成立的形式,公司可以分为子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和总公司四类,那么子公司与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的联系与区别?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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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在行政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及其公务人员以及事实上的公务员。在司法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履行司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军队的保卫部门,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在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2.实施侵权...
在我们生活中,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产生纠纷,这些纠纷可以是经济纠纷,可以是权力纠纷等,纠纷到达一定的程度之后就会打官司,打官司是民间的俗称,在法律上打官司叫做“诉讼”。那么纠纷、诉讼与打官司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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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格诺森《经济行为与制度》一书中将现代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常见的经济组织分为六种:业主所有者,合伙制企业,不公开招股公司,公开招股公司,金融互助社和非营利组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最后一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从契约的含义来理解企业,那么最后两种是否是经济组织也很难判断。因此,通常我们理解企业的主要形式有3种。
这类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最终决策权为同一主体,这类企业的成员是个人,为附近的居民提供一些最简单的生活资料,是费用最低的企业组织形式。注意区分一下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指的,是几个人(两个人以上)将各自的资源集中建立起来,个人根据自己的出资额的多少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这种企业有利于增加初始规模,但是共有企业产权,后期合伙人搭便车的行为难以克服。
目前它是最重要的,它是
,正因为这样,公司可以有名称,享受很多自然人的法律权利,同时
,有限责任和易于转让所有权和永续经营的优点使得公司更容易筹集资金,缺点是创办比前两者要复杂的多,而且它不得不面临
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公司是指:由股东共同出资,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企业在概念范畴上是包含公司的。企业是一个组织,而公司是其中的一种组织形式。总之公司一定是法人,企业不一定是法人。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法人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说明公司属于企业范畴。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二种是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三种是公司企业,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从概念范围来说,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也属于企业的范畴。反之,企业不一定是公司,企业是一个大概念,除了公司外,还包含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法人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说明公司属于企业范畴。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二种是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三种是公司企业,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从概念范围来说,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也属于企业的范畴。反之,企业不一定是公司,企业是一个大概念,除了公司外,还包含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法人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说明公司属于企业范畴。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二种是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三种是公司企业,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从概念范围来说,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也属于企业的范畴。反之,企业不一定是公司,企业是一个大概念,除了公司外,还包含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法人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说明公司属于企业范畴。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二种是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三种是公司企业,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从概念范围来说,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也属于企业的范畴。反之,企业不一定是公司,企业是一个大概念,除了公司外,还包含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法人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说明公司属于企业范畴。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二种是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三种是公司企业,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从概念范围来说,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也属于企业的范畴。反之,企业不一定是公司,企业是一个大概念,除了公司外,还包含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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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资合组织,通俗点说,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种资本联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经济组织,按照资本比重决定话语权,大股东可以一个人决定公司的前途与命运。合作社其实是人合组织,也就是人的联合。也许有些人还会想起来另外一种任何组织——
。所以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公司是资合组织,资本说了算,谁出资多谁是大股东谁就是老大。因为出资多对公司的作用就大,冒得风险也就大,当然在公司中的地位就高。而合伙企业与合作社都是人合组织,虽然都是经济组织,但是这两者都强调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也就是民主管理,人之间的合作前提必须是自愿与平等,每人都有一票表决权,而不是谁出资多谁做主。一个资本说了算,一个人多说了算,这就是公司与合作社、合伙企业的最大区别。
公司承担的是
,公司股东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赔光了就算完事,再多的债务也不能牵涉到其个人及其家庭资产。合伙企业成员则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所有的成员都要以自己的个人资产对未偿清债务负责,直到所有债务都得到偿还。因此合伙企业对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而合作社与公司又比较类似,成员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的利润最后要按照出资额比例,给股东分红,出资越多,分红越高,当然有亏损的话,承担的损失也越高。而合作社60%的利润要按照交易额返还给社员,只有40%的利润按照出资额返还,这体现了合作社充分重视生产者的利益。合伙企业的利润是是按照
的约定分配,但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话,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出资额比例分配,出资额不清的话,平均分配。
因此,合作社是介于公司与合伙企业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它与公司相同之处是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与合伙企业相同之处是成员之间实行民主决策,一人一票。这就体现了合作社的特殊之处,既实行民主管理又承担有限责任,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当然也会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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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知乎上回答知友的过程中,发现许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经常将各种概念进行混淆,导致本人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先解释各种概念,而且回答也不够准确。在本人看来,法律是严谨的,任何概念的制定、解释都是经过无数次推敲打磨才能确定。我们在写法律意见书或者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时,会非常严格地审核,逐句逐字进行修改、调整。我们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必须要准确的了解知友的的问题,才能回答问题,既是本人专业使然,也是为知友负责。鉴于此,本人就先把在知乎中遇到的一些与公司有关的重点概念进行解析,以期对知友在提出问题时能够有所裨益。
而公司与合伙企业这里两个概念,我觉得是首先要和大家解析的,因为经常有人这么提问:“我与某某合伙开了一个公司……”这里面就涉及到公司和合伙,二者都属于企业组织,但是二者的概念、性质、组织形式差距非常大。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注:以上概念均来源于百度百科。
关于二者的区别,可以说这两个组织形式是完全不同的,设立的目的、性质、适用的法律法规也完全不同,因此准确把握二者的概念就非常重要。希望知友们可以认真看看,对二者的内涵可以有更深入的了解。
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公司法》对公司章程也有较多的强制性约定;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则没有法人资格,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当然合伙人一般也根据出资额承担责任,尤其是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少量的出资,却能掌控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就是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5.企业所得税缴纳不同。公司制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制只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6.公司治理要求不同。公司制相当于合伙企业制来说,企业治理较为严格,
注,公司与合伙企业还有其他区别,以上是本人认为比较重要的。
本人在实践的过程,经常会遇到客户咨询,究竟是设立公司好,还是设立合伙企业好。接下来,本人就一些常见的类型,与大家共同分享。
1、股权激励持股平台。这是本人在做项目的过程中最经常遇到的问题,持股平台的类型很多,无外乎公司制和合伙企业制。就这个问题,本人是推荐有限合伙企业制,因为无论从税收优惠、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公司治理等各方面,合伙企业制都会比公司制更方面。
2、餐饮店等服务行业。这主要是指开个小型的餐饮店、便利店之类的,这些由于规模偏小,肯定是合伙企业制较为方便一些。当然,如果只是开个单一的店,那我建议可以“个体户”的形式;如果是连锁开餐饮店、便利店的,那么也建议以公司制的形式。
3、除上述外,其他本人建议都是以公司的形式,原因只有一个——“有限责任”。大多数人创业都还是要保障自身财产的安全,而有限责任就提供了最大的屏障。当然,也有穿破有限责任的例外情形,以后再和大家分享。
综上,结合本人多年的从业经历,就公司与合伙企业的概念、区别、适用情形与各位知友交流,如果有哪位知友对上述内容有疑义,或者在创业的过程中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有疑问的,可以与本人交流。另外,也希望各位知友在提问的时候,能够准确区分两个概念,这样也算是这篇文章给了大家一些帮助。
视频内容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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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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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22-02-19 06:42:09
公司并购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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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
两层含义、两种方式。企业
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作为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解答于:2022-02-19 06:45:37
高级合伙人
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调整的过程。企业并购主要包括
、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解答于:2022-02-19 06:48:49
高级合伙人
企业并购包括以下主要条件: (1)
当事人的地位协议,包括名称(姓名),住所,姓名,职务,国籍的法律代表等; (2)公司并购购买或认购股份和股本提高价格; (3)实施的性能模式的协议期限; (4)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事方; (5)违约责任,解决争端; (6)在签署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解答于:2022-02-19 07: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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